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立德树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委厅领导班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14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33所高校党委书记作了述职评议。建立高校纪委书记向纪检组报告党委、纪委落实责任情况制度,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领导干部听课、评课制度,严把教材编制、出版审核关,审核检查校报期刊、校园网站等媒介。集中整治党建基础工作,补交党费438万元,转接党组织关系4.1万人,规范党员档案5 559件。实行高校党组织换届工作销号管理,23所高校党委和1 580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季度要报,坚持班子成员带队考核。清理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党纪处分情况,依纪“双开”党员2人。推进高校纪律审查“零突破”,集体约谈10所无自办案件的纪委书记。用好问责利器,直属高校共对3个单位、56名领导干部、2个部门给予问责。
(二)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制定《全省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一体化办法》《全省高校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委厅机关开展提醒谈话 约谈 谈话诫勉的实施办法》等。坚持抓早抓小,委厅主要领导对负责人、财、物、发展计划等重点岗位和部门的15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驻厅纪检组约谈委厅机关部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60多人次。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工作,2016年,驻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件403件,函询8件,初核14件,立案6件7人,移送司法处理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审理案件13件,受理申诉2件,已办结1件;对十八大以来9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工作。直属高校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36人,约谈987人,诫勉谈话178人,函询110人。建立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监督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驻厅纪检组共回复个人、单位党风廉洁情况39份,对3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肃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瞒报的3名干部进行诫勉,对漏报的3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和通报违规接待、违规购买烟酒、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对巡视、审计、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快查快办。整治师德师风,开展“6条禁令”“10条禁止性规定”“7种禁止行为”明察暗访,纠正违规补课问题11个,清退违规收费资金124万余元,约谈单位负责人28人;查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11个,收缴违规资金45.69万元,处理责任人10人。整治教育乱收费,责令4所中专学校清退违规收费260万余元。处理金色热线电话、微博、网络问题43个。
(四)启动“专项纪律检查年”,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党章党规“三进”、高校授课纪律、校园安全等专项纪律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招生考试阳光运行。开展高校巡视整改专项纪律检查,指导督促高校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专项纪律检查,推进项目实施。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督促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委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专項纪律检查,责成问题整改,促进源头治腐。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开展高校选人用人、津补贴发放、招标投标专项治理,直属高校共发现问题158个,整改134个,发现违规违纪线索7条,初核违纪线索7件,问责8人,纠正违规资金624万余元。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对委厅机关2人届满后继续兼任的进行审批备案。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处理6名“不作为、乱作为”干部。集中清理办公用房,严格办公用房面积和配置标准。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尚未根本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执行力不强,管党治党的“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勇气和魄力不足。有的党组织和纪检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位,实践“四种形态”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力,“一岗双责”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缺乏政治担当,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少数人仍然不收敛、不知止,基建、招生、科研、校办企业等一些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抓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党委中心组要组织好专题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研读讲话和文件。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内容,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云南实际结合起来,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作出的具体部署,落实好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开展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分类培训,推动学习培训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抓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抓牢干部选拔任用这个关键。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不用。认真排查梳理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严格防范通过师承、同事、学缘、地缘等特殊关系形成特定小圈子,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管理同向并行机制,既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要加强管理监督,切实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抓牢管党治党责任传导这个重点。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特别注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解决好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把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述责述廉范围,实现全覆盖。
(二)认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实效性,掌握主导权。加强教学科研管理,严格课堂纪律,强化制度约束,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完善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和审核把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意识,管好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管好网上舆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资助的监管,严格海外人才引进、国外资金使用、非国有资本投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中的政治把关和审查,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教育评估机制。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总体方案》的要求,推进“创一流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导到基层。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院系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严把政治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特别是教师学生党支部要当好“火車头”,成为党联系团结师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依托。要加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在设有党委的民办高校中逐步设立纪委,配齐配强纪检队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
加强制度创新。十八届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修订和制定2部准则、5部条例。党的工作部门要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建后勤等业务管理和政策制度之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从问题入手,查找制度漏洞,破立并举,与时俱进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把党的要求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使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强化党内监督,充分释放监督效应
自觉担当监督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委书记要亲自抓,督促班子成员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领导班子成员要知责、负责、尽责,准确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党政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要负起职能监督的职责,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教风学风行风,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善于从政治高度、全局视野审视问题,把“四个意识”落脚到看齐上、落实在行动上,自觉地经常地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保持敬畏之心,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不断纯洁党性、固守根本。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保持做人干事的精神风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者、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
自觉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一把手”监督办法。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
自觉完成巡视整改。新一届省委对省教育厅的巡视即将全面启动,对各高校的巡视也将陆续展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政治责任,即知即改、全面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对巡视组和纪检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纪委、组织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意见,在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严格依纪依规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让清风正气滋养教书育人
坚持抓细、抓常、抓长。坚持锲而不舍,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以电子红包、微信转账“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的问题;紧盯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积小胜为大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按照中央、省有关精神,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认真梳理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提炼作风建设经验,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严查、严处、严办。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群众参与刹风整纪的渠道。开展纠正“四风”回头看,检查中央、省有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和决心。对巡视巡察、审计、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专项处置,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深挖细查,从重惩处,通报曝光。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坚持教育、引导、养成。坚定文化自信,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以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进一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发挥好互联网、手机等载体作用,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养成。
(五)推进重点问题治理,维护教育公平和群众利益
严肃惩治“微腐败”。认真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评估、转化、利益分配机制,以规范管理保护国家、学校和科研人员的权益,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加强国有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侵吞国家教育资源和权益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剥离,聚焦主业,集中资源办好教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完善实施细则,杜绝违规调剂政府采购预算、规避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巩固有偿补课治理成果,对那些缺乏职业操守、不尽职尽责、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严厉打击执行教育政策变形走样、徇私舞弊、损害教育公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问题,探索制订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
快查快处教育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完善助学助困、奖贷学金管理机制,健全“精准助学”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措施,健全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杜绝重复注册和虚假注册问题。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克扣挪用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执行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问题。定期抽查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帮扶措施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确保结对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交办和督办,及时查处反映扶贫、教育民生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
(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减存量、遏增量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始终坚持铁腕反腐。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
坚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聚焦“六大纪律”,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实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严格执行谈话函询材料背书和审查制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
坚持铁面问责。要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纪检部门要带头落实问责、盘点问责情况,主动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同级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敢于曝光。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中。各级党组织加大培训力度,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推进内外交流,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进出渠道,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履职能力。
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作为政治责任,坚持以铁的信仰立身,坚定政治立场,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以铁的纪律律己,保持清正廉洁,做个人干净的模范;以铁的担当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敢于担当的先锋。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嚴守政治纪律的表率、发扬党内民主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敢于担当责任的表率、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守清正廉洁的表率。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实施意见,优化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要全面清理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严格审核执纪审查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纪委书记进行问责。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优势和必然要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奋发进取、担当作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