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淑兰
【摘 要】 选取国资委下属266家上市公司2011—2014年的数据作为样本,关注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绩效关系中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其绩效,同时制度环境越好的地区,企业绩效也越好。在进一步检验中发现,企业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中发挥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即企业所在地区的制度环境越好,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绩效的正向影响越显著。据此,也进一步证明,国资国企改革应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实现去行政化与市场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市场化进程,优化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关键词】 制度环境;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绩效; 国企改革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9-0002-07
一、引言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塑造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因为制度通过影响生产和交易成本决定了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的可行性和利润水平。此外,由于企业内生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下,企业各种行为决策均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而对企业自身来讲,如何更好地协调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目标之间的关系也是很现实的问题。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的形成和履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会受所处制度环境的影响。国有资本是全民的财富,应该服务于全民利益和国家战略,研究国资国企的社会责任问题意义更加重大。那么,制度环境在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在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大潮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企业所处的市场外部制度环境有着重大影响,那么它又是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呢?本研究的贡献在于:一是在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关注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制度环境、企业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二是研究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可以为当前经济改革中准确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实证依据,促进经济社会的市场化进程。
二、文献回顾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
Peloza[1]评述了128篇探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献,发现其中59%为正相关、14%为负相关、27%为混合性或无相关。(1)正相关。宋建波等[2]以Carroll提出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四大类社会责任”为基础,基于沪深两市638家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得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影响的结论。杨伯坚[3]采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编制的上市公司社會责任指数作为社会责任指标,在回归方程中引入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等公司治理变量后,得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提高企业业绩和成长性的结论。李姝等[4]立足于企业如何通过降低权益成本提高企业绩效,以此探讨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动机,认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对于企业战略来说是一个质的改变,企业实实在在地将社会责任付诸于行动,这无疑会使得这类公司在市场中获得投资者的青睐,从而获得投资资金上的优先权,其权益资本成本也会降低,企业绩效得以提高。尹开国等[5]从企业社会责任外生假设角度,重点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联性的经验研究中的外生性问题,认为当期企业社会责任对当期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负相关。Makni et al.[6]选择179家加拿大企业作为样本,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代表企业绩效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及市场回报率等财务指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性,进而得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减少企业利润及降低股东财富的结论。Lima et al.[7]以新兴经济体中的巴西为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责任指数和企业财务数据,研究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社会责任破坏了巴西企业的财务绩效。(3)关系不确定。Flammer[8]对所有美国上市公司1980—2009年公司新闻公告中有关环境的事件进行研究,提出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是边际收益递减和保险型特征递减的资源,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存在非线性关系。还有部分学者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呈倒“U”型关系,而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Servaes et al.[9]则发现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还受到企业特点的影响,只有在声誉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才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作用;而对于声誉不佳的企业,则会产生相反的作用。
(二)制度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
Matten et al.[10]立足于不同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认为自由市场经济型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是外显型的,因为自由市场经济下大量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可由企业自行决定;而在协作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嵌入在制度和法律框架下,因此,他们的社会责任一般是内隐式的。Campbell et al.[11]研究发现,所处市场竞争程度越高的公司越倾向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与消费者倾向于购买社会声誉良好公司的产品有关,消费者通常对于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反应更为灵敏。当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替代品,而且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时,消费者倾向于购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拥有较好声誉企业的产品。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在消费者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这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辅助企业通过实施差异化竞争获得竞争优势。周中胜[12]以2009—2010年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被纳入润灵环球评价系统的深沪两地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以“中国市场化指数”作为制度环境的替代变量,考察了制度环境中的地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地区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以及地区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影响,发现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越低、法律环境越完善以及要素市场越发达的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越好;越是在制度落后、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在这种扭曲的要素市场,企业越缺乏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性动因,而热衷于通过建立政治关系、追求政治寻租以取得发展。因此,市场化程度较好的地区,投资者对信息的要求从之前简单地关注数量优先,如今更加重视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就越来越高。伴随着投资者对于企业信息披露日益苛刻的要求,将会驱使上市公司在法律强制性的信息沟通和市场自我约束的自主信息沟通之间进行平衡,促使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三)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
