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清
摘 要: 顿悟是乔伊斯美学的核心,也是《画像》这部长篇小说最重要的手法之一。它脱胎于阿奎那的“灵悟说”,但是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是人本而非神本的,并且拒绝作者的介入。在《画像》中,顿悟是塑造人物形象和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手段,并且作为一种心理机制在多层意识结构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共同指向“完整,和谐和光彩”的美学思想。
关键词: 乔伊斯 画像 意识 顿悟
《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1916)是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部自传式的心灵发展史小说兼有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两种因素,虽然它的革新意識还不足以将其纳入经典意识流小说之列,与乔伊斯后期作品中的“语言实验”技巧相比更是显得保守,但是依然体现了20世纪初西方新潮文学的许多特征。它不仅体现了乔伊斯早期的美学思想,而且“是乔伊斯早期的‘精神顿悟手法与后期的意识流技巧之间的一个必然过渡”[1]。
“顿悟”原是基督教术语,指耶稣向世人的显灵,但是经过乔伊斯赋予了“顿悟”新的美学意义作品最重要的写作技巧之一,佛罗伦丝·沃尔索将其定义为“人在某一时刻豁然醒悟,看清自己的处境,悟出人生的真谛”[2]。在刻意淡化了情节的《画像》中,乔伊斯正是依靠这种手法来推动斯蒂芬·迪达勒斯意识的觉醒,在绵延的意识长河中造成一次次的震荡,推动小说情节的发展。
一、“顿悟”与乔伊斯“应用阿奎那学”
“乔伊斯是最关注美学问题的现代主义作家之一”[3], 他先后受到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和维科这三位著名西方哲学家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明显地体现在他的创作实践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世纪意大利经院哲学家阿奎那的美学理论,他的审美三阶段理论深刻地影响了乔伊斯,乔伊斯对阿奎那美学的认识和思考构成了其美学体系的核心成分。
乔伊斯在《画像》中借斯蒂芬之口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美学观,在小说第五章部分,斯蒂芬与同学林奇展开了一场长达20页的美学讨论,斯蒂芬把自己的理念称为“应用阿奎那学”,他认为“任何一种美必须具备三样东西,完整、和谐和光彩”[4]。他特意采用了一个篮子作为美学形象,在美的“完整”阶段,审美主体必须要感受到审美客体“有自己的轮廓和有自己的内容”[4]251,拥有自身的完整性;在“和谐”阶段,审美主体要感受到审美客体“复杂、多层、可分、可离,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4]251,而部分和它们的总和又是和谐的;在“光彩”阶段,也就是审美的最高特性,是审美主体“为美的完整性所吸引和为美的和谐所陶醉所达到的明晰而安谧的静态平衡”,是一种“心灵的陶醉”[4]252。因而“顿悟”是乔伊斯美学的核心,审美的最高阶段乔伊斯所重视的“精神顿悟”的瞬间领悟。
乔伊斯对阿奎那的美学理念既有继承也有否定,阿奎那的“灵悟”美学是建立在宗教信仰之上的,其理论起源于“神的‘放射说和物的‘分享说”[5],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都反射着“完整,和谐”的神的光辉,审美主体能感受到事物的美也是由于神性的无所不在。斯蒂芬对此是颇有微词的,他认为这是一种“咬文嚼字的说法”,认为审美客体只是“被视作的那个东西,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4]252,他否定了上帝的参与,把目光投向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将顿悟把握为外界诱因刺激下的主观自觉,“用艺术创造的‘启示或‘灵悟替代了宗教的‘显圣”[6],从而完成了由神本美学向人本美学的转变。
