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大蛾

2017-05-15 03:14甄明哲
青年文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罗文老外房间

⊙ 文 / 甄明哲

京城大蛾

⊙ 文 / 甄明哲

甄明哲:九〇后,河南大学外国哲学硕士。写有短篇小说《苏州河》《红塔山》《在湖的另一面》等。现居拉萨。

一个朋友没评上正科,晚上,他叫我出来喝酒。

我们在小馆子见了面,点了凉菜、热菜,我带了瓶苏格兰威士忌。他抚摸着瓶身,难过得嘴角往下沉:“这是北京带来的?”我说:“也没啥,北京任何一家便利店都能买到。”他叹了一口气:“要结婚的人了,北京还没去过。”我说:“你在家乡挺好,有地位,不像我,在北京做一个公司小职员罢了。”他没说话。我把威士忌倒在一次性塑料杯里,菜上来之前,和他先喝了一个。热流滚入胃袋,立刻微醺了。

他咂摸着酒味,半晌才再次开口:“你说,北京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前途无量,不到三十岁已是副科,对象也是公务员,两个人刚买了新房。我去过那儿,在本市的河边,一开窗就能看到小时候玩耍的沙河。河水清澈见底,沙洲上有白鹭,经常在河面盘旋。房价一平米八千块。市长住在同一个小区,别墅。

他一开腔,我就知道这人老毛病又犯了。他对我说,几年来,每天下班,他都去河边散步。“河边有很多老头钓鱼,还有玩耍的小孩子。我就想,二十年前,我就在这条河边玩,二十年后,说不定我也还是在这钓鱼,跟这些老头一样。”他犹豫了一下,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仿佛能看到二十年后的自己朝我走来。”

我劝他:“别瞎想,北京没什么好的,至少我见过的如此。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像马尔克斯一样,在伟大的首都搞创作是不?”

他沉默了。

他从小就想当作家。我笑话他是做白日梦,他总是嘿嘿一笑,那种笑很有野心,意思是你等着瞧吧。整个大学时代,他都在不停地写东西,但从来不给任何人看,像秘密一样捂着藏着。后来,他给我看过一篇发在晚报上的小说。我把报纸扔在桌上,问稿费多少钱。从那之后,他再也没给我看过他写的小说。

大四时,他冒出了去北京的念头,像着了魔。他反复跟我解释:“得去北京,你看看大作家,都是在北京成长起来的,比如余华、格非、阎连科,都去了北京。我在这儿不行。我必须立即去北京。我已经不年轻了,在这个年纪,很多大作家差不多都出书了。”他当时这么跟我说。于是他就考研究生,考北京的名校。第一年没进复试,第二年也没有,第三年,父亲让他考了公务员。本市最好的单位,一考即中。

“这就是命!”他喟然长叹。

“我不怕吃苦。”沉默了片刻,他又说。

“在北京,比你能吃苦的人多的是。”我对他说,“很多人把吃苦当作是正在奋斗的错觉,其实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他再次沉默了。我们又喝了两杯,就在那时候,我脑子里突然蹦出了罗文这个名字。

那是我刚到北京时遇到的事。

想了一会儿,我说:“你不是想去北京当作家吗?我就认识一个。”

“你还能认识作家?怎么没听你说过?”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轻蔑,仿佛我是一个俗人,仿佛文学的事儿,我这种外行难以触及。对此我早就习惯了。虽然我和他一样读中文系,也读马尔克斯、海明威和库切,但我不写小说,只是读罢了,我没有他那种文艺青年的抱负。

我说:“这件事太离奇了,以至于分不清是真的还是假的,现在感觉还跟看电影似的。你要是想听,我就当个笑话跟你讲讲。”

朋友的鼻子里发出了轻微的嘲笑声,他说:“你讲吧。”

刚去北京那会儿,我住在一个地下室,三环,一个月七百块钱房租。地下室冷得像老鼠洞,臭气难闻。我一个人住单间,还算过得去,但还有一家三口住一间屋子的。什么人都有,卖保险的、卖房子的、贴小广告的、送快递的。总之,那地方糟透了,自打我住进去的头一天起,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快点离开那儿。

我要说的这个人就住我对面,洗澡的时候偶尔碰到过。地下室有一个公共厕所,所有人都在那儿洗澡。他个子很高,平头,浑身的肌肉非常匀称。两条健壮的大腿,看上去像千锤百炼过。那时候刚过完年,北京还很冷,他竟然用冷水洗澡。一边洗一边大声唱歌,唱的是《阿根廷别为我哭泣》。歌词他大概没记全,很多地方含混带过。在简陋的地下室厕所里,他洗得很开心,那劲头简直像在一家五星级大酒店里住。

刚开始,我闷在房间里投简历,每天都要投上几十份。看电脑累了,就去门口抽烟。对面的门经常开着,似乎从来不关。他坐在一张电脑椅上,半仰着看书,封面遮住了他的脸。我看到书名是《菲尔丁小说集》。我跟他打了招呼,问他是干什么的,他用让人有些尴尬的神情说,他是个思想者。

