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忘不掉那个夜晚

2017-04-27 22:45黄孝阳
天涯 2017年2期
关键词:岛屿星球

我永远不会忘掉那个夜晚,它比我所经历的其他夜晚加在一起还要不可思议。那是在一个裸露出大块红壤的陌生小镇。很少的房子,几棵怪模怪样的树,一个小旅馆,墙体由片岩堆砌而成。

我忘了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在这个小镇停留下来。可能是一场突发的洪水冲垮了公路,一次心血来潮的独自出游,一个互联网上的无聊约会……总之,我背着双肩包到了那儿。背包里有一台联想笔记本、几件换洗衣裳。小镇的夜空异常大,群星璀璨。我看了一眼,就把脖子看扭了。疼,很别扭的疼,整个人都感觉是长在这种“疼”上,变成了一棵歪脖子树。我拦住一个穿花衣裳的少年,问小镇哪里有药店。少年目光警惕,瞪着我,看到我心里都浮现出一头野兽的时候,他才把一只鸡爪般蜷缩的手缓慢地指向树下的旅馆。

是一棵歪脖子的槐树。

我在旅馆老板娘手里买到一盒跌打扭伤膏药。不是三无产品,上面有国药准定号。保质期已过了二年整。我拿不准主意。身材瘦削的老板娘穿一件灰格子高領外套,眼里有难以捉摸的光。我问她药膏能否便宜点,一盒五十块钱太贵。她说就这个价,这里只有鬼才会把脖子扭伤。我苦笑,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买下药膏。又问她房间一晚上多少钱。她说三十块。我吓一跳。有了前车之鉴,就算她说一千块,我也不会吃惊。没想到这么便宜。交完钱,洗过热水澡,贴上膏药,推开窗户,望远山,再听松涛,听到恍恍惚惚时候,肚子饿了。我想去找些食物,她敲门进来,问我要不要服务。我问她都有哪些服务。

她解下外衣,露出一对丰满乳房。

我问她多少钱。她说,五百,全套,整晚。她说的六个字,声调与和尚念六字真言差不多。我动心了,犹豫,怕遇上仙人跳。我说等会不会有男人拿着斧头闯进来吧?她露齿微笑,说小店信誉良好。我点燃一根烟,说其实进来也没关系,别闯,男人都怕这种破门而入的惊吓。先敲下门,最好也不要像谢耳朵那样敲得那样急。

她哈哈大笑,说,你真逗,我喜欢谢耳朵这个梗。

我说是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逗,还是不逗。现在有一个词很流行,叫逗比。逗比牺牲自己,娱乐他人。我没有这么高尚,我只是陈述事实。事实与现实不一样。

乡间的夜晚,如梦似幻。我上前抱住她裸露的肩头,去嗅她鬓发间的香味。她刚用过潘婷洗发水。我喜欢这种香味,比香奈儿、范哲思等香水好闻多了。

她颈脖间挂着一根镶嵌着蓝色珠子的吊坠。肩胛骨处有一串字母与数字组合成的编码S/N EB05241560,淡青色,不是贴纸,是那种深入皮肤的文身。我问这是什么?她的眉毛一挑,模样有点诧异,问我真想知道?我说是。

很奇怪,在看到这组编码的一刹那,我的性欲消失了。她说,那你得加钱。我说加多少?她伸出一根手指。我说一百?她摇摇头,说一千。我又吓了一大跳。她看出我眼里的迟疑之色,说,那咱们继续做吧。她撩拨我,用唇齿伺候我。她的技术不错,我没有反应,丹田处那股热的气流不知上哪了,只好双手枕头,身体放平,让各种负面情绪啃咬着脑细胞的效率慢一点。墙壁上有一块污秽的镜子。镜子里有我与她的裸露。她的锁骨很漂亮,美人骨。《续玄怪记》里有一个锁骨菩萨。我不是胡僧。我揽她入怀,问:“你喜欢与男人做这件事吗?”她说:“是,舒服。”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捏捏她下巴。

我喜欢肉贴着肉,一个女人的肉贴着一个男人的肉,暖和,哪怕什么也不做,就这样贴着。她理解了这点,身子蜷入我怀里,是猫科动物的那种蜷曲。肌肤光滑,结实,掌指间有体力劳动的痕迹。她的发丝有那么几根飘入我的鼻腔。我打了个喷嚏,继续放平身体,什么也不想。

