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刚
一
中国武术,又称国术或武艺,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其内容是把踢﹑打﹑摔﹑拿﹑跌﹑击﹑劈﹑刺等动作按照一定规律,组成徒手的和器械的各种攻防格斗功夫﹑套路和单势练习。武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丰富起来的一项优秀文化遗产。
中国武术门类众多,蔚为大观。武术分类标准不一,有以地区划分的,有以山脉、河流划分的,有以姓氏或內外家划分的,也有按技术特点划分的。各大武术门派内部又有许多支派,各支派中某一套路如能自具特色,又可能发展为新的支派,犹如春园之草,蓬勃旺盛。
首先以被视为“中华武术正宗”的少林功夫为例。据少林寺所传拳谱记载,少林功夫套路共有708套,其中拳术和器械552套,另外还有七十二绝技、擒拿、格斗、卸骨、点穴、气功等各类功法156套;现在流传下来的少林功夫套路仅有200余套,其中拳术100余套,器械80余套,对练等其他功法数十余套路。这些内容,按照类别和难易程度,有机地组合成一个庞大有序的技术体系。少林功夫内容丰富,按性质大致可分为内功、外功、硬功、轻功、气功等,其中内功以练精气为主,外功、硬功重在锻炼身体某一局部的猛力,轻功则专练纵跳和超距,气功包括练气和养气。若按技法,又可分为拳术、棍术、枪术、刀术、剑术、技击散打、器械和器械对练等100多种。
至于人们常说的“十八般兵器”,传统上是指弓、弩、枪、刀、剑、矛、盾、斧、钺、戟、鞭、锏、槁(挝)、棍、叉、钯、绵绳套索、白打(拳术),其下又有更多细小分类。当今武术界普遍对“十八般兵器”的定位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锤。其中有长器械、短器械、软器械、双器械;有带钩的、带刺的、带尖的、带刀的;有明的、暗的、攻的、防的、打的、杀的、击的、射的、挡的,等等。比之传统略有变化,也更为丰富。
中国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的生存条件十分严酷,人类开始用棍棒等原始工具同野兽搏斗,后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积累了劈、砍、刺等原始形态的攻防技能。这便是武术的萌芽。在旧石器时代,已出现了尖状石器、石球、石手斧、骨角加工的矛,到了新石器时代末期,则出现了大量的石斧、石铲、石刀和骨制的鱼叉、箭镞甚至铜钺、铜斧等。它们大都是武术器械的前身。氏族公社时代,部落战争频繁,人们为了争夺财富,制造了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并积累起具有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史载,大禹时期三苗部族多次反叛,禹便让士兵持斧和盾进行操练,请三苗部族的人观看这种意在炫耀武力的“干戚舞”,三苗部族大为震慑,从此息兵。这是原始社会一次盛大的武术自卫演练。商周时期,由于青铜业的发展,出现了矛、戈、戟、斧、钺、刀、剑等精良兵器,以及劈、扎、刺、砍等兵器运用技术,还有了武艺比赛。据司马迁《史记》所载,夏王桀、殷王武乙和纣王都是能够赤手空拳生擒猛兽的勇士。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战乱频仍,武术的格斗技能在军队和民间得到迅速发展。随着铁器的出现和步骑兵的兴起,长柄武器变短,短柄武器变长,武器的内容更加丰富。当时的武术已很讲究攻防技巧,拳术打法也出现了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各诸侯国都很重视格斗技术在战场中的运用,拳技出众、臂力过人、筋骨强壮者尤受青睐。如每年春秋两季,齐桓公都举行全国性的“角试”,选拔精壮男丁以充实军队。赵国的荀子曾在齐国目睹齐军演武之威:举兵如飞鸟,动兵如闪电,发兵如风雨,独出独进,如入无人之境。这位思想家回国后感慨道:“齐人隆技击。”
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当时鲁国数一数二的壮士,在襄公10年的一次战斗中,叔梁纥曾力托千斤闸门,时人用《诗经》里的“有力如虎”来赞美他。《史记》载孔子身高9尺6寸,有“长人”之称。按西周1尺相当于今天19.7厘米计算,孔子的身高应该有190厘米;按东周1尺相当于今天23.1厘米计算,孔子的身高则有220厘米,与篮球巨星姚明个头相近。《吕氏春秋》《淮南子》《颜氏家训》《列子》等都记载“孔子之劲能拓国门之关”,就是说他一个人能徒手打开城门。而孔子所授弟子“六艺”中,除了包括温文尔雅的礼、乐、书、数四项外,还包括御(驾车)、射(射箭)这两大体能类、武术类项目,《论语》中也有对孔子高超箭术的记载。可见,孔子很好地遗传了他父亲的武勇。
