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人:翟英范
真,是研究之魂(上篇)
——张荆先生访谈
本期主持人:翟英范
30多年前,在改革开放春风吹暖大地、激情燃烧的岁月,青年才俊张荆先生就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张黎群老先生等老一辈犯罪学家的带领下,开始青少年犯罪研究,现在依然执著于接地气的犯罪学和青少年犯罪的一线研究。
1983年,大学刚毕业做会务工作,接待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元老们聚集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商讨撰写《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第一排右起雷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黎群(中国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会长)、曹漫之(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副会长)、于浩成(群众出版社社长)、李景先(中国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秘书长)、赤光(中国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主任);第二排右起第二名刘安求、邵道生、徐建、何为民、荣丽瑾、秦赛玉;第三排右起储槐植、宋黎明、郭翔、张荆、王颉
从2015年5月23~24日参加张荆先生组织的“首届海峡两岸社区矫正论坛”和“海峡两岸犯罪学者对话会”开始,主持人就开始了对张荆先生及其犯罪学研究之路的了解和采访;2016年4月14~18日,包括张荆先生和主持人在内的大陆地区10多名犯罪学专家应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等机构之邀,前往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社区矫正与犯罪问题论坛,再次对张荆先生进行了采访;8月11日,张荆先生应邀莅临河南调研,完成此采访。访谈稿最后由张荆先生通稿,并进一步补充内容,特发表,以飨读者。篇幅较长,约七万字,分为上下两篇,本期刊登上篇,2017年第3期刊登下篇。
主持人(以下简称“问”):张老师好!您是“中国犯罪学口述史”的组织者之一,已经主持并发表了对老一辈犯罪学家郭翔教授的访谈,郭翔教授追忆张黎群会长的访谈,访谈的内容和套路您已经十分熟悉了,让我们直接切入主题。根据我们对您的了解和史料记载,您年纪轻轻,在上世纪80年代就投身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并且成果丰硕,属早成的犯罪学家。1987年1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进行第一次换届,您就成为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应该是当时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中最年轻的常务理事吧?
张 荆(以下简称“张”):当时我不到30岁,是20位新增常务理事中最年轻的,更是11位副秘书长中最年轻的。记得当时新增的常务理事中最年长的是戴宜生所长,是1928年生人,他比我父亲小一岁,时任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的代所长,后来当了学会的副会长;其次是曲啸先生,1932年生人,与我母亲同岁,中宣部调研员、著名演说家,电影《牧马人》中主人公许灵均的原型,发表过《犯罪心理学》等书。现在回想起来,年纪轻轻的我能在国家一级学会担任重要职务,说是个人研究的崭露头角,不如说是改革开放、国家百废待兴,以及身居中央研究单位的身份使然。
我是1978年考入四川大学哲学系的,当时的77、78级大学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因“文革十年内乱”,国家人才断档,各单位急需人才。那时的大学生不是“双向选择”,而是由国家统一分配,我的运气不错,一下子就被分到了中央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简称“青少所”)。记得第一天到研究所报到,负责人事工作的刘朴主任问寒问暖、问东问西,和蔼可亲。最后征求我的意见说:“劳动就业研究室和青少年犯罪研究室都缺人,你选择一下吧。”给我自己选择权,让我有点儿受宠若惊。但对这两个完全陌生的领域,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憋得脸通红。刘主任马上缓和气氛说:“不急于决定,回去与你父母商量一下再告诉我。”当晚回家后,我与父母反复商量,一致认为青少年犯罪更有研究头儿,于是选定了到“青少年犯罪研究室”。
青少年研究所是1980年中央批准成立的,具有很强的时代性。1978年国家废止了持续十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1000万返城知青加上原有城市待业青年,形成2000余万的失业大军;1978年底至1979年底北京的“西单民主墙事件”,以及以大学为中心的非官方报刊的兴起;1980年北京大学学生竞选海淀区人民代表,竞选辩论异常激烈,影响全国;还有就是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比例高达70%左右等。这些青少年现象和问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这是中央批准成立青少年研究所的重要社会背景。
1980年张黎群先生辞去浙江大学党委第二书记、第二校长的职务,北上组建“青少所”。当时青少所的组织方式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接管理,团中央间接管理。办公地点在团中央大楼十层和中央团校内的招待所,研究所的人员组成多是团中央研究室的部分研究人员和中央团校的部分教师,以及我们这些新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
每天乘地铁一号线到紧靠天安门广场的团中央大楼办公,走进庄严的大楼有一种特别神圣的感觉。中午在团中央食堂吃饭,曾与书记处书记刘延东同志一个餐桌吃饭聊天,下班后进澡堂,曾与陈昊苏书记边冲澡边聊青年研究。用现在人的话来说是“起点高”。
青少所中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很少,最初邵道生先生是负责人,他是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调过来的,翻译出版过日本学者荫山庄司的《现代青年心理学》,曾成为当时的畅销书。后来,从中央团校调来了赤光先生,他是“三八式”老干部,愿意和年轻人讲抗战的故事,说他带领着八路军攻进城市,在豪宅中望着抽水马桶和坐便不知如何“方便”。赤光的级别高,来了马上被任命为研究室主任,邵道生任副主任。普通研究人员有我、张潘仕、任昕和鲁玉,张潘仕后来做到了学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那时候,他主要是张黎群所长的秘书,跟着所长鞍前马后干,很少来室里;任昕是人民大学毕业的,被称为所花,但到室里干了一年多就去美国留学了,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犯罪学与刑法学博士后,到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萨克门托分校刑事司法学院当上了教授,干得蛮有名气。鲁玉老大姐也是老革命,是原被钦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时任人民大学副校长谢韬先生的夫人。实际上当时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室是两位领导一个兵,兵就是我。我被各种杂事缠绕得不可开交。记得当时干得最多的活儿是拨电话,通知各种会议,传达领导的意见,联系各种工作等,下班时食指尖都磨出黑圈。还有就是跑邮局寄杂志和信件,再就是抄稿子。青少所刚成立,需要快出成果,老邵是研究所写东西最快的人,因此,当时很受所领导器重。他当时写东西的特点是“剪刀+糨糊”。报刊文章,自己发表过的铅字文或以前写过的文字,东剪西贴,剪贴之间加些过渡的话就成一篇文章,先拿给我们抄一下,他再通读一遍,即可送去发表。
当时,除做这些杂事外就是参与筹备各种研讨会,做好会上的服务和组织工作。对于年轻人来讲,筹备会议有许多好处,能够培养自己的服务意识,提高组织能力,还能结识各路“诸侯”。那时候,青少所办会较多,而且规模都不小。1984年4月在贵阳市花溪区召开了全国“青少年犯罪团伙问题”学术研讨会,规模近百人,我忙报到,安排代表住宿、吃饭,忙会场布置,忙里偷闲听上几耳朵会议发言。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参观黄果树瀑布,沿途路况非常差,特别是回来的时候,车不给力了,一会儿车熄火了,一会儿陷入泥里,代表们不停地下车,我年轻嗓门大,带头喊着号子,边推边走,黑夜才返回驻地,累得够呛。天津市公安局的孔令志老先生,据说是孔子的第六十多代孙,很有才气,在艰苦旅途中赋诗多首,大家以苦作乐中成为好朋友。以后我还协助张黎群所长组织平顶山会议和成都会议,规模更大。大概是我组织会议的才能被发现,所以,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学会的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就是做具体事情的人。
办会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结识名人。记得1983年夏天,青少所召开撰写《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的研讨会,我负责全程照顾曹漫之教授。曹老先生可不是一般人,人称“胶东王”。抗战那会儿,24岁在胶东半岛发动了两次起义,25岁便担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政治部主任、胶东北海区保安司令员兼政委。边打仗边创办胶东公学(现在的鲁东大学),当校长,还亲自给学生讲课,为抗战输送了大量人才,是个抗日传奇人物。解放战争时期,30多岁的他更是赫赫有名的胶东行政公署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胶东区支前司令部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赴任上海市事管会政务委员会副主任。他的离奇人生除了聪慧多才、勇敢卓绝外,还有命运的大起大落。1952年“三反”运动中,他因“浪费国家财物”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便埋头华东政法学院教书,深受学生爱戴,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1979年他的处分被撤销,恢复政治名誉和党籍。当时他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会学会会长等。
我到机场接机,第一次见到曹漫之老先生,高高的个子,瘦骨嶙峋,脸庞棱角分明,充满着刚毅和儒雅,给人一种高傲的感觉。但他很愿意和年轻人聊天,和我聊了一路,问我大学学的专业,生活情况,目前热心于哪方面的研究等,我把他送到中央团校内的万年青宾馆大厅,学会领导来看他,他也没太在意,还在不停地和我聊。他当时说过的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大学刚毕业,不要着急,一个人在一个学科中不混上个10年,不要说话”。这句话老先生至少和我强调过两遍。
不过,我没能按照曹老先生的意思去做,当年就开始陆续发表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文章了,因为,在社科院如果寂寞十年早就会被边缘化了。但老先生话的精髓我确实铭刻在心里了。那就是好的学者要不怕坐冷板凳,学术精品需要积累、需要严谨地琢磨。
20多年后,留学日本的我被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老先生推荐和引进到北工大人文学院,他曾多次劝我继承他的研究方向,一心一意地搞社会分层和社会建设研究,强调这支队伍年轻,易脱颖而出。我用曹老的话服了陆老,我说:“古人讲‘十年磨一剑’,一个人在一个学科中不混上个10年很难说得上话。我这把年纪了,不可能再介入一个全新领域,我会继续协助您干,但不想放弃犯罪学,十多年的积累丢掉太可惜啦。”我几次婉言谢绝后,想必让陆老先生失望了,但他很宽厚,我们的友情一如既往。我的犯罪学研究走到今天,能得到国内同行的认可,甚至得到美国、日本及台湾地区犯罪学界的认可,与20年前曹漫之先生的叮咛,与这份学术坚守有关。
问:访谈之前,我们查阅了您的一些研究成果,在青少年研究所阶段,您除了做会议组织的事务性工作,也发表了不少有影响的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研究文章,能介绍一下这一时期的学术思想吗?