京城还真是什么人都有,我心想。他问我是不是刚来北京,我说是的。“进来坐!”他把我招呼进了房间。

房间的地板仿佛刚刚拖过三遍,在白炽灯下反射着光。墙角放着一张宽大的书桌,上面摞满了书,像一座纸城堡。一盏台灯垂着头,照亮了摊开的白纸,上面似乎写着几行字。旁边搁着钢笔和墨水瓶。墙上贴着几张作家照片,我看到了海明威和科塔萨尔。照片是用A4纸打印的,全是黑白照。

墙角有一只行李箱,对面的窗户下面挂着两件衣服。多余的装饰品一概没有,垃圾桶看上去像从来没装过东西,只是在那里搁着罢了。总之,一切极度简洁。在那个肮脏腐臭的地狱一般的三层地下室,他的房间简直像海明威写的,“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

我们聊起了天。我刚到北京那会儿,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微妙的氛围,很容易跟陌生人掏心掏肺。大概是京城太大了,每个人都从外地过来,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在这里漂,不由得会产生一种命运相通之感。

他告诉我,他在这儿已经住了半年。之前,他游历了厦门、福州、杭州和上海,每次待半年左右,这次决定暂时留在北京。我问他在这些地方都干什么?他的回答我现在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差。

他对我说:“思考,写作,生活。”

如果平时有人这么说话,我一定会哈哈大笑并且再也不把他放在心上。但在当时,可能是因为环境和氛围,也可能是因为他认真的眼神,我压根笑不出来。我特别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生活的,生活费从哪儿来?去了这么多地方,路费都不少吧?父母不管他吗?

我想到了许多小说里的人物,苦行僧,流浪者。多多少少,我有些激动。到底是北京啊,我心想。这样的家伙,如果出现在我的家乡,一定会被人看不起,像条狗一样受尽嘲笑,被人骂作“不通时务”。我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从杭州到北京,走走停停两个月,大概花了两百块吧。”罗文说,“至于生活,生活并不花费太多。你知道梭罗吧?你觉得不够,是因为你的欲望太强烈。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东西。几件衣服、几本书对我来说足够了。对我来说,随时可以收拾行李,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

可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两百块钱能让一个人生活两个月?他回答我:“没什么难的,逃票你不会?我去了这么多地方,火车上唯一花的钱是有一次买了瓶矿泉水。”

这都可以?我在脑子里问自己,安检怎么过,查票怎么办?但他接着说最喜欢坐动车。“动车最容易逃票,几乎没人查。”我压根不相信他的话。我坐过动车,要把票插入机器才能进站。

他很显然对这个问题厌倦了,只是随便地说:“你得观察,胆子大一点。”

我不是那种适合聊思想和哲学的对象,总是对具体的问题感兴趣。他的表情和语气显露出淡淡的轻视。过了一会儿,我提出告辞,他同意了。

我注意到房间的另一面墙。最初,我以为贴的是什么壁纸,走近了才发现,一整面墙贴满了大而光滑的白纸,写了不少字。我凑近墙仔细看。

写的东西五花八门。我看到了北大、北师大的课程表,一些课程被他用黑色的水笔圈了又圈,英国小说史、黑格尔思想研究和心理学概论;还有一些大概是他的笔记,标注着日期。字体有的整齐,有的潦草,有的像喝醉了之后写下的胡话。在占了半面墙的字中间,醒目地用红笔画着一个日程表。我几乎立刻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那一张日程表。罗文的日程表上写着:

6:00—9:00 跑步,锻炼

9:00—12:00 写作

14:00—17:00 阅读,笔记

17:00—18:00 冥想

20:00—22:00 跑步

下面有一行小小的标注:

上课时间除外。

我问他,你很喜欢跑步?

“对。”他回答,“灵魂和身体是统一的。”说完,他把我送出了门。

工作不好找,简历投了一个月。我毕业的学校没有名气,只能揣着毕业证去小公司碰碰运气。面试去了几家,都没过,钱倒是花了不少。有天晚上,为了省下打车钱,我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地铁站。

北京晚上风大,那地方正在修路,风吹起来全是沙尘。晚上回到家,又没有热水,我自己烧了一壶,把毛巾打湿了往身上擦。那一刻,我差点就坚持不住了。我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和别人一样回家考公务员?那会儿我觉得,自己简直不像人,像老鼠,像一只令人作呕的窝在洞穴里的老鼠。

我好几天没出洞穴,甚至没下床,被子裹在身上玩游戏。被子潮乎乎的。你见过超市卖的香飘飘奶茶吗?一块钱一包的那种,喝下去甜得要命。香飘飘我买了几十包,我只买得起这个,也只想喝这个,又热又甜地喝下去,让我有了虚假又饱满的幸福感。我一边喝奶茶,一边忍着眼泪,一边玩游戏,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罗文走进我房间的时候,我就是这个状态。