基于制度环境中的法律环境视角来寻找实现公司内部治理和投资有效性,会发现各国的上市公司之间在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分红政策、投资分配效率以及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等方面的差异巨大。法律制度对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对于了解不同国家企业融资模式至关重要,当法律制度不保护外部投资者时,公司治理和外部融资不能很好地工作,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13]。Wang et al.[14]基于企业质量管理的视角,认为市场环境在企业管理与企业绩效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当外部环境因素发生动荡或者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变化时,将更有助于敦促企业维系客户的良好关系,提高企业业绩,进一步获得企业生存的机会。Prajogo[15]使用澳大利亚207家制造企业的数据,关注不同的商业环境对于企业绩效影响的有效性,研究发现:充满竞争活力的商业动态环境加强了产品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Bekaert et al.[16]收集了全球96个国家1980—2006年间的要素生产率数据,结果表明金融生态环境对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永久性影响比对资本增长的影响更显著,而这种影响归因于金融开放在股票市场和银行部门发展中的所起的作用。谭利等[17]从外部制度环境的角度出发,以2003—2011年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样本,采用投资对投资机会的敏感性来度量企业的投资效率,探究制度环境中各个指标对公司治理与投资效率两者关系的影响。研究表明:公司所在地政府干预程度越低和金融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司治理对投资效率的影响就会越显著。
通过以上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由于研究方法、样本选择、变量的差异,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着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或者不确定的多样化关系,即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相关与否,即存在着制约二者之间关系的权变变量或者调节变量。而基于前文的分析,制度环境的调节作用表现为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进而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当前相关研究对国资国企的关注不多,而国资国企在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所决定的制度环境中又有着与其他性质企业所不同的特性。因此,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选择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环境与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社会影响假说认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越高,越能满足各类利益相关者需求,公司的社会声誉就越好,对企业绩效将有正的影响,但相反,如果不能满足各种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将产生市场恐惧,并最终失去赢利机会,进而对企业绩效产生消极影响。而如何降低利益相关者对于市场的恐慌度,则需要企业借助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印象管理,达到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增加投资者对企业了解的目的,最终减少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从而降低资本成本,提高企业绩效。这也正好验证了社会投资理论关于社会责任是一种社会投资的观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非完全因为它们喜欢做这些事情,而是通过向社会投资,促进企业的知识转移和共享,获取资源,减少交易成本,畅通交易渠道,借助各方面条件与利益相关者结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增进企业的利益。
然而,权衡假说理论从资源有限性的角度出发,坚持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是负相关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始终保持一种动态博弈的关系,企业权衡利弊后所做出的满足利益相关者期望的决定,是企业基于资源合理分配原则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权衡分配的结果,因此,企业不可能做到满足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对于企业维护内部均衡显得尤为重要,过多承担社会责任,必将影响企业利润分配,进而对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企业赖以生存的主要資金渠道将难以维系,最终结果是企业内外部利益博弈失衡,打破企业平稳的运营环境。三重底线理论同样认为利益分配均衡对于企业维持内外部和谐很重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地满足股东期望固然重要,但是企业运行面临着经济、环境、社会三条底线,这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客观因素。如果企业过度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制约企业经济价值的发挥,难以达成利润最大化和对股东负责的基本目标。
管理者机会主义假说认为,如果企业管理者所获的利益是与企业当前市值息息相关的话,管理者会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影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管理者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掩盖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过失,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所以会出现企业绩效不佳的情况下企业反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改善企业绩效不佳的状况[18]。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1a和假设1b。
假设1a: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绩效。
假设1b: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利于提高绩效。
(二)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成本是影响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从市场微观结构出发,企业交易成本可以进一步分为由市场结构决定的交易成本、企业组织内部契约决定的交易成本(代理成本)以及企业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被管制者施加的额外成本(寻租成本)。对于国资国企,政府是企业资源配置者的主要角色,这时企业的交易成本可能主要体现为寻租成本。企业所处地区治理环境对交易成本有显著影响,减少政府干预、改善政府服务、加强法律保护均有利于减少企业非生产性支出,而且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的重新分配,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指导下,有动力也有能力对企业活动进行干预与调节,从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效率损失。战略制度观的提出,克服了行业和资源两类观点长期以来缺乏对制度背景的关注,并提出了以新的制度主义为中心的重要见解。随着制度主义的兴起,制度逐渐被量化,并作为影响企业绩效的内生变量。国资国企处于“特殊的经济转型”制度环境中,导致寻租行为的盛行。寻租理论表现为,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人们为了获得个人利益,往往不再通过增加生产、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利润;相反,却把财力、人力用于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企业为权力寻租付出一定的代价,结果有可能是企业获得的收益小于付出的成本,从而降低公司业绩。企业在向政府寻租的过程中,自身的行为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制约和干预[19]。企业所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越低,企业受到的政府干预程度就越高。政府向企业伸出的“掠夺之手”,违背了企业经营的自身规律,从而降低了企业绩效。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
(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