又痒了。

她是故意的。她故意用手抓着几根头发来挠我的鼻腔。我抓着她的手,亲了下,说睡吧。

她嫣然,说好啊,扯过一床被褥。被褥结实,厚重,带着被米汤浆洗过的香味与小时候的气息。月光在屋子里涨起来,颇有点水波潋滟的意思,远远近近有秋虫之鸣。这是一个美好的时刻。我看着隐没在暗中的她的脸庞,脑子里出现几行唐诗,可还没等我念出来,她说:“你听过食骨蠕虫吗?”心头略有不快。她在这个时候提蠕虫实在大煞风景。不管什么样的蠕虫,总能让我自行脑补起一幅绦虫在肚子里翻滚的画面。幸好我不是蠕虫恐惧症患者。她继续说:“你看《动物世界》吗?”我当然看过。不仅看过,还特意在互联网上搜索出为《动物世界》配音的赵忠祥与饶颖女士的音频文件,认真学习过。我握了下她的手说:“睡吧。”

“蠕虫都是雌雄异体,可科学家2002年在灰鲸遗骨上第一次发现它时,只找到雌性,没有找到雄性。你知道为什么吗?”她的声音在黑暗中荡漾,如神的灵运行于水面。

是的,如神的灵运行于水面。

我打了个激灵。

她不是夏娃,我也不是亚当。她不是我肋骨的一部分。我是嫖客,她是妓女,而且是纯粹的皮肉生意,没有执手相看泪眼,没有小红低唱我吹箫,没有红缨翠带鸾镜鸳衾棋子灯花。一只飞蛾扑入屋内,在灯光下犹如鬼魂。

我叹口气:“我不是谢耳朵。我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

“你说谢耳朵的时候,我想起了蠕虫。”

“为什么?”

我不大能理解这个逻辑。谢耳朵与蠕虫会有什么关系呢,谢耳朵那个移动数据库级别的大脑被蠕虫病毒侵入过?蠕虫与蠕虫病毒可是两回事。

“每个雌性食骨蠕虫体内有近百只雄性个体,只是它们个头太小,要用显微镜才能发现哦。”她被自己的笑声呛住了,我赶紧拍她的脊背。

她的脊背光滑冰凉,手指上的触感跟摸笔记本电脑差不多。

我有点恍惚,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她的逻辑跟还没修建完工的桥梁一样。也许,她从谢耳朵联想到蠕虫,根本就没有动用过逻辑。

“你想想,这是真正的女王大人啊。当女王大人表示自己好寂寞想生小虫子,她体内的男宠们一起大叫,我来我来……你再想想,当谢耳朵这样喊的时候,这个世界会多么有趣啊。”她柔软的嘴唇贴上我的胸膛。

我还是觉得不好笑。当然,如果把这世界比喻成地母,谢耳朵也的确就是一个男宠。

“自然界里女尊男卑的现象是很多,只普遍见于靠繁殖力取胜的低智商生物种群。狼、黑猩猩、狮子、虎等高居食物链顶端的,皆是雄性为王。更别说人了。”

她没再吭声。我干巴巴的语调吓着了她?

或许她说女王的男宠本为催情。哪个男人会不想把女王大人压在身下肆意蹂躏?男女交媾,本来就是一场性别之间的搏斗,所以男人之形,如狼似虎;女人之状,后浪打前浪……如果真是这样,她就不应该只是一个收五百块钱的小镇妓女。她去北京的“天上人间”坐台,混成头牌日进斗金不是问题。

是秋夜,微凉。

天地有霜意凝结。

我起身取出钱包,数了一千五百块钱给她。她真是善解人意,马上明白了我的心意。

她重新躺回我怀里。

很奇怪,这一刻的她与上一刻的她似乎是两個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甚至体温也有了细微的改变。一千块钱就有这样大的魔力?我怔了下,去看她的脸。她脸上有一层蒙蒙月光。我所看见的月光是1.28秒前的,我所看到的这张人脸是0.003纳秒前的。我们都生活在过去,当下无从把握。