他把脸凑过来,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居然笑了。我听到他说:“你这是要死啊。”然后就被他拽了起来。我被他架出了老鼠洞。五天以来,我头一次见到地上的阳光,它是那么残酷、无情,像是要把我给照透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挣扎着想回到洞穴里去。我相信,如果没有罗文,我绝对不会重新回到地面上。

罗文说:“来了一个多月,北京好玩的地方都没去过吧?忘了狗屁工作吧,人生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我已经无所谓了,只是任由他胡说八道,跟着他往前走。阳光明亮地照射着,让我畏惧。我觉得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

吃过饭后,我们去了北大。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听课,讲的是现当代文学。已经很久没听到有人说沈从文、老舍和巴金了,他们仿佛是一些老去在回忆里的名字。北大的课堂,北大的老师,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渐渐产生了重新活过来的错觉。罗文甚至要到了一个女生的微信。

晚上,我们一起去了什刹海的酒吧。我点了威士忌,酒太好喝了,深邃、激烈、火辣,比香飘飘奶茶好喝一万倍。什刹海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很快乐、亢奋。欢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又渐渐远去。风很凉爽。那是我在北京一个多月过得最好的一天。我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读康德、读尼采,听摇滚,像疯子一样强迫自己看了超过三千部的电影,否则就觉得没脸见人……我的眼神迷离起来,或许,这才是北京。

我又喝了啤酒,歌手唱起了民谣。

歌声中,罗文对我说:“你太紧张了。你应该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

我大声地说:“这种生活根本不可能,我得找工作,挣钱,买房子,找老婆,生孩子……”

他和同来的北大女孩被我逗笑了,笑得直不起腰。罗文说:“你已经被周围人绑架了。你应该读读尼采,读读克尔凯郭尔。去旅行也行,总之,别管别人怎么想。”我说:“你少来,尼采的书我大学没少读,抵不上我爸骂我的三句话。不考虑这些问题,将来要吃亏的。”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怪异,这话仿佛是从我父亲嘴里说出来的。

“我大二就退学了,人要过有难度的生活。”罗文轻描淡写地说。

那一刻,我竟然这么羡慕他。他开始跟那个北大女孩讲自己写的小说、自己的经历。罗文说,他已经三年没和父母联系了……

他和那个北大女孩再也不看我一眼,我觉得自己愚蠢透了。“那你怎么赚钱,怎么生存?没有生存,谈什么生活?”我几乎是怒吼着喊出了这句话。

那两个人面面相觑,大笑起来。

我真的喝醉了,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地下室,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

我在洗手间用冷水浇了头,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罗文和昨晚的女生端着脸盆从房间里出来,脸盆里搁着牙刷和毛巾。冷水从我的脑门上流下来,顺着脖子和腋窝流了下去。我愣愣地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我。我被他们看得很狼狈。

(“他们睡了?”我朋友插嘴问。“岂止睡了,他们在一起了。我简直搞不懂沈琪在想什么。”我就了一口酒,接着讲故事,“现在想想,可能是我的存在衬托出了罗文,让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得到了放大。”)

女生叫沈琪,几乎没跟我讲过几句话。她像疯了一样迷上了那个家伙。后来我才知道她多有钱,咱们努力一辈子,恐怕买不了她家的一辆车。这种女生,居然肯在耗子洞一样的地下室和罗文在一起睡觉,我觉得她是疯了。

她一周来一次地下室。晚上,地下室非常嘈杂,可以听到隔壁小孩的哭闹,不知是谁弹起了五音不全的吉他,有人摔碎了什么东西,电视播放着晚间新闻……隔着走廊和两道门,沈琪的尖叫声传了过来。她不停地喊着罗文的名字,罗文,罗文,罗文,往下就不堪入耳了。我当时猜测,虽然说出来不太好听,但罗文一定是被她“包养”了。我一直纳闷他的收入来源,现在,我总算明白了。

一个星期之后,我才敢问沈琪的事。罗文说,沈琪父母在北京有一套别墅,他去过几次。第一次去的时候,他提着一盒蛋糕,保姆以为他是送外卖的。罗文笑得非常夸张,眼睛瞪得溜圆,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他还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她以为我是送外卖的,哈哈哈,她以为我是送外卖的!”他笑的时候鼻子几乎碰到了我的脸,像是在质问我。

⊙ 曲光辉· 艾略特

他的笑声回荡在阴冷的地下室里。不知为何,跟我说话的时候,他总是大笑。我总有一种感觉,仿佛那些让我焦虑的问题,在他看来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有时候是在自嘲,有时候则是在嘲笑别人,有时候则是毫无顾忌的得意。

我问罗文,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比如追求沈琪。

他再次大笑起来:“你知道,我把过太多妹了。”

他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我把过太多妹了。”

那样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在自我感慨。

一天,我在房间看书,从罗文那儿借来的《瓦尔登湖》。正读着,有人敲了我房间的门。进来的人是沈琪。她是来找罗文的,但他没在房间。我让她坐着等一会儿。她进房间的时候我看到,她的两只手里抓着一、二、三、四、五、六,整整六双高跟鞋。我之前从没见过这么多漂亮的高跟鞋,黑色的两双、红色的两双、金色的两双,它们一尘不染,璀璨夺目,简直像六件闪闪发光的艺术品。

她一屁股坐下来,弯腰把六双高跟鞋搁在地上。我翻看着书,但已经找不到刚刚读到哪里了。我听到沈琪问:“他跟你说起过我?”

