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DUS测试技术发展现状

2017-05-30 02:21钟海丰黄敏玲钟淮钦林兵
热带作物学报 2017年6期

钟海丰 黄敏玲 钟淮钦 林兵

摘 要 作为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中一项重要内容,植物新品种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DUS测试技术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DUS测试;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

中图分类号 Q941.3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agricultur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the right of new plant variety was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development course of the new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new varieties of agricultural plants and DUS testing technology.

Key words DUS testing; variety rights; new plant variety; testing guideline

doi 10.3969/j.issn.1000-2561.2017.06.028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拥有丰富的植物种质资源,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许多优异的种质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因此而流失国外。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同时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1]。中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一个新品种的授权,必须同时满足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且在中国植物品种保护名录范围内,这是实质审查的主要依据[2]。植物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植物品种权人在一定期间内,对植物品种所享有的具有独占性质的所有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

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大部分的草本作物,如棉花、粮食、油料、糖料、麻类、草类、蔬菜(含西甜瓜)、绿肥、草本药材、烟草,部分木本作物,如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橡胶树以及食用菌、藻类等植物的新品种[3]。植物品种权是种业市场竞争的基础和关键,了解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历程与现状,有助于开展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研究工作,对中国农业科技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程

1.1 植物品種保护的产生

为了让育种者的智慧成果得到应有的合理回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雏形早在19世纪就已经出现[4],现在普遍认为早在1833年罗马教皇发布的在技术和农业领域给予所有权的宣言,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起源,而19世纪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发现和应用则引发了植物育种的革命和发展[5]。植物育种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利益得到重视,在种子贸易的迅速兴起的背景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各国开始纷纷尝试寻找一种能使植物新品种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6-10]。从20世纪的20年代至50年代,法国、德国、荷兰等一些西方国家也开始尝试借鉴工业专利以及其他方式来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比如,1930年5月,美国出台的《植物专利法》,通过无性繁殖的植物(块根、块茎植物除外)被纳入专利保护的范畴内,这开创了植物新品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保护。“一种攀缘或拉蔓玫瑰”在1931年3月被授予了第一个植物专利。

1.2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成立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真正具有了现代色彩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荷兰和德国被先后建立起来,同时也促进了UPOV公约的建立。1957年在法国召开第一次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外交大会,法国外交部邀请了12个国家和3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参加。此后,经过多轮的专家会议,最终拟定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公约草案。1961年,第二次植物新品种保护外交大会在巴黎举行,大会通过了包含有41条内容的公约,并由荷兰、德国、比利时、法国和意大利等5个国家的全权代表签署了公约。公约于1968年8月10日正式生效,标志着UPOV正式成立[11]。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历史时期。UPOV公约先后经过3次修订,形成了1961/1972年公约文本、1978年公约文本和1991年公约文本等3个文本。截止2015年12月底,74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签署了UPOV公约(见表1),其中比利时使用了1961/1972年公约文本,阿根廷等17个国家使用1978年公约文本,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56个国家(或国际组织)使用1991年公约文本。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是当前申请加入UPOV组织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12]。

1.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订与国际植物品种权保护的发展

1986年9月20日,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扭转“新贸易保护主义”为由,积极倡导关贸总协定(GATT)将知识产权问题列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签署奠定了基础。经过谈判方的激烈争辩和相关妥协,最终于1991年12月18日初步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并于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1995年初生效,成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文件的一部分。TRIPS协议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所有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中,参加方最多,内容最全面、制约力量最强、保护水平最高、保护程度最严密的一项国际协定,标志着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3]。TRIPS协议也要求成员国对植物新品种给予法律保护,这也标志着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入全球化时代。保护植物新品种已成为WTO成员的强制性规定。在TRIPS协议生效以后,UPOV公约的普及速度明显加快(见图1)。

2 国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程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

1984年中国颁布了专利法,但植物新品种并未被列入保护范围之内。中国虽曾建立了品种审定(对生产负责)制度,但其与植物新品种保护之间仍存在着明显的差别[14]。直到199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才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植物育种家的育种成果可以申请取得知识产权,即植物品种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经过18 a的不断完善,形成了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截止2015年底,农业部已先后发布了9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93个种属得到保护(见表2)。

