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汉语祈使主语隐现及其深层动因

2017-05-12 09:11王丹荣
关键词:主句强制性代词

王丹荣

(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论现代汉语祈使主语隐现及其深层动因

王丹荣

(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祈使主语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其显现与隐去可分为四类,分别是“强制性显现”、“常规性显现”、“常规性隐去”和“强制性隐去”,每一类都受到不同的句法、语义和语用条件的制约。祁使句由此可分为“显主句”、“有主名”、“省主句”、“隐主句”四类。说话双方在祈使言语交际过程中,祈使指称对象的心理可及性程度以及语境因素对指称对象的过滤和添补作用,是祈使主语出现各种隐现情况的深层心理动因。

祈使句;主语;隐现条件;深层动因

关于祈使句的主语问题,早在1898年,《马氏文通》就提到“命戒之句”的“起词”可省略,这里是指表命令和禁止的句子,主语可以省去[1]368~406。1978年,陈望道先生提到,“期使句若出现主语,常用对面人的姓名或代词‘你、汝、尔’等词开头”[2]100。朱德熙认为,“祈使句的主语只能是‘你、你们、您、咱们、我们(包括式),不能是第一人称代词‘我’和第三人称代词‘他’、‘他们’”[3]205。袁毓林认为,“从句法形式上看,祈使句的主语往往是第二人称代词‘你’‘您’‘你们’或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式‘咱们’‘我们’”[4]7。针对祈使主语的构成情况,我们对现代汉语语料库进行筛选,以口语对话的例句为分析对象,搜索到带有“!”的祈使句语料3435条,祈使主语的分布情况如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对话口语中,62.3%的祈使主语以零形式出现,30.7%的祈使主语由第二人称代词构成,4.6%的祈使主语由第一人称复数构成,其余2.4%由称呼语和其他成分构成。对于这一现象,有的学者认为“祈使句的主语常常可以略去不说”[5]。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祈使主语的“有”与“无”并不是语用层面的简单省略,还要受到句法形式、语义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称之为“主语隐现”。如朱敏认为,祈使句“你/你们”是祈使主语的标记项,它的出现受到语用方面、篇章方面和句子构成情况因素的制约[6]。张则顺认为,现代汉语祈使句主语隐现受到分句形式、动词语义特征和语境因素的影响,他分析了祈使主语以显形式出现的两大类型:强制性出现和选择性出现[7]。根据已有研究可知,祈使主语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不仅包括丰富的显主语形式,还包括复杂的隐主语形式,而其隐去和显现的制约因素则有待进一步分析。下面我们对祈使主语隐现条件及隐现因素进行分类研究。

一、祈使主语的隐现条件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归纳分析,我们将祈使主语分为四类:一是第二人称代词“你”、“你们”、“您(敬称词)”;二是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咱”、“咱们”;三是称呼语和其他成分;四是零主语。为方便阐述,我们将祈使主语记作NP,按照其隐现的强度等级差异,分为四类:

第一,NP在祈使句中强制性显现,不能被隐去,记作NP1;

第二,NP在祈使句中常规性显现,必要条件下可以隐去,记作NP2;

(表1)

第三,NP在祈使句中常规性隐去,必要条件下可以补足主语,记作NP3;

第四,NP在祈使句中强制性隐去,不必补足主语,记作NP4。

下面从句法、语义、语用层面分别对每一类祈使主语隐现条件进行分析。

1.NP1强制性显现的条件

祈使主语零形式比较常见,但在特定条件的制约下祈使主语必须以显形式出现,我们称之为“强制性显现主语”,记作NP1。

1.1 句法制约条件

祈使句中带有副词“先”、“也”作状语,祈使主语必须强制性显现。例如:

(1)好吧,你先走吧,我随后就到!(陈定兴《香港之滨》)

*好吧,( )先走吧,我随后就到!