我回答说是的,生怕她再往下问,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话。她出现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的屌丝气质在一瞬间暴露无遗。我把书搁在了桌子上,那样子一定很可笑,就像小学生一样端正。但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书抖动得非常明显。

还好,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自顾自点了一支香烟。她把香烟含在唇间,眯着眼抽了一口,一点一点地把烟吐出来。烟缭绕而上,像某种物质的魂魄,一直飘到潮乎乎的长着黑绿色霉斑的天花板上。她眯着眼睛看着那烟,完全把我给忽视了。她长胳膊长腿,整个人陷在了椅子里,脸藏在黑色的头发间,看上去非常颓废。我觉得她真是酷毙了。

过了一会儿,她把脸侧过来,对我说:“加个微信吧,罗文有什么事我好联系你。”她把手机伸过来让我扫码。我掏出了自己的手机,触目惊心地看到了屏幕上蜘蛛网状的裂纹和缝隙里的黑色污垢。扫码之后,我几乎是自惭形秽地把手机重新放回了口袋。

没过多久,罗文回来了,我们都听到了从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我长出一口气,他再不回来,我就要晕倒了。转瞬之间,沈琪精神倍增,像打了鸡血。“等了你老半天!”她隔着门喊起来,长长的十指伸进去夹住六双高跟鞋,像抓着两串香蕉,“哐”的一声撞开门出去了。我听见门外传来了她的笑声。

“说!哪双好看?”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高跟鞋……

五月份,我终于找到了工作,一家公关公司,我主要写一些软文。工资不高,但对于拯救我的生存来说,已经足够了。人总得先生存,往后才能生活不是?我买了一副新耳机,到公司有一个小时的路,路上,我就听歌。

公司楼下有家便利店,我偶尔去买早点。在那时的我看来,便利店商品惊人的齐全,最吸引我的是那些外国烟和外国酒。我不止一次地从外国小说中读到它们的名字,威士忌、伏特加和龙舌兰。娄烨导演的《苏州河》里的马达和牡丹自杀之前,不就喝了一瓶伏特加吗?我在小城时,找遍小城所有的超市,也找不到一瓶货真价实的伏特加。但在北京,普普通通一家便利店,就有十几种外国酒,而且并不算贵。发工资那天,我买了一瓶伏特加。一个人喝很无聊,就去了罗文那儿。他的门几乎不上锁,自从上班以来,我有段时间没有见到他了。

他背对着我坐着,脸对着里面的窗户。一扇巴掌大小的窗户,外面有一层生锈的铁丝网,封死了。从窗户出去是一条人行道,白天的时候,可以看到行人的鞋子从窗前走过。窗玻璃很脏,像蒙着一层雾气。顺着他的视线,我只能看到一盏小灯,发出乳白色的光。我看出那是路口的路灯。灯柱上面贴满了小广告,电线乱七八糟地缠绕着,像一个人五天没洗头。一到晚上,灯泡下总聚集着乱舞的飞蛾。

有些蛾子大得吓人,像人的巴掌,翅膀上面还有两只忽闪忽闪的眼睛。它们飞舞的时候,从翅膀上挥洒出金色的粉末……

罗文转过来,我向他展示了手里的酒。

“我不喝酒,最近要跑马拉松。”他说。

也好,罗文并不知道伏特加和自由的关系。他本身就是自由的人,我的伏特加故事大概只会让他发笑。我注意到他眉头皱着,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他对我说:“你可以就在这儿喝,我看着你喝没关系。”

他找来了一次性纸杯。我把伏特加拧开,倒在里面,喝了一口。整个大学时代朝思暮想的东西就这样被我喝了进去。胃里火辣辣的。那味道像浓缩的二锅头。

我问罗文刚刚在看什么。

“没什么。”他伸了一下懒腰,“你呢,最近上班怎么样?”

“还好,就是得不停地写广告词,全是垃圾。”

我俩沉默了一会儿,他看上去不在状态,有些低落。我问他最近有没有发表什么新作。他脸上出现了厌烦的神情,说:“不能为了发表而写作,要为了思想而写作。”

他给我了几个泡椒凤爪。凤爪白生生的,放在嘴里像是婴儿的手指。我总以为这东西是用老太婆的嘴加工的。我不知道老外是怎么喝伏特加的,但在北京的地下室,我就用凤爪配伏特加喝。

“对了,你加了沈琪微信?”他像是不经意间问了一句。

我回答说是的。

“把这个婊子给我拉黑。”

我以为我听错了。

他生了极大的气,像上次一样把脸凑过来。他的话里包含了十足的嘲讽,唾沫星子砸在了我的脸上。我浑身不舒服得哆嗦了一下,用手擦了一下脸。他完全没在意,看了我一眼,接着骂:“女人,不是想钱的婊子,就是有钱的婊子。”