2.2 中国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39个成员国

1998年8月29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的决定。随后,由科技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组团赴日内瓦向UPOV总部提交了加入UPOV的申请。1999年4月23日,中国正式加入UPOV,履行1978年公约文本[15]。中国也成为UPOV的第39个成员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保护育种者权利。

2.3 植物品种权申请量稳步上升,企业成为主导力量

从开始受理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以来,中国每年品种权申请量均实现稳步上升(见图2)。2015年度,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达到2 069件,突破2 000件大关,同比增长17%,公告授权1 413件,同比增长71%,均创历史新高。截至2015年底,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累计申请总量为15 552件,累计授权总量6 258件。水稻、玉米、小麦3大粮食作物仍是申请品种权的主体,接近申请总量的70%,花卉、蔬菜、果树等非主要农作物申请量增长也有一定程度增长(见表3)。十二五期间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呈现出企业超越科研单位成为申请主体的趋势(图3)。

2.4 新《种子法》的颁布,植物品种保护进入新阶段

2015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种子法》获得通过,这是现行《种子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新《种子法》将“新品种保护”单独列为一章,将保护条例的核心内容加以体现,突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提升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地位。同时新《种子法》完善了对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增加了侵犯植物新品種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提升品种权侵权打击力度。另外,明确了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试是品种管理的基本技术依据。

3 植物品种DUS测试技术研究进展

DUS测试指南是DUS测试的技术基础。DUS测试一般由审批机关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经过2~3 a的重复观察,最终作出合理、客观的评价[16]。DUS测试技术早已在发达国家广泛用于植物新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17-19]。目前被UPOV成员国采用的主要有3种形式,即官方测试(德国和英国)、育种者测试(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测试(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到2015年底,中国已先后建立一个测试中心,18个测试分中心、3个测试站以及4个在建测试分中心以及1个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审查测试技术服务体系。

3.1 DUS测试指南的研制

测试技术的标准化是保证植物DUS测试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重要措施之一。DUS测试指南是指导DUS测试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UPOV发布的DUS测试指南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强且简洁明了。中国DUS测试指南研制工作起步较晚。因此,根据UPOV的相关测试指南,结合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实际,制定适合中国DUS测试指南,意义重大。目前中国DUS测试指南的研制主要还是配套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发布[20-35],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36-40]。由于中国植物种属数量众多,而植物品种保护工作处于初步阶段,因此现阶段还无法实现全部种属DUS测试指南的研制。截止2015年底,中国研制出农业植物品种测试指南已有180多项,包括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农业行业标准等,同时还研制了水稻、玉米、甘蓝型油菜、花生等30多种植物的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规程。当然,在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同时,制定中国的新品种DUS测试指南还应该考虑结合中国农业生产实际,并使民族种业生存与发展得以保护。

3.2 DUS判定方法研究

DUS测试技术作为目前大多数国家品种权授权的必备条件,其判定方法的科学性直接影响了育种者的切身利益。Annicchiarico[41]利用单元和多元统计方法判定了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陈海荣等[42]开展了水稻(Oryza sativa L.)申请品种及其近似品种测试性状差异显著性的判定分析研究,为判定品种特异性提供了依据。徐振江等[43]对水稻申请品种的数量性状特异性进行统计分析,指出数量性状特异性统计分析判别的重要性。另外,孙延智等[44]、郝京辉等[45]、刘红艳[46]等分别利用变异系数、t检验、系统聚类法等方法对唐菖蒲、菊花、芝麻DUS测试指南候选性状的一致性、稳定性进行了分析判定,并筛选出可用于品种特异性判定的性状。张建华等[47]引入了符合系数来衡量玉米异地测试的DUS判定方法,指出符合系数对玉米DUS测试标准品种群体的构建和指标性状的确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兰芬[48]用变异系数对玉米DUS测试中的数量性状的一致性作出了评价。郝彩环等[49]对吉林省玉米新品种DUS测试数量性状的分级标准进行了研究,为标准品种的筛选提供了理论基础。

3.3 分子标记技术在DUS测试中的应用

DNA分子标记技术为DUS测试工作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辅助工具,并已开始广泛应用于植物新品种的鉴定与DNA指纹图谱的构建[50-52]。目前,SSR标记是品种特异性、一致性检验、近似品种与标准品种筛选中应用最广泛的标记技术,也是植物新品种测试中理想的标记技术,从分子水平上保障了植物新品种的客观、公正、准确授权[53-67]。表型测试技术结合分子标记技术已逐步成为DUS测试的重要技术手段[68]。