另一方面,阿奎那重视艺术家的介入,他将那作为“最高形式的智力行为……是及其活跃的,并能使其感情产生极强的震撼”[7]。但是在《画像》中,斯蒂芬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见解,即“一个艺术家,和创造万物的上帝一样,永远停留在他的艺术作品之内或之后或之外,人们看不见他,他使自己升华而失去了存在”[4]255,乔伊斯提倡创作的“非个人化”,反对作家的介入。这一原则也体现在顿悟手法的运用上,顿悟的产生必是人物内在逻辑发展的结果,尤其是人物的心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绝非作家提供的戏剧性突转。
二、《画像》中“顿悟”的特征
《画像》记录了斯蒂芬从婴孩朦胧时期到青年成熟时期的心理发展过程,小说结合了迪达勒斯逃离迷宫的神话故事,以这种对位的结构关系暗示着斯蒂芬“建造迷宫-被困迷宫-逃离迷宫”的心理过程。乔伊斯将顿悟作为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法,以这种方式去表现人物内心的激烈变化和自我认知的不断蜕变,在小说中,“顿悟”就成为了斯蒂芬对抗爱尔兰“迷宫”的主要方式。斯蒂芬始终以一个艺术家的敏感抗拒着不正常的爱尔兰现实,他总是能在一瞬间领悟到真实,在顿悟中不断发现自我和认识到社会的本质。
孩童时期的斯蒂芬依靠直觉去把握世界,在家庭圣诞晚餐一幕中,乔伊斯将斯蒂芬设计成一个旁观者,以父亲为代表的狭隘民族主义势力和以家庭教师丹蒂和母亲为代表的保守宗教势力的交锋正是爱尔兰现状的浓缩表现。这次晚餐深刻暴露了爱尔兰的道德瘫痪和社会腐败,也对斯蒂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对此感到恐怖,这是对不正常现状的本能拒绝。随着心智的成长,他明白自己的痛苦来源于“身外的肮脏生活的潮流”和“内心发出的强大的潮流”这两方面的冲击[4]111,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孤独和异化的斯蒂芬在迷惘中陷入了堕落的情欲,他投入了妓女的怀抱来寻求暂时的安宁,却又饱受理智的煎熬。在宗教冗长又恐怖的说教下,他饱受精神的折磨,转向带有自虐性质的宗教清修来遏制本能的情欲,然而在被告知将授予神职时他又意识到自己对于教会生活的冷漠和严谨充满了厌恶,在这个压抑的社会里他无法找到自己的出路,他被困在迷宫之中。在小说第四章里,他在海边得到了解放,通过顿悟摆脱了心理障碍,在涉水少女的身上找到了生活新的意义,逃出了迷宫,成就了整部小说的高潮。
在《画像》的初稿,即《斯蒂芬英雄》的手稿中,乔伊斯对“顿悟”做出了界定,“一事、一物、一种景象或一段难忘的思绪”“在精神上的豁然显露”,而且“这种显露一般完全超出了产生这种灵悟的事物本身的涵义或(他与这种显露)两者之间的严格的逻辑关系”[4]313-314。这猝然的一瞬间往往会带来小说情节的高潮,促进情节的扭转,对于主人公而言,这一瞬间包含着生活全部的意义。乔伊斯的“顿悟”通常有以下四方面的特征:一、出现在人物处在某种危机时期的某一瞬间;二、被看似无足轻重的事件触发而成;三、当它出现时,作品中的人物会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启发;四、仿佛一个事物的面纱被揭开,使人们可以看清该事物的本质特征或某个观点、事件、人物的整体[8]。当斯蒂芬正为是否接受神职,承受没有亮色的教会生活的未来而痛苦时,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快要堕落了,在那一刻他遭遇了思想危机。他在海边遇到了他的同学,他们像往常一样用他的名字来开玩笑,这看似无足轻重的事件却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他感到自己的四肢被一种狂乱的精神所占据”,在那一刻他与迪达勒斯融为一体,他听到了生命的呼唤,“他的灵魂已经从他的儿童时期的坟墓中重新站了起来,抛掉了她身上的尸衣”[3]196-197。在随后见到了海鸟般美丽的涉水少女后,他“狂野地对着大海歌唱,为那一直在召唤他的生活的来临发出了热情的欢呼”[3]199。正是这次的顿悟促成了斯蒂芬自我意识的觉醒,鼓舞了他远走高飞的斗志。
三、《画像》中“顿悟”的层次
作为一部反映人物心理意识的小说,而不着意于外部世界的客观描写,《画像》算是意识流小说的前奏。“由于乔伊斯的题材是传记性的,这就要求用现实主义的方法处理题材,以达到真实性”[9],它虽然以斯蒂芬的心理历程为脉络,然而这种心理历程依然是遵循物理时间发展的,乔伊斯并不意在挖掘斯蒂芬的深层意识,他主要是表现外界事物刺激下人物内心的当下反映,表现人与环境的对立与人的成长。另一方面,《画像》又体现出了意识流小说的雏形,乔伊斯运用了多种意识流的技巧来表现人物心理,他對于人物心理意识的忠实记录正显示了对于多层次的意识结构的兴趣。