我这才意识到,很久没见过沈琪了。

当时,罗文喝着白开水,我喝着伏特加。他彻头彻尾给我上了一课,高谈阔论关于女性的观点。他讲起之前的几个女朋友,那模样简直有些咬牙切齿,说:“你知道女人是什么东西吗?就是给你找麻烦的东西。一会儿想吃这个,一会儿想喝那个,一会儿想买这个。你要是做不到,她就会离开你。”

我问他到底交过几个女朋友。

“有几个吧。”他嘴角微微发笑,语气中不可避免地流露出几分得意。我一下子又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愤怒。

我想,之前猜测的“包养”,大概是弄错了。但沈琪不是很有钱吗,还会让他买东西?我越想越糊涂。泡椒凤爪顶不住伏特加,胃开始疼了起来。我只喝了不到一半,跟他说我要回房间了。他说可以,回去吧你。

我推门的时候,他站起来送我:“在我有钱之前,绝对不会再碰女人。”

大概是从那之后,他更加拼命地学起了英语。在我上班之前,他就已经起床大声地朗读了。之前,我在他的墙上看到过学英语的计划,但从没见过他这样努力。有一天,他跟我说认识了几个老外,他们甚至一起游览了颐和园。他的书桌上,多了一张和老外的合影。

照片上有三个老外,两男一女,头发都是淡淡的金色,眼睛很蓝。罗文在他们中间,应该是他举着相机自拍。四个人都笑得很开心,尤其是罗文。他的笑没有丝毫防备,我见过罗文朗声大笑,但从没有见过他笑得这样平常,这样普通。

照片让我感触到了一点复杂的东西。“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罗文甚至这么对我说。我不无心灰地想到,或许,我连罗文的朋友都算不上。可除了我,也没有见过他有和别的人来往。我开始替罗文感到难过了。

周末,四个老外来到了地下室。他们甚至搬来了一台电脑和幕布,在罗文的房间里玩起了游戏,实况足球。我的门半开着,看到罗文一趟一趟地从房间里出来,买回来啤酒、可乐、薯片和香烟,又一趟一趟地把空啤酒瓶从房间里拿出来。

老外很吵,从他们的嗓音里发出了我不懂的音节。我想上去帮忙,他几乎是表情冷漠地拒绝了我。

他们一直吵到很晚,晚些的时候,罗文拖着一个老外出了房间。我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儿和狐臭。气味大得惊人。老外高出罗文不少,他只能吃力地架着他,脑袋从老外的腋窝下伸出来。老外半醉不醉,嘴里含糊地嚷嚷。这次我听懂了,他问厕所在哪里。

我要上去帮忙,罗文再一次拒绝了。他的反应让我非常惊诧:他尽量让我离老外远一些。仿佛这些老外是他的私人物品,我没有资格碰触。

我看着罗文一点一点把老外扶到厕所。后来响起了音乐,我不记得罗文还有音响。事实上,他房间里既没有网线,也没有电脑,几乎没有任何现代设施。等老外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了。“罗文!”我听到他们用古怪的普通话喊着,“罗文,罗文,好人。”

第二天早上,罗文来到了我的房间。

“抱歉,昨天没顾上你。”

他的两只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看上去显得很自然。

“没关系。”我跟他说。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罗文说。

“你跟我说过了,我看过你们的照片。”

他有些尴尬了,没话找话地说:“你今天不上班吗?”我回答说是周末。他点点头。半晌,我问他老外是哪里认识的?他似乎如释重负,跟我说是留学生,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我们又闲聊了几句。

“其实,我最近在考虑移民。”

“移民?”我惊诧地问。

“在国外写作才更自由,你明白吧……”

他言辞闪烁地看着我,眼睛里闪着光。

我问他钱从哪里来呢?他用以往那种微弱的厌烦的表情说:“只要你想,总会有办法的。”他是如此的自信,听他这么一说,移民似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随随便便就能做到。他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像是看到了什么非常遥远的事情。我知道他已经不在这里了。

那段时间,我开始谋划搬出地下室。

我认识了公司一个女孩,老家是河北的,已经在北京工作一年。每天,她都要催我快交稿子,好给客户交差。时间长了,我决定约她出去玩,她答应了。

我们吃了晚饭,她单穿一件薄薄的浅紫色外套。令我意外的是,她是个读书迷。她给我展示了手机里存的书单,其中有一半我读过,一半没有。饭后,我们沿着路边走。路过万达广场,从地面上喷出了长长的喷泉。她脱了鞋子,光脚走在地面上。

“你会跳舞吗?”她问我。

她走在喷泉中间,手背在身后,走起了舞步。水花从她周围四处溅落下来。她示意我一起,我很紧张,生怕水弄湿衣服。我咽了口吐沫,到底把手放在了她的腰上,她没有拒绝。晚上,我送她回了家。

