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条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征信新政”的消息广泛传播,引起了不少人对于自己征信记录的关注。消息称:“原记录周期5年提升为7年,且T+1了,超过一天为逾期!连续逾期三次者拉入黑名单!上了黑名单,飞机票、高铁票、宾馆、手机都无法享受!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身份证就有问题了,相当于盖个章!失信者必定寸步难行!”这些说法准确吗?不良信用记录会有什么影响?该如何维护个人良好的征信记录?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因此,网传“由5年改为7年”不实,我国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保留5年的政策一直没有改变。
据介绍,个人征信数据“T+1”是指具备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即T日)起次日(T+1日)报送数据的能力,已于2011年4月15日正式上线。目前,大部分放贷机构在个人信贷数据发生变化的次日就会报送到征信系统。征信系统对放贷机构报送数据进行客观匹配整合后,更新到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做任何评价。这是否意味着逾期1天就会构成不良记录?
征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对于信用卡,逾期多少天会构成违约、构成不良记录,主要由各发卡行自行设定。对于有宽限期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每月还款日之后的宽限期内还款,信用记录可不被银行报送至征信系统。但对于没有宽限期政策的银行,还款日不还款就会记为逾期。对持卡人来说,应详询相关银行,准确了解并谨慎使用宽限期,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记录个人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既有按时还款的正面信息,也有不按时足额还款的逾期信息。目前的个人信用状况主要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询。
征信系统没有建立“黑名单”。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等用途。如果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助于个人快速获得贷款、信用卡,享受低利率;如果信用记录不好,不利于获得贷款、信用卡,利率可能较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各种限制,如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住宿星级宾馆等高消费。
使用信用卡不小心出现不良记录,怎么办?到底是“还清欠款,立即销卡”,还是“还清欠款,继续用卡”呢?业内人士指出,“还清欠款,立即销卡”的做法不好。如果这样做,24个月以后,信用卡不良记录仍然记载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一直不还,‘不良记录’就一直存在。 ”正确的做法是“还清欠款,继续用卡”。这样做的好处是:24个月以后,银行查询到的是你24个月的正常还款记录,这样就重新积累了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