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路径分析①

2017-05-30 05:12许爱萍尹利
中国商论 2017年14期
关键词:协同发展

许爱萍 尹利

摘 要: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三地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创造了契机。发展大数据产业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业态涌现。京津冀三地间大数据产业规模差异较大,北京对天津、河北产业资源产生较强的虹吸作用,北京向天津、河北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产业发展环境差异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三地产业协同发展。要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产业资源聚集、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和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加速京津冀三地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

关键词:大数据产业 协同发展 补短板

中图分类号:F4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b)-131-02

大数据已成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力工具,通过实施大数据战略,不仅可以提升社会生产力、创造新的经济社会价值,而且可以加快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业态涌现[1]。大数据产业将助推零售业、金融、制造业、能源、医疗服务等各行各业产生根本性的变革,促进社会生产取得全面进步[2]。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三地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创造了条件。京津冀三地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分析三地产业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的路径,有利于三地突破产业发展的瓶颈,推动三地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 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1.1 地区间产业规模差异较大

京津冀大数据产业规模总量较大。目前,在京津冀注册的大数据企业达近千家,包括科技创新平台、交易中心、联盟协会、产业园区等[3],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与上海、广东比,除北京较有竞争优势外,天津、河北两地大数据产业规模较小。仅以2013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水平看,全国水平为54817343.46万元,北京位列第一,为12164397.64,占全国的22.19%,其他省市分别为:广东为8691771.35,占全国的15.86%;上海为5545072.3,占全国的10.12%;天津为990599.48,占全国的1.80%;河北省仅为9722.28万元,占全国的0.12%。京津冀三地间产业规模差异较大,影响了三地产业协同发展。

1.2 北京虹吸天津、河北大量优质产业资源

受北京良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业发展前景这些“光环”吸引,北京成为天津、河北最大的人才资源流入目的地。大数据产业属智力密集型产业,人才作为产业发展最宝贵的资源,大量天津、河北高校毕业生流入北京就业。北京也“虹吸”到天津、河北两地产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能型人才,在天津、河北两地形成了高级人才的“洼地”,尤其是河北的人才資源向北京单向流动,导致河北成为人才流失重灾区。

受人员流动影响,相关产业资源也在京聚集,造成大数据相关项目发展略有滞后,投融资不够活跃,三地协同发展难度大。

1.3 三地产业发展环境差异明显

从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环境看,北京具有有利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在产业政策、科技管理体制方面,具有天津、河北难以比拟的优势。例如,北京中关村聚集了大量大数据企业,也聚集了大量的科技中介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产业环境。相比之下,天津、河北产业资源难以聚集,在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大量流出的情况下,产业政策环境亟待优化。

1.4 北京产业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

通常,许多著名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技术溢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京津冀大数据产业技术水平的均质化发展。从天津、河北的企业发展情况来看,本地企业过度依赖现成技术,忽视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

此外,作为促进产业合作重要推手的科技中介、地方组织、协会、商会,在推动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京津冀各类科技中介等组织,在推动企业家合作交流方面活跃度不高,也是导致北京优质科技资源溢出效应不明显的一个原因。在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的前提下,天津、河北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又不高,许多企业最终难以形成核心技术和产品。

1.5 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影响产业做大做强

传统大规模工业生产中往往是技术领先于技术标准的产生,而在当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技术标准往往先于产品诞生,谁掌握了产业技术标准,则意味着淮就掌握了产业技术发展的话语权。核心标准的制定,不仅深远地影响着技术发展的方向,而且也影响了行业的准入壁垒、行业效率和社会福利[4]。由于我国目前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完善,对三地产品功能融合、网络融合、制造与服务融合造成了一定障碍。

2 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的路径分析

2.1 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首推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的第一步,要充分认识到北京在三地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中的领头羊作用,发挥好中关村的创新中心作用,不断以技术溢出辐射带动天津、河北产业发展;天津要做好带动和支撑作用,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优势,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推动天津大数据产业上规模、上水平;河北省要突出转化作用,在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积极承接北京、天津产业资源转移,三地最终形成以中关村、滨海新区、河北省环北京、天津节点城市的产业创新、生产、服务高度协同,在京津冀形成大数据产业密集带。

2.2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数据的开放与融合

京津冀已成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热门地区,而北京是京津冀三地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的“火车头”。要积极学习中关村发展历程,在天津、河北复制、推广中关村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中的体制创新经验,不断破除不利于资源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弭三地间利益和体制鸿沟,促进北京资金优势、 人才优势、 技术优势向天津、河北辐射。