她和另外两个男生合租了三室一厅。来北京三四个月了,我头一次进入一个女孩的房间。床看上去干净舒适,铺着糖果色的床单。床上摆着一头布偶熊。窗外,一盏路灯闪着昏黄色的光。从隔壁传来了电脑游戏的声音。我问她,在这儿住方便吗?她说还好。

“你看到外面那盏灯了吗?”她问我。我说看到了。她说,她最喜欢这个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街景。“过年下雪的时候,灯光昏黄,雪簌簌地落下来,非常美。在那个时候,会感到自己有一丝微弱的自由。”她接着说。

我不由得想起了地下室什么都看不到,想起了罗文。

“我会想到自己是在北京。”她看着窗外,慢慢地说,“北京,这个词汇包含了我对自由的所有向往和畏惧。无论如何,我喜欢这里,无论如何,我一定要留下来。”

她告诉我,隔壁的男生马上就要搬走了,房租一个月一千四。

“你愿不愿意搬进来?”她的眼睛看着我。

我立刻答应了。

但先离开的人是罗文。

“我要搬走了。”他对我说,“这里太喧嚣。”

他告诉我,自己在五环以外的郊区找了个地方,已经交了一年房租。“你不感觉北京也没什么意思吗?”他问我。我问他哪里来的钱,他的回答让我感到震惊。“北京有很多大学,你知道吧?”他说,“有些地方会做一些药物测试什么的。你听说过吧?”

“你做了测试?”我瞪大了眼睛,“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

“一般不会有事。”他淡淡地说,“大不了吐几次。”

我有点揪心地看着他,劝他找份正当工作,他拒绝了。晚上,我再次劝他。他显露出一种混杂着不屑以及捍卫尊严的神情。他伸出手,五指像一道墙一样挡在我面前:“你不必再说了。”

临走之前,他把一堆书撂在了我的房间,自己只收拾了一个行李箱和一个背包,那是他所有的东西。我看到他最后把老外的合影放在了箱子里。

我说送他过去,他再次拒绝了。“多谢,不必了。”

但他没有拒绝我送他到地铁。站台上,他像是跟我做永久告别似的握了握手:“祝你生存顺利!”

“祝你生活成功!”我说。

我回到地下室,从罗文房间钻出嗖嗖的凉气。哪怕是已经搬走了,他的房间依然一尘不染,整洁得要命。我走进去,打开灯,一整面墙壁的字已经撕掉不见了。我坐在椅子上,像当初他所做的那样看着窗外,只看到空荡荡的路面。路灯绿色的灯罩让人想起警察的帽子。已经是秋天了。

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公司那个女生一起搬了家。“这些书都是你的?”她惊讶地问我。我告诉她是一个朋友的。我们足足运了五趟,才把所有东西运回了新家。在北京,我终于有了一个像样的房间。我把罗文的书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像他那样垒成了一座城堡。

没过多久,房子里另一个男生也搬走了。我们一起买了简单的家具,她买了不少绿植,养了一只猫。房间一点一点地装扮起来。那时候我觉得,北京生活算是真正开始了。时间离我住进地下室已经过去了九个月。

后来,工资涨了一次,我俩收入加起来有一两万块。我们开始盘算着出国旅游。她为去欧洲还是美国犹豫了很久。“毕竟读了那么多小说,还是先看看巴尔扎克的故乡。”我最后做了决定。

我回家办了护照,她之前去过新加坡,早就有了护照。之后我们开始存钱,我不想花她的钱,只有耐心再等待一段时间。我们周末就一起去餐厅吃饭,偶尔去看话剧。罗文的书被重新放在了书架上。

有些晚上,我打开窗户抽烟。烟和冰冷的空气混杂在一起,让我放松。北京的夜晚,说不出来,总觉得和别处的不一样。夜幕里亮着千千万万扇窗,我知道每扇窗后面,都有一个正在期待的人。

偶尔,我会读读菲尔丁的小说,读梭罗、尼采和克尔凯郭尔,但再也没有第二个“思想者”出现。直到后来,他在微信上联系了我。

时间又过去了九个月,我已经又搬了一次家。

“最近怎样?”他问我。

我说挺好,问了他的状况。

“来我这儿看看吧。”

女友问我他是谁,我告诉她,这是一个思想者。

周末,我坐上了地铁。按照他给的地址,坐到了最后一站。出站后,又走了十分钟,到了一个公交站。在一个荒地旁,十几个人和我一起等着。车来了之后,载着我向更远的郊区驶去。公路两侧出现了成排的平房,都是红砖建造,看上去坚固结实,泛着淡淡的尘土的白色。杨树肃穆高大。一条排水渠在公路一侧时隐时现。公车每次停靠都有人下车,却未见有人上车。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我不禁产生了自己是否还在北京的困惑。

两个半小时后,终于到站。一个看上去非常宁静的村庄。村口的空地上聚集着几个老人。狗垂头丧气地趴在一旁。原地等了三分钟,罗文从一条水泥路中间出现了。他身上裹着一件看上去相当厚实的外套,头发还是短短薄薄的一层。在厚实的外套下面,穿着一条运动裤,一双蓝色的凉拖鞋。脚是光着的。看到我后,他伸出手扬了扬。我们拥抱了。村口的老人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默默把头转了回去。