(2)事情我全弄清楚了,你也不必介意。(朱荣山《生活的轨迹》)

*事情我全弄清楚了,( )也不必介意。

例(1)、(2)句中带有副词“先”、“也”,表示前后分句的主语指称发生转移,不能隐去。

副词“再”和“也”都表示重复做某一件事,但是“再”表示同一个人重复做同一件事,“也”表示不同的人做别人做过的事,前后行为动作的执行者不一样,因此带有“也”的祈使句不能省去主语,但是“再”可以。例如:

(3)(你)再说一遍,你给谁赔礼道歉去了?(陈建功、赵大年《皇城根》)

当祈使指令用复句表示并列、顺承等关系时,前后分句的主语异指,副词“再”前面的主语也不能省去。例如:

(4)贵堂正动身要走,孙全忠又按住他说:“别忙,我先走,我出去以后,你再走!”(李满天《水归大海》)

1.2 语义制约条件

第一,祈使谓语动词具有[+分派重要任务]的语义特征时,祈使主语必须强制性显现。例如:

(5)你打听一下这件事。 √打听一下这件事。

你摸清他的底细! √摸清他的底细!

(6)你组织这项工程吧! *组织这项工程吧!

你负责这项工程! *负责这项工程!张则顺指出,“祈使句施为动词如果具有[+任务分配]的语义特征”则祈使句的主语可以强制性显现[7]54。通过对施为动词的分析,例(5)中的动词“打听”、“摸清”和例(6)中的“组织”、“负责”一样,都可以进入“(由)S(来)VP”构式中。通过对比发现,[+任务分配]不是后一类词完整的语义特征,这类词“分配的任务”不是普通人能完成的一般任务,而是由专业的、特殊的、重要的人完成。因此,[+重要任务分配]是这类词前面必须加主语的语义限制条件,类似的动词还有“牵头”、“定夺”、“做主”、“主刀”、“裁决”等,这类词一般都具有较强的书面语色彩,分派的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完成的施事者不能省去。

第二,祈使主语语义范围有特定的限制,表示禁止、命令全部或某一类人做某事,祈使主语必须显现。例如:

(7)男士止步! 孕妇禁用! 闲人免进!

(8)全体起立! 全民总动员!

上例中祈使主语是指某一类人,有具体的限制对象,并且在使用中已经语用化,祈使主语必须显现。

1.3 语用制约条件

上下文语境中,祈使主语前后对比,NP1必须强制性显现。例如:

(9)你啥也甭管,我全包了。(周臻《逆境遇知己》)

(10)二班的同志跑过浮桥,分两伙儿扯住西岸的两条缆绳;三班的同志在东岸扯住后面的两条缆绳。(前涉《桐柏英雄》)

上例中复句的前后分句主语对比异指,这两个主语都必须强制性出现。言语交际中,交际双方要遵循经济原则和合作原则,在满足经济原则的前提下,话语表现还必须提供明确、充足的信息满足交际的需要。当复句的前后分句主语异指时,分句主语不能隐去,必须显现。

2.NP2常规性显现的条件

2.1 句法制约条件

第一,带有某些表示强调的祈使标记时,NP2常规性显现。当祈使句带有表示强调意义的“给我”,助动词“该”、“得”、“要”、“应该”、“应当”,语气副词“一定”、“务必”、“千万”等时,祈使主语常规性显现。例如:

(11)你你你,别在这儿丢老子的脸,给我滚!(秦兆阳《大地》)

(12)你真老糊涂了……该抱孙子啦!(柏原《楼基下沉》)

(13)你回去,一定要治好她;没有我叫,一步也不准走开。(郭国甫《在昂美纳部落里》)

第二,祈使句带有附加问“好不好”、“行不行”等,主语NP2常规性显现。祈使句后一般可以带正反问形式“好不好”、“行不行”等后加成分,表示商量、征询的祈使意义,祈使主语通常会显现。例如:

(14)过了一会儿,爸爸说:“今天夜里,我还有两篇文章要看,你们别打扰我好不好?”(程东《误会》)

(15)你来帮我一把行不行?(刘亚舟《男婚女嫁》)

第三,祈使话语标记“你说(看、想、瞧、听…)”,祈使主语常规性显现。例如:

(16)你说,每次回娘家,偷了多少东西?(韶华《婆婆——童年记事之一》)

(17)你想想,他还有脸活下去吗?(秦兆阳《大地》)

2.2 语用制约条件

第一,说话人表达对听话人的尊敬情感时,第二人称代词“您”常规性显现。在一定的语境条件下,说话人特别强调对听话人的态度,如表示非常尊敬,主语“您”一般情况下显现,不会省去。“您”常用于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的请求、商量的指令,若省去就没有尊敬的意味了。例如:

(18)唉,老宋,这事儿您得替我拿主意啊!(张抗抗《分界线》)

(19)徐老师,今天您不要讲课了,回去休息吧,我们自习。(树森《怪黑板》)