张:这一时期不敢妄称学术思想,二十六七岁,初生牛犊不怕虎,敢闯敢说,但还不能算是一个独立的学者,学术思想幼嫩,主要还是跟着张黎群所长、赤光主任、邵道生副主任等老一辈人在干。正如刚才说的青少年研究所主要是由团的干部组成,对于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大家缺少学院派的理论积累,没有那么强的思辨能力,但是大家有朝气,有热情,有组织能力,有做群众工作的手段和基础,因此,调查研究是那个时候的主要工作。
我记得,青少年犯罪研究室做的第一个调查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姚锦云案件。姚锦云案发时23岁,我们当时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年龄范围是14~25岁,属于我们的研究范围。据说青少所当时拿到了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同志要求查清动机和原因的“尚方宝剑”,让邵道生负责调查工作。北京市公安局很快同我们的调查组与姚锦云本人见面,老邵与姚锦云进行了较长时间面谈,并查阅了相关审讯记录等。
链接:姚锦云天安门广场驱车杀人案。
1982年1月10日(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照相的人很多。11时,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厂动物园车队女司机姚锦云,驾驶一辆华沙牌出租车驶入天安门广场。在绕广场一周后,便加大油门,从国旗杆西侧照相摊位密集的游人中穿过,冲向金水桥中桥。在接连的碰撞声与惊恐的尖叫声中,汽车爆发出“咔嚓”一声巨响,卡在金水桥的汉白玉桥栏上,轿车在人民英雄纪念碑至金水桥之间,留下100多米的血路,沿途撞死5人,撞伤19人,姚锦云面部受轻伤,被交警送往医院。(下图是现场照片)
1982年1月30日,姚锦云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月19日被执行死刑。(链接完)
姚锦云案件的背景很复杂。她的父亲是冯玉祥的秘书,现在说冯玉祥是著名的抗日将领,那时候定性为“大军阀”。“大军阀”秘书的女儿驱车在神圣的天安门广场撞人,是阶级仇恨和阶级报复的产物吗?当时对此案件的初步定性为“反革命故意杀人”。
根据青少年研究室的调查:姚锦云的作案动机是未完成车队调度任务,被罚30.6元(相当于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她认为,1月份出台的新规定,却要扣上月的钱,是领导存心整她,于是与领导发生争吵。性格刚烈的她还拔出插在煤球炉中烧红的通子,追着车队领导吵,最后被勒令停班。她一气之下,偷驾一辆公司出租车去公司告状,但发现总公司休息没人接待,便联想到浙江的范熊熊跳海自杀,抗议官僚主义的事件,于是想到撞金水桥自杀。她说:“撞不死,掉到金水河里也会淹死,而且可以制造影响,让领导重视我的问题,追究车队领导责任,我死了他们也好受不了!”调查结论是姚锦云天安门广场驱车撞人案件犯罪主体没有反革命报复的动机,是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激化的结果。
我们的调查意见最终被中央采纳,案件定性抹去了“反革命”的字眼。反革命案件还是非反革命案件,在当时可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全室同志为我们的调研意见被中央采纳欢欣鼓舞,大家很有成就感。据说当时车队还有老工人上书,请求“刀下留人”,甚至有人愿意去替她赴死,高层领导指示不能开此先例。我在整理老邵的调研资料的过程中突发奇想,以此案件为蓝本写了一篇小说叫《一件红风衣》。姚锦云死刑执行时,被问起最后要求,她回答:压箱底的一件红风衣,是她的最爱,但一直舍不得穿,希望穿上这件红风衣赴死。她的要求被允许。小说以这件红风衣为由头,采用倒叙的手法。当然这篇小说投了几家刊物也没人愿意刊登,也就作罢了。
问:哦,那个时候,张教授还是个文艺青年呢,听说是受令尊的影响吧?
张:是的。我父亲曾作过大型文学刊物《十月》杂志的主编,叫张兴春。那时我常爱跟着父亲找作家约稿或谈稿子的修改,去见我崇拜的作家。父亲最好的朋友是浩然,浩然喜欢去门头沟采风,总是父亲陪着他,有时候还会到家中坐一坐,那时候可看的书不多,浩然的《艳阳天》和《金光大道》是我的最爱,读过好多遍。父亲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梁晓声,我陪父亲去过他在北影的家,梁晓声是当年知青文学的集大成者,我插过队,与梁大哥有许多共同语言。记得随着父亲和梁晓声,我们曾在北影南门的林荫大道上漫步,讨论中国文学界为什么出不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主要是聆听。父亲还让我去过在中关村科学院宿舍住的年轻女作家王小平家取稿子,父亲有介绍对象的意图。
我在文学方面的才气不足,但耳濡目染,也发表过一些文学作品。比如,在江西大型文学刊物《百花洲》出版的中篇小说集《响马传奇》中以张馥植为笔名发表了《流水落花》,在作家柯岩主编的《沉沦与复苏》中发表过报告文学《一个步履沉重的青年》,在张潘仕主编的《青年社会病》中写过《犯罪》。最值得一提的是帮助夫人写的《我与希峰的悄悄话》,获1991年“红梅杯”全国第二届体育报告文学二等奖,获一等奖的你猜是谁?是后来的《人民文学》副主编、作家肖复兴先生。后来到日本留学,那种做学术的“炼狱”,把我的文学激情磨没了。
问:好的,我们继续回到您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上来。
张:青少年犯罪研究室做的第二个调研是王云龙杀人案件,这个案件在姚锦云案件发生后不久,与姚锦云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王云龙是河北省廊坊市一名工人,也是因为奖金问题与车间主任发生冲突,清晨在工人们匆匆忙忙地涌向工厂上班时,他驾着小型130货车追着车间主任轧,沿途轧死撞伤了无辜工人,车间主任因最终跑到一棵大树后面,幸免于难。我和邵道生副主任一起到廊坊调研,到了关押王云龙的看守所,拿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介绍信,希望能够见到王云龙本人并进行访谈,但遭到拒绝,后来又找政法委领导疏通,也没能见成。最后只好找当地公安局预审处、工厂保卫处及车间工人了解情况,回来后,我们写了一篇《王云龙杀人事件的启示》在杂志上发表。
通过姚锦云案件和王云龙案件,我想到一个问题:改革开放前,我们强调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平均主义“铁饭碗”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导致企业管理层“一杯茶一张报”,得过且过混日子,工人则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勤劳人也变成了懒汉,企业的生产效率低下,国家经济低迷。改革开放了,企业强调“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当时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在生产管理中加入金钱的奖励要素,以刺激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是观念是有惯性的,人们已习惯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习惯了“铁饭碗”,即便是企业微小的管理制度改革,也会付出血的代价。当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手段简单粗暴也是造成血的代价的原因之一。
当时在青少年研究所还有一项调查是我们引为自豪的,就是天津流失生与违法犯罪调查。1982年底,老邵把我安排到天津少年犯管教所做“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原因”调查。因为当时没有成家,无牵无挂,便决定在少管所住上几个月,反正天津离北京近,所里有事赶回去就是了。老邵为我接上头后,便独自回京。当时负责接待并且一直陪我调研的是天津少管所的管教科长张含英女士,她中等身材,微胖,人很善良,体贴入微,调研期间一直帮助我调档,安排与少年犯谈话,每天中午都要陪着我到食堂吃饭,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那段时间比较难熬的是星期六和星期天,少管所办公楼里空荡荡的,静得有些吓人,我实在耐不住寂寞就会到附近的水上公园逛一逛,看一看散步的情侣,站在宽阔的湖畔旁,望着辽阔的冰面浮想联翩……在天津少管所,经过近一个月的问卷调查和档案卡片查阅,我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少年犯不是在校生。小小年纪为什么不在学校读书,流失到社会上呢?而且从问卷统计分析发现,1978年入所的流失生占新入所总数的13%,1981年上升至50%,改变着天津少管所的关押少年的人员结构。于是我找这些流失生谈话。他们说,父母退休后他们可以到父母所在单位就业,所以学校和家长都希望他们不要上学了,在家中等待就业。
