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治理是否有效对项目能否成功具有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于涉及多种利益相关方、工期很长、投资额巨大的PPP项目来说尤其如此。要建立有效的项目治理机制需要理解项目中存在的根本矛盾,项目治理的价值因解决项目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根本矛盾而存在。
PPP是当前中国投资领域和项目管理领域关注的热点。关于PPP的价值、风险、政策环境和对国家的贡献等话题层出不穷,各级政府对PPP显示了高度的关注或热情,主管部门在政策制定上也时有分歧。有人将PPP看成是促进新一轮国家经济增长和完善社会治理的良方;也有人担心PPP是一窝蜂的投资热,会带来长期难以解决的后遗症。
PPP 的字面含义是公(Public)私(Private)合伙(Partnership),為了避免某些误解,在中国一般被称为政府(Public)和社会资本(Private)合作。由于政府方为非营利机构,而社会资本的典型代表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这就导致了两种合伙人的立场不同,对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等利益的分配和处置态度也不同。PPP公司常常不是一个以股份大小来决定决策权的单纯的企业,资本可以影响权力,但如果权力得不到相应的限制,资本在权力面前常常不堪一击。这种立场不同造成的矛盾,比“文明人”和“野蛮人”之间因资本结构形成的冲突更值得关注。
PPP一般都有某种垄断或寡头色彩,项目竞标时的竞争是比较自由的,但竞标确定后形成的项目产品在市场供给方面却有一定的独占性。这种垄断或寡头色彩带来的利益诱惑是很多企业热衷于参与PPP的原因。但是,得之易时失之易,垄断和寡头意味着PPP企业有可能会站在广大民众利益的另一面,一旦发生冲突,政府自然会以民众为优先,因为这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对政府而言,要判断一个企业的效益和广大民众的利益相比孰轻孰重并不很困难。对于PPP企业来说,如何处理好公益性事业和营利性企业这种混合角色面临的矛盾是一大挑战。
创业不易,守业更难。人们很容易认为PPP就是PPP项目,其实PPP的难点和重点不在于投资或承建项目,而在于今后长期的经营。换句话说,“PPP项目公司”的关键词不在“项目”而在“公司”。由于对当届政府有政绩,PPP的立项、投资、竞标、建设等项目管理过程相对比较容易,但在项目建设开始后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运营时段中,主导项目立项的人员早已离开,政绩红利不复存在,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技术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几多变化,PPP这种“婚姻”的当事方在热闹而豪华的“婚礼”后还能否长相守是个挑战。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来说,PPP不是一般的婚姻,而是嫁入豪门的婚姻。尽管女子需要有足够的姿色和其他条件才能嫁入豪门,但嫁入豪门的婚姻能否做到自由、平等,由爱情做主,甚至能够自由离婚,则需要高超的经营艺术、政策制度和法律机制保障。
俗话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PPP的好坏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我们能够清晰认识到这些PPP存在的根本矛盾,并能够予以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方案,那么PPP就是可行的,也是值得和应该去做的。
PPP治理既是对PPP项目的治理,又是对PPP项目公司的企业治理。管理需要走在问题的前面,治理同样如此。在PPP热度高涨的今天,关注PPP治理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