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纽马克翻译理论视角看汉诗英译的美感重现

2017-05-10 11:41韩应多
青年时代 2017年10期
关键词:交际翻译琵琶行

韩应多

摘 要:汉诗像一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是中国文学最凝练精巧、最具美感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最难英译的一种体裁。本文从纽马克翻译理论视角,对比分析许渊冲和威特·宾纳(Witter Bynner)的《琵琶行》英译本,讨论汉诗英译时如何最大限度地将汉诗的美感在译文中再现出来,有助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

关键词:语义翻译;交际翻译;《琵琶行》;汉诗英译;美感重现

一、引言

汉诗语言凝练、形式精巧、意象优美、内涵深刻、情感强烈,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汉诗的美感透过其无可替代的视象、音象、义象、事象和味象展现在读者眼前。[1]汉诗英译的最高境界就是能够做到重现其美感。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一诗中,通过技艺高超的琵琶女自述不幸经历来折射自己的失意和愤懑之情。唐宣宗李忱曾在一首悼念白居易的诗中写道:“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句诗不仅表明了《琵琶行》通俗易懂的特点和极高的艺术成就,也侧面表现了白居易在汉诗创作方面做出的卓越成就。

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彼得·纽马克提出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的概念。他将诗歌归为表达型文本,重在表达诗人的情感,并指出表达型文本应主要采用语义翻译的策略,译者需关注诗人的情感诉求,力求在译语语言规则下接近原诗的文体风格、句法结构。本文选择了古诗英译集大成者许渊冲和美国诗人威特·宾纳的《琵琶行》英译本,试运用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从音律和意境两个层次,对这两个英译本进行对比分析。整体来看,许译主要采用语义翻译,而宾纳倾向交际翻译。

二、音律美再现

汉诗与音乐渊源颇深,因为它最初就是作为古典音乐的歌词而产生的,后逐渐与音乐分离,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但诗的音乐性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因此汉诗创作有平仄格式和押韵规则的要求,平仄的对比、双声叠韵等的运用是美化诗歌韵律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诗歌产生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2诗的音乐性是诗人传情达意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译者在英译时应仔细考虑诗歌的节奏、押韵、平仄等,并尽最大可能重现。

中英两种语言在语音语调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汉语是声调语言,英语是重音语言。汉诗的音律主要体现在平仄(现代汉语第一、第二声在格律詩中成为平声,第三、第四声称为仄声)和押韵上,而英诗的音律则体现在抑扬和重音上。译者虽然不能在英语语言中找到与汉语诗歌逐一对应的音律规则,但可以利用英语的语言规则再现原诗的“音美”。[3]

原文: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许译:Without flute songs we drank our cups with heavy heart;

The moonbeams blended with water when we were to part.

Suddenly oer the stream we heard a pipa sound;

I forgot go home and the guest stood spell-bound.

宾译:For all we had drunk we felt no joy and were parting from each other,

When the river widened mysteriously toward the full moon-

We had heard a sudden sound, a guitar across the water.

Host forgot to turn back home, and guest to go his way.

许译中,前一句heart对应part,直接点明令人黯然神伤的离别,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离别时凄凄惨惨戚戚的心境;后一句sound对应spell-bound,通过忽闻乐声导致行者忘归,送者不发,从侧面让读者感受到乐声的美妙和忽闻乐声的惊喜。两句诗又由韵脚串在一起,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思。没有音乐助兴、让人难过的分别之际,忽然笔锋一转,传来让人挪不开步的琵琶声。

通篇来看,许译从头到尾都在押韵,既有头韵,又有尾韵;或押非常工整的偶韵:aabbccdd,或押abab韵;忠实地再现了原诗的音乐性。许译忠实于原诗的韵律,能译语读者感受到诗人传达给源语读者的美感。而宾纳的译文几乎没有押韵,音乐性不强。宾纳的译文更像是在简洁明了地向译语读者转述原诗描写的事件,关注译语读者的理解,而忽略了诗人通过诗歌的音乐性所抒发的情感,因而译语读者很难与诗人产生共鸣。

另外,许渊冲先生并没有像宾纳一样把“琵琶”译为“lute”,迎合译语读者的理解,而是直接音译为“pipa”,这样不仅读起来抑扬顿挫,再现了原诗在音乐上的美感,而且保留了贯穿原诗的文化元素——琵琶这一古老而又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乐器。