我顺藤摸瓜,联系了天津市教育局并调查,结果发现1979年初至1981年底近三年的时间里,天津市共流失小学初中学生9700多人,平均年流失量高达9.5%。调查还发现:流失的学生容易交友不慎,易加入社会上的犯罪团伙,犯罪率是在校学生的15.6倍。
为什么学生会大量流失,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呢?我们的调研最终发现了与国务院1978年6月下发的104号文件有关。该文件为了解决职工退休和年轻人就业问题,推出了一项“招工顶替制度”,就是企业鼓励老职工早退休,可以让他们的孩子顶替其工作,到工厂当工人。这项政策一出台立即受到学校和家长的响应。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学校大抓升学率,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正好顺“招工顶替”之势被推出校门,以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家长也认为,既然孩子就业有着落了,读不读书关系不大,也同意孩子退学在家待着。
根据两个月的调研,由我主笔,和邵道生、杨树风、杨若何、张含英、周路等同志共同撰写了《天津市流失生与违法犯罪的调查》,在《青少年犯罪研究》1983年第2期上发表。文章指出:应撤销或修改相关政策文件,保护少年儿童读书上学的权利,禁止招收少年工,转变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理念,取消重点校和快慢班,给学生一个平等、自信的学习环境等。该调查很快引起了天津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马上出台新政,要求控制在校生流失,将已流失的中小学生重新招回就读。老邵又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浓缩成《要报》提交上去,而且他本人继续对北京市的流失生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研,撰写了系列文章,最终引起了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渐渐地“招工顶替制度”被取消。
问:科研人员通过自己艰苦的调研成果,让中央叫停“招工顶替制度”,对你们来讲应该是一件非常兴奋的事情吧?体现了学者的研究价值。
张:是的,当时我和老邵都很兴奋。最起码是抓准了问题,几个月的调研没有白忙。但也不能完全说这就体现了学者的存在价值,因为,学者的价值并不是因政治家和行政领导肯定而存在的。学者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求真和对事物规律探索的渴望和使命感,这与政治家和行政领导肯定与否关系不大。不过,学者提供了调研结果和智慧,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还是要靠政治家和行政官员强有力的手,只有他们能够通过组织系统将学者的智慧和研究成果延伸出去,并产生出实际社会效果。
记得1983年底,天津市委曾邀请老邵和我到天津,咨询天津的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时任天津市委书记、代市长的李瑞环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对我们的天津市流失生与违法犯罪调研给予肯定。当时正值全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轰轰烈烈展开之际,李瑞环同志听完我们就咨询所作的发言后,指出:严打斗争不能解决所有的犯罪问题,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天津不能光是靠打击,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青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否则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链接: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渴望国民经济的腾飞,渴望生活水平的提高,渴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国家领导人也希望通过一种大规模运动方式,使中国的社会治安恢复到五、六十年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状态。此外,当时上海控江路事件、王志刚北京火车站爆炸案、姚锦云天安门广场驱车杀人案、冯大兴盗窃杀人案、承德李煦等流氓结伙轮奸少女案等大案要案震动中央领导。
1983年7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北戴河同公安部长刘复之谈话中,明确指出:“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提出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大战役”。公安机关也提出 “三年为期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的口号。由此拉开了全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三大战役”的序幕。所谓全国“严打第一战役”是指1983年8月~1984年7月全国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打击刑事犯罪行动;第二战役是指1984年9月10日夜至14日凌晨为开端的各级公安机关对流窜犯和逃犯的集中搜捕行动;第三战役是指1986年3月开始的以反盗窃为重点的集中打击行动。
严打三大战役(1983年8月~1986年12月)中,全国共判决人犯172.1万人。(链接完)
那次咨询会上,李瑞环的讲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个感觉就是他敢说话,当时全国“严打”正酣,他却强调天津不能光靠严打,有点儿冒天下之大不韪之感。李瑞环讲话没啥深奥的理性,语言朴实,思路清晰,很有逻辑。那个时候,改革开放初起,虽百废待兴,但社会充满朝气,不少省市的领导愿意听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怕揭短,认为能推进和改善工作。1983年初,我和老邵等学者到抚顺市进行了一个月的保外帮教工作调查,与当时的市委书记张旗、市公安局局长唐耀也成了非常好的朋友。现如今,这样的情况似乎很少见了,不少行政领导重绩效,怕学者揭短,以保密原则为由拒绝学者调研,使犯罪学研究变得日益艰难……
记得2004年,我留学回国不久,民建中央的老同学请我吃饭,酒过三巡,我谈了许多离开祖国十余年北京发生的巨大变化。他突然问我:“时隔十余年你觉得有变得不如从前地方吗?”我借着酒兴谈了两点:一是官员群体。在基层调研,一个小小的乡长也变得牛哄哄的,前呼后拥,官腔拉得很长,口气很大,乡长就是我们插队时候的农村人民公社社长的角儿嘛,完全没有那时候的感觉了,也许是他们现在手中掌握的资源太多、权力大,奉承的人太多,使他们膨胀到这样一种状态。一些地方官员更牛,讨厌学者提出质疑,讨厌学者揭其工作之短,动不动就指责学者“不接地气”?啥叫“接地气”,我们插过队下过乡,还漂洋过海“洋插队”,刷盘子,打过零工,现在生活在普通的教师社区,经常往“城中村”跑,搞调研,就是普通人,生活在百姓中,如果说“不接天气”倒是可能。二是编辑群体。过去的杂志和出版社的编辑视作者为珍宝,热情约稿,与作者共同商量选题,甘为他人“作嫁衣裳”,那时候的编辑看到好稿子会拍案惊奇、兴奋不已。现在这样的编辑越来越少,大多是坐着等稿。老师、研究人员要评职称,要晋升,需完成刊稿数量,特别是核心期刊的发表数量,现如今大家都是央求编辑发稿子,甚至请客送礼。编辑们则像商人一样,与你侃侃而谈版面费或出版费。特别是核心期刊的编辑更是呼风唤雨,走到哪儿都被作者视为上宾供着。大概是供求关系变化了,但让作者失去了尊严,让写作失去了乐趣,同时也让编辑们失去了品位。哦,捎带说上你们编辑了,有感而发,别介意啊!
问:哈哈,没有!没有!
问:张教授,还想问一个问题,你们青少年研究所除了对姚锦云、王云龙等案件进行了个案研究,对天津流失生问题、抚顺保外帮教工作做了专题调查研究以外,有没有做过全国性的大规模调查,像发放调查问卷等实证性研究?
