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农业转型的背景下,小农与新型农业经营主體对农技服务的刚性需求结构仍然存在,但与农业转型相配套的农技服务市场却出现了“公益悬浮与商业下沉”的双向变化,即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力量越来越难落地,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迅速下沉,遍布乡村。这种供给结构部分解决了乡村农技推广资源匮乏的问题,但并未有效满足农民真正的农技需求。相反,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借助基层政府的项目招商、多种农技服务资源平台的整合以及对原公益性农技体系的嫁接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崛起,同时也损害了公益性农技推广力量的技术权威,使得公益性农技在乡村的发展步履艰难。
关键词:公益性农技推广;商业性农技推广;农企合作;农技服务供给结构
中图分类号:F606.6;C913.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3-0051-08
一 、问题的提出
在当前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大背景下,政府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各地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方式的调整与创新性探索,使得我国农业进入急速的转型期。我国农业发展主要有两方面大的调整。按照黄宗智[1]划分,可分为以大粮作物为主的低产值的旧农业和以经济作物及种养结合的饲养业为主的高产值、高劳动投入的新农业。在旧农业领域,目前主要是提高农业机械化[23]和推进规模化经营[4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在新农业领域,主要是向以高新技术为主的高产值、高附加值农业领域发展。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大规模的大粮作物种植和管理,还是高产值的经济作物生产,都对农业生产技术有较高的内在需求。正如黄宗智和彭玉生[8]的相关研究观点,我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是由大粮作物向高劳动投入的新农业转型。农民的小农家庭生产会逐步发展高技术、高资本、高劳动投入的园艺型农业。因此,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要素极为关键。
为了继续提高我国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持,构建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战略,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即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9]。在我国,历来有自上而下、从省、市、县、乡到村一级的完备的农技推广体系,长期积累的经验是,国家一直是农技推广资源投资的主体,并且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点[10]。因此,学界关注最多的仍是基层农技推广,即农技最后一公里问题[11]。因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等技术服务领域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1213]。但是20世纪90年代农技体系的“断奶”改革抽空了基层农技体系的财政和组织基础,基层农技体系普遍出现“线断、人散、网破”的现象[14]。2003年后在湖北掀起了新型公共服务的改革,即农技体系的“以钱养事”改革。“以钱养事”改革的本质则是农村公益性服务市场化[15],但学界对此也有诸多争议[1617],至今仍无定论。
无论改革效益的争论孰是孰非,但整体来说,我国的农技体系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投入不足,由于投入不足而导致一系列的后果:农技推广人员待遇低,从而导致队伍不稳定[12];基层经费不足,推广使用的设施、仪器、设备难以满足现代需要[18];推广经费的不足,使得推广的覆盖面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降低[19]等等。另一方面是体制不顺,从中央到地方,推广部门被自上而下的科层化的行政体系分割,从而导致农业推广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效率极其低下[20],集中的表现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已经脱离了它为广大农民提供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本职工作,而党政中心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以前的计划生育、过去的税费征收和现在的补贴发放、社会纠纷调解、教育卫生工作、地方选举、土地征用、拆迁、移民等,几乎涉及乡镇的所有党政中心工作的内容。成为基层农技干部的主要的日常业务。