秦汉以来,盛行角抵、手搏和击剑,比赛时有裁判和赛场,还有规定的服装。1975年湖北江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背面上,就绘有当时一场比赛的盛况:台前有帷幕飘带,台上三男子上身赤裸,穿短裤,系腰带,足蹬翘头鞋;其中两人在比赛,一人双手前伸,作裁判状。随着“宴乐兴舞”的习俗,手持器械的舞练时常出现,《史记·项羽本纪》中所载“鸿门宴”故事中的“项庄舞剑”,便是例证。汉时出现的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从技术和形式上更接近于今天武术的套路,且风格多种。《汉书·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关于“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论述。汉代长枪的应用得以普及,各种枪法陆续出现。据传由神医华佗首创的“五禽戏”,就是一种模仿虎、鹿、熊、猿、鸟五种动物的奇妙功夫,讲究外动内静、刚柔并济、内外兼修,被视为中国武术的滥觞。
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并用考试办法授予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等。这一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促进了社会上的练武活动。唐朝国力强盛,风气开放,是一个全民尚武的时代。李白、杜甫等青年时期都曾练习击剑,李白还曾有过“手刃数人”的记录。有“剑圣”之称的将军裴旻,一次当众持剑起舞,只见他“走马如飞,左旋右抽”,突然间“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被抛起数十丈高的剑,竟能用手持的剑鞘接住,直入鞘中,让围观者大为震惊赞叹。还有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一诗中的公孙大娘舞剑:“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嚯如弈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如此令人叹为观止的高水平的剑术表演,也体现出了中国武术的价值之一:观赏性。
两宋时期,内忧外患,广大人民常结社习武以求自保,当时出现的民间练武组织有“锦标社”(射弩)﹑“英略社”(使棒)﹑“角抵社”(相扑)、“弓箭社”(射箭)等。而在城市的街头巷尾常有习武之人表演武术,统称“百戏”,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十八般武艺”一词也出现于宋代的典籍之中。
元代统治者规定,民间20人以上不许聚众围猎,民间私藏武器也属犯罪,这极大地限制了武术的发展。至明代,太祖先元璋提倡“武官习礼仪,文人学骑射”,主张文武双全,遂迎来中国武术的全面大发展。明代不但拳法众多,器械套路也更加丰富多彩,以往的武术技巧多靠口传身授,明代武术家则热衷于著书立说,从理论的高度总结既往练武经验,记载拳术﹑器械的流派﹑沿革﹑动作名称﹑特征﹑运动方法和技术理论等,使珍贵的武学遗产得以保留。
清代统治者一度禁止习武,但由于武术在民间已有广泛基础,民众仍以秘密结社的方式传授武艺。当时的武术,以地区分有南派、北派,以山川分有少林派、武当派,以宗教分有佛家的外功、道家的内功,以门类分有太极门、形意门、八卦门、迷踪门,还有长拳类和短打类。