第二,说话人强调祈使指令的完成者包含说话人自己时,由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咱”、“咱们”构成的祈使主语常规性显现。沈家煊认为“咱、咱们、我们”用在祈使句中是一种“言者主语”(speaker subject),称为“语言的主观化现象”,是“说话人把自我也放在了祈使的位置”[8]。特别强调祈使行为的施事者包含说话人自己时,主语“咱、咱们、我们”等会常规性显现,通常情况下不能省去。例如:

(20)天黑了,咱快走吧!(秦兆阳《大地》)

(21)咱们进去谈吧。(柯岩《女人的魅力》)

第三,说话人对祈使指令的完成者表达特定的“指别目的”时,第二人称代词常规性显现。“指别目的”是指说话人发布祈使指令时,听话对象是一群人,祈使指令的执行者不很明确,需要说话人特意指出是某个人或某一类人执行,以示区别。一般来说,祈使对象很明确时,第二人称代词“你”、“你们”常被省去。但当祈使句主语有特定的“指别目的”时,第二人称代词要常规性显现。例如:

(22)我也对身边的同志说:“王师傅说的是真的,你们别提他了。”(韩起《工人》)

(23)石华说:“大哥、三哥,你们听听,这不是怪事?”(胡正言《海盗》)

3.NP3常规性隐去的条件

3.1 句法制约条件

第一,通常带有否定标记的祈使句,NP3常常隐去不说。这一类祈使句一般出现在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在场的情境中,说话人对听话人当面发出禁止或劝阻的祈使指令,由于祈使指令的意义强度高,句式短,且听话人明确,这一类否定祈使句常常隐去主语。例如:

(24)白洁如在他对面坐下说:“(你)不要太累了。”(1982-06-23《解放日报》)

(25)爷爷怒冲冲地说:“(你)不许开枪!”(莫言《红高粱家族》)

上例中祈使句在口语表达中主语通常会省去,但都可以补足出第二人称代词作主语。

第二,带有“点儿”、“着”、“一下”标记的祈使句,NP3一般常规性省去。这一类祈使句常带有短时、持续或尝试意义的标记,祈使指令表示命令、催促或要求意义,祈使对象明确,祈使表达形式短小,这一类祈使主语常隐去不说。例如:

(26)让一下,让一下。(王剑《风乍起》)

(27)放老实点儿!(马佳《神葬》)

第三,实词独用型祈使句,祈使主语常规性隐去。祈使项表现的复杂程度会决定祈使主语的隐现,祈使项越简单,主语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小。没有祈使标记的实词独用型祈使句,其构成成分都非常简单,倾向于省去主语。尤其是对一些由动词重复使用表达的祈使意义,祈使主语常常隐而不现。丁崇明指出,词语叠连的基本功能是通过量的增加起到强调某种语义的作用,叠连式句子最常见的就是表示命令、禁止和敦促的祈使句[9]。因此,被叠连的词语表示的祈使意义强度增加,被叠连的词语一般由三个组成,句式短小,祈使主语常规性省去。例如:

(28)林家桦又掏出一瓶酒:“来,喝!”(邓炬云《在那遥远的地方》)

(29)去去去,我们内部的事不用你们管。(贾启春、虞哲杰《集邮迷的故事》)

第四,句首带有表示处置意义的介词“把”、“叫”、“让”,祈使主语一般常规性隐去。句首带有处置义介词“把”、“叫”、“让”的祈使句,句子主语一般隐去不说。这是因为带有“把”、“叫”、“让”处置义的介词后标明处置对象,说话人在发布祈使指令时已明确了听话人,祈使主语可以隐去不说。例如:

(30)扩音机传出场长的嘶叫:“把流氓强奸犯林涛押上来!”(1981-01-06《羊城晚报》)

(31)蒋带着发怒的口气说:“我是国家的一个领袖,我不去,叫你们副司令来。”(李云峰《西安事变史实》)

上例中“把”、“叫”后的宾语表示被处置的对象,祈使对象都是和这些处置对象有直接关系的人,祈使主语不出现也不会影响听话人对指令内容的理解。如例(30)说话人通过“把”字祈使句表达指令,已明确了处置对象是“流氓犯林涛”,完成“把林涛押上来”的祈使对象一定是对林涛有处置权的人,因此祈使主语即使省去也不影响对祈使指令的理解;例(31)中“叫你们副司令来!”暗含祈使对象是和“副司令”有关系的下级“你们”,听话人虽没有指明但不影响祈使指令的执行。