从以上可以发现,一方面农民有迫切的技术需求,在未来现代农业发展或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中将会凸显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统称农技)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另一方面,我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日渐式微,愈来愈远离农民的诉求。然而,笔者及所在团队对皖南繁昌、湖北、湖南等粮食作物生产区,陕西白水、洛川的苹果和眉县的猕猴桃等水果种植区的调查发现,虽然体制性的基层农技推广资源日趋匮乏,但是农民可选择的商业性农技资源却非常丰富,各大农资生产商和经销平台在乡村竞争非常激烈(后文再详叙),商业性农技服务进村入户早已成为其品牌营销常态。课题组通过粮食作物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技推广体系调查对比发现,一个共同的趋势是,伴随着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力量的式微,乡村商业性农业推广力量却在日益向乡村渗透,已经覆盖到了偏远村庄、田间地头。因此,本文借鉴周飞舟[21]基于税改后对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描述中关于基层政权的变化,即“悬浮性政权”概念,将当前乡村的农技推广现象概括为“公益悬浮、商业下沉”,以此来解释乡村基层农技推广供给结构的重大变化,以及这种结构变化的具体实践路径和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二、乡村两大农技推广力量的现状
经过安徽、湖北、陕西等地的实地调查,笔者发现无论是大粮作物的规模化生产,还是经济作物的小农生产格局,无一例外的是农民对作物生产、管理技术有迫切的需求。在粮食种植区,目前水稻种子更新快,相应的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及种植方式较以往生产已完全不同。水果等园艺类的作物生产也存在类似情况,以苹果为例,很多品种都是国外引进的,其种植管理都需要专业知识,单靠农民自己盲目摸索已无法应对生产过程的高经济风险带来的损失,可见当前转型期农业生产对专业化技术具有高度的刚性需求。面对这种刚性需求,乡村主要有两大农技供给体系:即公益性农技体系和商业性农技体系,这两种体系目前现状如下:
(一)公益性农技体系呈半瘫痪状态
由国家财政提供的普惠式的农技服务,可称之为公益性农技資源。由于市场化改革,农村组织化的农技体系只剩下一个组织形式。首先,农技干部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专职工作全职化。虽然县乡一级的农技机构和农技干部按照行政或事业编制设有不同的岗位,但其农技工作已被其他行政工作挤兑,无法脱身做自己的本职工作[20]。其次,工作方式的变化。下村入户变为坐在办公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80%以上的农民不知道乡镇农技干部是谁,因为农技干部几乎不下乡,对农情也完全不了解。这些农技干部对接的是村书记,工作方式已变为电话通知事务,向村书记发放各种科普宣传单,而这些宣传单多半成了村干部家里或办公桌上的一堆废纸。最后,是上传下达的双向沟通机制瓦解。农技干部不下乡,不了解农情,对于田间出现的问题农民和村干部也无向上汇报的动力。正如许多村干部反映:“找干部(县乡农技干部),他们都不种地,一天坐在冬暖夏凉的办公室里,忙得连一年四季都快分不清呢,指望他们汇报到专家那里,估计都过了站(农时节令)了”。可见农技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农技体系在基层的组织基础已显半瘫痪状态,其所发挥的公益性服务功能已经丧失。
(二)商业性农技体系的强势发展
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快速推进,政府原有的农技体系和物资供销体系受到强烈的冲击。随着农资市场的全面放开,任何投资主体(国企、外企、个体私营企业)都可以进行投资,抢占农资市场的利润空间。调研中发现一个显著的变化,因农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2010年以后在各乡镇或中心村、行政村,一个街道均能发现一二十家农资零售、代销店。在激烈的竞争中,农资厂商不仅着眼销售体系,寻找乡村的代理点来抢占农资市场,同时也在努力提供农技推广服务,以服务来提高自己的化肥、农药销售量。他们在相应的农时节令来村里组织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专职技术员包村、包镇的方式,服务并扩大旗下品牌的目标客户群。诸多大型农资销售平台或农资生产商采用“地毯式搜索”的方式发展市场。如某公司在当地下设销售服务部,并制定周期性拜访计划,指派2名员工每人每周拜访40名农户,登记拜访对象的信息,收集农户遇到的技术问题,然后由公司的技术人员针对性地提供指导。他们还将拜访过的农户加到一个微信群,农户如果遇到技术问题,可以在群里咨询,由公司技术人员解决。此外,公司要求这2名员工在拜访时绘制当地地图,方便以后拜访和日后农资配送。这种方式被企业业务员称之为“地毯式搜索”。