我喟然叹息。她的声音开始滋润着这个百无聊赖的夜晚。我希望是滋润,希望她的声音会与山泉一样潺潺流动,这样我就可以枕着山泉入睡了。

“我出生在很久以前。有多久呢。如果以年作为时间单位,大约有三十万年。这是一根蜡烛点燃另一根蜡烛的过程。不要问我是新点燃的那根蜡烛,还是旧蜡烛中的哪一根,蜡烛就是蜡烛,不会因为它在时间长河中的不同形状,就不是蜡烛了。所有的蜡烛,已燃尽的、正在燃烧的、即将被点燃的,这三者构成蜡烛的名字,构成我。”

这是她说的第一段话。

我懵掉了。她在我额头上亲了下,嘴唇湿润:“还要听吗?”

这是女人的亲吻,不是从《聊斋》里跑出来的女鬼——我也没有这样大的福分。我想我是遇到了一个大脑紊乱的精神病人,或者一个小说作者。后者的可能性要大点,精神病人的话语不会这样有逻辑性。我很勉强地笑,心里颇为自己那一千块钱懊恼,也为一个小说作者兼职妓女这行嘘唏不已。她侧过身,眼睛的虹膜处有雾状的东西飘荡,两只瞳孔的颜色不大一样,不是正常人的那种黑,一只淡黄,另一只偏绿。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我的视觉神经系统出了问题,要么她有暗疾。不过,这也让她的脸容显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美。我捏捏她的手,拿不定主意。她咯咯笑,张嘴在我左手食指上轻咬一下:“吓着了?胆小鬼。”

“是吓着了。你应该站在大学课堂上去讲这根蜡烛。”我嘟囔一声,把脸贴在她胸脯上。柔软的胸脯下有颗心脏在跳动,真实、有力。我说:“为什么要做这行呢?”

她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我忘掉了我的第一个名字,还记得我那时的样子。我是这个星球上最美的女人,许多男人不远千里跋山涉水送来昆仑山顶开采出的暖玉、大海深处抹香鲸的歌声、由月光孕育的狼、一种能随着时间移动而变幻香味的花冠,还有他们身体里流动的血,那血有橙色的、有蓝色的、有金黄色的,最迷人的是一种深绿的,它是甜的,只要尝上一滴,便宛若置身天堂。”

她又咬了一下我的手指,是右手的食指,比第一次用力。

牙印里有些许的血。

我感到了一丝刺痛丹田的热。性欲回到身体内,像一颗种子。她用膝盖顶住。顶住这颗种子。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脸,心里涌现出一股难以抑制的悲伤。

她出现在一座由神话与梦幻建筑的古老城堡前,头顶花冠、衣袂飘动。这是每年秋日最为金黄灿烂的时候,亦是只属于她的节日。以她为圆心,数以万计的男人构成了一个圆,脸上无一不洋溢着心醉神迷的表情,就像圣母来到了他们的身边,而他们是她最虔诚的信徒。

她不是圣母。

如果说聚集在城堡前的男人是羊群,她就是放牧他们的牧羊女;如果说这些男人是彼此争斗的狼,她就是图腾与信仰。只要她目光驱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愿意为她去做任何一件事,包括用刀子阉割自己。那时的她确实过于年轻,滥用了这种力量。当越来越多的男人割断尘根,把尘根送入一座专为供奉此物而修建的凝望塔,城堡里的国王,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男人,不得不放逐她,把所有与她有关的画像、衣饰等事物尽皆焚尽,把那个原本属于她的节日更名为静默节。凝望塔亦被夷为平地。国王要抹掉所有人对她的记忆。这是他必须要做的事。若再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他的国家就再无繁衍之力、无可战之兵、可学之士、可耕之农。尽管她是他的妻子,还刚分娩了一个婴儿,一个王子。

她也终于明白她的美即是罪。

她心甘情愿地承受了这命运,取下花冠,穿上最粗糙的麻布,手足套上镣铐,被一叶扁舟送到海的中央。她以为她会渴死,被日光晒死,被猛兽咬死……在熬过最初对死的恐惧后,她开始盼望着“死”的早日来临,无论是怎么样的死啊,都好过于等死。

蓝色的海水把她带到一座荒芜之岛。当她踏上岛屿的那一刻,奇迹出现了。石缝里流出清泉,树枝上的果实也变得香甜可口。她活了下来。她并不想念她曾经拥有过的生活,但还是没法忘掉自己诞下的那个男孩。