张:当然有了!20世纪80年代初,青少年研究所承担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中国青少年犯罪学》,课题负责人是张黎群和曹漫之,课题具体牵头和组织工作是青少年犯罪研究室。当时课题还下设了青少年犯罪心理、青少年司法制度、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综合治理、青少年罪犯的管教等五个子课题。在全国分别对辽宁、天津、广东、陕西、四川、山东等六省市的犯罪青少年进行访谈调查和问卷抽样调查,共计回收有效问卷5350份,最终研究成果出版了全国首卷《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7年出版)。
今天,我想就专访的机会做一点纠偏工作,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我所在的青少年研究所正个名。你们做的“中国犯罪学口述史”是一次破天荒的尝试,而且搞得风生水起,影响越来越大,我相信定会在未来的中国犯罪学史的研究上留下重重的一笔。但是有一些口述史的内容,与当时的实际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需要核实与纠偏。
问:我们做“中国犯罪学口述史”的初衷是想做一些抢救性工作,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学者大多已老矣,甚至一些学者已经离我们而去,当然您也属于第一代的犯罪学家,不过属于当时的少壮派。像张黎群会长、曹漫之会长、康树华会长、张潘仕秘书长等学者都已去世,戴宜生教授在我们采访后不久也已仙逝。因此,如果不马上采取抢救性访谈措施的话,就会为这段学术史的发展留下遗憾。当然口述中,由于对情况了解得全面与否,个人记忆的误差,以及情感、立场因素的影响,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差异,我们就是要通过像您这样经过这段历史的学者的回顾,相互纠偏,达到更真实的历史,就像今天专访的题目一样“真,是研究之魂”。没关系,您尽管说吧,我们不会介意。
张:比如,贵刊在2016年第2期刊登的口述史《中国犯罪学实证研究的引领者——追忆周路先生访谈》一文,先说题目吧,什么叫“引领者”?引领者就是带领和引导学界向某一个方向发展的人或机构,而且题目说的是中国哦,而不是引领天津市,有些言过其词了。文中谈到“我国的犯罪学研究大多是思辨、论证为主,以宏观的原理阐述见长”,而周路先生及他领导的天津社科院法学所则以实证分析为主,以中观和微观见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一起步的时候就是动员全社会来参加,但是,一个是停留在倡导上,宣传方面;再一个就是没有科学的方法论。”这些说法与实际不符合,对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评价也有失公允。周路先生在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面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但没有必要夸周路先生而贬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界其他学者的研究。
什么叫实证研究?用学术的语言来解释,就是研究者通过亲自收集资料,观察事物,实验比较等手段来揭示事物或事件,得出一般结论,而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我们一般实证研究中个案访谈、参与性观察等方法称为质性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对个案深入挖掘,归纳出一般性的研究结论。而将问卷抽样调查及社会统计分析等统称为定量研究方法,是将问题与现象用数量显示出来,并进行分析和解释,得出一般性结论。实证研究用百姓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调查研究。
实证研究现如今是学术界的时髦词,似乎代表了研究的科学性。但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这个词是很受忌讳的,常会让人联想到“文革”中被批判过的实证主义,甚至是实用主义。因为长期被批判,人们用得最多的还是调查研究这个词。周路先生于1987~1988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事社会学的访学研究,在中国犯罪学界最早接触了计算机分析,掌握和带回了SPSS统计软件,回国后与天津监狱局合作,分别在1990年、1993年、1996年、1999年和2002年连续五次对新入监的全部刑事犯罪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建立了“天津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在全员问卷调查的基础上,1995年出版了《当代实证犯罪学》,最先打出“实证犯罪学”的牌子,使犯罪学界为之一振,耳目一新,也有学者为其捏一把汗。还好,该书没有遭到批判和禁止,社会反响不错。2004年,周路先生和他的研究团队再出版了《当代实证犯罪学新编——犯罪规律研究》。周路先生的研究最值得赞赏的是他的问卷调查的持续性,12年间连续五次问卷调查,形成动态比较。持续性研究是寻找规律的重要手段,但对一般学者而言很难做到,因此天津成为全国犯罪学实证研究的一面旗帜。
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称周路先生是引领全国。最先打出了实证犯罪学并不代表以前没有犯罪学实证研究,正如刚才说的只是当时叫法不同。以我亲身经历而言,上个世纪80年代初,青少所进行的姚锦云案件调查、王云龙案件调查、天津流失生的违法犯罪调查、抚顺市保外帮教调查,应当属于实证研究中的质性研究。1983年全面铺开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青少年犯罪调查是典型的全国抽样调查。主要组织者赤光主任确实不懂抽样调查方法,但我们邀请来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处的竺平处长负责抽样、统计等技术工作。竺平是原浙大校长、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教授的孙子,他为人忠厚,调查技术娴熟,办事认真负责,在问卷设计、抽样比例、信度效度测量等方面严格把关,最终的计算机统计工作是在国家统计局内的计算中心完成。并不像“追忆周路先生访谈”文中所说“没有科学的方法论”。而且这项调查早于周路先生的调查五六年。
文中还谈到天津市是大城市,犯罪实证研究具有代表性。即使天津再具有代表性,它也不属于全国调研,而青少所的这项调查是实实在在的全国调查。当时按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六大区域各抽一个省市,并以各省市监狱为中心,采用分层等量整群抽样法确定问卷填写的服刑人员。记得当时东北辽宁的负责人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方波教授;华东山东由监狱局谢文广先生负责;华中天津由市公安局的杨若何先生负责;华南广东是省青少年研究所的前所长翁澜负责;西南四川是省社科院刘成根所长负责,西北陕西由西北政法学院张少侠教授负责,全国通力合作调查进行得非常顺利。
每当回忆起那个时候全国协调合作、轰轰烈烈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就会怀念起老所长张黎群先生。他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有战略眼光的领导者。1980年青少年研究所刚刚成立的时候,他就很有预见性地意识到,光靠研究所里的七八条枪,很难搞出有影响力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特别是理论研究不能离开学院派的支持。他紧紧依靠热心于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中国政法大学的郭翔老师、华东政法学院的徐建老师、西北政法学院的张少侠老师、西南政法学院的邓又天老师,在他们各自的政法学院组建了青少年犯罪研究室或所,并且以青少年研究所为中心,很快出版了一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书籍,当时最有影响的、我们称之为“蓝皮书”的《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汇编》,共四本,140万字,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的几位老师最初编辑整理的,最后以青少所的名义于1981年底内部发行,共印了2万册,迅速奠定了青少所在全国青少年犯罪领域的权威学术地位。记得那个时候一到星期六或星期天,我就到三元桥附近的一所中学的书库里去搞图书邮寄,挣了不少外快。
张黎群所长的另外一个战略布局是推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及有关省市研究分会的成立。1981年12月,张黎群所长成立了以他为组长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筹备领导小组,中央和地方25个单位派员参加筹备领导小组。经过半年的筹备工作,1982年6月的南宁会议上宣布正式成立。同时大力推动各省市研究会的成立,先后在天津、河南、黑龙江、吉林、江苏、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市成立地方的研究会,形成了全国的研究网络。当时青少所的研究人员到全国许多地方调研都会得到地方上的配合。“六五”规划的全国青少年犯罪调查顺利成功,是与张黎群所长成功的战略布局分不开的。
我们这项全国的青少年犯罪调查与周路先生后来的五次实证研究比较存在不足。一是缺少持续性调研,只进行了一次调查,尽管样本客观,方法科学。但无法进行动态比较研究。二是资料运用得不充分。当时的青少年犯罪学研究领域的开放程度还不够,赤光主任强调犯罪调查数据的保密性,独自把持,使数据利用率低,仅在赤光执笔的《中国青少年犯罪学》一书的第11章“一定时期青少年犯罪上升的原因”中使用了该数据,还在“六省市青少年犯罪原因调查”一文中运用了该数据。根据这次调查数据,赤光同志还提出了“个体犯罪因素综合论”,但在学界没有产生太大影响。
与我们这次问卷调查数据的使用不同,周路先生心胸开阔,除了自己组织本所研究人员撰写了《当代实证犯罪学》和《当代实证犯罪学新编——犯罪规律研究》两书外,澳门大学的刘建宏教授、美国圣弗朗西斯大学的张乐宁教授也利用这些数据,进行重新统计计算,写出了相关文章发表在美国的犯罪学杂志上,让世界了解了天津的犯罪调查与研究。
周路先生是我的好朋友、好兄长,1982年底我在天津搞流失生的违法犯罪调查时,周路先生也是课题组成员,寂寞时,我会到他家中聊天和改善生活,踩在天津老式住房的木地板上,吃着夫人做的家常菜,温馨气氛会驱除寂寞。2004年我留学回国执教,在郭翔老会长的推动下,在北工大召开了“2004两岸犯罪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周路先生风尘仆仆到会并作了重要发言,会议休息期间,我曾到周先生下榻的宾馆探望,并简短交流学术和离别后各自的生活轨迹。没想到一年后惊闻先生病逝,感叹英年早逝,感叹会议期间接待四方宾客,杂事缠身,对周先生招待不周,未能畅聊,竟成了诀别。在我的印象中,周路先生属于话不多,为人低调、忠厚的人。他喜欢独自思索,默默地埋头研究。如果先生天堂有灵,估计不会反对我的纠偏。