三、意境美再现

汉诗具有视象美,这一点体现在诗人通过意象搭配组合成的意境。诗人从特定的艺术角度下捕捉到不同于普通景物或物体的意象,并按特定的时序状态形成意境,以此寄托感情,表达主旨。诗人精心构建的意境,体现了诗歌在深层情感流露上的美感。译诗如不能再现其意境,好比“画虎去掉骨”,因此对汉诗英译来说,意境再现很重要,但意境再现是跨语言、跨文化的审美转换,牵涉到中西方审美价值观、审美心理和情感等很多因素,故而意境再现一直是唐诗英译中比较棘手的问题。[4]译者对原诗意象与意境的处理直接影响着译文质量。

原文: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许译:One night by riverside I bade a friend goodbye;

In maple leaves and rushes autumn seemed to sigh.

宾译:I was bidding a guest farewell,at night on the Hsun-yang River.

Where maple-leaves and full-grown rushes rustled in the autumn.

这句诗是《琵琶行》开篇的环境描写,言简意明地交代了人物、地点、时间、事件和环境。“浔阳江”、“秋夜”、“枫叶”、“荻花”是诗人选取的意象,渲染了凄凉的气氛,奠定全诗孤寂落寞的基调。枫叶是萧瑟的体现,而秋天的荻花(状似芦苇的水生植物,但却不如芦苇那么常见)更是一种漂浮和孤独之感的显现。“自古逢秋悲寂寥”,草枯花谢、衰败零落的秋天,总是会唤起人内心的悲伤。所以,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感仕不遇”的抒情主体总是借助“悲秋”这一命题,来宣泄自己内心的苦闷和愤慨,但译语读者并不了解此文化烙印。

纽马克认为,象征和引申涵义也是文本意义的一部分,“语义”翻译者有权对其进行说明,而不一定要满足这个或那个读者。[5]也就是说,就算读者不一定会懂,语义翻译要把诗人的表层意思和深层意思都体现出来,而侧重译语及译语读者的交际翻译则会忽略译语读者不熟悉的难点。

宾纳把“瑟瑟”譯为象声词“rustle”来表达草木被秋风吹动发出的声音,虽形象生动,但毫无“悲秋”之感。添加的修饰语“full-grown”让诗人借助荻花这一意象表达的孤独漂浮之感消失殆尽,译语读者也完全不能理解诗人的心境。宾纳只是译出了译语读者便于理解的字面意思,而忽视了诗人表达的深层含义,遗失了复杂的文化与历史背景。译语读者不能理解诗人深藏的情感,自然无法在心中产生和源语读者同样的情感或联想。

而许则用“sigh”一词把秋天拟人化,秋风吹过,草木发出瑟瑟的声音,就像诗人在叹息自己的命运,译语读者能从中感受到秋的悲凉和诗人的无奈叹息。这样不仅保留原文的意象,也传达出汉诗的美感乃至深刻的内涵,忠实地表达了原诗“悲秋”的命题。从这个例子中可以发现,就词语的使用而言,语义翻译倾向于选择可以保留原诗风味的词语,而交际翻译可能会把体现原诗独特性的词汇替换为易被读者理解的普通译语词汇。意象作为汉诗的内核,译者在处理汉诗意象的翻译时还是应当还原其源语文化,避免添加自己的想象,同时也不删减原诗所固有的意象。

四、结语

许渊冲和宾纳的译文都推动了中国古典诗歌走向世界。许渊冲的译文整体效果更好,把原诗各方面的“美”都传达了出来,尽可能地将诗人表达的感情展现在字里行间。但宾纳的译文也有不少可取之处。纽马克承认,所有的翻译在某种程度上都既是交际翻译也是语义翻译,只是各有不同而已。[5]所以,英译汉语诗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两者各自的优势。

参考文献:

[1]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童效杰.论白居易叙事诗歌的韵律美——以琵琶行长恨歌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5(14).

[3]李寅婷.从翻译美学视角看唐诗英译的审美再现——基于对许渊冲唐诗英译本的分析[J].职业教育旬刊,2015(10).

[4]张玉兰.翻译美学理论对唐诗英译意境再现的指导作用[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5]谢天振.当代国外翻译理论导读[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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