3.4 图像处理技术在DUS测试中的应用

基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图像处理方法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DUS测试中[69-71],为一种高度自动化的智能采集技术,是UPOV认可的植物DUS测试新技术[72]。赵春明等[73]评价图像处理法采集和数量化玉米果穗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DUS)性状的技术适用性,认为图像处理具有客观、高效、低成本地采集和数量化玉米果穗DUS性状和其它更多性状的能力。韩仲志等[74]利用基于花生果荚图像特征识别,经主分量分析(PCA)优化特征的支持向量机(SVM)识别模型对20个品种的品种识别率达到90%以上,对3个不同产地的花生荚果正确识别率达到100%,识别效果好且识别结果稳定。邓立苗等[75]利用Freeman编码技术,对花生果嘴和果腰进行识别,并对花生荚果DUS测试性状进行量化。采用图像处理方法测量植物外部形态性状,不仅能够获得更精准的数据,而且还能提高测量速度,缩短测试周期。

4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1 植物品种权结构不尽合理,园艺作物地位有待提高

截止2015年底,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累计申请15 552件,授权6 258件,其中水稻品种申请4 522件,占29.08%,玉米品种申请5 135件,占33.02%,占据总申请量的50%以上,加上其他大田作物,更是达到80%以上。相比较下,园艺作物申请量则较少,其中花卉品种申请1 061件,占6.82%,蔬菜品种申请962件,占6.19%,果树品种申请488件,占3.1%,茶叶品种申请68件,占0.4%。园艺作物品种权申请量在全部品种申请量中比重极低,远远低于水稻、玉米品种的申请量。这与国外主要发达国家情况刚好相反,水稻、玉米等关于民生问题的主要农作物地位固然极其重要,但具有更高生产附加值的花卉、蔬菜、果树等园艺作物在国际贸易中也占有很大比重。在越来越强调知识产权的当地世界,园艺作物新品种培育的滞后,将为将来中国加入更严格的UPOV公约文本时面临更严峻的国外市场冲击。

4.2 植物品种权需要实现从“量”到“质”的兑变

2015年度,中国完成品种权申请2 069件,突破2 000件大关,位列所有UPOV成员国第二位,仅次于欧盟;若按国别排列,则位列第一,实现植物品种权申请大国地位。但是在發展的背后,我们依然存在诸如原创性品种少、防御型、战略型品种少,而急功近利型、商业修饰型品种多的尴尬局面,而且目前中国主动向国外申请品种权的数量非常有限,得到授权的更是少之又少。中国国内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商业化发展与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差距很大。

4.3 创新体系尚未健全,创新主体需要明确

由于中国种业发展起步较晚,种子企业在种业创新方面缺乏战略性计划,不愿花功夫搞原始创新,追求短、平、快的“商业修饰品种”[76],少数或者干脆以侵权或假冒品种为生。同时,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数量达到4 660家,注册资本超过1亿的200多家[77],但与先锋种业、孟山都种业等国际知名种子企业仍差距明显。新《种子法》指出鼓励种子企业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的公益性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同时,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产学研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实际上是明确了企业作为种业创新和发展的主导力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企业种业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10月,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种业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文件,明确机构与完成人权益比例和权属约定等规定。这些举措未来必将进一步推动种子企业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发展。

4.4 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及技术支撑体系还需完善和加强

虽然新《种子法》将“新品种保护”单独列为一章,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地位,中国植物品种保护的主要依据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属于法规范畴,执法与处罚力度仍然受到影响,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和震慑力都明显不足,导致品种权人权利不断受到侵犯,这也间接影响了育种家的创新积极性。而同样属于知识产权部分的专利、商标等,均以法的形式进行保护。近年来,关于将“保护条例”上升为“保护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反映出育种者和社会对于加大对品种权保护和维权力度的更高要求。另外,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以及新《种子法》对DUS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测试的植物种类及品种数量都将大幅度增加,因此进一步完善包括测试设施条件、测试人才以及测试技术等在内的技术支撑体系。