“六五”规划项目的调研中,我是辽宁组的项目负责人,当时根据自己掌握的辽宁数据,并参考部分全国调查数据,撰写了三篇文章。
一篇是《社会应当重视对“二劳一少”释放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在六省市的调研问卷分析中,发现青少年“二劳一少”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高,改造场所的改造质量堪忧,而“严打”的大规模的收监,短期刑和劳教人员在三四年内将集中回归社会,对社会治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提醒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接续教育”。并具体提出建立帮教小组,根据释放人员不同的心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手段,解决其就业就学问题,减少社会歧视,打击累犯惯犯等对策建议。
另一篇文章是《重新认识我国青少年犯罪发展变化的阶段划分问题》,该文更正了当时学界普遍认为的“新中国成立到‘文革’前的全国犯罪数及青少年犯罪数是平稳缓慢下降,‘文革’后及改革开放初期,犯罪及青少年犯罪骤然上升”的观点。指出:根据“六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青少年犯罪学”课题组通过对辽宁、四川、陕西等三省在押犯30余年10余万张档案卡的统计分析,得出“文革”前17年,存在着三个犯罪高峰期,即1955年、1957~1958年、1960~1962年,并不是学界普遍认为的“一直平稳下降”,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比例的增加不是“文革”后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的突变结果,而是新中国成立30余年中缓慢地变化,其中有青少年犯罪的内在规律可寻,一般犯罪的变化曲线与不同时期的社会变迁程度相关联。这篇论文获1987年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第三篇是《试论对罪犯改造工作的科学化》,通过辽宁、天津等监狱和劳改农场关押的服刑人员的状况调查,发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比较,在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年龄结构、阶级成分、犯罪动机、服刑期限、文化程度、反改造形式、心理表现形式等八个方面发生了重要变化。因此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也需发生相应的变化,需要从入监教育、监中教育、出监教育三个过程中科学设计教育改造的新内容、新教育方式。运用心理学科学方法,良性刺激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并完成监狱和劳改农场的内部结构改变,即从工厂农场型向半工半读的学校型转变,干部队伍从管理型向教育管理型转变,使罪犯的改造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有针对性。该论文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成都会议上,荣获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10年优秀成果三等奖。
问:张教授,您刚才说到成都会议和平顶山会,在以前其他犯罪学者的访谈中,很多老师也爱谈到这两次会议,似乎它们对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您是这两次会议的重要组织者,能谈一谈您的感受吗?
张:平顶山会议在先,是1987年4月在河南的平顶山市召开的,我把它称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起死回生的会议”。成都会议在后,1990年10月在四川成都召开,我把它称作“风波会议”。两个会议我都是副秘书长的角色,以做好会务服务工作为主,兼谈学术观点。
为什么说平顶山会议是起死回生的会议呢,先要解释这个“死”字。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后,靠挂在青少年研究所,具体办事机构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但1985年中央突然决定撤销青少年研究所。
为什么撤销青少年研究所呢?有两个版本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张黎群与王兆国的矛盾。张黎群所长是共青团的元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就历任中共四川乐山地区中心县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共青团市委书记等职。新中国成立以后,曾任共青团中央委员、常委,中国青年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中共中央西南局办公厅副主任,是胡耀邦同志的老部下,是团口的老资格,传说他不太看得上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王兆国,两人在青年理念等方面有着很大差异,这是团中央放弃青少所的主要原因。
另一个版本说是1983年10月在全国开展的“清理精神污染”运动,青少年研究所成为“精神污染”的重灾区。“清污领导小组”整理了青少年研究所“精神污染”的十四条罪状上报中央,结果导致青少所的被撤销。具体那十四条罪状是什么不得而知,据说,有揭发青少所主持召开的“南宁会议”上,有代表主张“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犯罪”,否定“阶级斗争是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缺乏政治正确,属于“精神污染”。
链接:全国首届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讨论会(南宁会议)
1982年6月11~17日,全国首届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讨论会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成立大会在广西南宁市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联合筹备了这次会议。华东、北京、西南、西北四所政法学院也参加了这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央和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80余名代表,提交大会调研报告和论文200余篇。中共中央宣传部顾问廖井丹、共青团中央书记高占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肖寒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筹备组张黎群和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曹漫之主持了会议。廖井丹代表中宣部在大会上就青少年教育和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了长篇讲话,强调指出:青少年占人口总数一半以上,青少年研究,包括青少年犯罪研究,无论对社会安定还是“四化”建设都有重大战略意义。参见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编《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首卷)》,春秋出版社1987年版,第957~958页。(链接完)
“南宁会议”召开的时候,我还在大学等待毕业分配,没有参加。因为中国犯罪学口述史访谈郭翔教授时,他回忆说:“我参加了南宁会议,亲自听了会上的讨论发言,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会上没有任何人说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犯罪,只是讨论的时候,有人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很复杂,社会主义制度固然不产生犯罪,但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还有其他矛盾;同时,社会主义一些具体制度还存在弊端、弊病、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改革、改进,中央领导同志也这样讲过。那么这些矛盾、弊端、弊病会不会诱发青少年犯罪呢?应该作进一步的研究。会议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争论,根本没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犯罪的问题。而且,没有任何人在会上说阶级斗争不是犯罪的原因,只是说,除了阶级斗争以外,还有别的原因,心理、家庭、社会、就学、就业、人际关系、党风社会风气不正等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也会产生犯罪。”
根据我当时的观察认为,南宁会议并不是撤销青少年研究所的重要原因。张黎群所长被称为1936年就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的“老革命”,但一生坎坷,1957年险些划成右派,最终背着撤职等六项处分下放陕北米脂县,“文革”期间被监禁七年。坎坷的人生让他思考很多问题。青少年研究所成立之后,他除了关心青少年犯罪研究外,更多地还在思考青年与国家的命运。当时研究所除了青少年犯罪研究外,青年待业、大学生德育、西单民主墙事件、红卫兵运动研究等都搞得红红火火。印象最深的是所里名人唐若昕搞了一套全国很有影响的丛书,叫《走向未来丛书》,他作副主编。这套丛书是小开本,类似于现在的“口袋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刚刚打开国门的中国,《走向未来丛书》像一缕清风赢得大学生和年轻知识分子群体的青睐,在新华书店一上架就告罄。唐若昕经常带着编委会的大佬到青少所开会,让我们羡慕不已,我当时也有入圈干一番事业的冲动,但层次不够。唐若昕是中国社科院鲁迅研究的奠基人、著名作家唐弢的儿子,后来他离开学术圈,从政经商,曾任秦皇岛市委副书记、邯郸市长,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张黎群所长当时对年轻的唐若昕很是欣赏,也很支持他的做法和研究理念。