“这个岛屿是一个透明又冰凉的瓶子。”

她哽咽起来。天籁一般的嗓音仍然在她喉咙里。她一遍遍地说着。当她这样说的时候,海面掀起波涛,路过岛屿的船只皆会迷失于她美妙的嗓音里,最后触礁沉没。这让众生畏惧,把岛屿附近的百里海面视作禁区,把这座岛屿称之为女巫之岛。说岛屿上有一个女巫,白天容貌极美,连被她脚踩过的石头都会变成这世上最稀少珍贵的宝石,男人只要看她一眼,就要心碎而死;到了夜晚,她就会拥有鸟的尖喙、兽的利爪,每根头发变为一条毒蛇,专门以死去之人的魂灵为食。

这一切她一无所知。

她只是越来越习惯站在岛屿最高处,思念着她的孩子,祈祷上苍能允许她再看他一眼,就一眼。也许是因为这种思念,她的容颜没有半分凋零。

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她没有认出那个晕迷在礁石群中、失去记忆的英俊水手即是她二十年未见的儿子。她儿子醒来后也立刻爱上她,像一个男人那样爱上她。他是亚当,她是夏娃,岛屿是伊甸园。她又有了身孕。她难产了,失血过多。死神的镰刀划破她苍白的嘴唇。她儿子挡住镰刀,咬破手指,把深绿色的血滴入她嘴里。

这无比的甘甜让她再次活了下来。也因为这深绿色的血液,她惊恐地发现那个可怕的事实。“你还爱我吗?不管我是什么。”她问。

“爱。”她儿子回答道。

她分娩出一团风暴。

风暴笼罩岛屿,让世界倾斜。

海水上涌,岛屿只剩下供两人站立处。“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她颤抖着,恐惧在吃着她的内脏。海水喷涌,壁立,如古堡森严之墙。

她跪下来。

一颗贝壳被潮水卷到她脚边,壳是敞开着的,风暴曾把它摔在石头上。里面有一颗拳头大的湛蓝色的明珠。她捡起贝壳,在脸上画了一个十字。皮肉翻卷,血流出来。她的容颜被这两道可怖的创口损坏殆尽。她的儿子静静地看着她,没有上前阻止。

“知道。当我来到这座岛屿的第九个夜晚,记忆回到我的脑子里。在你腹部那块月牙状的胎记上,我认出了你,我的妻子,我的母亲。”她的儿子小声说道,“我出生不久,一个阉人歌手来到古堡,他的歌声能穿透一切,包括铁,也包括了尘封已久的记忆。父亲放下利剑,把阉人关入地牢,下令任何人不得靠近。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父亲会把耳朵贴在墙壁上,整夜倾听。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父亲脸上有让人心悸、心慌、心闷、心疼、心碎的表情。等我终于找到机会来到阉人面前,这个小眼睛的男人用一种能让人忘了饥渴的声音告诉了我缘故。”

她儿子唱起来,面朝大海。

“她的唇是那样软,好像蚕丝棉;她的乳是那样圆,好像馒头甜;她的腰是那样细,好像蕨菜鲜;她的腿是那样长,好像象牙尖……”

她小声哽咽。

她儿子的声音清亮柔美。

海水没上她的膝盖,冰凉苦涩。

她望向古堡方面。

“他还好吗?”

“他死了。”

“他死了?”她茫然,手足无措。

海水掀起的泡沫,如同一群群遮天蔽日的黑羽渡鸦,翻滚、盘旋、俯冲,用略微弯曲的利喙,不断啄着她的伤口。

“我朝着岛屿进发的那天,父亲令士兵朝我放箭。我抓住一根,随手回掷。箭头刺穿他的胸口,他跌下马来。我哀声哭泣,想拨转船头去说一声对不起,海面上掀起风浪,命运就这样把我带到你的面前。”她的儿子用手掌擦去她脸上的血。每擦去一点血迹,他的手掌就要消失一点。而手掌每消失一点,他的身体就要变得透明一分。“我在痛苦中挣扎了许久,后来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海水淹没至她的胸口。