5 总结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中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国际竞争的一个焦点就是知识产权[78]。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尤其是农业植物品种权的保护直至2000年才完成了第一个农业植物新品种的授权。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和授权都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年申请量更是跻身世界前列,但是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相比,不管在有效品种权数量、原始创新性、植物品种结构分布合理性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当前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强烈要求中国加入UPOV 1991公约文本,发达国家利用掌握的先进育种技术优势,必然对国内育种企业以及种苗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这也是我国实现公约文本转换的最大挑战[79],另外,关于1991年公约文本中农民特权被弱化的担忧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因素[80]。因此需进一步强化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同时鼓励原始创新,鼓励包括花卉、蔬菜、果树等其他作物种类品种培育。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Z]. 2013.

[2] 田 苗, 张启翔. 紫薇新品种DUS测试研究进展[M] // 张启翔. 2007中国观赏园艺研究进展.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7.

[3]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Z]. 2014.

[4] 王汝锋, 崔野韩.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 现状与发展趋势[J]. 中国种业, 2003 (1): 1-4.

[5] 蔡 亮.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研究[D].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 2007.

[6] 李秀丽. 美国植物品种法律保护制度的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J]. 当代生态农业, 2009(Z1): 46-49.

[7] 张新明, 杨 坤, 周云龙. 荷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 世界农业, 2011(5): 51-54.

[8] 王春艳, 沈 进, 李成江. 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 安徽农业科学, 2008, 36(7): 2 941-2 942.

[9] 孙宝启. 法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其启示[J]. 世界农业, 1996, 100(12): 19-22.

[10] 张彩霞, 周衍平. 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框架、 特点及启示[J]. 世界林业研究, 2013, 26(1): 74-78.

[11] 郭瑞华, 崔野韩.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简介[J]. 上海农业学报, 2002(1): 6.

[12] 郑勇奇, 张川红, 于雪丹, 等. 植物新品種保护于测试研究[M]. 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5.

[13] 孙皓琛. WTO与WIPO: TRIPS协议框架中的冲突性因素与合作契机之探讨[J]. 比较法研究, 2002(2): 91-101.

[14] 王宏伟. 实施《种子法》保证种子产业健康发展[J]. 种子, 2001(1): 53-54.

[15] 叶盛荣, 周训芳.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趋势及我国的对策[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34(3): 40-43.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总则[S]. 2004.

[17] 郭德华, 赵 齐, 李 波. 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外先进农业标准的比较和分析[J]. 中国标准化, 2000(11): 45-48.

[18] DNA Finger printing of cereal cultivars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In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Taxonomy of Cultivated Plants[M]. Edinburgh, UK, 1998, 7: 20-26.

[19] Schmid H. Seed certification in Austria-Comprehensive quality system. In Proceedings of the World Seed Conference[J]. Cambridge, UK, 1999, 9: 6-8.

[20] 王彦荣, 任继周. 苜蓿新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初报[J]. 草业科学, 2002, 19(9): 16-23.

[21] 陈和明, 朱根发, 吕复兵, 等. 蝴蝶兰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中国农学通报, 2014, 30(10): 182-185.

[22] 刘 洪, 陈德权, 任永浩, 等. 龙眼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中国农学通报, 2012, 28(22): 293-297.

[23] 张浙峰, 余东梅, 赖运平, 等. 豌豆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西南农业学报, 2014, 27(5): 1 847-1 851.

[24] 王显生, 王仲伟, 李华勇, 等. 甜菊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中国糖料, 2016, 38(3): 46-49.

[25] 刘 洪, 徐振江, 饶得花, 等. 花生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广东农业科学, 2012, 39(5): 29-31.

[26] 邓 姗, 褚云霞, 杨旭红, 等. 非洲凤仙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J]. 热带作物学报, 2015, 36(8): 1 410-1 414.

[27] 褚云霞, 邓 姗, 黄志城, 等. 朱顶红新品种DUS测试数量性状筛选与分级[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2016, 17(3): 466-474.

[28] 高 玲, 徐 丽, 刘迪发, 等. 黄秋葵新品种DUS测试叶部性状的选择[J]. 中国农学通报, 2015(31): 171-176.

[29] 李 伟, 智 慧, 王永芳, 等. 谷子DUS(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的制定[J]. 河北农业科学, 2012, 16(2): 4-7.