这种农资厂商、企业以销售农资为目的的农技推广服务就是本文所指的商业性农技推广服务,其农技服务和农资销售是捆绑在一起的。目前这种“技术服务+农资供应”据某县原农技中心主任讲,这种类型就是大家所看到的形式化的技物配套,虽然形式化,但是它有相应的农资供给,公益性农技服务恰恰缺乏这一点,仅有技术服务,没有相应物资配套。虽然90年代改革时,基层农技单位或农技干部在做技术服务时,也在经销农资,但都是低端的技物配套。因为服务是公益品,农资是商品,很难像集体时期那样将农资定位为生产物资,有相应国有农资供应渠道来保证。于一体的组织力量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例如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业务员到村里进行农技指导培训,是带着化肥和农药下村的,这样技术指导就可以落到实处。同时,企业一方面用一些赠品来吸引农户,一方面用虚假的低价、折扣来引诱农户购买农资,这在农村已非常普遍。当然乡村街道和中心的农资零售店也是农民获取农业科技信息和农技指导服务的主要地方。
三、公益悬浮:体制性农技推广力量的变迁
我国政府组织设置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推广路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了两次重大转变,主要是集体时期的国家供给和改革开放后的逐步市场化。
(一)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变革:从政府到市场
根据国家的历史改革轨迹可知,集体时期的农业生产完全是组织化,由行政体系来督导。据村里老年人讲,集体时期农技推广有两大特点:第一,在技术层面,有技术培训方面的层层传导。农技员以培训、学习的方式,一级一级传递技术,最终由农技干部在生产队的试验田进行示范,手把手地指导农户来完成,此为“下达”;各个生产队的农技员生产、生活均在村庄,并不断进行实践,能够准确把握农田作物生长及病虫害防治的最新动向,对于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逐级上报,由省市农科所的科研人员处理和解答,此为“上传”。因此,集体时代的农技体系可以做到上传下达,在技术传播上没有阻滞。第二,在物资方面,有国企的生产体系和供销社的流通体系作为支撑,物资与技术的配套使用可以有效解决农民生产中的技术需求。由于集体时期对“农资”的定位是“农业生产物资”而不是商品,这决定了国家对农资生产、定价、销售等的严格控制。集体时期农业生产中的农技推广体系、国企体系以及供销社体系三者配合,解决了当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普遍面临的“技物配套”问题。因此,可见农业技术推广问题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农村工作全面的组织问题和农业发展方向问题。
改革开放后,改革初期为适应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种农技推广中心快速增加[13]1989年全国共成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 003个, 畜牧技术服务中心198个, 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98个。,农技推广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国务院发布《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允许农技推广单位从事技物结合的系列化服务, 农技单位均成立了自己的农资销售部门,从事农资经营工作[13]。这一发展直接推进了农技服务的市场化,导致国家财政开始给农技部门断奶。1992年这项改革的初步效应表现为44%的县和41%的乡农技站被减拨或被停拨事业费,约1/3的农技员离开推广岗位[2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功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公益性农技资源逐步远离农民,日渐退出乡村。
(二)农技推广路线的转变:群众路线向精英路线的过渡
集体时代的行政促生产和改革初期的税费促生产,都内在要求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践行群众路线。这两个时期,农技干部的工作与农民的生产密切结合,农技干部的办公室与农民的田园村庄融为一起,日常工作与农民的生产生活互动频繁,农技干部的技术知识既来自于政府的系统化培训,也来自于农民的实践与乡土知识。这一时期专家下村指导、农技干部入户了解农情,他们与群众生活在一起,“技术指导+情感交流”的推广思路可简称为群众路线式的推广工作。在群众路线式的推广实践中,农民与农技干部相互交流、在生产实践双向学习的过程中进行农技推广,效果显著。