第五,表示请辞意义,句首一般用“请”表达祈使意义,祈使主语通常隐去。例如:

(32)请原谅我昨天的话。(梁沪生《初夏的重逢》)

(33)请先坐一会儿,这个马上就完。(于久惠《粉红色的梦》)

句首带有敬辞“请”蕴含祈使对象就是听话人,祈使主语不用显现。有时“请”后面也会带有第二人称代词作宾语,表达特别尊敬的祈使意义。

3.2 语义制约条件

祈使句表示催促指令时,谓语带有[+催促义]时,说话人为了采用最经济的表达方式,在不影响句子意义表达的前提下,往往会省略主语。例如:

(34)大姚笑着说,“快讲讲,咋弄得这样惨?”(鞠显友《凡尘》)

(35)快,去走廊里叫陈工程师!(刘彦林《春风得意》)

3.3 语用制约条件

第一,在交际场景中,说话人和听话人彼此都在场,并且说话人发出的祈使指令的执行对象也很明确而唯一时,NP3一般常规性省去。例如:

(36)她把水放在炕沿上,搡了父亲一把,说:“出去!”(莫言《红高粱家族》)

(37)莲子进屋,见贾先生还在地下踱步沉思,赶忙小声说:“快跑,警察署今儿晚上来抓你,说你是八路!”(许俊选《金牛奇传》)

第二,上下文语境中,复句前后分句的主语同指,祈使主语隐去不说。例如:

(38)你的弹片太大,这里取不了,( )得回去做大手术。(王兴浦《他是我的老乡》)

(39)先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有什么想法,困难或要求,( )可以提出来,供领导考虑。(刘彦林《春风得意》)

上例中祈使句上文中都出现了“你的”,已经明确了听话对象,祈使主语省去不说也不会影响句子意思的表达。根据上下文语境,隐去的主语可以补足。

4.NP4强制性省略的条件

4.1 句法制约条件

带有“小心”、“严禁”标记的提示或制止祈使句,祈使主语一般强制性省略。例如:

(40)小心+VP:小心路滑! 小心台阶! 小心碰头!

(41)严禁+VP:严禁烟火! 严禁踩踏! 严禁靠近!

4.2 语用制约条件

第一,特殊场景下,祈使主语要强制性隐去。最典型的无主语祈使句出现在强度最高的战时命令场景,说话人具有绝对的权威发布祈使指令,祈使指令的执行者也必须完成指令,这时祈使句的主语必须强制性省略。一旦加上主语,祈使强制度就会降低,不符合祈使场景需要。例如:

(42)走开! 出去! 开始! 出发!

(43)冲啊! 杀啊! 卧倒! 开炮!

第二,突发场景祈使主语强制隐去。在交际场景中,说话人发出的祈使指令的执行对象不明确或是不在现场时,NP3一般常规性省去。袁毓林指出,这种情况属于“说话人没有和听话人建立交际联系,一般是突发事件背景下发出的祈使指令”[4]11。例如:

(44)李木同高喊:“来人,抓贼呀!”(1988-10-09《河北日报》)

(45)来人,快来人!(王晓达《无中生有》)

第三,说话人在极端情绪管控下,祈使主语隐去。主语强制性省略的另一种情况就是说话人受到即时情景的刺激,语言表达受到个人极端情绪的影响,祈使句的主语强制性隐去。例如:

(46)两名罪犯,气极败坏,歇斯底里嚎叫:“砍死他!”(1988-10-09《河北日报》)

(47)急匆匆赶来的战士们望着奄奄一息的孩子,纷纷捋起袖子向医生请求:“抽我的血!”(1990-02-16《河北日报》)

综上可知,汉语祈使主语隐现条件比较复杂,这是由于汉语本身缺少形态变化,句子主语隐去与显现的规律不很明显。吕叔湘先生指出,国语的句法分析比印欧系语言困难,原因之一就是“隐藏和省略的部分太多”[10]445。对于汉语祈使句而言,无主句出现的频率远远大于有主句。根据祈使主语的强制性显现和隐去的句法、语义、语用条件,我们把祈使句分为“显主句”、“有主句”、“省主句”、“隐主句”四类。