“阉人说我终有一日要弑父娶母。说完后咧嘴欢笑。我趁笑容还停留在他嘴角时,用利刃割断他的喉咙。他在地牢里待得太久,身体是透明的。死对于他来说是解脱,是恩赐。”她儿子顿了下说,“他是对的。不管你是我的母亲,还是我的妻子,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即是他用了一生吟唱的那个女人,那份甜、那种完美。我很高兴我能找到你。很高興在寻找你的旅程中所品尝到的千辛万苦。这些即是我的意义。”她儿子说完最后一句话,笑了笑,吻了下她的脸颊,伸长四肢,像一条透明的鱼,慢慢消失在海水里。他身体里的血都流尽了。她脸上的伤口不见了,还是那样光洁、柔嫩、美。

海水退去。渡鸦鸟,啾鸣着,一只只潜入海水深处。不多时,岛屿重新浮出水面,在洒落的漫天星光,犹如一条背脊湿润、曲线完美的大鱼。

她眼里第一次出现泪水。

泪水滚烫。滴到我的脸颊。我看着她哀伤的眼神,说:“你哭了。”她伸手擦去说:“是啊。我哭了。”她没有否认这个事实,没有去寻找一些拙劣的借口。

“泪水是有毒素的,人要学习排毒,尤其是女人,这样对身体好。”她莞尔一笑,把头枕在我臂膀上,舌尖舔着我右手食指上的牙印,“还想继续往下听吗?”

这不是一个俄狄浦斯式的故事,虽然有着同样弑父娶母的情节。这是对美的赞颂,对女性的崇拜。父亲与儿子都是献给女人的祭品——或者说,妇女用品。我亲了下她脖子上这组淡青色的编码。异样的触感。微痒、略酥,如同细小的电流。晕暗的灯光下,它是一句神秘的咒语,一只从数字时代爬来的异形生物,也是一座被苦心孤诣设计的迷宫,里面不仅有粗线不一的线条,还有许多指纹状的漩涡。

我又看见了那座在岁月里漂浮的岛屿。

她在岛屿高处用碎石垒起一座塔,把那颗蓝色的夜明珠放在塔尖。这成为许多个风暴之夜里水手们航行的灯塔。谁也说不清这座塔到底有多高。风平浪静的日子里,有人赌咒发誓说它不过数米;可等到大海暴怒的时候,更多人亲眼看见它高若星辰。这是凝望塔。是慷慨的神灵在凝视着他的子民。从风暴中幸存下来的水手把这座岛屿称为奇迹之岛。只要靠近它,就有可能得到龙涎香、珍贵的贝类、一种蕴满水分、吃了能让人如置身天堂的奇异果实等各种匪夷所思的馈赠。但谁也无法真正靠近它。不知从何时起,岛屿四周多出了一些古怪的漩涡。它们是一群让人啼笑皆非的动物,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那些鲁莽冲动的船只下面,露出顽皮的笑容,把船又送回原处。不管是多么富有经验的水手,也不管是多么大、多么坚固的船,结果一样。

漩涡日复一日,终于掏空岛屿的底部。

一个清晨,风和日丽。岛屿飞上空中,事先无半点征兆。

附近海域三艘船上的旅客有幸目睹这个奇观。一艘挂有一面印有黑色骷髅头“海盗旗”的军舰,一艘载有701名旅客的豪华邮轮,一艘准备赴远洋打捞的渔船。

军舰上掌管雷达的通讯兵最早发现这座飞起的岛屿。歪戴水兵帽的小伙子,提醒他的指挥官,这可能是某个国家研发的战略性秘密武器,也可能是外星飞船。神色冷峻的指挥官没有理会士兵的僭言妄语,用望远镜观察着这个沐浴在阳光下,通体金黄的庞然大物。“没有哪种飞船的外壳是悬崖峭壁,这不吻合空气动力学。外星人的飞船也要讲科学。”指挥官的目光落在岛屿下方那块有数平方公里大的阴影里。他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垂头低声说道:“赞美主。就是此刻。”