20世纪90年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使地方政府的农业治理思路也有了明显的转变,即由原来的主要为小农服务转向主要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23]。随着政府公益性农技体系服务力量弱化以及地方示范园、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政府在通过政策鼓励、生产资料补贴、基础设施项目扶持等措施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农技推广思路和方式也在逐步发生转变。首先服务对象在调整,由之前小农户为主的个体农户逐步向新型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企业农场(示范园)、合作社方面倾斜。另外推广方式也转变为由专家给企业管理者、种植大户、合作社带头人等举办培训讲座的方式。在此可简称为农技推广的精英路线。
在调查中,按照农民的话语“现在的农技培训都是走上层路线”。上层路线主要是指目前县乡组织的技术培训是集中式的授课学习,将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或技术员以及企业技术员等集中到某培训中心进行封闭式培训,远离了乡村普通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精英式的农技培训内容是新型适度规模化农业的生产、管理和销售,目标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农业经营者。这种精英式的培训只是服务于少数相关利益主体,其后续希望依靠企业大户带动小农户,但带动作用值得怀疑[24]。因此,精英式的农技培训示范效应有限,而且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技术排斥。这种集中式培训会建立新的技术壁垒,形成新的技术排斥效应。家庭农场主通过免费培训能够较快、较系统地获得新技术,而普通小规模农户则由于基层公益性农技力量撤出村庄而难以获得新技术。所以说精英式的农技推广路线在客观上加速了农民群体的分化。因此,面对多元化的经营主体需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推广方式,不能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完全替代小规模农户。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既要考虑高素质专业化农村经营者,也要考虑小农户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农业科技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产业、服务于农民的作用,不能让公益性的国家科技资源和政府体制性资源成为少数精英主体的私有资源。
因此,从以上两个方面来看,公益性农技推广,不论是体系建设的变革,还是路线的转变,均显现出公益性农技资源日渐远离普通农民,远离村庄,导致政府的公益性农技力量在农村开始走向悬浮状态。
四、商业下沉: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崛起的实践机制
商业性农技体系开拓市场时,在大众的视野中主要是通过一级级的代理商和公司技术员在推广。首先,公司人力有限,一个大的区域一般只有一个专职技术员,依靠农资代理人或经销店主作兼职技术员,对购买农资的农民做一些服务、指导工作。在乡村农资店,店主主要进行农资经营,较少进行相关农作物生产实践,因此生产实践技术很难与一般的老农相比。其次,他们只是向农民介绍农药的药性、药效,化肥的功效,并没有系统的技术指导能力和知识体系,而且农资店主对农民介绍的这些特性还需要果农自身的判断和辨别,进而选择接受与否。但是,他们却有以下“技物配套”优势:(1)以农资店为代表的商业性技术力量与农民的物理距离最近,就在农民身边,而且与农民是乡土社会的熟人关系。这相比公益性力量具有便捷性和时效性。(2)农资店一般都会给农民赊贷农资,解决其部分生产资金困难问题。因此,商业公司依靠遍布乡村的农资代销店主的熟人关系,解决了低程度的技物配套问题。农业生产中遇到问题就会有相应的技术来解决,这是商业性农技体系能快速反应的优势,但这只是其迅速发展的基础,近10来年的快速发展关键性的实践机制是“农企合作”,即政府的农技部门与生产或者销售农资的公司合作,本质是商业公司对相关公益性农技组织力量的嫁接与借用,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项目制下的“招商合作”
原有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式微的同时,国家也在不断尝试新的农技服务和推广方式。以测土配方肥为例,地方政府通过农业局土肥站把国家的测土配方数据提供给招标来的企业,企业进行生产,政府协助其进行推广。一方面,企业的农资因为部分项目补贴可以“低价”进入市场;另一方面,项目产品因为有政府力量的協助,在产品销售上可采取行政命令的手段。比如,在陕西省调查时,发现A市农业局依据与企业的招商合作合同给各县分配测土配方肥的销售任务,仅2014年B县的任务就有300吨。在B县,测土配方肥的推广主要借助农业局体系下的科技示范村和科技示范户。据土肥站的工作人员介绍,全县共有103个科技示范村,每个村设有村级工作站,每村有10个科技示范户,测土配方肥就由这10户科技示范户先使用,起示范带动作用。政府耗费大量资源实行测土配方肥项目,但受益最大的并不是农户,而是中标的企业。在实地调研中,农户对这个测土配方肥却颇有抱怨。(1)对肥料质量的质疑。效果并不明显,与普通化肥没有显著区别。(2)对价格的质疑。政府为了吸引农户购买这种配方肥,特意给每家农户发放了20元/张的代金券,然而事实却是原本应该按照市场定价120元/袋的配方肥,企业提高到140元/袋,农户购买抵扣20元代金券,优惠后仍然是市场价。名义上补给了农户,实际上则补给了生产配方肥的企业。这种以“项目”为主导的“农企合作”是为了解决农技推广工作中技物配套问题的尝试,已经运行了10多年。这样发展的结果是商业农资公司得到了好处,扩大了市场,也使得公益性农技推广项目的实践获得意外之果——商业性农技市场快速发展。
