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志办区县志指导处
《宁河县志(1979-2010)》全书政治观点正确,架构基本合理,各种体例运用得当,资料丰富,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和时代特色,行文大部分符合规范,图表运用也较多,是一部合格的复审稿。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天津市地方志书编修行文规范》和《新国标标点符号用法》等规定要求,依据《天津市区县志书审查验收规定》,现对志稿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全书优长不一一阐述)
一、凡例
凡例是全书行文的原则和规范的总体要求,既要全面,又要严谨,因此一定要逻辑严密、文字准确,做到没有歧义,志稿在这方面还有些欠缺:
1.凡例中没有指导思想,这是很重要的内容,应加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是2015年9月3日阅兵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过的。至少现阶段要这样用。
2.第一条中,“记述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历史现状”有不太准确处,建议改为“时段内社会发展历程”之类的表述。毕竟断代志只有十几或二三十年,谈历史不太严谨。
3.凡例中对“上溯或下延”应表述准确,本志没有下延内容,不必说下延。上溯应说明理由,或事物为近期首发而前溯必要才可以。还应申明其他一般不前溯。
4.“横排门类,纵写史实”是全书的准则,在第四点中出现了两次,应删掉一次,没有必要重复。
5.前志拾遗对本志而言,分量较轻,应放到最后。
6.六、七两条内容相同,本书不涉及的朝代年号要去掉。文中写到20世纪**年代,有的标明了,有的未标,而是直接写年代,建议在凡例里说明,未标明世纪的统一指20世纪。后文一律不再出现20世纪字样。第七条农业方面的使用传统的“亩”,也应予说明。原则上使用公制,但特殊情况下,仍有使用亩作单位的情况。
7.第八条应调至纪年之前。“以宁河籍为主,兼收外籍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这一准则在本书中既适用于“人物传”也适用于“人物录”,因此不应偏提一类。另外,“重大影响”提法比较过,建议改为“较大”“较有”即可。
8.最后两条建议合并。第九条将“章节的”去掉,“部分文字无简化字”也可去掉,全书几乎没有繁体字,即使有一两个过于生僻字为繁体,也不必在凡例中专条说明。“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建议再说得详细些,“除相关部门提供者外,还有……”重要材料,可说明资料来源并注明出处。第十条,“从互联网上下载,因摄影人员无从查考,故不署名。”如从网上下载至少应标明来源网站,这不仅是志书资料性功能的体现同时也是尊重版权的体现。“篇首图使用了一些能搜集到的不在本志年限内的旧照片”,这一用法不妥,此类照片与本时段内容没有关系,也没有对比意义。篇首照片更应该反映时限内最新、最具代表性的发展变化情况,放老照片违背这一基本宗旨。再有,这对志书的上下限也是突破。原则上,断代志应严格遵循起止年,过限的图表照都不能在志中出现。
二、体例
1.述体
概述中,应重点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成果进行系统归纳,用凝炼的语言对这三十年中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进行高度概括,其中着重记述经济体制改革和“三个文明”的建设成果,还可考虑在结尾处加上一两句远景展望的话。现志稿的综述,层次显得不够清晰,重点不突出,文字概括性也不够强。
很多章下的无题序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提高。
2.记体
大事记的记述要注意大事标准,改革开放的年代更应突出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当代社会环境下,还要注意不能有趋官化倾向。存在问题:①大事过小:有的欠缺主体内容。如法中协会考察,没提考察内容,还有一些捐助活动也没说清主题。②要素不齐全:大事条目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单位)、原因(背景)、经过、结果6要素。志稿有较多缺项现象,如建房不提面积、评奖没有写被哪一级评的、比赛不记参加人数和队伍。③个别的简称不规范:如“三为服务”,不为大众熟知的缩略语首次出现要括注全称。④语句有歧义:第一座農民自筹资金的北珠庄影剧院动工。要表达的应该是第一座农民自筹资金的影剧院在北珠庄动工,如就叫这个名,也应加引号。⑤所有使用“本年”“本月”“本日”均统一改为是年、本月(本月发生的)、同日(同一天发生的)。⑥宁河县一词多次重复出现,与志名太过重复,可改为县内、境内。
文中补遗部分关于地震的记录,因其份量较重,可以考虑改用专记,兼弥补上志的不足。
3、志体
志体记述中语言、数字使用有很多不规范、不精准处,是志稿较突出问题。
(1)对专业性语言、主要职能工作解释过多。第七篇中介绍通信业务津门通品牌等工作的要删除。第二十二篇民主监督不必解释主要职能,志书不解释概念。