意识流小说深受心理学家伯格森和佛洛依德理论的影响。佛洛依德的“无意识”理论将人的精神机制分为三个层次,即“意识-前意识-无意识”这三层。从结构层次上来看,“意识”是与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部分,“它服从于‘现实原则,执行着‘认识心理品质的感官的任务”[10];“前意识”处于“意识”和“无意识”之间,抵抗“无意识”进入“意识”层面;“无意识”是心理的深层基础和人类活动的内驱力,作为被压抑的意识潜藏在深处。顿悟的本质乃是一种心理机制,是在一种因缘刺激下压抑已久的意识的一次喷发,是对主体意识的再发现和重构。由于主体意识的复杂层次,因而“顿悟”也表现为多种形式。
第一种顿悟方式发生在意识层面,它在发生动机上体现为人物对自我意识有意识的探索,外界的刺激只是一个契机,顿悟发生的主导权在人物手中。在《画像》中,乔伊斯运用这种方式来塑造处于探索期的斯蒂芬,来凸显人物的敏感和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气质。当斯蒂芬在教会学校时,他在地理书上写下“斯蒂芬·迪达勒斯是我的名字,爱尔兰是我的国家。克朗戈斯是我居住的地方,而天堂是我的希望”,这看似只是一堆没有意义的句子,但是斯蒂芬将这些句子倒着念了一遍后,发现“宇宙之后应该是什么呢?空无所有”[3]12。年幼的斯蒂芬经历了家道中落,父亲带着他在酒馆遇到了曾经的朋友,这场庸俗的谈话让他厌恶,他“看到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位密友为他们的过去干杯。一个财产造成的鸿沟或者是性格上的差异使他和他们分开了”[3]108,在这场顿悟中,他发现自己的童年已经死去。由于顿悟频频发生在意识层面,是直接面对现实事物的,是由人物主导发起的,因而乔伊斯采用写实的白描手法,凸显了细节的具体完整感。
第二种顿悟方式发生在前意识层面,由于前意识的“疏忽”,让无意识进入了意识层面。在这种机制下,人物处在被动地位,外界的刺激采取了主动权。在《画像》中,这种方式主要用来突破人物阻滞不前的心理状态,这种方式明显地体现在第四章部分。同学的玩笑让他意识到自己名字所具有的象征力量,振奋地呼喊“是的!是的!是的!他将和与他同名的那个伟大的发明家一样,用他的灵魂的自由和力量,骄傲地创造出一个新的、向上的、美丽的、摸不着的、永不毁灭的生命”[3]196-197。他孤独而快乐地站在水中,一个宁静的涉水少女进入了他的灵魂,这惊异的人间美谛视着斯蒂芬的凝望,注视的目光对他发出了艺术的召唤。乔伊斯用自然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手法去表现前意识层面的顿悟,为真实的细节增添了神秘的浪漫气氛,来自外界的刺激打破了滞碍的心理困境,唤起斯蒂芬无意识中的生活热情。
第三种顿悟方式则是发生在无意识层面,它并不能被人物清楚地意识到,但是却和人物内心产生了一种共鸣,让人物在无意识中再次确认自我。当斯蒂芬决心离开家庭和爱尔兰去当一个流亡者时,他听到了发疯女尼的喊叫声“耶稣基督!啊基督!基督!”,“一种厌恶和怨艾的情绪竟使他的心感到说不出的疼痛”[3]203,女尼的呼喊实则象征着家人和祖国对他选择走流亡之路的仇视。此刻的斯蒂芬潜意识里明白自己与爱尔兰社会的敌对立场,因而这里的顿悟也不过只是对这一情况的再确认。无意识层次发生的顿悟是不能被人物感知的,因而乔伊斯在这里收住了笔墨,选择了留白的手法,让读者自行理解。因为斯蒂芬个人成长状态的变化,乔伊斯选择了不同的顿悟技巧去塑造人物,深入人物的意识层次,紧扣了人物不同时期的心理,采用了多种的表现手法,层次分明又富有美感,完美实践了他的美学思想。
《画像》中的斯蒂芬通过一次次的顿悟,重新发现了自我,也认清了周围的现实,喊出“我不伺候了”的口号走上了流亡的道路。乔伊斯通过顿悟手法深入人物的意识层次,塑造了不同时期的斯蒂芬形象,并且以此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力,成就了别树一帜的风格特点,集中体现了他“完整,和谐和光彩”的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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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arvey Peter Sucksmith.James Joyce: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London:Edward Arnold,1977:10.
[10]车文博.意识与无意识[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