张黎群同志担任所长时,虽已越过甲子之年,但有一颗年轻的心,充满着好奇和思考。他亲力亲为地跑到北京大学,悄悄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倾听大学生们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的演说,了解大学生思想动态,思考国家发展未来。当时他的这一举动在研究所传为佳话,但也有人打小报告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说他的研究立场有问题,最终张黎群受到了院领导的点名批评。我估计上述这些研究及对全国的影响要比“社会主义制度是否产生犯罪”的研究,更容易踏入“禁区”,更容易触动上级领导敏感的神经,是青少年研究所被撤销的更主要原因。
青少年研究所被撤销后,根据当时中国社科院的人事安排,原有的行政人员划归人口所;研究人员划归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所内新设立以谢昌逵为主任的“青少年研究室”,以赤光为主任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室”和以李庆善为主任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室”。我们从前门东大街的团中央十层搬出,搬进了位于建国门内大街的社科院大楼十层。老赤手下的研究人员都不愿意跟着他再干了,利用机构调整的机会纷纷“跳槽”。邵道生和张潘仕跳槽到社会心理学室,我跑到“青少年研究室”,结果老赤成了“光杆司令”,青少年犯罪研究室自然无法成立,老赤只好也到青少年研究室,和我一样当了一名普通的研究人员。
有句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时,社科院又搞起了刊物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刊物自负盈亏,没钱别办刊。记得当时经常听老赤叨唠,“哪去找这笔钱去?《青少年犯罪研究》办不下去了,停刊算了”。果然刊物没人编辑了,发行中止。
问:明白您说的“起死回生”中的“死”的含义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挂靠在青少年研究所,所被撤销,学会秘书处原设置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但研究室到社会学所后没建立起来,刊物改革“自负盈亏”,《青少年犯罪研究》无钱运营被迫暂停,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落入低谷,并濒临死亡。下面想听一听您讲“回生”。
张:要让学会起死回生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为学会找到一个娘家。张黎群会长拉下老脸去求中宣部顾问廖井丹、中国法学会会长张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何建章,最终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挂靠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说句实话,我很佩服张黎群老先生对青少年研究事业的挚爱,百折不挠的意志和社会担当。当时张黎群同志已经65岁了,要是我呀,可能就放弃了,回家养老,颐养天年,而他到处登门求救,确实令人感动。
第二件事就是让《青少年犯罪研究》重新运作起来。会刊停刊我也很着急,深知这是大家特别是年轻学者发表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发展的生命线,会刊一旦停办,就会“树倒猢狲散”。当时,我考虑再三,给当时的学会副秘书长郭翔老师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希望他能接过这份杂志,郭翔老师回答我愿意考虑。在我心目中,学会的几位领导中郭老师最有办刊能力,他办事有板有眼,而且人脉很广。在后来的犯罪学口述史的访谈中我也了解到,张黎群同志也动员郭翔老师接过刊物,并多方周旋,办理相关手续。郭翔老师勇挑重担,临危担任主编,并组成以皮艺军、白岚任为副主编,我所张潘仕先生为责任编辑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编辑部,大家多方筹集资金,让停刊半年的会刊死灰复燃,并一直顽强地坚持下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归团中央管理后的2011年,该刊更名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第三件事就是应当召开全国的学术研讨会,让原来已经布局好的各地研究网络重新活跃起来。1983年全国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结果并没有像中央预期的那样社会治安回复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状态。全国的刑事犯罪数量经过三年的下降,1985年开始出现反弹,当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强调“社会科研部门和政法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研究,探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做好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张黎群会长指示:作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学术团体,贯彻中央指示理当“责无旁贷”。我们开始考虑策划全国性学术研讨。但是学会陷入低谷,没有经费召开全国会议怎么办?
此时,有一位需要大书特书的人物需要介绍。她虽然没有在中国犯罪学史上留下太多的笔墨,但她被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界称为关心和拯救失足青少年的“爱心之母”、著名社会活动家,她叫费路路。在费路路女士的牵线搭桥下,河南省司法厅愿意做东道主在平顶山召开全国学术会议。河南人慷慨相助,让我们兴奋不已。
费路路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位女法官,1957年“反右运动”中因发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言论,被打成“右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获彻底平反。20余年的不白之冤没有摧毁她的大爱之心。她除了创办燕京高等外语学校,向社会输送了大量外语人才外,还奔走于各省市的工读学校、少年犯管教所,讲演、谈心、捐资等,做挽救和帮扶失足青少年的工作。那时候,我们一些年轻学者很愿意聚集到她在百万庄的家中讨论青少年犯罪问题,她会托腮静静地听,并会不时插话,或叫阿姨给我们的茶杯添点儿水。我们也愿意听她讲故事,讲抗日战争时期搞地下工作的事儿,讲她对法治国家的理解。她曾告诉我,她是地道的北京人,解放初期,她的大家庭在北京有20多处房产,是个非常殷实的家庭。
记得1984年的一天,她约我一起到西长安街北侧的民族饭店见一位大企业家——白孔雀艺术世界的总经理,谈失足青少年的就业问题。费路路女士当时间,白孔雀艺术世界这样的大企业能否接收一些工读学校毕业的孩子,少管所刑满释放的青少年就业,为全国的失足青少年就业做个表率?闻此老总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说:“企业是干什么的?企业是追求利润的,我们不能因为一颗耗子屎搅了一锅粥呀。”
我当时有些激动,马上接过话茬说:“这些失足孩子没有工作就会再犯罪的。”
“再犯罪就再抓!”老总回答。
“再抓,出来还犯罪呢?”我再问一句。
“那,就杀!”他斩钉截铁地回答,让我们不寒而栗,话不投机,交谈很快结束。
我和费老走出民族饭店大厅,边走边聊,虽能理解企业家为国家百废待兴,恢复经济、追求利润的紧迫感,但是,国企毕竟是国家的大儿子,应当为国家挽救失足青少年分忧。
现在回忆起那个时代的历史演进,早期计划经济时代,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一般是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安排,主要安置就业的方式是留场或监所就业,回原单位工作,或到政府指定的单位就业。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企业强调生产利润,自负盈亏,用人的自主权迅速扩大。人们的就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国家指令性的统一分配工作到就业者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加之企业对经济效益的强调,用人单位往往忽视社会责任,拒绝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成为了必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尽管刑满释放人员指令性就业逐渐变成不可能,但刑满释放后的就业还不成问题,因为,在传统的“轻商”“鄙商”的观念下,向商品经济转型初期,在主流社会不屑经商的氛围下,“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成为相当一段时间里,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主要方式。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不三不四发大财”是对那段历史变迁的写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从“轻商”转变为“重商”,各行各业的人们争先恐后地“下海”,市场对经商者的智力、科技能力、资本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刑满释放人员“自择职业”的时代逐渐结束了。2014年山东省监狱系统对14~25岁重新犯罪情况进行调研,重新犯罪者占总数的38%,其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占到了85.4%,问题蛮严重的。另一项调查表明,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主力是私营或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安置能力近乎于零,仅凭一条“无犯罪记录”的规定就将他们拒之门外了。那个时候,如果白孔雀艺术世界等国企能做个表率,经过30余年的摸索形成模式,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状况,以及抑制他们的重新犯罪的状况应该会好得多。
犯罪学界都知道“二八定律”,说的是20%的犯罪者做出80%的案件,这20%的人中大多是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社会危害极大,其犯罪特征表现出,有报复社会倾向、犯罪经验丰富、手段恶劣和狡猾、易教唆和诱惑他人犯罪、常扮演犯罪团伙头目的角色等,是拉高全国犯罪率上升的重要因素。
问:您说费老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牵线搭桥,并召开平顶山会议,具体还做了些什么呢?