民国时期,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拳社、武士会等武术组织,对传播武术起了积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火器的普及,武术的健身作用更为彰显。1928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中央国术馆,把各家各派的武术掌门人请到国术馆任教。1936年,中国武术队赴柏林奥运会参加表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国家陆续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并专设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多次举办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还在高等师范院校及体育学院开设武术专业,一些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1985年,在西安举行了首届国际武术邀请赛。1987年,在横滨举行了第一届亚洲武术锦标赛。1990年,武术首次被列入第11届亚运会竞赛项目。1999年,以推广武术为宗旨的国际武术联合会,被吸收为国际奥委会的正式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成员。2008年,国际奥委会同意将武术作为北京奥运会特设项目。此一事件,被认为是中国武术正式进入奥运会的“万里长征第一步”。
武侠小说和功夫电影中呈现的一些打斗场景,往往酣畅淋漓,曲尽其妙,美不胜收;受此影响,中国武术也不免给人以神秘兮兮的感觉。事实上,真正的搏斗并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拳来腿往精彩纷呈,更不会一打就是半天,乃至数日数月不分胜负。仅举一例:1954年1月17日,香港武术界太极派掌门吴公仪与白鹤派掌门陈克夫发生冲突,遂相约到澳门摆擂台一决高下。为示庄重,两人上擂台前还签定了“生死有命,互不相干”的生死文书,打擂的结果却是双方“互有击中,鼻青脸肿”,两三分钟即草草收场,根本没有出现期待中的精彩搏击,令蜂拥前来观看的港澳民众连呼不过瘾。不过,这场真实而无趣的擂台赛,却歪打正着地促成了当代港台新派武侠小说的诞生:《新晚报》记者梁羽生根据民众心理需求,事后趁热打铁写出了当代港台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之作《龙虎斗京华》,引发空前轰动,从而开辟了中国武侠小说的新局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一些武侠小说作家笔下,武术从实实在在的技击之术,演变为无所不能的魔法幻术,玄而又玄;相比之下,金庸的作品还算比较写实,但也浓墨重彩地提到了独孤九剑、辟邪剑法、龙象般若功、吸星大法、一阳指、弹指神通、六脉神剑、空明拳、九阴白骨爪、蛤蟆功、黯然销魂掌、降龙十八掌等武林绝招,带有了超现实的味道。显然,这类神乎其技的绝招,正常人根本无法练习,以至于爱较真的美国评论家阿尔·蒂尔这样评价金庸的小说:
按照现代西方人的理解,越是坚硬和尖锐的东西,越能给人以伤害,因此在格斗当中,拳头比手掌更为优越。采用兵器,也是质地越坚硬、表面越尖锐越好。而查教授(注:指金庸)所描写的格斗家,不仅在徒手时多采用手掌,并且似乎越是高级的格斗家,越不重视所使用的兵器是否锋利结实,甚至干脆放弃使用兵器。以前从没读过这一类小说的西方读者对此难以理解。事实上,中国的格斗家并不看重通过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物理损伤来伤害对手。这涉及到一个中国独有的贯穿于此类小说中的概念:内力。
中国武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蕴含着深邃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武”字拆开,意为“止戈”。戈为古代兵器,“止戈”即为平息纠纷之意。“止戈为武”,正是中国武术的真正精髓。换言之,中国武术的魅力,即在于通过让人习武,充分提升自身的道德修為,臻于和谐之境。对此,功夫巨星李连杰主演的几部电影都有精彩阐述。如《精武门》里船越龙夫与陈真的对话:“武术在于把人的体能推向极限,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了解宇宙苍生。”《黄飞鸿》也道出了“拳脚小功夫,容人大丈夫”的道理。《霍元甲》更是开宗明义地说:“武术不讲求打杀和复仇,亦非要制造仇恨和憎恶。”“中国武术的真正含义是和解矛盾,是一个不断地寻求向更好方向发展的过程。”进而指出中国武术契合了“重在参与”的奥运精神。甄子丹主演的电影《叶问》里也有这样的话:“中国人(在比武前)烧香,不仅是为了计时,更重要的是表达一种谦逊。”
不错,既能健体强身、又可防身御敌的武术,在自身几千年发展历史中,一直注重“学艺先学礼,习武先习德”、“武以德彰,德以武显”,讲究以武会友,以德服人,切磋技艺而不恃强凌弱,见义勇为而不好勇斗狠,把攻防技术和人生修行完美地结合起来。
