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微信支持模式及家长认同度研究

2017-05-30 00:49董艳王飞
中国电化教育 2017年2期
关键词:家校合作模式微信

董艳 王飞

摘要:微信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大众生活,也逐渐被应用到教育领域。现有微信对家校合作的研究大多停留于实施经验,鲜有对其内部动力机制的探讨。该文选取北京市某小学五年级四个班的家长群(120位家长)为研究样本,实施包含三个维度(新媒体认知、家庭教育信心、媒体认同度)项目组成的问卷调查。问卷分析结果表明:在新媒体认知方面,家长认为新微信在家校舍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家教信心方面,家长普遍反映亲子关系较为融洽;在媒体认同度方面,家长认同微信能够帮助他们随时了解学校的事务,还有助于提升学生社会性能力;但不足的是,家校合作的微信支持模式在促进学生学习、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效果不显。该文认为,改进家校合作的微信支持模式,应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核心聚焦讨论主题,以教师参与引导等策略来构建模式,增加家长参与的热情,提高家长对合作的满意度。真正好的家校合作,需要家校双方的适当跨界,微信为家校跨界提供了一种便捷途径,但家校双方不能因为技术的支持,而忽略彼此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

关键词:微信;家校合作;家长观念;模式

家校合作逐渐成为当前教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随着“微信”日益普及,基于移动终端的家校合作逐渐活跃。最新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新型的基于新媒体支持的家校合作方式,促进家庭教育将会是今后的重点研究问题。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媒体,对“微信”支持下的家校合作模式探究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推进。

一、研究背景

“微信”之所以受到社会大众的青睐,不仅因为其互动性,也因为这一软件自身的操作便捷,成本低廉,传播方式集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多元化,兼容跨平台传递,形成了多种方式并存、多点辐散式的交流网络,有助于参与者能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交流、學习与协作。微信作为一种公众平台,不仅能够为参与者提供大量阅览的信息,而且也方便参与者及时发布相关的信息。在这样的碎片化时代,一经出现,便广泛传播。

探讨如何利用微信促进中小学家校合作的研究起于2013年,研究之初大多聚焦于构建微信平台的支持方式或应用操作流程。随着微信的广泛应用,一些学者开始探讨微信如何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以及促进学生的学习等。不足方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往关于中小学家校合作研究的微信支持主要采取经验总结,从应用层面来分析微信如何支持家校合作,归因解释相对空泛,效果检验缺乏证据支持;二是鲜有研究从家长视角,特别是对家长技术采用感受和内在机制缺乏足够的探讨。

“微信”作为一种技术媒体,被家校双方接受与应用,仍经历从获知到采纳的一系列过程。创新扩散理论及其派生的技术接受模型认为技术的创新扩散需要经历获知、说服、决定、实施、确认五个基本过程。根据技术应用的情况,受众可以分为“创新者、早期采用者、早期大众、晚期采用者、迟缓者”五大类。创新扩散理论中,技术层面对创新扩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有优势、有可兼容、复杂度、可观察等。关键人群也是技术能否得以推广的重要因素。而技术接受模型指出技术系统由人的行为意向确定,行为意向受使用者的态度和感知作用影响;感知有用性由感知易用性和外部变量共同决定。其中,态度的影响力明显更强,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会直接影响使用者的态度,使用的态度从主观层面上会指导使用者的行为意向,影响技术的实际使用效果。而家长观念及其采纳新媒体、新技术的自身基础会影响到家校合作的过程。

本研究认为,应该充分考虑家长观念,探讨如何构建基于教师和家长认同的微信支持家校合作模式。同时,通过实践应用,来发现微信支持下的中小学家校合作的实际效果及存在问题。最后通过这些研究,对未来提出应用展望。

二、研究工具与被试分布

本研究先通过问卷进行了调查,问卷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三个维度(新媒体认知、家庭教育信心、新媒体参与认同度)。其中,对“新媒体认知”的程度会影响到家长参与微信互动的客观条件;对“家庭教育信心”反映的是家长在参与家校合作中的内在心理机制,也是促进参与家校合作的内在动力;而对“微信参与认同”程度则直接反映了家长的态度,构成了主观条件。

研究者结合对家校合作、新媒体研究等相关文献的梳理,并结合对家长进行结构化访谈的情况,编制了初测问卷。之后邀请专家、家长等对初测问卷内容进行审阅和填写,根据大家反馈意见对问卷内容进行了调整。发放正式问卷时,对问卷填写人身份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负责与学校进行联系的家长来填写此问卷,而且家长需要有参与微信使用的经验。研究在一周内收集到120位家长的数据(分析后,问卷各维度的信度超过0.80)。其中,父亲为28位(占23.1%);母亲为91位(占75.2%);还有2位是爷爷奶奶(占1.7%)。简单来看,即便是在微信时代,母亲仍是子女教育环节中的主要家庭参与角色,而父亲比例仅有20%左右。