二、祈使主语隐现的深层动因

前一部分对祈使主语的隐现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通过对真实语料的统计得出祈使主语的零形式在现代汉语中出现的比例最高,达到62.3%;由第二人称代词“你(们)”、“您”充当祈使主语的比例约占30.7%,由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咱(们)”充当主语的比例约占4.6%,其余的2.4%由称呼语和其他成分构成。这些数据说明说话人表达祈使指令时隐去主语的情况比较常见,这和说话人实施祈使行为时的认知心理过程、指称形式的心理可及性以及语境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1.祈使言语交际的认知心理过程

Clark认为语言的使用绝不仅是人们生成和理解一系列有着特定含义的句子,它是一种集体活动,其中说话人表达的意义起着重要作用[11]41。根据Clark的观点,我们认为祈使言语交际过程,既是说话人表达祈使语义的过程,也是听话人接收并理解祈使语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说话人根据表达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向听话人传达祈使语义,并促使听话人去理解其意义,力图达到自己的祈使目的。说话人在实施祈使行为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仅包括说话双方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还包括各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影响的结果是说话人表达祈使语义的手段和形式存在差异,其中包括选用不同的指称形式来充当祈使主语。同时,听话人根据自己的感知体验对祈使语义作出不同的理解,其中包括对祈使主语的判定等。

叶斯柏森提出的交际过程模式可以非常形象地说明说话人表达意义和听话人理解意义的过程[12]83,如图1:

(图1)

由图1可知,说话人根据自己的交际意图,将头脑中的概念意义通过最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听话人则通过这种言语形式来理解祈使语义,从而说话双方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

Sperber&Wilson认为这种言语交流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认知推理的过程,是涉及信息意图和交际意图的明示-推理(ostensive-inferential)过程[13]142。根据明示-推理模式可以得知,祈使言语交际中,说话人发出祈使指令,就是一种明示过程,即说话人借助一定的形式将祈使意图明白地展现出来,期望听话人接收并加以执行;听话人接收祈使指令,实际上就是一种推理过程,即听话人根据说话人实施祈使行为的表现形式,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心理推论,最终获知说话人的祈使交际意图。

明示-推理模式为祈使主语的隐现提供了心理认知层面的理论解释。这一理论依据可以很好地揭示说话人发出祈使指令时选用祈使主语的心理动因。说话人发出祈使行为,向听话人明示自己的祈使内容时,心里要考虑到对方的理解;听话人理解时也要考虑到对方的表达特点。表达和理解过程其实就是言语交际参与者的认知心理活动,这种认知心理活动贯穿了整个交际过程的始终。祈使主语的隐现正是这种言语交际活动中说话人心里对指称对象在听话人意识中明确与否的表现。这种心理明确程度的差异表现在说话人选用不同的指称形式来表示祈使主语,如零形式、代词、称呼语等。例如:

(48)站一下! 让开! 滚!

(49)你先回去睡觉,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办!(1981-02-05《文汇报》)

(50)哥们儿,车借我用用!

有的祈使句主语采用零形式表示,如例(48);有的采用不同的人称代词充当,如例(49);还有的采用名词称呼语表达,如例(50)。这些表现形式在词汇特征上的区别,实际上是它们的识别度有所区别。最详细明确的指称形式是名词称呼语,如“小张”、“哥们儿”。一旦指称的祈使对象容易识别,就用代词或零形式表达。这种识别度的差别与指称形式在说话双方主观心理的可及性程度有关联。

2.祈使主语的隐现与可及性程度

Sperber&Wilson提出了可及性概念[13]155~158,这一概念是用来解释说话者如何选择指称的使用。Ariel提出了解释指称形式选择的可及性理论(Accessibility Theory)。Ariel指出,“‘可及性’是指从大脑记忆系统中提取某个记忆单位或语言单位的便捷程度,实体在听话者意识中的可及性程度(由说话人主观判定)是选择指称使用形式的重要标准。每一个指称表达都具有一定的和不同的心理可及度。指称表达事实上是可及度标记,指引听话人追溯适当的心理表征”[14]16。