拳脚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在科技昌明的今天,武术已逐渐演化成以强身健体为主的体育运动项目。这是武术发展的自然趋势。现代武术训练形式丰富,内容多样,足以利关节,强筋骨,壮体魄,理脏腑,通经脉,调精神,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人体的速度、力量、灵巧度、耐力、柔韧度等。
中国是武术的发源地,中国武术也影响了亚洲和世界。据记载,明代拳师陈元资东渡日本,传授少林拳法,奠定了日本柔道的基础。其他如日本的空手道与合气道、韩国的跆拳道、泰国的暹罗拳、菲律宾的棍术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国武术影响。多年来,中国武术代表团经常应邀到世界各地进行表演交流,引起巨大反响;而李小龙、成龙、李连杰、甄子丹等华人武星主演的功夫电影,更是在世界各地受到狂热追捧,他们也由此成为传播中国武术和中华文明的大使,广为人知。
在今天这样一个全球化时代,中国武术已被欧美社会普遍看成是中国文化的重要注脚和符号。世界各国的武术爱好者也在努力修习中国武术,藉以了解和认识中国文化,探求东方文明。如何通过中国武术强身健体,弘扬国粹,传承文明,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
二
侠是中国古代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自诞生以来,始终笼罩着一层神秘色彩。什么是侠?《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侠,俜也,从人,夹声”,侠的本初意义,即是“以力辅人”。后又发展为指尚武重义、急人危难的任侠之人。
游侠之风始于礼崩乐坏弱肉强食的春秋时代。游侠的特征,在于遵循其固有行为准则,以行动实现正义,以武力扶危济困。到了社会发生巨变的战国时代,又产生了像“战国四公子”(孟尝君、春申君、信陵君、平原君)那样礼贤下士急公好义的贵族之侠,以及专诸、聂政、荆轲式的知恩图报一诺千金的平民之侠。
源远流长的中国侠文化,业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侠的记载,最早见于战国末年的《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在法家人物韩非子看来,儒、侠和工商业者一起,都是国家蠹虫。韩非子主张法治,认为中国是一个集权国家,应政令统一,不能任由侠客行事,以致侵犯和干扰皇权王道。西汉开国之初,任侠成风,司马迁深受侠义精神影响,反韩非之道而行之,在《史记》中大举为侠客、刺客一类人物作传,赞美其不图报答见义勇为的精神。
在司马迁心目中,“侠”指的是人的一种性格和品质。《史记·游侠列传》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对“侠”的内涵作了言简意赅的概括:作为社会良心的侠,本质上是利他的而非利己的,他们不逞强,不炫耀,言必信,行必果,敢于铲除人间不平,对抗现行体制,为社会和他人付出很多,却从不期盼回报,以其高尚人格,获得民间社会的认可仰慕。侠是道义的体现,是对“王法”的补充,同时又是中华民族心理“不平之气”的凝聚。以此标准衡量,侠成为黑暗王国里的一线光明,甚至称得上是专制时代的“活雷锋”。
受武侠小说影响,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武”与“侠”密不可分,不会武功的,似乎就不能算作侠。事实上,司马迁早就告诉我们,侠之为侠,不在于武功,而在于精神,在于情怀,在于节操,在于道义担当。不会武功而舍己为人,是侠;会武功而自私自利,是败类。侠在本质上跟武功无关,文武之士皆可为侠。武侠作家梁羽生在《从文艺观点到武侠小说》一文中十分推重侠道,认为“宁可无武,不可无侠”,侠在本质上就是对大多数人有利的正义的行为,“武”只是手段,“侠”才是目的,应该通过武力的手段去达到侠义的目的。金庸更是在《神雕侠侣》中借大侠郭靖之口解释“侠”的真义:
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分,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地助守襄阳……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8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堪称对侠的最好注脚。金庸后来在题为《历史人物与武侠人物》的演讲中也说:“我自己真正喜欢的武侠小说,最重要的不在武功,而在侠气——人物中的侠义之气,有侠有义……真正侠义的行为,是自己没什么好处可得,也可能会牺牲自己的生命,要为国为民,这也就是‘侠之大者的风范。”