(二)资源平台的整合:“农商合作”
目前在类似于测土配方肥项目主导的“农企合作”模式上改进新出了一种“升级版农商合作”,即县农业局的农技中心、地方银行和企业合作,搭建一个资源整合平台。例如,在B县的北环农资公司,作为一个资源整合平台,同时连接5类主体,即称之为5W模式。一是农业局的农技中心。他们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公司对接县农技部门的相关推广项目。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其主要给农户提供贷款,贷款数额为2 000~4 000元/亩,每亩果园最多不超过1万元,贷款总额最多不超过5万,用于农户进行农资购买。由北环公司下设在各乡村的工作站为购买北环公司农资的农民作担保,以农户的果园作抵押,贷款利息由北环农资支付。三是农资生产厂家。他们提供产品,由北环农资统一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四是乡村工作站。站长由农技中心推荐,大多是以前把农企合作模式下(即测土配方肥项目)工作的站长,站长以村书记或主任为主。五是农户。愿意参与进来的农户,由北环农资统一提供银行卡,农户持卡到北环农资下设的乡村工作站刷卡购买农资。这种银行卡是充值卡,农户使用前必须先充值,而充值主要由北环农资协助农户从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北环农资公司会将贴息部分也一并打到农户卡里,利息通常为5~7个点。据北环农资的负责人介绍,目前“5W”模式正在陕西全省的9个县同时推行。
这种模式是基于乡村大约70%的农户会通过农资店赊购农资经营果园,农资经销店主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缓解资金问题,贷款利息自然以农资代销点的高价农资转嫁到农民头上。北环农资是想缩短交易链,减少中间环节,从农资厂商直接提供给农民,同时借助政府项目和技术权威,扩大公司市场。这种模式,一方面融合了政府的农技服务体系,增加技术保证;同时,也通过工作站的方式囊括了乡村熟人社会的信用体系,大大降低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和自身风险。目前该模式仍处于探索之中。
(三)原有基层公益性农技组织体系的嫁接与利用
在乡村强势崛起的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在各自的品牌推广过程中,借助给农民作技术培训、讲座推销各自的产品。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企业在乡村寻找的代理人与原来公益性农技系统或供销社系统的工作人员重合。换言之,我们发现已经瘫痪或半瘫痪的公益性组织网络被大型企业嫁接,被整合进这类企业的产品销售、资本积累的体系中。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从农资商业性公司的一级的代理商到基层的经销商店主,大部分人以前都是本地的县乡农技部门或者供销系统下岗或分流的工作人员。例如陕西B县的三农公司公司名称在此均已按照学术惯例进行了匿名化处理。(主要是销售有机化肥、农药等产品)下领办的合作社,超过60%的合作社理事长是当年在农技系统工作过的人员。公司在村里寻找的服务站点负责人大多数也与县农技中心系统下所设的村级农技推廣员重合,他们既是政府公益性技术体系推广的负责人,同时又是公司的代理人。
无论是农技体系还是供销社体系,这两个体系的共同点是曾经有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的站点,且在80年代后期因经费问题散落或处于半瘫痪状态。尽管原有体系处于半瘫痪状态,这两个体系所带动的农村熟人社会的社会关系网却一直存在。农技体系内部,从县级农技中心到各乡镇的农技站,先前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即便后来体系瘫痪,这些工作人员因原来为农户提供过技术指导和服务,在农户中多少有些信誉。大型的农资厂商和农资经销公司在寻找乡村代理人时,最先联系的就是这两个体系中多年从事农资经销的人,其社会关系资源被利用来打开农资产品的销售市场,使之便捷地进入农户。
五、农技供给结构变化对农技推广市场的影响
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组织体系瘫痪、农技力量逐步退出乡村走向悬浮状态时,市场上的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顺势崛起,随着后续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的竞争与发展,使得乡村的农技推广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繁荣的景象,即技术培训和农资销售轮回宣讲,但总是绕不开农资销售这个主题。这种看似繁荣的背后并未有相应水平农技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出现了新的市场秩序的泛滥。