根据“可及性”理论的解释,我们认为,说话人发出祈使指令的过程,同时也包含了选择表达祈使主语的子过程,这个子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主观判断的过程。说话人发出祈使指令时,基于某种主观心理判断祈使主语在听话人意识中的可及性程度,并根据这一判断来选择相应的指称形式;反之,听话人根据指称形式表示的可及性程度对说话人作出回应。由于说话人心里对祈使主语可及性程度的判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每发出一次祈使行为都要对其进行重新评估,一旦说话人确定了祈使主语的当前可及性程度,就会在语言中选择一个合适的指称形式进行表达。一般来说,零形式和代词用于可及度相对较高的指称对象,而全称名词词组则用于低可及度的指称对象。说话人可以根据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的高低,选取使用不同指称形式来有效地表达祈使主语,以便使听话人能准确理解其祈使意图。例如:

(51)“收下吧!就送这一次了!”陆续到来的群众纷纷请求。“不,不能(收)啊!”小王感动地哭起来。(顾寄南《黄桥烧饼》)

(52)周朴园:繁漪!你怎么还不去?

繁漪:(故意地)上哪儿?

周朴园:克大夫在等你,你不知道吗?(曹禺《雷雨》)

例(51)中“收下吧!”主语隐去是因为说话双方彼此相互清楚对方是谁,说话人主观上判定,发出祈使指令时不需要显现主语,听话人也会知道指称对象是自己,交际双方彼此心领神会。例(52)中周朴园知道繁漪心里不愿意看医生,为了让繁漪明白必须去,使用了可及性程度较高的称呼语“繁漪”和第二人称代词“你”来显示对她的命令和强调,目的是为了让繁漪更明白地接收自己的命令。

可见,Ariel的可及性理论为祈使主语指称形式的选择提供了心理认知层面的解释,这一解释可以很好地说明祈使主语隐现情况背后的深层心理原因。这个深层心理原因来自于说话人主观上对指称对象在听话人心里可及性程度高低的判断,这个判断成为选择祈使主语表现形式的依据。

不同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不同,这种可及性程度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之中,比如高可及度的指称对象可用较少的语言材料构成,低可及度的指称对象则由较多的语言材料构成。可以说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和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关系密切。只要指称对象可及度高、可恢复性强,总是倾向于用最省略的零形式来表达;相反,指称对象可及度低、可恢复性弱,总是倾向于使用详细的全称名词词组来指称。祈使言语交际过程中,说话人常会对在场的、面对面的听话人发出祈使指令。对于汉语这种比较含蓄、比较复杂的语言,说话人发出祈使指令,选用零形式主语是与听话人、现实情境、当前话题最直接关联的,也是最容易被激活、理解和接受的;听话人对零主语祈使指令的接收与理解也是最快的。因此说话人表达祈使指令时多是趋向于使用最经济的形式表达最明确的祈使意义。我们对真实语料的统计结果显示祈使主语的零形式在现代汉语中出现的比例最高,达到62.3%。可以说祈使项越简单,越容易隐去主语。例如:

(53)走!快走! 你快走! 你们一起走吧! 你们明天再走,好吗?

上例是从强到弱表达“走”这一祈使指令,随着祈使项的结构变化,祈使主语的可及度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3.祈使主语的可及度与语境因素

祈使主语的可及度对语境有着较强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体现在语境因素对祈使主语的隐去和显现有着过滤和添补的作用。这种过滤和添补作用表现在语境可以为说话人提供判断指称对象可及性程度的条件。如果语境已经提供了祈使指称对象,说话人主观上判断听话人意识中明确这一对象,即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较高,那么说话人趋向于使用零形式表示祈使主语。反过来,如果语境没有提供祈使指称对象,说话人主观上判断听话人意识中不明确这一对象,即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较低,那么说话人就不能省去祈使主语,而是趋向于使用名词称呼语或代词来表示祈使主语。

可以说,语境将说话人的言语表达和听话人的言语理解紧密地联系在一起。Sperber&Wilson的关联理论也进一步扩展了语境的作用,他们指出,说话双方的交际过程是和语境相互关联的[13]134。在交际中,说话人根据自己的交际目的和意图不断地选择认知语境进行充分表达,而听话人则根据表达的语义进行充分理解。这一理解过程伴随着听话人主观意识上对语境的不断恢复。由此可见,交际双方互知、互明的部分成为表达和理解的语境因素。说话人在实施祈使行为时,已在大脑中明确了行为的接收对象,这个接收者可能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也可能不出现。说话人根据语境提供的条件判断听话人主观意识中祈使对象的可及性程度,这种判断成为说话人选择指称形式的依据。