邮轮甲板上的旅客并不多。一对来度蜜月的年轻夫妇在船头上演“泰坦尼克式”拥抱。当岛屿浮起的那刻,男人松开手,刚成为新娘不久的女人立刻跌入水里。没人听见女人的惨叫,包括那个身体像自慰器一样不断震颤的丈夫。人们从舱房里奔出,仰头观望这个完全颠覆了他们认知经验的事实。越来越多的人全身发抖、呼吸困难。一个教授模样的老者用手使劲拍打自己的脸,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这是集体癔症。我一定是在梦游……噢,不对,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往哪里去?”一个少女率先掏出手机,以这座飞起的岛屿为背景迅速自拍,还不忘比画了一个剪刀手。少女第一时间把这幅照片分享到她的推特账户,加了一个小标题,“世界就要灭亡了,我还是这般美丽‘冻人”。

少女的自拍行为让感觉窒息的游客如梦惊醒,纷纷掏出手机与相机,要记录下这个动人的历史时刻。

渔船上有一个赤足少年,他也在仰头望着这座浮在天上的岛屿,目不转睛地望着,嘴里喃喃说道:“要是我能捞到这样大的一条鱼就好了。”

岛屿岿然不动,静静浮着,既不向上,也不朝下,不往前后左右,也不去东西南北。但,它在膨胀变大,每时、每刻、每分、每秒。这是一个加速度。在它变大的同时,孕育它的母体星球在以相同的速率变小。急速赶来的科学家们很快便发现这个奇异的负相关变化,也急忙劝慰大家不必对此过分焦虑,这必将是一个持续数千年的漫长过程。

“它再能吃,不可能一口就把胎盘吞掉的。它不是黑洞,只是一种我们目前尚还无法理解的存在罢了。等到它把我们脚下的星球吃了一半时,想必我们也已经找出它的秘密,那时,或许我们已经可以移民银河系的任何一个角落。”

科学家们信誓旦旦。

岛成了全球旅游的新景观。有关于它的历史也以各种媒介方式重新进入公众视野。人们修建各种大小的凝望塔,在塔前树起无数根阴茎状的石柱,还用自己的美学逻辑,在塔里为她建造各种材质的塑像。在甲地,她金发碧眼,肤白胜雪;在乙地,她黑发棕眼,肌若绸缎;在丙地,她螓首蛾眉,肤如凝脂;在丁地,她妖娆性感,肤似墨玉……她有了亿万种关于美的姿态与容貌,让亿万人顶礼膜拜的姿态与容貌。

这一切她仍然是一无所知。

她不清楚岛屿为什么会来到天上,也不想去弄明白。时间过去了这样久,她已经忘掉自己的名字,也忘掉了是谁在岛屿高处修建了那座奇异的塔。当月亮升起的时候,塔尖会挂住一缕形若有质的清辉。取下它,用手来回细捋十三个昼夜,清辉会凝结成一根丝线。攒出一筐,编织成衣裳,穿上,起舞。沾在衣裳上的月光就会滚落,掉入岛屿下方的海水里,化成一颗颗透明的圆。很难用言语与词语形容这个神奇的圆,它存在而又不存在,超越了“圆”本身固有的属性与字面意义,好像隐藏着这个宇宙最深的奥秘。开始,人们用它来装饰女性的颈脖与手指,后来不知是谁发现,把这样一颗圆吞咽入腹,再在凝望塔前,对自己所爱上的那个人说“我爱你”,那么,不管是霸道总裁,还是傲娇萝莉,也不管他们曾经有过多么轰轰烈烈或静水流深的爱情,这个人一定会抛掉过往,抛弃所有,全身心爱上自己,没有丝毫保留,目光再也无法离開自己半刻。

这种不可思议的功能颠倒了众生。

谁不渴望爱呢?尤其是当爱能够被这种确定的因果关系清晰呈现时,人们对这颗圆的追逐几至疯狂。你是否爱我,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否能拥有这颗圆。

她不知道岛屿下方那个星球上发生着的事。

她只是活着,偶尔跳舞,看露珠倾泻。更多的时间她看从星球上飞来的各种航空器。这些奇形怪状的航空器,不管如何努力试图靠近,都被岛屿外一个透明的屏障阻挡在外。有两位从航空器里走出的宇航员还拉出横幅,说他们是秉承着全世界的爱而来,请允许他们登陆。她哧哧笑出声。如果她清楚怎么做能让他们登上岛屿,她早就这么做了。她只能抱歉地笑,看着他们怏怏而归。更多时候,她只是看,不假思索,看这些航空器在空中所画出的各种曲线——它们是一道关于求解这个世界最终奥秘的方程式。她推演几步,感觉异常熟悉。她想她应该在哪里求解过它。某个黄昏,她信手用树枝写出答案,然后把自己吓了一跳,赶紧伸脚擦去。她还是喜欢现在这样的日子,浑浑噩噩。