三、研究分析与结果

研究数据分析主要采取了探索性因素分析的方法,三个维度分别进行KMO和Bartlett检验的结果允许进行因素分析。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抽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并利用最大变异法(varimax)求出旋转因素负荷矩阵。结果表明,问卷在三个维度上均符合探索性因子分析的条件,每个维度依次提取出4、5、3个因素,累积解释率均超过了60.0%。下面分别从各个维度提取出的因子表现来进行分析。

(一)家长对新媒体的认知

结合因子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家长对新媒体认知的层面主要表现在新媒体的应用体验、特征认识等方面。所提取的四个因子分别被命名为:作用认知、直觉认知、应用认知和概念认知。各因子的解释率和描述性结果如表1所示。作用认知因子,代表家长对微信在家校合作中具有什么样的作用;直觉认知因子,反映家长对微信支持家校合作的直觉感受;应用认知因子,反映家长对微信应用于家校合作的具体方面的认识;概念认知因子,主要反映家长能否知道什么是新媒体以及区别于其他媒体的特征。

从表中均值(M)来看,家长对新媒体认知方面,“作用认知”和“应用认知”分别高于“直觉认知”和“概念认知”。从作用认知的数据来看,家长认识到新媒体具有较为积极的作用,比如新媒体使学校管理信息更透明;新媒体让家校互动更方便;新媒体为家长传递了更丰富的信息;新媒体增加孩子学习的方便性等。而在应用认知方面:家长更关注如何使用新媒体了解学校政策;考虑如何使用新媒体与教师沟通;关注如何通过新媒体参与更多学校活动,甚至与其他家长的沟通。但对概念认知和直觉认知两个方面均值低于4分,特别是表现在直觉认知方面,即家长的使用感受,是否满意等,具体表现在与教师沟通方式与效果的满意度等,这一方面还需要加强。而在概念认知方面,主要是指家长对新媒体概念或特征是否能够清晰认识,家长是否能说出新媒体的一些特征,是否能说出两种以上的新媒体等。这个因子的均值最低,说明家长在对新媒体的认识方面要低于应用。

相比于新媒体的作用和应用的认识,概念认知和直觉认知都低。也就是说,家长能够应用微信,和认同微信的作用;但微信支持下的家校合作模式仍有改进的空间,比如提升家长对新媒体的认识,通过相互交流促进家长对新媒体概念的认识;通过应用加强,来促进家长使用体验。

(二)家长在家庭教育层面的信心

家长信心是家校合作中重要的动力因素。通过因子分析,家长对家庭教育信心层面的五个因子分别为:自我评价、子女依赖、问题解决、亲子沟通和子女信任。各因子的解释率和描述性结果如表2所示。自我评价主要是指家长在自身综合素质、自我能力等方面的自我判断,是否能够让孩子佩服,起到比较好的表率作用;子女依赖则是指家长认为子女对自己的依赖性如何等;问题解决是指家长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是否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处理教育问题上是否游刃有余;亲子沟通则是指父母是否可以和子女进行顺利沟通;子女信任主要是指家长能否感到与孩子之间的信任关系。

上表维度的均值为3.867,低于5分,也低于家长对新媒体的认知,说明家长对家庭教育的信心仍需要提高。具体表现在,在这些因子中,家长对自我能力的评价最低,仅为3.558。自我评价包括:是否能应对孩子成长中的意外情况;面对教育孩子的难题,是否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教育孩子的观念和做法能否得到家人支持等。自我评价较低也和中国式家长的特点有一定关系,比较内敛的性格,总是对自身有较高的要求。对问题解决和亲子沟通的信心程度次之,比如家长不太能确认当教育孩子出现困难时,是否知道如何寻求帮助;是否能够妥善解决与孩子之间的分歧等;亲子沟通之间的障碍如何解决等。如何与孩子沟通以及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非家长们天然就会,但可以借助这个家长合作群来学习相关的知识,教师或有经验的家长可以利用微信的功能把相应的内容进行系统推送。

总体来看,子女依赖和子女信任均值较高,说明在当前信息时代,家长感受到比较融洽的亲子关系。当孩子遇到困惑愿意告诉家长,家长也能够给孩子更多的关爱,愿意通过自学来提高当父母的能力;相信孩子能够信任自己,这些都为家校合作的良好展开提供较好的条件。家长的自我评价以及促进家长问题解决能力的提升可以通过在微信群内开展相应活动。

