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庆杰
摘要:公证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时它还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文将结合实际对于公证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展开讨论,以求与公证同行们共同进步,努力创造无愧于社会与人民的新业绩。
关键词:公证 出于公心 坚持公正 确保公信
中图分类号:D92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6-0085-01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性时期,这促使公证机构有了更加广阔的施展空间,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给公证工作者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文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因此公证必须出于公心、坚持公正、确保公信。
一、公证——出于公心
何为公心?即是服务于公民大众的心,公心是做好公证工作的前提保障。首先需要明确宗旨,公证工作的宗旨就是减少诉讼,预防纠纷的发生,保护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次要认清性质。我国的《公证法》有明确的规定,公证机构就是证明机构。公证单位的工作就是具有预防作用的司法证明活动,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行为活动,公证机构的存在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再次,需要工作人员放正自己的位置,公证员是独立的第三方代表,它既不同于公务员,公务员代表了政府;又不同于律师,律师代表的是委托人;公证员是独立于这些之外的,以第三方的角度進行工作,依法行使其职责,他在整个的公证活动过程中是完全中立的“局外人”的角色。
二、公证——坚持公正
何为公正?公正即做到公道中正。公正是公证工作的灵魂,公证工作如果不能做到公正,那么公证又从何谈起?如何保持坚持公正?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遵守法律,尊重事实。我国《公证法》在第3条已经明确指出,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不仅要遵守《公证法》,还需要遵守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公证机关除了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尊重事实,对于申请公证的事项,一定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反复审查、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其次坚持公正需要讲程序,负责任。我国《公证法》第四章对这一问题也有明确,对于公证的程序,讲了11条,更是用第六章讲了法律责任,共讲了4条。为什么《公证法》用整章的内容来讲程序与法律责任,就是告诉公证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证活动,以确保这一活动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个法律责任不止是约束公证机关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同时还约束着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如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无伪,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最后要把握“度”、确保“中”。度即为程度;中,即为中正。度与中,综合来讲,就是说在一个完整的公证工作过程之中,要做到不偏不向,保持中立态度,依据事实办事。
三、公正——确保公信
何为公信?公信就是取得大众信任,社会的信任。公心是公证工作的前提保障,公正是其灵魂,公信是公证存在的价值。法律规定的证明单位,假如没有没有公信力,那么还有什么价值继续存在呢?因此要想确保公信,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树立良好公信形象。我国《公证法》第二章是专门讲公证机构的,一共讲了9条;第三章是用来专门讲公证员的,也是讲了9条。这一共18条对于公证机构与公证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这些要求也是十分严格的,公证机构与公证员应该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做好自身建设,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真正使自己成为值得信任的可靠单位与证明人员,使可信成为公证机关及公证员的标签。
(2)扩大影响。首先需要加强公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这项宣传工作作为自己的使命,宣传面广,公证影响立达,也就更加有助于开展业务。其次,应该跟随发展需求,顺应时代形势,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和谐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点开展工作,积极促进业务拓展,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扩大自身影响。
(3)发挥作用。公证的结果,要能够发挥其作用,这就涉及需要各个方面都来支持公证事业的问题。《公证法》第五章专门讲了公证效力的问题,规定了公证应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与《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也都明确规定“公证优先”。司法机关及行政部门都需要执行法律的这些规定。这些不但是对于公证机关、公证事业的大力支持,更是对尊重法律、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同时,司法行政单位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支持帮助公证机关提升公信力,既要监督指导,还要帮助、扶持。
四、结语
优秀的公证单位及工作人员是需要不断补充提升自己的,做好公证工作不是短暂的一朝一夕,是需要顺应时代长远发展的,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与此同时,做好公证工作也是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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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