他给我带路,我们各自说起了近来的状况。让我欣慰的是,和预想的不同,他看上去更加开朗,或者说更加自信了。“××大学新校区就在这儿,我经常去跑步。”他跟我说。我把《菲尔丁小说集》从包里掏出来给他。他笑了一下:“你不用还我了。”我有点困惑地看着他。他解释说:“对我来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

他住在一个大院子里,是一个养殖场。最里面一排是用来居住的平房,两侧都是长长的灰瓦房。他指着瓦房介绍:“动物农场。”罗文告诉我,以前这里出租给一个农业大学,饲养试验用的动物。之前养过猴、鼠、猫,还有各种家禽。现在已经荒废了,重新翻修之后租了出去,仅有的动物是一只猫。

“还有一只神奇的生物,晚上就能看到。”罗文眨眨眼睛。

罗文住在平房里的一间。和之前的房间一样,整洁、干净。书又堆积了很多,说是网上买的。我没有看到墙上有字,但书桌上依然放着一本摊开的白纸。大概在见我之前,他重新翻开了一页新的。黑色的笔和墨水在一旁。除此之外,我嗅到了消毒水的味道。

休息了片刻,他带我四处闲逛。我想起了试药的事,问他身体有没有不舒服。他说没事,也就吐了几次,然后把身上的衣服又紧了紧。我觉得他穿得有点太厚了。他推开一扇瓦房的门,我看到了地上散落的几个铁笼子。“只有这一间还剩着这个,别的都已经租出去了。”我问他都租给了什么人?他指着其中一个房间说:“懒人。”

房间的窗户全用纸糊了厚厚的一层,纸被晒得不成样子,惨兮兮地泛着白色和黄色。“那里面住着一个人。我来这儿快一年了,才见他出来一次。听房东讲,他在这儿住了三年。不知道在干什么。”罗文说,“没准也是个思想者,正在写一部伟大著作。”听了他的介绍,我倒是产生了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我们沿着村庄慢慢走,他告诉我,附近还有一所高中,周末的时候,经常有女学生翻墙出来玩。他脸上显示出得意的神色,似乎又想告诉我一点什么新鲜事,但最终打住了。

我说:“这里实在太偏僻了,我怀疑是不是到了河北。”

他哈哈大笑起来:“北京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大,几年之内,我不打算再去市区。”

“那你要干什么?”

“一个人二十多岁的时候,是要留下来点什么东西的。”他的眼睛看着我,闪闪发光。我那时候知道了,他肯定正在写什么东西,他野心十足。

傍晚,我们在院子里搭了个桌子,面对面吃饭。房东给我们找来了两个板凳。那是个神色严峻的老头,一头硬茬茬的白发,他看着罗文,不停地叹气,罗文笑着把他推开了。我们摆了两个凉菜,炒了三个热菜,一件啤酒,一边聊天一边喝。天色逐渐暗淡下来,院子里亮起了一盏大灯泡。

干掉两瓶啤酒之后,我试探着问罗文需不需要借一点钱。他一开始没有讲话,过了片刻,说可以。我笑了起来,他说可以的时候,我有一种放心的感觉。我跟他说,他没必要这样折磨自己,工作也是一种生活。他冷笑起来。

天色越来越黑了,灯泡有些刺眼。“你看。”罗文指着灯泡说。我看着灯泡,它看上去至少有一千瓦。院子里的每一个细节都照得黑白分明。罗文有一半脸是黑暗的,另一半则白得吓人。“看那儿。”他说。我再次朝灯泡看去。就像当初在地下室路口的路灯一样,几只小虫围着灯泡飞舞。然后,像是突然冒出来似的,一只巨大的飞蛾冲灯泡扑了过去。

飞蛾比我在地下室见到的还要大,像一张人脸。它奋力地挥动翅膀,让自己肥胖的身躯一次又一次地扑打在灯泡上。伴随着每一次扑打,金色的粉尘挥洒起来,把灯泡四周弄得一片弥漫。灯光变得昏暗、摇摆。我觉得整个院子都在摇动。

大蛾的翅膀被光线照得半透不透,我看到了四只巨大的眼睛。上面两只小一些,下面的一对大得吓人。眼睛有着金黄色的轮廓,中间的眼珠则是黑色的。随着翅膀的扇动,四只眼睛像是在轮流眨着,看上去像一张诡异的面具。

“它每天晚上都来这儿,第二天早上就消失。”

我看着它有些恶心,它太大了,大到令人发毛。一些粉尘洒落下来,飘荡在院子里,其中一些撒到了饭桌上。一次性塑料杯里的啤酒上,斑斑点点地落了一层。金黄色的酒在微微发颤。似乎那些粉尘是活的,正在酒里颤动,挣扎。