目前,京津冀三地大数据融合主要集中在环境和交通领域,在全部京津冀大数据应用中的占比超过25%。要不断推动三地数据的开放与融合,推动物流数据、科技数据、旅游数据、经济数据等更多数据资源的共享,整合更多产业数据资源,挖掘更多数据价值。

要率先提高三地城市管理数据的融合度,推进三地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三地硬件设施的协同发展。要不断提高三地网络服务质量,提高宽带速度与可用性,以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动数据的开放与融合。

要加强三地众创空间开放与合作,鼓励优势企业与国内外优质资本合作设立新型孵化平台,提高创业服务整体水平,培育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3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聚集优质产业资源

充分整合京津冀政府、大学、市场三方面大数据产业技术资源、资金、人才资源,利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与“解”的契机,在天津、河北加快做好“招”与“聚”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承接北京大数据企业迁出、人才流动铺垫条件。尤其是要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积极承接北京优质科技资源的溢出。同时,天津、河北要不断培育本地知名大数据企业,提高本土大数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国际知名大数据企业品牌。对于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不断推出企业优惠条件,催生出一批“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

要在天津、河北复制、推广更多的“前店后厂”模式,即北京与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在地理空间上的“前店后厂”模式(核心数据放在北京,其他数据存储放在张北)。建议将更多大企业的“厂”放在天津与河北,利用当地丰富的土地、电力、人力优势,支持企业在北京做大做强。

同时也要参考借鉴贵阳大数据发展经验,发挥京津冀三地各类大数据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作用,不断推动大数据向政用、商用、民用等领域的发展,不断推出特色化、品牌化的产品与服务,让贵阳模式在京津冀得以推广。

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搭建企业家联盟平台,实现“抱团”式发展。借助各类行业协会,积极为企业家解读地方相关政策方针,积极引导督促会员企业贯彻执行,让企业在发展中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用活政策,在经营管理中遵纪守法、不碰红线。

4 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技术标准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对技术标准的掌握意味着掌握市场话语权,这对企业掌握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和扩大市场份额都有积极影响。一项技术标准的胜出,一般不是倚靠单一力量,而是由多种力量合力作用的结果。因此,具有壟断地位的技术标准并不意味着当下最优秀的技术或是最好的标准,评价一项技术标准的优劣,要综合多项因素进行评价,作为企业,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时,也可透过该视角,采用多种力量推动企业所掌握的技术标准在竞争中胜出[5]。要加快完善大数据相关重要标准体系,在京津冀地区利用各类产业技术联盟,推进区域内企业间技术标准体系的交流与合作,率先建成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并在京津冀地区试点示范;要鼓励、推动京津冀大数据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制定中去,让那些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在国际舞台上获得话语权,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5 培育大数据产业人才,打造人才聚集高地

借助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充分挖掘北京、天津、河北境内高校技术、人才资源,探索三地大数据人才联合培养、大数据人才引进、流动与共享、大数据人才创新创业新模式。创新人才引进模式,摸索出一套吸引国际一流人才、行业领军人才来京津冀发展的渠道,对具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建议考虑“一事一议”。

可率先摸索三地高校与企业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与高校共同搭建人才实践基地,结合大项目可提前与高校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为企业提供智力资本支持。鼓励企业与大学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通过搭建联合实验室、专家人才互访等形式推动产学研人才共建。发挥科技中介作用,消除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于企业急需的服务器的运维、检修等人才,可适度调整课程设置,聘请企业实践导师来校授课,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伟玲.大数据产业的战略价值研究与思考[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01).

[2] 吴文彪.将大数据发展列入国家战略 抢占“大数据浪潮”先机[N].人民政协报,2014-03-06(006).

[3] 杨林国.发展大数据产业 京津冀协同作战[N].贵阳日报, 2017-04-26(004).

[4] Mu Rongping,Wu Zhuoliang.he role of standardsin national technology policy in China[EB/OL].http: / / www.strategicstandards.com /files /China.pdf, 2016-03-26.

[5] 许爱萍.产业技术标准的发展动力系统与演化周期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6(03).

①基金项目:2016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青年项目“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分析与建设路径设计—以天津为例”(编号:TJYY16-007Q);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天津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研究”(编号:17YZD-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许爱萍(1982-),辽宁大连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技术经济方面的研究;尹利(1960-),天津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产业经济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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