(一)技术培训的泛滥
笔者调研发现,农村有80%以上的农民都接受过不同类型的技术指导,但多数人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技术指导属于哪个单位组织的,分不清是政府组织还是企业组织的,但有一点,他们基本能够判断的是政府组织的培训不卖化肥、农药,企业培训最终目的是卖化肥、农药。这是老百姓唯一能够区分政府和企业行为的标准。
一般村级组织应农技系统的要求组织培训,进行技术宣讲,都是召集大家集中到大队部或者村小学现场听课,农技系统也都是请的农林类专家教授,有农业局系统的相关技术人员,甚至有大学的专家,现场讲解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管理。但有时候,政府公益性技术培训会刚刚结束,紧跟着就有企业来兜售化肥,这使得老百姓摸不着头脑。很多农民会将企业的这种兜售农资的行为归责到政府头上,以为是政府组织的,又来骗人买化肥了。
据农民讲,这种以兜售农资为目的的商业营销型农技培训在乡村盛行多年后,现在不断变换手法,赠送礼品吸引大家前去,但是去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因为大家都有或多或少的上当吃亏的经历。在我们调研中,B县3个乡镇的512份问卷统计中,约有92%的农户有过农资的上当或被骗经历。因为市场化肥品牌很多,良莠不齐,很多化肥、农药只有用了,过段时间才能从作物的长势来判断是否有效。这种滞后性以及农民使用方法、天气变化等因素可以给企业以合理的理由规避责任。其次,培训地点很多是集体公共场所(大队部或者小学),召集人往往是村干部,使得企业的商业兜售性质更具有迷惑性,更容易让大家误以为是公家(政府)办的培训。
商业性农技力量组织的培训多流于形式,并未有实质性技术含量,农民被这些繁杂的技术培训消磨了耐力和情感,同时也消解了政府公益性技术培训的权威。即使在农时节令时节,政府耗费大量资源组织专业化的公益性技术培训也很难调动农民的参与热情。
(二)假农资:市场上的人为天灾,熟人社会的情感兜底
兜售假农资,农民上当受骗在乡村是普遍的现象,但农民只能靠经验或者试错去市场同时购买几种化肥,先在一小块地上试用观察,然后再决定主要采用哪一个品牌的化肥。的办法去挑选。遍布农村的农资经销店店主,并没有真正的辨别化肥真假的能力,他们通常是销售多家品牌农资。在选择代销某个品牌时,更多考虑的是其盈利空间,而非其农资品质。在日常的生产中,农民购买农资的主要渠道仍然是代销店。农民与代销店主都属于亲朋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发生假化肥或农药无效的问题,农户出现大量损失发生矛盾和纠纷,农民也只能内部化解。因此,假农资带来的市场经营风险完全由熟人社会的情感兜底。所以在农村调研时发现,销售假农资或者农民被骗上当的现象很普遍,但鲜有公司承担责任,大多是假农资带来的私人矛盾在亲朋邻里之间依靠时间、持续的往来互动最终得以化解,并未演化为恶性社会性事件。
由于农业技术属于公共物品,其特性使得市场无法提供最优的服务,只能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所以,总的来说,公益性农技力量的供给弱化之后,看似多样化的繁荣的商业性农技供给资源并未真正给农民带来好处,农民只有被迫承担高价农资来获得些许低水平的农技指导和服务。此外,商业型农技力量的虚伪或欺骗行为由于农民辨识度的迟钝而使得公益性农技力量的信誉受损。
六、结语
通过以上两种普遍渗透在乡村的农技推广力量的发展转变以及在实践中的运作机制的比较发现,虽然看似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推广量在乡村的有效推广功能逐步弱化,但是公益性技术力量仍然是老百姓信任的技术权威,拥有社会大众信任的社会基础。恰恰是因为公益性力量的缓慢退出或者转型,商业性力量顺势而为,嫁接在公益性农技推广力量的组织基础上,获取农资暴利。
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农技推广的公益性定位和相应投入不足,以及农技推广的技物配套分离所致。当前流行的“农企合作”的模式,其核心是公司依托政府公益性的相关农技项目、农技推广体系以及农技推广人才,用企业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方式在做农技推广和农资配送。商业性农技推广力量在利用二者的合作逐步丰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资源。然而,市场可获得性农技服务资源的便利是以其高价农资或者农民上当受骗的高额风险来承担的。公益性农技力量在农村的退出,转而走精英路线,与商业公司合作,其广告效应扩大了农资品牌市场和公司知名度,然而其负面效应是,商业性农技力量组织的农技培训流于形式,并未有实质的技术含量,农民被这些无用的技术培训消磨了耐力和情感,同时也消解了政府公益性技术培训的权威。因此,在未来的农技服务改革思路中,要思考如何将农技服务的公益性力量与商业性力量进行有机结合,以共同實现农业技术服务效率和质量效益的提升。
致谢:本文中的“农技供给结构变迁”观点得益于在驻村调查中与赵晓峰、张世勇、邢成举、陈靖、袁明宝、陈义媛等博士的积极讨论,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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