“干了。”罗文说。我说喝就喝,和他一起喝了个见底。他笑着说好好,你应该来这儿生活,扔下你的狗屁工作。我们丢掉了塑料杯,直接就着酒瓶喝。粉尘也落在了饭菜上,我们用筷子把饭菜扫了个干净。

罗文举着酒瓶,有些狞笑地问我:“你说,这笨蛾子,整个晚上没命地瞎扑腾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

“就是太笨了。飞蛾扑火,它连什么是火都分不清。太笨了,连电灯泡和火都分不清。”他哈哈笑起来,“笨蛾子,但愿它早点被活活烫死。”

在空旷的院子里,罗文的笑声格外扭曲。我意识到,他笑得有点太多了。记忆里,他不笑的时候就只有让我拉黑沈琪那次。他自顾自地笑起来,像是在嘲笑我,也像是在嘲笑他自己。他笑得都喘不上气了。他咳嗽起来。

大蛾的粉尘落在了他的头发和肩膀上,很快积攒了厚厚的一层。他的脸也变成深灰色了,从两颊上扑簌扑簌地往下落灰,撒了一桌子。他猛烈地咳嗽着,啤酒掉落在地,“砰”一声摔得粉碎。他还想笑,嘴巴兀自张得很大,像是吸了一口不存在的空气。他的两只手拄着桌子,桌子震动起来,一片狼藉。罗文往后一仰,倒了下去。

我赶紧过去扶他。他的脸和脖子抽搐着,大口大口地喘气。我把他的扣子解开,里面钻出来一股难闻的臭气。外套下只有一件白色长袖,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发黑的血斑。等我把整个外套扒下来,才看到他两条胳膊下面都变黑了。

我撩开那件血衣,他身上、肚子上、胳膊下面,全长出了一层毛茸茸的东西,像羽毛不像羽毛,摸上去一手灰。我都快吐了。他大概用过什么东西把那层灰刮下来,流了血,皮肤上结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痂……

我慌了,大声叫了房东。房东跑了过来,我打了120。我大声地问房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头怒声骂了一句,丫的自作自受。罗文在地上打起了滚,他的嘴哆哆嗦嗦地喘着气,地上的尘土被吹了起来。

从他的嘴里含糊地冒出了一连串话:“五十万,五十万,五十万……”

村子被惊动了,没过一会儿,院子里站满了人,狗在狂吠。人们大声嚷嚷,村委会,找村委会。有人说找村委会有屁用,赶紧送医院。又有人说,白醋浇浇,该不会是传染病吧。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害怕起来,我很快被拉到一边,人群中间空了出来,只有满地的酒瓶、摔碎的碗碟。在酒瓶中间,罗文发了疯一样挣扎、打滚,灰尘漫天。

晚上,他被送到了附近县里的医院。我一直跟着他,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沈琪,给她打了电话。当时,有实力救罗文的只有她了。她很快赶了过来。第二天,罗文被转到了另一家医院。在医院,我最后一次见到了罗文,他躺在隔离病房,头发被剃光了。他的病历卡让我惊讶,那上面写着:罗文山,十九岁。

后来,我只是听沈琪说,他被转移到了精神病院。

那是我最后一次知道罗文的消息。

“你跟我开玩笑呢?”朋友盯着我问。“我跟你说了,这事太离奇。”讲完这么长一段故事,我有些疲倦,从杯子里喝了一口威士忌,酒精纯净温暖,让人放松。

“你当个笑话听就行。”我又说。

“妈的,他不是说他上过大学吗,怎么只有十九岁?谁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的?”朋友突然破口大骂,浑身颤抖,“你骗人!十九岁大的孩子你看不出来?他的小说呢?长篇呢?他写的东西呢?”

我说:“你冷静一下,他的东西被房东烧掉了,说太晦气。”

“王八蛋!”他站起来大骂,手里拄着威士忌酒瓶。我看到他的手也在哆嗦。

“你没拉黑那个沈琪,是吧?你还有她的电话,是吧?你现在的对象好像不是你说的那个公司女生,是吧?”他的声音都有些嘶哑了。

我说:“你喝醉了,说什么胡话呢。”

“你刚在北京买了房子,我没说错吧?就凭你,买他奶奶个腿!”他越来越激动,话越来越多。

我掩盖住嘴角的微笑,否认了这件事。

“他喝醉了。”我跟旁边围上来的人解释,喊他们帮我拉住他。他很快被几个人拽住了,酒瓶卸了下来。我掏出五百块钱给老板结了账。“不用找了,帮忙叫辆车。”我跟老板说。

“滚,王八蛋,我不认识你!”朋友还在大骂,一只鞋子从他脚上踢飞了,“龌龊!我不认识你!”

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脸说:“你清醒点,自己说什么知道吗?”我也有点生气了。他竟然这么说。虽然十几年交情,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副科,竟然连我都敢骂?我劝他回去醒醒酒,明天趁我回北京前,给我道歉。

我们一起把他塞进了出租车。我嘱咐司机,快点开,趁他没发疯之前,把他送回他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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