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般地使用中国美学精神而是提中华美学精神,这一修辞策略在当前应有特殊的意义和针对性:它不再是一般地指汉民族美学精神所代表的那些东西,而是在新的意义上特别地指包括汉民族美学精神在内的中华多族群美学精神的交融体。中华美学精神本身是一个在时间维度上不断演变和在空间维度上持续交融的历史性过程,有着多层面构成。
首先,从族群形态看,中华美学精神可以视为中华我者与外来他者之间的长期的文化涵濡(Acculturation)的历史性成果。涵濡这个人类学术语原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文化体系间因持续接触和影响而造成的一方或双方发生文化变迁的状况,在这里可借用来指中华我者与外来他者之间发生的内在、微妙而又重要的隐性变化过程。正是中华我者与外来他者的长期的文化涵濡产生出一种异质交融的新美质——这正是构成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层面的东西。这样的中华美学精神本身就并非单质物,而是中华多族群生活方式的持续交融体。
其次,在哲学思维上,中华美学精神的构成可以视为以道、气、阴阳及气韵生动等系列学说为特征的中华思维方式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再次,在审美习惯上,中华美学精神的构成与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民族对那种富于“兴味蕴藉”的审美对象的偏好有关。
最后,在人生境界上,中华美学精神的構成还需考虑我们这个作为多族群联合体的国家内部不同族群审美趣味之间的相互交融与共生状况,这突出地体现为一种有关人生境界的层层上升的追求,如“和而不同”等。这样理解的中华美学精神,应当为当今置身于全球化进程中的世界各民族文化贡献出中国人才有的独特美学智慧及其价值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