(三)家长对新媒体应用的认同度

家长对新媒体应用的认同度,是影响他们参与家校合作的主观条件。提取的家长认同度三个因子,表现在:知晓学校事务、提升学生能力和辅助学生学习。各因子的解释率和描述性结果如表3所示。知晓学校事务是指家长能够利用微信平台实施关注班级及学校工作动态,提出关于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提升学生能力是指家长能够利用微信平台切实提高子女心理品质及社会能力;辅助学生学习是指家长能够利用微信平台帮学生开展家庭学习计划,完成课后补习,提高学习效率。

上表数据表明,家长对微信参与家校合作的认可度均值为4.278分,表明家长认同度比较高。这几个因子里,知晓学校事务和提升学生社会能力的分值均大于4.300分,也就是说家长可以通过微信来参与或了解学校事务,比如向学校提出教学建议,参与学校制订与学生相關的重大决策;学校也会通过平台回应家长疑虑;帮助家长形成合作小组等。微信交流可以帮助家长找到促进孩子面对苦难寻找解决办法,帮助学生提升人际交往的能力。而家长对利用微信来辅助学生学习方面认同度较低,比如协助孩子运用平台制订学习计划、收集学习信息等。这一方面需要提供给家长提供相应的辅导内容,比如学生如何进行时间管理、如何制定学习计划等,围绕学生的学习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

四、微信参与家校合作的模式建构

微信支持下的家校合作的基本模式是以“微信群”为基本活动单位,通过构建班级微信群将班主任、学科教师、家长置于其中,教师通过经验分享、深度的反思,帮助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生活的整体状况以及对教育和教学的普及,而家长通过信息沟通和反馈互动等方式引发教师的深度思考,促使其全面了解学生,为学生发展制定合适的发展方案,从而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双重影响。这一模式构建应该秉承如下几个基本原则:(1)操作快捷简单;(2)充分调动合作双方的积极性;(3)教学与德育相结合;(4)建立平等交流的机会;(5)为家长提供适当的技术服务。上述五点基本原则为家校创设平等、多元、简单、深层次的合作交流模式提供了参考。

结合上述问卷的分析结果,家长对家校合作的满意度、自我评价、家长问题解决能力以及对微信辅助学生学习的认同度略低,为此在构建新的模式时,要考虑如何在班级微信群中,增加相应的内容,同时考虑到如何以促进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为切入点,提供相应内容呈现在群里,或者提供相应的模块内容支持,以提升家长的知识和能力,加强家长的自我认知,从而促进家长对家校合作在微信支持下的满意度,模式如图2所示。

这一模式中的群体主要包括教师、家长、学生。教师和家长通过微信来全面了解学生,教师以信息沟通和互动反馈的方式,家长以经验分享和深度反思的方式;而这些交流都要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特定领域,围绕学生发展所需要的事项和发展,进行内容呈现和交流。在模式的中间部分,几个主要模块的作用如下:

(一)班级信息发布

班级信息的发布,是微信群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其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学科作业、学校重大活动、活动的提示、通过微信推送班級的日常信息等。这有助于家长监督、督促学生更好地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同时备忘录的方式可以对家长的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方便家长在百忙之余关注学校的一些工作。

(二)信息实时反馈

利用微信本身的特质,实时更新群信息和通知。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和家长以及教师的工作相结合,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实时推送。普遍问题可以统一回复,个别问题可以小窗口进行一对一指导,保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学生问题在萌芽状态时可以被解决,以防微杜渐。

(三)学习资源分享

利用微信的跨平台接口功能,可以将资源及时地发布在微信群信息中。通过手机和PC终端进行实时浏览。由于微信的应用接口正在逐步完善,可以兼容多种学习资源。大部分资源一部手机就可以做到及时地阅读与分享。比起邮箱推送、网站共享的方式,可以更加快捷随意。

(四)微型家长会

利用微信打破时空的界限,整合文字、语音、微视频功能召开一个微型的家长会。受时间的限制,在家长会上通常都是一些主题内容的通报介绍和讲解,对于一些细小的问题,具体操作,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可能不能在家长会顾及到,教师单独交流的机会又是少之又少,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教师将这些微小但十分重要的话题,可以在微信中进行交流,利用文字、语音、视频等交流方式也可以给家长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可以保证沟通通道的稳定流畅。

(五)教育教学指导

利用微信平台,教师推送教育教学指导、教学经验分享、专业知识教学等内容,可以打造教育共同体,家长利用教师推送的信息可以有效辅助子女进行针对性强的课后补习,同时还可以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六)学校生活及风采展示

学生的学习风采展示是教师利用微信群的一个重要功能之一。为了能够让家长全面了解自己孩子在学校的整体状况,以及对子女所在班级的整体状态有一个全面了解。通过推送的微视频和日常学习生活照片可以提高家长参与的热情积极性,也为家长提供了契机,看到孩子不一样的一面和闪光点。