又过去了一些年,星球上的科学家不无绝望地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岛屿的质量已逾临界点,要不了多久,岛屿会像一个饕餮之兽,对星球产生致命的威胁。

这让活在星球上的大多数人的不安与日俱增。他们提议要设法改变岛屿与星球之间的距离,最好是给这座岛屿套上一条绳索,使之偏转出那条危险的轨道,不再吸吮星球质量,同时又能孕育露珠;而随着临界点的日愈临近,他们不约而同忘掉了这种奇怪的露珠,决意动用核弹来毁灭这座邪恶之岛。是的,邪恶之岛。越来越多人忧心忡忡地打量着天空,用这四个字谈论着这个诡异的存在。但那层透明的屏障完全超出他们的认知。一艘艘航空器发射出的各种武器,像发了疯一样的褐色鸟群撞击过来,在屏障上化作一朵朵灿烂的烟花。她津津有味地看着,看烟花生灭,看这些聒噪的鸟群终归于虚无。

这样的日子是美好的。她对自己说。

终于有一天,她看见那个星球上到处都是血,到处都是因为恐惧而互相杀戮的人。

现在星球只有原来的一半大了。在塌陷。

一个塌陷的波函数。

她对自己说,一种深深的疲倦从心底涌出。她来到凝望塔前,叹了一口气,下意识地说:“走吧。”塔尖的明珠漫上一层淡蓝色的光线,光线朝顶部集中,变幻,凝聚成一束。她的身影消失在光中。紧接着,岛屿与星球原本恒定的距离改变了。

瞬间,弹指,刹那。

岛屿离星球的距离已有数十万公里。这个超越光速的移动中,岛屿上的山势地貌迅速改变。山峦崩摧,峡谷隆起,万木折断。这是一系列宛若神迹的变化,深藏于岛屿深处的某个物体按照某种神秘的规律,拼装组合,不多时,一个圆形飞船便抖落数万年覆盖在身上的石块与尘埃,出现在茫茫太空。它是如此复杂、精巧、美妙、庞大。

那个歪戴着水兵帽的小伙子说对了。

这座岛屿是一艘来自异世界的飞船。她站在船舱中央,站在寂静深处,若有所思。光照耀她的脸容。她脸容上有这个宇宙所有的光。一个半凹的机械装置,悄无声息地浮现于手边。她突然就明白了,只要把手中握着的这颗明珠搁于此处,她就能获得失去的记忆,不只是数千年前她在那个星球上的记忆,而是自数万年前在她还没有跨越宇宙进行河系飞行前以来的所有记忆。

“就是这颗珠子吗?”我摸过她颈脖上的吊坠。上面所镶嵌着的,是一个蓝色的水晶珠子,不是六方结构的蓝钻,不是产于黑蝶贝体内的蓝珍珠,而且肯定不会在夜晚发亮。在我生活了二十年的那个城市,这种水晶珠子吊坠的零售价不会超过两百块钱。她的手臂缠绕上我的颈脖,目光迷离:“是,也不是。”

我有些困意。她说的故事,与我在许多二三流的科幻电影里看到过的,没有太大区别,更与她肩胛骨上的这组编码没有关系。如果她是高考学生,我是改卷老师,我会在她讲的这个故事上批改上六个字:“离题万里,零分。”我想我的耐心快要耗尽。这组编码也许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刺青本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没有意义的人与事。我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把蓝色的水晶珠子放回她胸口,说:“开头在岛屿外面不让人接近的漩涡,后来那个笼罩着岛屿外的透明屏障,就是飞船的能量罩吧。”

“是的。”她又吻了一下我的额头,“你真是一个好情人。”

我啼笑皆非。说我是一个好听众还差不多。睡意沉沉袭来,我打了个哈欠,说:“后来她怎样了。你捡要紧的说,说梗概。”