[30] 张一弓, 张荟荟, 杨 刚, 等. 黑麦草新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初报[J]. 草食家畜, 2013(2): 50-54.

[31] 陈海荣, 吕 波, 罗利军, 等. 莴苣新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的研制[J]. 中国农学通报, 2009, 25(24): 276-281.

[32] 高 玲, 徐 丽, 刘迪发, 等. 西番莲属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初报[J]. 热带农业科学, 2012, 32(9): 33-37.

[33] 顾俊杰. 花烛属与果子蔓属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D]. 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 2013.

[34] 张一弓, 张荟荟, 杨 刚, 等. 披碱草属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J]. 草原与草坪, 2013, 33(2): 38-40.

[35] 田 西, 余 毅, 安 静, 等. 黄连的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性状的选择[J]. 华西药学杂志, 2011, 26(1): 14-16.

[36] 张 龙, 白昌军, 严琳玲, 等. 基于柱花草DUS测试性状的多样性分析与测试指南修订探讨[J]. 草业科学, 2014, 31(10): 1 976-1 989.

[37] 王 莉, 白玉亭, 王 威, 等. 棉花DUS测试指南修订版现存问题的探讨[J]. 中国农学通报, 2011, 27(33): 288-291.

[38] 黄志城, 徐 岩, 顾晓君, 等. 草莓属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修订[J]. 中国农学通报, 2013, 29(7): 173-178.

[39] 郝彩环, 李淑芳, 侯佳明, 等. 玉米新品种DUS测试性状的选择与测试指南修订[J]. 玉米科学, 2007, 15(6): 146-147.

[40] 陈海荣, 黄志城, 张新明, 等. 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技术研究(二)--番茄新品种DUS测试性状的选择与测试指南修订[J]. 上海农业学报, 2013, 28(5): 134-137.

[41] Annicchiarico P. Using univariate and multivariate statistic methods for the assessment of variety distinctness[J]. Sementi Elette, 2000(46): 541-547.

[42] 陳海荣, 顾晓君. 水稻新品种测试中性状差异显著性判定的分析[J]. 上海农业学报, 2003, 19(4): 18-20.

[43] 徐振江, 刘 洪, 李春兰, 等. 水稻新品种DUS测试数量性状特异性统计分析判别研究[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8, 29(1): 6-9.

[44] 孙延智, 义鸣放. 唐菖蒲品种的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研究[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02, 7(5): 7-13.

[45] 郝京辉, 游 捷, 秦贺兰, 等. 菊花品种的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的研究[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2003, 23(5): 14-18.

[46] 刘红艳, 赵应忠. 芝麻品种的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分析[J]. 中国油料作物学报, 2013, 35(增刊): 202-207.

[47] 张建华, 王建军, 米艳华, 等. 玉米DUS测试标准品种在云南的差异性分析[J]. 西南农业学报, 2004, 17(S1): 224-227.

[48] 李兰芬. 玉米新品种DUS测试及数量性状一致性评价[J]. 黑龙江农业科学, 2006(4): 78-80.

[49] 郝彩环, 王凤华, 周海涛, 等. 吉林省玉米新品种DUS测试数量性状分级标准的研究[J]. 玉米科学, 2011, 19(6): 134-137.

[50] 王艳平, 李华勇, 沈 奇, 等. 与水稻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 稳定性(DUS)测试性状相关联的分子标记分析[J]. 江苏农业学报, 2013, 29(2): 231-239.

[51] 李保军. AFLP分子标记在玉米DUS测试中的应用[D].杨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9.

[52] 刘丽娟, 舒烈波, 罗利军, 等. SRAP标记与形态学标记在西瓜DUS测试中的比较[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2011(5): 790-795.

[53] 王立新, 常利芳, 李宏博, 等. 小麦区试品系DUS测试的分子标记[J]. 作物学报, 2010, 36(7): 1 114-1 125.

[54] 王凤格, 赵久然, 戴景瑞, 等. 利用SSR标记进行玉米品种一致性检测研究[J]. 分子植物育种, 2007(1): 95-104.

[55] 陆光远, 伍晓明, 张冬晓, 等. SSR标记分析国家油菜区试品种的特异性和一致性[J]. 中国农业科学, 2008(1): 32-42.