在提出上述模式的基础上,本研究又在调查对象覆盖的家长中开展了实践和探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们能够深度交流与学习,提高了参与度和自信心,更加有效地完成对孩子学习的网络教育。但需要关注的是,如何让家长在讨论中聚焦交流的主题、如何保护学生的隐私问题、避免因利益冲突引发矛盾等。

五、微信在家校合作中的应用展望

微信参与家校合作,可以有效打破时空界限,使得家长在碎片化时间里进行交流互动,同时利用微信进行学习资源和服务内容的整合,使教师、家长和学生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网络。微信作为一种新媒体,给家校合作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但从实践中发现,微信如果应用不当,也会给家校双方带来不必要的干扰。未来研究可考虑如下方面:

(一)微信支持的家校合作,应不忘初心——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为本

微信支持的家校合作,为家校之间联系提供了方便的途径。但微信群的交流属性,有时会使得讨论话题比较广而杂,什么都有,没有焦点,没有核心,由微信自身的碎片化特点决定。考虑到家校合作,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应该以围绕学生发展为主,讨论议题应多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内容来展开。

但由于一个班级中,不同学生的家长素质和新媒体应用水平的差异,需要进行相应指导或引导。由于他们在一个微信群中共生,有时会出现一些对立的矛盾问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适当发挥引导的作用:一是教师比较了解班里的学生,二是教师相对于家长来说,教育经验更为丰富。教师可以引导微信群里的讨论话题,也可以推送相应的内容,比如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的好的材料,学校政策等相应内容;也可以发起与学生发展有关、家长们感兴趣的话题或活动,平衡家长们在微信中的不同力量。针对不同学生事件或行为,通过引导和交流,促进不同类型的家长之间能够互相支持,互相鼓励,也可以使技术应用的“迟缓者”,在不断被影响下,慢慢发展,逐步成为“创新者”。

还有,在微信中,如何保护学生的隐私是需要注意的。利用微信,可以实时多角度推送信息,有助于全方位了解学生的过程中,学生在家庭和学校生活的隐私将会面临一定的威胁与破坏,学生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可能具有多面性和不同的个性,需要一定的私密性和保护,利用微信几乎可以将学生的所有状态暴露无遗,这种方式的负面影响就在于无法保护学生的隐私,更容易让他们的心理产生不必要的担心和压力,甚至受到一定的伤害。因此,利用微信参与家校合作的关键还是要本着学生主体、尊重学生的角度去开展交流,对信息要进行甄别筛选,在尊重学生个体、保障学生私密性的过程中去聚焦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真正好的家校合作,应建立交流互信的参与规则

内容虽然全面,时效性强,但是由于信息量的散乱庞大,客观现象和主观态度往往混杂在一起,往往不利于家长去聚焦问题的实质,往往由个别的信息引导,产生歧义,从而产生混乱和彼此间的误解。教师和家长均有相应的工作,受到时间和精力的影响,很难筛选出适合自己的针对性较强的主题,更不可能去从驳杂的信息中梳理出一条清晰的逻辑线,那么交流的话题有时不方便转成指导家长学习的内容。

班级微信群的建立其根本在于助力教学信息的透明性,减少家长和家长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提高加家校合作的互信度。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这种信息的扩散和自由度的提高,很多负面信息也会在微信群中潜移默化地扩散。不可回避,家长与家长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个人及群体利益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会有一定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容易产生各种负面的信息,被微信群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通过互联网的功能直接被放大,形成群成员之间的误解、猜忌甚至是冲突,从而直接降低合作的效率,甚至是起到相反的作用。

微信群从建立之初,应该建立彼此信任的规则,比如教师和家长之间、家长和家长之间。规则包括发布信息的时间、方式,以及回应的内容和方式等。这些规则可以从建群之初开始,也可以随着微信群的运转,结合微信群中发生的事件,逐渐进行调整。互信的建立,使得有经验的分享经验,有困惑的敢于倾诉,有消息的分享信息。

(三)微信支持的家校合作,允许适当的跨界,但教育责任仍应各自承担

微信支持的家校合作提供了家校之间的泛在连接,比如给家长提供参与或了解学校事务的机会。适当的跨界,也是微信提供的一种方便。但不同教师和家长在参与这种群体活动时,有时会去做本不该做的事。实践中发现,一些教师会把本应该自身完成的任务通过微信群,在群里要求家长做,给家长带来一些负担。而某些家长也会把不该发布在群里的信息随意散发,希望影响教师的判断或决策。有些家长还会利用微信群来做些广告宣传,以图一定的利益。

但作为学生教育的不同机构,教师要承担教师的职责,家长应该履行家长的职责。大家应该本着促进学生发展,更好地促进双方参与为原则,提供更好的资源,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但彼此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还是要各自承担,不能因为“网络上的在一起”而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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