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坤顺
摘 要: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对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外著名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比较完善,可以为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带来一定启示。在构建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把握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方向;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时,充分结合我国高校内部治理实情;抓住关键问题,解决高校内部治理主要矛盾,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高校;内部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3-0031-03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in university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improving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building a modern university system. The well-known corporate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at home and abroad is perfect, which can bring some enlighten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al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university, this paper proposes to consider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y documents, grasp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direction of our university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orporate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based on situation of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of our university. In addition, key issues should be focused and the main contradictions in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of universities should be solved to actively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with "party leadership, principals responsible, professorship, and democratic management".
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evaluation system; university; internal governance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并为建立健全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政策指导。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是在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对高校内部治理情况进行评价,从而促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优化。目前我国高校内部治理主要参照于公司治理的方法和框架,因此,积极借鉴国内外著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对构建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探索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和参考意义。
一、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概述
(一)国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国外对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力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标准普尔评价体系、戴米诺评价体系、里昂证券(亚洲)评价体系等。
1. 标准普尔评价体系
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以下简稱SP)评价体系分别从国家评分和公司评分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国家评分部分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法律基础、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市场基础,评价的是外部力量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公司评分部分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董事会结构和运作、所有权结构和影响、财务透明性和信息披露、金融相关者关系四大指标,分析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情况。SP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特色就是在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同时,也关注了外部环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较为全面地对公司治理进行了评价。
2. 戴米诺评价体系
戴米诺(Deminor)评价体系的指标主要包括董事会结构与功能、接管防御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治理披露四个方面。戴米诺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与SP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二者都比较重视公司治理外部的法律环境,也都强调内部董事会、股东权利和公司透明性,这主要是由于他们有着诸如OECD、世界银行公司治理规则等共同的公司治理原则。
3. 里昂证券(亚洲)评价体系
里昂证券(亚洲)评价体系则比较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也比较重视董事会的独立性、公司的透明度以及对小股东的保护。其评价指标体系包括8个方面共57个指标,主要包括对管理层的约束、对小股东的保护、董事会的独立性与问责性、公司的透明度、股东的现金回报、核心业务、债务控制以及公司的社会责任等。
(二)国内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国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而对公司治理评价方面的研究则是近十年才开始的。目前,我国公司治理评价有大鹏证券研究所(裴武威,2001)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和运作、股东权利、所有权结构及影响、财务透明性和信息披露四个方面;海通证券研究所(吴淑坤,2002)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治理结构、财务及治理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股权结构、治理与管理的匹配性五个方面。
但是目前国内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方面得到比较高的认可的是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在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内外公司治理准则,积极借鉴标准普尔、戴米诺、里昂证券等十套国际著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情和特点,构建了包括董事会、股东权益、经理层、监事会、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六个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既同国际接轨,又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全面、系统地反映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对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
构建的启示
(一)法律法规政策、全面综合考虑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都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政策文件为依据的。SP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以世界银行的公司治理规则、OECD公司治理准则、美国CALPERS等提出的公司治理原则等国际上较严格的规则为标准;戴米诺也是以世界银行的公司治理指引以及《OECD公司治理准则》为依据制定指标体系;“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也综合考虑了《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应政策文件。也正是因为严格遵循了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准则,充分考虑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国内外这些著名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才不至于与法律法规和准则政策相冲突,由此也得到广泛的认可和高度的评价。因此,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也应该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为依据,确保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政策为导向。
(二)借鉴著名体系、结合实际情况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借鉴了标准普尔、戴米诺、里昂证券等国际上著名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也充分考虑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环境的实情和特点,做到既同国际接轨,又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构建了更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从而在国内被广泛认可。虽然目前我国高校内部治理主要借鉴于国内外公司治理的方法和框架,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也可以给我国高校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带来很多启示,但是国内与国际的实际情况相差很远,而高校治理与公司治理更是有着非常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国内外著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时,还要充分考虑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的实情,构建起符合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
(三)抓住关键问题、解决主要矛盾
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虽然有着一定的类似性,但是都有着自己的特色,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标准普尔评价体系既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运作,也考虑了外部环境对公司治理质量的影响;戴米诺评价体系则非常重视公司治理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强调接管防御措施的影响;里昂证券(亚洲)评价体系比较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感、重视董事会的独立性、公司透明度以及对小股东的保护;“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则充分考虑了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参与治理等问题。由此可见,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都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实情,抓住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解决主要矛盾,这一点对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三、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构建探索
(一)法律法规是依据,政策文件是方向
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等相应文件为指导方向。《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高校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也作了具体规定。《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将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作为试点高校,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些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文件都为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指引,是构建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先决条件。
(二)公司治理是参考,高校实情是基础
无论是国外的标准普尔、戴米诺、里昂证券评价体系,还是国内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都给我国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但是高校毕竟不同于公司,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也有异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目前主要包括以党委为主的政治权力、以校长为主的行政权力、以教授为主的学术权力、以教职工为代表的民主权力,表现为政治、行政、学术、民主四元权力结构。如何合理配置和协调发展高校内部各种权力,则是我们在构建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和积极探索的问题。
(三)关键问题要抓住,解决矛盾是重点
目前我国高校内部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高校内部各种权力配置不均衡,不能相互制衡,具体表现为: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重叠交叉;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严重失衡;民主监督权力功能弱化;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就要完善和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就必须抓住这些关键问题,解决高校内部治理的主要矛盾。
由此可見,我国高校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探索建立以党委书记为主席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层为执行机构,以教授为主的学术委员会为学术决策机构,以教师、学生、群众团体等利益相关者为主的监督机构。在此基础上,构建合理而健全的高校内部治理评价体系,促进高校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均衡发展,提升高校内部治理水平,推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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