制度理论认为,研究各类组织行为时有必要从组织与环境关系的角度去发现和解释各类组织现象,在关注环境时不能只考虑技术环境,还必须考虑制度环境,即组织只有将其所处环境中的规范和惯例有效体现在自身形式、结构、内容和活动中,组织才能获得其存在的意义。制度理论的核心研究问题是制度环境与企业社会战略、企业绩效的关系,关于中国企业的相关研究侧重于探讨中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绩效的影响。制度理论引入经济学所催生出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指出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是因为受到来自外界环境所施加的制度压力,即制度环境通过一定的机制向企业施加压力,驱使企业采取具有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而约束企业的行为规范,使得企业的行为满足社会预期[20]。当产权保护较弱时,较差的地区制度环境给企业契约签订和执行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市场交易成本自然上升。企业所处市场的经济形势差,市场环境不健康或者行业竞争不合理(存在寡头竞争或者缺乏市场竞争),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企业更可能忽视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还会压榨员工和合作伙伴,出现机会主义行为。而厚市场理论的观点与之不谋而合。即当成熟的市场参与者越多,企业选择合作伙伴变得更加自由化,投机空间的缩小有效抑制机会主义,市场交易成本得以降低。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是国资国企面临的最主要制度环境之一,其主要表现就是政府仍然掌握着大量要素资源的控制权与支配权,结果就是政府对经济资源的介入程度较高,进而引发寻租行为。而越是市场化发展进程滞后的地区,政府对经济干预度越强,寻租活动更加频繁使得企业的资源耗费严重,政企利益输送客观上损害企业利益的可能性越大,政府干预下寻租活动盛行的制度环境弱化了企业试图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利益相关者传递正面信号进而改善企业绩效的动机[12]。而在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的区域制度背景下,政府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可能会更多地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以获得市场的肯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就可能会更高[13]。世界银行的调查也发现,我国120个不同城市的政府效率及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企业受外部环境压力影响而改善原来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现,调整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制定企业行为规范,签署新的社会契约,从而承担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企业声誉、增强品牌忠诚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这不是一种简单的利他主义,而是一种“既利他也利己”的双赢机制,可以给企业带来长期的稳定收益,从而实现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发展目标[21]。基于以上论述,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国资委下属上市企业为样本,以2011—2014年为样本区间,并对样本进行筛选,剔除数据缺失的公司,用来保证所有样本的自变量和因变量完整,最终得到266家上市企业共计1 064个样本。其中,财务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制度环境变量根据樊纲等(2016)发表的《中国市场化八年进程报告(2008—2015)》中2014年各省市市场化指数(2015年数据缺失)评分来确定,实证研究使用SPSS 22.0统计软件完成。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釋变量——企业绩效
以托宾Q值(Tobin's Q)作为被解释变量。托宾Q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在 1969 年首次提出。托宾Q比率是一种常用的衡量企业绩效或成长性的市场指标,可以用来反映某一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托宾Q比率反映的是在一个企业中两种不同价值估计的比值,即企业的市场价值(股权市值+净债务市值)与其资产重置成本(即当前企业资产总额)的比率。
2.解释变量
(1)企业社会责任。本研究参考上交所200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对于每股社会贡献值的定义,同时借鉴张川[19]、陈丽蓉[22]等相关研究中的社会贡献率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计量的思路,在数据选取中尽量采用现金流量指标,形成本研究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具体计算公式:
企业社会贡献值=每股收益+(销售商品、提供劳得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捐赠支出+环保支出+分配股利、利润或尝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平均总资产
(2)制度环境。对中国各地区制度环境的测量起源于学术界关于各地区市场化程度的相关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樊纲等人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市场化指数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项目来度量政府干预程度,主要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5个方面的23个基础指标构成,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也是目前国内学术界度量制度环境比较常用的指标[23]。
3.控制变量
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偿债能力与经营风险四个方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分别选择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24-25]。
主要变量及其具体定义见表1。
(三)模型设计
Tobin's Q=β0+β1CSR+β2Size+
β3Growth+β4Tat+β5Lev (1)
Tobin's Q=β0+β1INST+β2Size+
β3Growth+β4Tat+β5Lev (2)
Tobin's Q=β0+β1CSR+β2CSR×INST+β3INST+β4Size+β5Growth+
β6Tat+β7Lev (3)
利用模型1验证假设1,检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正相关或者负相关;利用模型2验证假设2,检验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利用模型3验证假设3,考察制度环境在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中所起到的作用,只需证明制度环境与社会责任的交乘项(INST×CSR)的系数为正,即可证明制度环境在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
五、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同为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企业绩效、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水平以及企业所在地区的制度环境均存在较大差异。
(二)多元回归分析
表3报告了模型1、模型2和模型3的回归结果。
从模型1检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结果看,CSR的系数为0.664,在1%的水平上显著,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假设1a成立。从模型2检验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结果看,INST的系数为0.318,在1%的水平上显著,因此,企业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与企业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假設2成立。模型3检验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与制度环境的交乘项(INST×CSR)的系数为0.038,大于0,且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企业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正相关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假设3成立。
(三)稳定性检验
为了验证以上结论的稳定性,继续进行如下检验:
1.将代表企业绩效的指标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替换“托宾Q值”。
2.将代表制度环境的指标“各省市市场化指数评分”用王国刚等[26]所著的《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13—2014)》中的“各省市制度环境分项得分”替代。
3.将代表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的“社会贡献值”用利益相关者五模型细分,构建各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指标,利用因子分析法计算企业社会责任综合得分,作为社会贡献的替代指标。
稳定性检验的回归结果与前面一致,证明原假设正确,由于篇幅所限,稳定性检验结果未能列示。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以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2011—2014年的数据作为样本,基于地区市场化制度环境的差异,考察制度环境在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