说话人根据语境提供的条件,判断听话人主观意识中祈使对象的可及度来选择指称形式,遵守言语交际的合作原则,目的是希望能顺利实现自己的祈使意图。日常语言学家H·P·Grice提出言语交际的总原则——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即“言语表达不会是杂乱无章的语句堆砌,而是伴随一定的目的,或者具有一定的意图”;在Grice看来,说话双方都会遵守合作原则,并“根据双方会话的目的或交流的方向,在一定的语境下提供会话所需要的话语或信息”[15]55~57。因此,说话人表达祈使指令时,主观心理上首先会对听话人意识中能否接收和理解祈使语义作出判断。当语境不能提供明确的指令接收对象时,根据合作原则的“量准则”,说话人表达祈使指令时祈使主语不能隐去。

由于说话人实施的祈使行为是“要某人做某事”,当祈使指令的完成者是以下几种类型时,语境不能给予听话人充分的指称信息,祈使主语不能隐去。例如:

Ⅰ.祈使指令的完成者包含说话人自己;

Ⅱ.祈使指令的完成者为总指、遍指或特指对象;

Ⅲ.说话人表示对指令完成者的尊敬;

Ⅳ.说话人极为强调、极为重视祈使指令的完成对象;

Ⅴ.说话人主观判断听话人不明确祈使指令的完成者。

祈使主语由“我们(咱、咱们)”、“您”、“大家”、“全体”、“全员”、“每个”、“人人”、“男士”、“女士”、“闲人”以及称呼语充当主语时不能隐去;同时,带有强调标记的祈使主语不能省去。如我们对现代汉语语料库考察发现,祈使句子带有强调标记“给我”、“得”、“要”、“应该”、“该”、“必须”、“务必”等,祈使主语一般不能隐去。比如带有“给我”的祈使句共65条,其中54条带有主语,占82.7%;带有助动词“得[děi]”的祈使句共75条,其中72条带有主语,占95.4%;带有助动词“要”的祈使句共135条,其中123条带有主语,占91.1%;带有助动词“应该”、“该”的句子共229条,其中198条带有主语,占86.5%。这些数据说明说话人认为祈使指令接收者被强调,而语境不能提供被强调者的信息时,必须通过显现主语才能准确表达强调对象。

可见,说话人向听话人传达指令信息,必须确保指令内容能够被听话人准确理解,在追求语言表达经济的原则下,还需要根据语境提供的条件,遵守会话合作原则,从听话人的角度进行编码。当语境不能给予听话人充分的信息时,说话人必须满足言语交际的“量准则”,不能隐去祈使主语,否则会影响听话人对祈使意义的理解。当语境能够提供足量信息时,说话人就可以将冗余成分隐去不说。听话人可以根据语境提供的信息对祈使内容加以理解。

语境能够给予祈使主语充分的信息,有以下几类:

Ⅰ.说话双方对祈使指令的完成者都很明确;

Ⅱ.祈使指令的完成者泛化;

Ⅲ.祈使指令的完成者任指。

综上可见,语境是将说话人的言语表达和听话人的言语理解过程关联在一起。祈使言语交际中,说话人根据语境对听话人提供指称对象的可及性程度,选择不同的指称形式表达祈使主语。听话人使用尽可能少的努力获得尽可能多的祈使信息。语境因素为说话双方的交流达成最佳的关联,从而达到最高程度的祈使交际效果。

三、结语

我们通过详细梳理现代汉语祈使主语隐去与显现的各种情况,得出祈使主语可分为“显主句”、“有主句”、“省主句”、“隐主句”四类。祈使主语的隐现与说话人实施祈使行为时的心理过程、祈使对象的心理可及性以及语境有着密切关系。

“祈使”就是祈使者让祈使对象做某事。祈使者发出某种意义的祈使内容一定会存在一个指令的接收对象。这个接收对象一般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是在客观现实中明确存在;二是在客观现实中不明确或是不存在,但在祈使者的心里祈使对象是潜意识存在的,如“来人啊”、“救命啊”等。不管是客观现实中明确存在还是大脑中潜意识存在,说话人心里认为祈使对象在祈使双方交际中的可及度高就会隐去主语的指称形式;反之,可及度低就会显现主语的指称形式。这种可及度和语境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语境可以对祈使对象的可及度起过滤和添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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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显长]

H146

A

1001-4799(2017)03-0121-08

2016-05-1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资助项目:16YJC740067;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资助项目:2015017

王丹荣(1976-),女,湖北襄阳人,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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