张:在费老的帮助下,河南省的领导同意在平顶山召开全国青少年犯罪研讨会,但出于对会议经费的考虑,后来又提出一个小要求,不能光是学者参会讨论,要请一些部级领导干部,提高会议规格。会议规格高了,他们就好向省财政申请会议经费了。
费老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了,并亲自打电话,带着学会秘书处的人登门拜访。最终请到了曾志(中顾委委员、老红军、陶铸同志夫人)、王定国(全国政协委员、老红军、谢觉哉同志夫人)、邓六金(老红军、曾山同志夫人)、郝治平(总政治部顾问、罗瑞卿同志夫人),加上费路路,被称为“五大姐”。还请到了当时的司法部部长邹瑜、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等领导参会,会议规格一下子提高了。当时我是会议筹备组的负责人,听到这个消息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以前办会从来没有这么高的规格,太给处于低谷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长脸了;紧张的是万一会务考虑不周,出现问题咋办?责任重大。我们会议筹备组与河南方面反复研究会议日程、接送代表的用车等,甚至连接老大姐们的车上要不要准备药箱,要不要预备马桶等都想到了。
确定“五大姐”和两位部长的加盟,一下子使平顶山会议变得声势浩大,处于低谷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似乎又有了活力。
1987年4月19~23日,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起死回生”的会议,以“‘七五’期间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与控制战略”为题,在平顶山市隆重召开,与会代表多达240余人,收到会议论文80余篇,可谓盛况空前。关于平顶山会议的情况,以前的口述史中有不少学者作了详细的介绍,我就不再重复了。只想谈一点我记忆深刻的小插曲。
平顶山会议上除了忙会务,学会领导也给了我一次大会发言的机会。我谈了六省市调查中我的一些感受,认为,全国的调研反映出目前犯罪主体、犯罪类型等与以前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青少年成为犯罪的主体人群,反革命犯罪占的比例已经很低,大量案件与财产犯罪相关联,中国改革开放拼命发展经济,加之国外高档商品大量涌入,刺激着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消费欲望,犯罪会随着这种背景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现在犯罪的增加是一种非运动影响的自然状态,是中国迈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伴生物,或者称为“现代化的代价”。记得当时我还打了一个比喻,过去马路上运输主要靠马车和牛车,马和牛的行驶速度很慢,牲口受惊的几率也很低,因此交通事故并不多。现在道路上跑的都是汽车了,汽车速度比马车快得多,它在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也导致交通事故的大量增加。现在看这个比喻并不十分恰当,但反映了我当时的思考路径。
发言后,老赤脸色很不好看,低声对我说:“犯罪增长是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结果,而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结果,你的发言有自由化的倾向哦。”我当时的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变得坐立不安,忐忑得不知所措。因为那一年初始,胡耀邦辞去总书记职务,全国正在掀起“反资产阶级自由化”,我怕自己被当典型。
会议中间休息时,我灰溜溜地低着头,向主席台对面的大门走去,坐在最后一排门左侧的康树华老师突然站起身来,用亲切口吻和我打招呼,并说:“张荆啊,你的发言我认真听了,讲得不错!有想法,愿意不愿意来我这儿读在职研究生?一个学年学费500元左右。”康树华老师当时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担任副教授,带少年法学硕士生,能到中国一流学府北大去读研当然求之不得,记得当时我的月工资是40元左右,精打细算,再和朋友们借点钱,付学费应该问题不大,我答应康老师向所里请示。同时,更让我兴奋的是一位北大的学术权威说我的发言不错,让我忐忑的心平静了下来,找到了自信。
关于去北大读研的问题,向所里领导请示未批,我只好告知康老师“放弃”,以后去日本留学,与康老师联系很少。2004年回国执教,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巧遇康老师,一边排队等候一边聊起平顶山会议的那段经历。后来,康老师邀请我参加他主持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理论研讨会,在花家地的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我去了。
那天,康老师开幕致辞,发言点评,器宇轩昂,指点江山,底下聆听的研究生和学者们不停地点头、记录。对于康老师的发言,我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比如: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强调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就“参与权”而言,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日本学界用了很多年反复讨论未成年人的参与权是否写入法律,最终的结论是不写入。原因是他们的社会还没有进步到那种程度,若将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写进法律,社会能够确保未成年人逐渐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成人社会能让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社会管理吗?如果不能,参与权写入法律必将是束之高阁,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今天的中国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目前我们有六七千万的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无法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每年有15万的流浪儿童需要民政部门的救济,小学生们背着沉重书包上学,晚上作业写到深夜,平均身高的发展受阻,近视眼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些都说明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最主要的问题依然是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关于“参与权”离我们的社会还很遥远。法律的制定要贴近社会的发展程度。
我的发言得到了与会者异样的目光,康老师低着头,没有评论,似乎不屑一顾,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平顶山会议上的光芒。他被与会者不停地称为中国犯罪学界的泰斗,何为“泰斗”?字典上解释:泰山北斗,比喻德行和事业成就为众人所敬仰的人。康老师被敬仰者簇拥着,身上满是光环……
再后来,康老师主持的会议我就没有参加过了。2014年2月惊闻康老师驾鹤西归,我赶到八宝山殡仪馆向遗体告别,还想告诉他一声:17年前他对我说的那两句话:“讲得不错”“来读我的在职研究生吧”,一直激励着我,给我自信……
再说平顶山会议,在我的发言之后,杀出了一个真的“黑马”,他叫武伯欣。当时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年轻教师,后来成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专家、教授。他当时发言的内容是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分析青少年犯罪增多的原因。他认为,犯罪现象并非只是私有制、剥削制度下或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产物,犯罪现象实质上是任何国家社会发展动态系统中多种非平衡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他列举了新中国成立到“文革”期间,再到改革开放之后的各种社会非平衡因素与犯罪发生的关系,特别谈到了三年困难时期人们挨饿与犯罪的增加。武老师的发言在全场产生了轰动效应,确有一种耳目一新之感。但一散会,赤光便私底下宣布,武伯欣的发言是“资产阶级自由化”,要组织会议批判。西北政法学院的张少侠教授马上表示下午的会他不主持了,退避三舍。老赤和郭翔老师还在餐厅吃饭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会议的气氛变得很紧张,张黎群会长赶来扑火。此时。我着实松了一口气,我的“现代化代价论”的观点被武老师的“社会非平衡论”覆盖了。老赤向更大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发起进攻,我被他遗忘了。
问:张教授,我们检索了一下您的研究轨迹,似乎从平顶山会议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您在犯罪学方面的研究文章很少,您是否在从事别的研究?
张:前面谈到过,青少所撤销后,青少年犯罪研究室没有建立起来,研究方向有些偏离青少年犯罪研究,原因有三个:一是做行政工作;二是恶补社会学;三是个人的心理对犯罪学的厌倦;四是转向研究青年价值观。
平顶山会议之后,我被任命为《青年研究》杂志副主编,除编辑工作外,主要负责出版业务,跑印刷厂、跑纸张、包设计。像《青少年犯罪研究》一样,我们也要自负盈亏。我没有张黎群会长和郭翔老师那样的老资格和广阔的人脉,很难找到愿意赞助《青年研究》的领导和企业家,只好采取经济手段“倒买倒卖”,在吉林团校的朋友帮助下,我们从珲春造纸厂以“人情价”买来低价铜版纸,留足《青年研究》的用量后,其余以市场价卖给一家校办印刷厂,这么一倒,给《青年研究》挣到了三万多元的外快,当时绝对不是小数目,补贴了《青年研究》几年的运营。
关于恶补社会学知识。青少年研究所被撤销,合并到社会所,平心而论,对青年研究和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是一大损失。但对于我个人的研究而言,还是利大于弊的。社会学如此厚重的学科,从孔德创立至今百余年,名学者众多,理论体系庞大,远非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可比。来到社会学所,缺少了青少所的热闹和激情,但多了学术的宁静和空间。这里有沉着的老社会学研究者,也有理论功底扎实的中青年学者,还有几位当时罕见的海外留学归来的博士。在这种学术氛围下,我一边参加社会学所开设的函授大学,恶补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方法论,一边汲取新的社会学理论,并继续沿着平顶山会议发言时的基本思路进行资料分析和进一步的理性思考。
问:刚才您说“个人心理对犯罪学研究的厌倦”是怎么回事呢?