研究发现: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差异比较明显,上市公司的绩效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均存在显著差异。而且,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均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进一步检验结果表明,公司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即公司所处地区的制度环境越好,公司社会责任提高绩效的正相关性越显著。
研究启示:加快国有企业去行政化与市场化改革,优化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使其更好地融入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持续、良性循环中。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变局下的中国商业环境”主题讨论中提出“我们的改革不是要把国有企业搞没,更不是私有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就是市场化和去行政化”。国资委也强调,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应更加市场化,国有企业既要承担所有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要肩负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各项体制改革只有适应市场化制度环境发展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才能更好地提高企业绩效。地处不同省市的企业,其所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政府干预程度、法治水平却相差甚大,极不平衡。因此,可以预期,在一个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的地区,市场竞争更为充分,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下,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可能会更多地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以获得市场的肯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更高[13]。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形成高信任度的社会关系网络。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所衍生出的横向联系、社会网络构成企业合法的战略性资源,能够吸引合作者,方便交易,并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 PELOZA J. The challenge of measuring financial impacts from investments in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J].Journal of Management,2009,35(6):1518-1541.
[2] 宋建波,盛春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研究——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财经问题研究,2012(8):99-104.
[3] 杨伯坚.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和公司业绩[J].经济经纬, 2012(3):95-99.
[4] 李姝,赵颖,童蜻.社会责任报告降低了企业权益资本成本吗?——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3(9):64-70.
[5] 尹开国,刘小芹,陈华东.基于内生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4(6):98-108.
[6] MAKNI R, FRANCOEUR C, BELLAVANCE F. Causality between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Canadian firms[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89(3):409-422.
[7] LIMA V,et a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firm value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in Brazil[J]. Social Responsibility Journal, 2011,7(2): 295-309.
[8] FLAMMER 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hareholder reaction: Th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investor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2013,56(3): 758-781.
[9] SERVAES H, TAMAYO A. The impac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firm value: The role of customer awareness[J]. Management Science,2013,59(5):1045-1061.
[10] MATTEN D,MOON J. “Implicit” and “Explicit” CSR: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a comparative understanding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2):404-424.
[11] CAMPBELL B A, COFF R, KRYSCYNSKI D. Rethinking sustained competitive advantage from human capital[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012, 37(3): 376-395.
[12] 周中胜,何德旭,李正.制度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2(10):59-68.
[13] 姚海琳,王昶,周登.政府控制和市场化进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来自中国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8):58-69.
[14] WANG C H, CHEN K Y, CHEN S C.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market orientation and hotel performance: The moderating effects of external environmental factor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 2012, 31(1): 119-129.
[15] PRAJOGO D I. The strategic fit between innovation strategies and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delivering business performance[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2016,171(2):241-249.
[16] BEKAERT G, HARVEY C R, LUNDBLAD C. Financial openness and productivity[J].World Development, 2011, 39(1): 1-19.
[17] 谭利,杨苗.不同制度环境下公司治理质量对投资效率的影响[J].证券市场导报,2013(12):28-34.
[18] HOJE,et al. The causal effec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12,106(1): 53-72.
[19] 张川,娄祝坤,詹丹碧.政治关联, 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来自中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证据[J].管理评论, 2014, 26(1): 130-139.
[20] KLBEL J F, JANCSO L, BUSCH 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ublic pressure and credit risk: The US and Europe are not the same[D]. Working Paper, 2013.
[21] 张兆国,靳小翠,李庚秦.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交互跨期影响实证研究[J]. 会计研究, 2013(8): 32-39.
[22] 陈丽蓉,韩彬,杨兴龙.企业社会责任与高管变更交互影响研究——基于 A 股上市公司的經验证据[J].会计研究, 2015(8): 57-64.
[23] 雷宇.信任、制度环境与盈余信息含量——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5):55-61.
[24] 张兴亮,夏成才.会计信息透明度、政治关联与信贷资金配置效率——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证券市场导报,2015(7):36-45.
[25] 贾兴平,刘益.外部环境,内部资源与企业社会责任[J].南开管理评论,2014(6):13-18.
[26] 王国刚,冯光华.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13—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