谨以脍炙人口的小说《水浒传》为例。梁山好汉常常被视为侠的化身,然而不可一概而论。如打虎英雄武松,生得雄壮健美,拳脚出众,力大无穷,但他的一些貌似打抱不平除暴安良的举动,其动机及行为本身却值得怀疑。像他接受了孟州当地恶霸施恩的好处,便替施恩出面打走蒋门神,重新抢回地盘,本质上属于一种“黑吃黑”的行为,根本不值得赞美;后来为了报复,武松不但杀死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位仇人,还令人发指地杀死10多名无辜的丫环、厨师、马夫等下层劳动者,尽显其残忍冷血的一面。武松惯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别人一点小恩小惠,往往就让他心生感激,投桃报李,为此不惜替人卖命,而缺乏真正清醒的头脑,缺乏基本的善恶观和道德底线。武松身上多的是“武”,少的是“侠”,所以称不上是真正的侠。
另一位知名度极高的梁山好汉李逵,更不能被称作侠。李逵一向嗜血成性,喜欢滥杀无辜。在江州劫法场救宋江时,李逵杀得兴起,便不问军官百姓,“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在打下祝家庄后,李逵更是按捺不住杀机,将已投降梁山的扈三娘全家老小尽情砍死,表现出狂躁暴虐的性情和强烈的病理型、偏执型人格倾向,类似于今天媒体报道的“武疯子”。对于李逵,杀人似乎已经成为他的一种本能,所以作者无奈地宣称这位杀人狂是“天杀星”。显然,李逵式的人物,与慈悲为怀仁义为本的“侠”,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鲁智深是《水浒传》中一个真正的侠。他外表粗莽而内具菩萨心肠,性情真淳烂漫,所到处凡遇不平,必定拔刀相助,从不计较一己得失安危,也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不该杀的人。发生在他身上的“拳打镇关西”、“怒打小霸王”、“火烧瓦罐寺”、“大闹野猪林”等行为,都是地道的行侠仗义之举,不掺杂任何个人恩怨,也无任何谋私利的成分。鲁智深身上,体现出普度众生、慈悲为怀的高境界,他的大公无私、赤诚坦荡,使他达到了侠者的境界。
电影《让子弹飞》里,姜文饰演的匪首张麻子和他的随从们,名为匪,实为侠,都具备了除暴安良、抑强扶弱、不求回报等侠义特征,称之为匪侠或侠匪更为合适。
侠既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理想,历代文人对侠颇为向往。文学家曹操为汉末枭雄,少时既有“任侠放荡”之名;才高八斗的曹植也酷爱侠道,写下《白马篇》等多首游侠诗。唐朝许多诗人具有豪侠之气。从李白、王昌龄到王翰、祖咏、崔顥、岑参乃至王维、杜甫,都一度侠气十足;开拓一代诗风的陈子昂,祖上是豪侠世家,他亦曾为当地知名侠少,轻财好施,任侠放纵,18岁后“改邪归正”,读书、及第、做官,但侠的气质已融入其性格深处,推动他成为唐代文学革命的先锋人物;郭震18岁举进士,任县尉时即与侠少为伍,盗铸私钱,贩卖人口,广纳门客,武后召他问话,郭震上《宝剑篇》一诗自明心迹:“正逢天下无风尘,幸得周防君子身。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非直结交游侠子,亦曾亲近英雄人。何言中路遭弃捐,零落漂沦古狱边。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以其侠风扑面,令武后赞叹有加,郭震从此出将入相,成一代名臣;中唐贾岛也写下“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的诗句,表达了对侠客的憧憬。
在李安导演的武侠电影《卧虎藏龙》里,章子怡饰演的王府格格玉娇龙和杨紫琼饰演的女镖师俞秀莲有这样一段对话,颇具现实意味,更能揭示出侠的本质——
玉娇龙:在江湖上走来走去的,是不是很好玩?
俞秀莲:走江湖,靠得是人熟,讲信,讲义,应下来的就要做到,不讲信义,可就玩不长了。
玉娇龙:可我看书上说都是挺有意思的,到处都能去,遇上不服气的就打。
俞秀莲:写书的不那么写,书就没法子卖了。
玉娇龙:我看你就像书里的人。
俞秀莲:洗不上澡,虱子跳蚤咬得睡不着觉,书里也写这个?