那个时候我刚20来岁,搞青少年犯罪研究,经常到少管所和监狱实地调研,足迹遍布辽宁、北京、天津、武汉、广州等地,单身一人无牵挂,调研热情高,常常吃住在监狱或少管所,一住就是两三个月。整天阅读犯罪人档案,与强奸犯、抢劫犯、盗窃犯交谈,接触的多是人性的阴暗面。当时我也在读《犯罪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的书,时不时地对照自己,担心受情景的影响产生变态心理。那时候,我还没谈女朋友呢,这种担心是必然的,整天对强奸犯访谈,使美好性爱变得龌龊,真担心找不到对象。那时,我还会写一点浪漫的文学作品或“鸡汤文章”来调节一下自己的心态,让自己保持阳光的心态。
记得1985年,我到南方的一所监狱调研,社科院牌子大,监狱领导对我也很重视,监狱的一些会议也会邀请我坐到主席台上。有一次,一名监狱犯人越狱逃跑,最终被抓回来了。为了震慑其他犯人,在大礼堂召开公审大会,我又被安排在主席台上就座,当宣布对越狱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狱政科长问我“要不要跟车一起看看”,我害怕看到鲜血留出、脑浆涂地的场面,便婉言谢绝了。死刑执行后监狱领导在会场主席台上摆了四桌酒席为执法者“压惊”,让我作陪。席间我第一次听到了过去从来没有听到的“干得利落”等奇奇怪怪的祝酒词,那次我喝吐了,醒来后头总是沉甸甸的,“了断犯罪学研究”的念头死死地缠绕着我。
应当说,《急剧的社会变迁·社会整合与犯罪》一文是我当时“了断犯罪学研究”的作品,发表于《社会学研究》1988年第3期上。这篇论文是我沿着平顶山会议发言思路,对调研资料的进一步分析,加上对社会学理论“恶补”,以及对犯罪问题更深入思考撰写而成,应该算是我那个年代的巅峰之作,也是我成为独立的犯罪学者的代表之作。
在文章中,我首次提出中国犯罪率的上升与急剧社会变迁有关,提出科学迅速地整合社会对抑制犯罪增长的重要价值。全文概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五次犯罪高峰期”,然后以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第五次犯罪高峰期”为解剖对象,阐述了急剧社会变迁、犯罪与社会整合三者的关系。分析了急剧社会变迁中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道德伦理观念的混沌、家庭结构的变迁、学校教育制度变革、民事纠纷的激增等与犯罪变化的关系;在急剧社会变迁与犯罪增长的变量中,社会整合作为“中介”变量,具有抑制犯罪增长的功能,但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的急剧社会变迁中,社会整合缓慢且不足,致使犯罪增长过快。文章的最后从加强宏观社会整合能力和着手微观社会整合的视角,提出科学整合社会与治理犯罪的若干原则。该论文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年会成都会议上,被评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10年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4年,我看到周路研究员发表的一篇文章《现代化与犯罪——社会控制中介论》,与我的这篇文章的观点相一致,周先生认为:犯罪增长与现代化、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之间有联系,但不是线性关系,不是简单的“代价”关系,而是间接关系,是通过一个“中介”而发生的,那就是“社会控制”。我和周先生文章的差异仅在于中间变量周先生用的是“社会控制”,我用的是“社会整合”。社会整合强调:首先是急剧社会变迁打乱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和规范文化,产生出大量新问题、新矛盾;然后是社会整合将这种新矛盾重新整合于一个统一体之中,从而达到新的稳定。社会整合是动态的、是一个过程。
“了断青少年犯罪研究后”,我转向青年研究,而且,我们青少年研究室还申请到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计划重点项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青年的价值观与社会问题”。1987年我们开始启动全国的问卷调查,我是云南调查组的负责人,一直在四季如春的云南转悠。论文写作的方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写了不少有影响的青年研究文章,像是“当代青年的道德价值观”“现代化进程中的青年困惑”“论青年与社会的互动方式”等,国家重点课题结题后,全室研究人员合作撰写的《中国青年大透视:关于一代人的价值观演变研究》一书还获得北京出版社优秀图书二等奖。
这期间被迫接受了一次犯罪学研究的任务,是因为陆学艺所长的器重。
1990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根据有关部署开展“治理整顿”,上级派来工作组集中开会、个别谈话,而且要求研究人员都坐班,这是我来社科院后第一次尝试坐班制,研究室里,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打一打电话,聊一聊天,一天就混过去了,晚上回家再拼命“熬灯油”赶稿子,时间长了,把觉就放到了研究室。
有一天,陆学艺先生通知我,离开社科院大楼,出去“坐班”,准备写一部全国有影响的书,叫《中国社会发展报告》。
陆学艺先生是1987年从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调到社会学所担任副所长的,1988年替换何建章任所长。大家都知道陆学艺先生是农业改革方面的专家,改革开放初期,他坚持农村实地调查,是最早对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理论总结的学者,他的农村改革建议经《要报》上报中央,得到邓小平等中央领导肯定。他一直坚持在山东陵县蹲点调查,兼任县委副书记。但他懂不懂社会学,能否办好社会学所,在所长的位置上能待多长时间,大家心里都没底,都在观望……
我们被陆学艺先生拉到北京西郊的一家渔场宾馆,参加写作的人员基本都是所里的年轻学者,有李培林、沈原、姜晓星、樊平、李国庆、石秀印、王颉、王春光等,这批年轻人后来相当一部分成为中国社会学界颇有影响的人物。老陆的年龄超大,大出这批年轻人一到两轮。他要求严苛:禁止请假,不准外出玩耍,闭门专心研讨。其实渔场宾馆外是空旷的田野,没啥住家,更没有娱乐设施,出门也没啥可玩的。陆先生把我们年轻人圈到一起的领导学术艺术是“衣食足出思想”,首先保证大家吃好,守着鱼塘,鱼的吃法换着来,清蒸鱼、豆瓣鱼、红烧鱼、松鼠鱼、醋熘鱼、酸辣鱼……,鱼的新鲜程度那是顶级的,都是现捞、现宰、现做,鱼肉鲜爽,吃完这么鲜美的鱼,谁好意思不开动脑筋出思想呢?
讨论累了,或写作累了,唯一可以玩的地方还是鱼池,望着逍遥游弋的鱼群,吟两句《庄子》“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仅此而已。
老陆不让租会议室,他的观点是把租会议室的钱用在吃上。我们一群年轻人就坐在他所住房间的两张床上,你一言我一语,伴着年轻人的臭脚味反复讨论,从早上到晚上连轴转,先是讨论《发展报告》的总体框架,之后逐一讨论分报告框架,再明确分工,我被指定写作“中国的社会秩序”。
研究写作的基本流程是,先确定框架和分工,回研究所收集资料或进行调研,拉初稿。然后再回渔场,初稿遭一顿猛批,渔场现场修改补充,然后再调研,再批再修改。从1990年3月至5月,进进出出三次渔场宾馆,忙活了三个来月,书稿才大功告成。
我的“社会秩序报告”当时没有太多的参考资料,首先遇到的问题是研究指标的设定,哪些指标综合后可以代表社会秩序,冥思苦想,与大家思想碰撞,还真出了不少火花。最后确定为违法犯罪、交通火灾事故、自杀死亡、集群行为、上访与民事纠纷、流浪乞讨、公共安全感等七个指标。指标确定后开始调研,到有关部委跑数据,做访谈,然后进行现状和统计分析。
在“社会秩序报告”的违法犯罪研究中,我首次提出中国社会转型的三种方式,“指令性的产品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型”“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泛道德国家向法治国家转型”,所派生出的贫富差距的拉大、人口的频繁流动、规范文化的混乱等与犯罪增长发生联系。这一研究基本思路也奠定了我以后持续研究的基本方向。此外在其他六个指标的现状考察分析后,笔者进一步研究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控制机制,分别从立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公众参与治安管理、司法系统、信访机构、预防自杀的服务机构等八个方面阐述中国社会控制效果和社会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对策。我的“社会秩序报告”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提交了三万余字作品,所科研处领导曾夸奖我:“有水平,是可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文章。”
1991年11月,我们的《中国社会发展报告》(也称《社会蓝皮书》)的首卷正式出版。并且坚持每年出版一本,至今已经出版了25本,影响越来越大,成为了全国社会科学的品牌报告,我有幸成为这套书的元老。
陆学艺先生也因为这次活动凝聚了团队,社会学的事业越做越大。有人曾经问过我,陆先生原来是搞中国哲学的,后来搞农村研究,55岁了才来搞社会学,并成为了著名的社会学家,其秘诀何在呢?我给他们讲了“渔场的故事”。他能把一批有研究潜力的青年学者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放手让他们干、让他们想、让他们写,并适度地给予保护。私底下年轻人称他“陆爷”,我不爱这么称呼,大概是研究犯罪学的缘故,总觉得有点儿黑社会老大的味道。其实北京话说“爷”有多重含义,有定力、敢担当、够意思、讲义气、宽厚待人、包容等。
陆学艺先生和我说过好几次:“其实我没有一本自己写的专著,都是组织大家共同研究、共同攻关,一起写作。”他认为,现在社会科学单打独斗的时代早已过去,要把大家的智慧集中在一起,才能做出大学问。当然,凝聚一群优秀学者在他的周围,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学者们一般都很有个性,凝聚他们需要德行和个人魅力,还要有一定的社会或行政权力,像所长、会长等,而且还不断地出思想,有大的问题意识。这些陆学艺先生都具备。
(责任编辑:张 超)
2016-08-18
D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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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433(2017)02-0005-18
主持人简介:翟英范(1955— ),男,河南荥阳人,河南警察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