[56] 段艳凤, 刘 杰, 卞春松, 等. 中国88个马铃薯审定品种SSR指纹图谱构建与遗传多样性分析[J]. 作物学报, 2009(8): 1 451-1 457.

[57] 匡 猛, 王延琴, 周大云, 等. 棉花DUS测试标准品种的SSR指纹数据库构建[J]. 棉花学报, 2015, 27(1): 46-52.

[58] 范建光, 张海英, 宫国义, 等. 西瓜DUS测试标准品种SSR指纹图谱构建及应用[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2013, 14(5): 892-899.

[59] 王笑一, 于拴仓, 张凤兰, 等. 小白菜品种的SSR指纹图谱及遗传特异性分析[J]. 华北农学报, 2008, 23(5): 97-103.

[60] 张 婉, 崔继哲, 于拴仓, 等. 白菜品种的SSR指纹图谱数据库的构建[J]. 分子植物育种, 2013(6): 843-857.

[61] 尹 玲, 张 晨, 向 江, 等. 我国新育成葡萄品种SSR指纹图谱的建立[J]. 果树学报, 2015(3): 366-373.

[62] 王艳平, 沈 奇, 张继红, 等. 大麦DUS测试标准品种的遗传多样性分析及指纹图谱的构建[J]. 麦类作物学报, 2013, 33(2): 273-278.

[63] 隋光磊, 于拴仓, 杨金雪, 等. 大白菜品种鉴定的SSR核心引物筛选及其应用[J]. 园艺学报, 2014, 41(10): 2 021-2 034.

[64] 唐 浩, 余汉勇, 张新明, 等. 水稻新品种测试的标准品种DNA指纹图谱多样性分析[J].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2015, 16(1): 100-106.

[65] 丁西朋, 张 龙, 罗小燕, 等. 柱花草DUS测试标准品种DNA指纹图谱构建[J]. 草业科学, 2015, 32(12): 2 047-2 055.

[66] 王艳平, 李华勇, 沈 奇, 等. 与水稻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性状相关联的分子标记分析[J]. 江苏农业学报, 2013, 29(2): 231-239.

[67] 赖运平, 张浙峰, 王丽容, 等. 利用SSR标记筛选DUS测试中甘蓝型油菜近似品种[J]. 分子植物育种, 2013(2): 174-184.

[68] 滕海涛, 吕 波, 赵久然, 等. 利用DNA指纹图谱辅助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可能性[J]. 生物技术通报, 2009(1): 1-6.

[69] 杨锦忠, 郝建平, 杜天庆, 等. 基于种子图像处理的大数目玉米品种形态识别[J]. 作物学报, 2008(6): 1 069-1 073.

[70] 杨锦忠, 张洪生, 郝建平, 等. 玉米果穗图像单一特征的品种鉴别力评价[J]. 农业工程学报, 2011, 27(1): 196-200.

[71] 邓立苗, 于仁师, 马文杰. 基于图像处理的玉米叶片姿态测量方法研究[J]. 河南农业科学, 2014, 43(9): 168-172.

[72] UPOV.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examination of distinctness, uniformity and stabi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zed descriptions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s(TG/1/3)[M]. Geneva (Switzerland): 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s, 2002, pp11-11.

[73] 趙春明, 韩仲志, 杨锦忠, 等. 玉米果穗DUS性状测试的图像处理应用研究[J]. 中国农业科学, 2009, 42(11): 4 100-4 105.

[74] 韩仲志, 赵友刚. 利用花生荚果图像特征识别品种与检验种子[J]. 作物学报, 2012, 38(3): 535-540.

[75] 邓立苗, 杜宏伟, 韩仲志. 基于Freeman链码的花生果嘴和果腰图像识别及其DUS性状定量分析[J]. 农业工程学报, 2015(13): 186-192.

[76] 刘 平, 陈 超. 植物新品种保护通论[M]. 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77] 乔金亮, 李华林. 一号文件强调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本制活起来 种企强起来[J]. 农村农业农民月刊, 2016(3): 20-21.

[78] 张德纯.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及DUS测试[J]. 中国科技成果, 2007, 24: 42-44.

[79] 孙炜琳, 王瑞波.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变革趋势及中国的策略选择[J]. 世界农业, 2008 (8): 18-22.

[80] 李道国, 谭 涛.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背景下的农民留种行为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06 (3):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