这段对话道出了江湖侠客的生存本相:八方行走,重信守义,餐风露宿,生活困窘,常常连洗澡、睡眠等基本要求都无法保障,难得体面风光,更谈不上浪漫。这样的侠,和文人理想中的侠,尤其和有“成人童话”之称的武侠小说里所写到的那些踏雪无痕、丰神秀朗、白衣飘飘、俨然不食人间烟火的江湖侠士,简直判若云泥。
中国传统社会长期的人治、礼治和德治,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人对明君、清官、神仙、侠客一类人物情有独钟。于是,侠客就成为梦幻式的中国特色的英雄,成为替天行道的救世主。这自然有些“精神胜利法”的味道。尽管“除暴安良”、“扶正祛邪”为侠客涂抹了耀目的光环,但事实上,反文明、反理性的无政府主义思维和行为,在任何时代都是行不通的。《淮南子·说山》《列子·说符》中记载:战国时期梁国富户虞氏,家境充实富足,经常在家中临街的高楼上宴饮、奏乐、赌博。一天,几名侠客结伴走在他家楼下,楼上有人因为赌赢了正在哈哈大笑,碰巧天上飞过一只老鹰,老鹰口里叼着一只死老鼠,老鹰不小心一松口,死老鼠掉了下来,刚好落在一个侠客头上。侠客们大怒,以为是虞氏故意侮辱他们,便议论说:“姓虞的好日子过久了,就这么瞧不起人,我们原本和他井水不犯河水,今天他竟然向我们扔死老鼠,这口气不出,我们以后就没法混了!”于是他们回去后纠集众侠客,在约定日期拿着兵器,乘夜色攻入虞家,把他全家杀得干干净净。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莫须有的个人恩怨就大开杀戒的做法,实为一种群体性的暴力犯罪,是对生命的漠视,对社会的危害。难怪班固在《汉书》中指责说,侠是一群为了私利窃取生杀大权的暴徒,不合正统,罪不容诛。
西汉成帝时期,长安城里曾经出现了有组织的江湖侠少,他们分工细密,计划周全,惯于通过摸取弹丸的做法来确定任务:摸到红色弹丸的去刺杀武官,摸到黑色弹丸的去刺杀文官,摸到白色弹丸的负责善后。月黑风高之夜,侠少们纷纷出动,杀人越货,肆无忌惮,以至长安城内死伤横道。当时长安令尹赏接到多起命案警报后,经缜密调查,列出了一个数百人的嫌犯名单,同时命手下挖了许多几丈见方的大坑,方砖衬砌,内壁光滑,称之“虎穴”。某日,尹赏调集数百辆囚车发动突然袭击,将名单上的嫌犯统统逮捕归案。经严格审讯,每10人释放1人,其余人等全部丢在“虎穴”中,以巨石封顶。多日后,侠少们都在“虎穴”中枕藉而死。这样的侠,已经带有了浓重的黑社会性质,以至官府不容,百姓厌恶,所谓害群之马不得不除。这让人想起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的感慨:到了汉代,真正老实的侠早已死完,只留下投机取巧的侠,变成了强盗和流氓了。
文明社会提倡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主张在这些普世价值的引导下明事理,辨美丑,知善恶,守礼节。侠的世界固然令人向往,但因其过于放任自流,很容易走向极端。要想保障生命,维护人权,维持秩序,伸张正义,到头来终究还须依靠民主、科学与法制。那种践踏法律的暴力行为和睚眦必报的恩仇观念,只会带来负面效应。“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侠以匡扶正义为己任,以抗衡不平等社会现象为荣。侠所代表的,应该是社会机制外更高的正义和公平。但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是,侠是为重建正义秩序而生的,一旦秩序建立,侠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當社会进化到一种相对正义和公平的程度,显示出足够的成熟性和稳定性时,侠也便成为多余。
换言之,弱世、乱世、黑暗之世需要侠,而治世、盛世、光明之世不需要侠。晚明陈子龙说:“人心平,雷不鸣;吏得职,侠不出。”当今时代,侠客已经不再需要,侠客精神仍然可取。只要对“侠”予以应有的取舍扬弃,弃其滥杀无辜、公私不分、麻醉人心的局限性,取其仁义、血性、责任、担当等正面因素,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