(2)文题不符。如第十五篇宁河县粮食局应记述发展改革的脉络,不是记述办公地点和服务性工作的变化。第三十一篇,养老、失业、医疗要将保险制度保障变化写出来。
(3)纵写比较乱。有的内容安排不完整,记述中缺创始年或起始年,有的活动只有主题没有内容,相似内容不用同一种形式来表现,文字与表格内容重复等等,这样的例子比较多,有进一步加工的必要。
(4)政治部类记人人物有过于注重官员人志现象,如考察记入领队和人员名字等。大事记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5)有的总体性工作写的不到位,甚至用活动来代替本职工作(主体工作),如团委和妇联的某些记述,这是不区分本末的做法。
(6)全志机构、人员写法不一致。有的专设有机构,有的未写,人员也同样。应当统一写机构和人员设置。
(7)有些重要限线划分不符合规定。如与香港台湾所进行的经济合作,归为外事或称为外资都不妥,应该严格把握为与台资、与港澳合资。过去有的志书不注意,把台湾附在英美法之下表述为国外(应该是“及台湾地区”),被认为是政治性问题,导致全书被追毁。涉及港澳台的用语必须谨慎。
4.传体
本志用传体写人物,多数不符合时限,如上志已收入,则本志不当再入。更大的问题是没有严格掌握英烈标准,将逝世于工作岗位和退休后病逝都归为英烈,这必须要改过来。英烈是为国为民牺牲的,与官员级别高低无关,其他不是烈士的都不能归此类(民政局掌握烈士名录,应是录入的资料来源)。
5.图体
(1)从志稿看,收录的图存在清晰度不够的问题。如县城总体规划图,建议选择高清度的人志。
(2)随文图少,应丰富配图,如农村住宅“连三间”和“四合院”建议配结构示意图说明,房屋结构也是时代特征的一种反映。如服饰的变化,建议选择一些上下限人民着装对比图,增强表现力。
(3)文化篇中关于书法和绘画的内容,绘画选取了三幅作品图片,建议书法也选取少量有代表性的图片加入。
(4)图照说明文字要准确,注意掌握要素齐全。
6.表体
表格的设立不应是随意的,而应从志书整体考虑,为文字做出有效补充和资料细化。全书表格过细过多,形式单一,使全志著述性下降。表内无数据的空格一律要用“一”表示。表格转页时在表头要注明“续表”。表头应与表体在同一页面,表格内的上下限选取看不出原因,是数据缺失还是出于别的考虑?全书表格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调整。
7.錄体
“附”的使用一定要坚持“归之无类,弃之可惜”的原则才放人附录中来。对于有门可归、有类可系者,一律调整到正文篇章中去,注意不可本末倒置、喧宾夺主。
乡镇篇中记述乡镇14个,有6个镇有随文附,共7个随文附,建议删减。第二十四篇有7个随文附,应适当删减。教育篇中关于芦台一中的记述,一轮志书已在附中详细介绍了自创始到1989年的情况,不建议二轮继续用附的形式从始建写起,建议归人正文中,选取1979-2010的重要发展变化记述。相反,第十五篇中大同仁药店建议做随文附。
8.序体
序的写法比较杂乱,有的章下无序,应该统一标准,各章下都写无题序,原则上,无题序要从起止年限写。
三、资料
材料使用堆砌和缺失现象比较多,缺少对人志材料的归纳和概括以及剪裁不得当,是志稿存在的最大问题。要以史实为基础,不应有套话、空话。
(1)重要资料缺失。如城乡居民生活篇中“消费构成”一节只记述农村农民的,缺失城镇居民的。
(2)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记述,要以纠正和批评的角度上记述。如风俗、宗教篇中忌讳中部分内容。
(3)第二篇第一章地质与地貌和首轮志书第一章地质文字原封不动!第二章第一节气候中四季特征,除了一些数字更换,其余文字完全与首轮志书相同!第二章中其他节的文字使用均与首轮志书相同,同样的还有芦台一中的记述,也是大量内容重复前志。这应该斟酌,应着重于后志与前志的区别,反映变化。无意义的重复应避免。
(4)资料使用不均衡,堆积比较严重,有流水化现象。应提炼突出上、下限和变化。如二十四篇司法和司法行政中的部分内容。
四、篇目
1.第一篇第二章乡镇节下建议设概况、经济状况(不用发展,发展是动词)、社会事业,三个目就可以了。第十四节造甲城镇,为何与别的镇隔开排在乡的后面(如有原因,应括注说明)?应将同类事物连着排列。
2.第十六篇金融业保险章,建议在人寿公司后加上平安保险和其他宁河也开设支公司的保险公司情况。
3.第二十二篇政协第四章常委会议,内容太单薄支撑不起一章,建议按人大常委会的设置安排章节,分机构及组成人员和重要会议设节。
4.题文不符。如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中代表选举,代表构成实际内容为选举程序和代表比例。
5.篇目划分过细,有的可以合并。如文化、教育、体育部分。
五、行文
(1)计量单位。文中存在没有用规范中文单位表示的情况,如自然环境篇中,16.27g/kg,应写明每公斤16.27克。
(2)标点符号。根据最新标点符号用法,时间起止用“一”线,全书应统一修改。波浪号与破折号混用。百分号在表示数据范围时,两个数据后都要用%,以免引起歧义如3%~10%。
(3)文中使用“时,……”“后,……”等词不符合规范,均应去掉。
(4)年鉴语言使用多,如年内,请一律改成某某年。
(5)志稿中有些章节有追溯现象,基本都无意义;个别处还有突破下限的,原则上应慎重过限,除特别需要,不要突破上下限。
(6)如环境保护篇中工业COD首次出现,应括注中文名:化学需氧量。
(7)缺漏字问题。(第三册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