“后来,她还是取回了一部分记忆。这是一艘来自异世界的流放船。她是指挥官,奉命把异世界里一批最为穷凶极恶的罪犯流放至这个宇宙,都是男人,雄性。她喜欢上其中一个罪犯。在漫长的押解途中,这个长着谢耳朵一般清秀脸庞的罪犯,总能弄出各种各样的笑梗。有谁会不喜欢一个个笑话呢?尤其是一个女性,尤其是当她寂寞的时候。

在很多时候,喜欢与爱是难以区别的。

她帮着这个长着谢耳朵一般清秀脸庞的罪犯,以及其他囚犯在这个原本到处流淌火焰与岩浆的荒蕪星球上生存下来。这违背了她的使命。更糟糕的是,为夺得飞船的控制权,她喜欢的男人杀死了她,还用她的细胞克隆出无数个子体,S/N EB05241560即是其中一个。”

她的声音异常悲伤。

我打断她的话:“克隆体也能拥有母体的记忆?还有,其他克隆体都上哪里了?”

夜色里她的瞳孔深处有一点湛蓝的微芒。

“他培育克隆体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劳力与食物。从性价比来说,克隆体确实再合算不过,一份培养基再加一点光能量就行了。可这个长着谢耳朵一般清秀脸庞的罪犯,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罪犯会爱上那个在他看来只是工具与食物的S/N EB05241560,他们还诞下一个孩子,是男孩。自视为父神的他决意为这桩可怕的意外画上一个彻底的休止符。而更多罪犯不无惊讶地发现原来克隆体不仅能充当劳力与食物,还能繁衍生命,他们联合起来反抗父神。父神逐一杀死他们,包括原本分发给他们的克隆体。这是一场异端残酷的漫长杀戮。血流满整个星球。尸体所形成的腐殖层也使原本的焦土渐成沃土。当星球上只剩S/N EB05241560最后一个克隆体时,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罪犯找到重新开启飞船的法子,拿出威力强大的武器,率领剩下来的人反扑,把父神打得节节败退。最后在父神老巢里,两个男人展开生死决战……”她叹口气,目光在天花板上移动。

“谁赢了?”

我撑起一条胳膊。

“他赢了。最后走出来的那个男人,是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男人。”她慢慢说道。

我哦了一声。这个故事还是这样庸俗不堪。

她的声音蓦然尖利起来:“可S/N EB05241560知道,那个最后走出来的男人,是父神。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罪犯死了,死之前还被父神改变了容貌,变得跟父神一样。S/N EB05241560知道他死了,她就是知道,虽然最后走出来的那个男人与他一模一样,就像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一样。可一切覆水难收。她知道他就是父神。但她什么也不能说,还不得不跟着所有的人一起欢呼胜利。她是那么恐惧、害怕,每天还得努力在父神面前扮演一个妻子的角色,她是这样恨他,可又有什么办法呢。父神的伪装真好啊,比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罪犯生前对她还要好。谁都看不出来。可她就是知道。她也知道父神对此心知肚明。她恨。可她没办法……”

她放声痛哭。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月光下,她肩胛骨上的S/N EB05241560这行编码,像一只活了过来的蜈蚣,心里有点发毛,毛茸茸的毛。我咳嗽一声,低头看了看右手食指渗血上的牙印,小声说道:“从那以后,在无尽的轮回里,S/N EB0524156就到处寻找那个有着深绿色血液的男人,对吗?”

她抬头凝视我。我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她的泪水真多啊,一层一层,涌出眼眶。

“你明白了。你终于明白了。亲爱的,我找得你好苦啊。”

她哽咽着,双手捧住我的脸。

“亲爱的,不管你这辈子叫什么名字,我找了你三十万年。我的情人、我的爱人、我的骨、我的血肉、我的魂灵,请你不要再离开我!不要!”她歇斯底里地叫,用拳头敲打我胸脯,还用力咬我的手指,咬出血,再泪眼迷离地说道,“你看,血是不会骗人的。你体内深绿色的血。”

她错了。我的血是红色的,暗红。她是色盲。一种先天性色觉障碍疾病。我抱住她剧烈颤抖的身子,试图说些什么,可话在嘴边又不见了。鼻子有点发酸。我在想她的现实生活,在想她所曾经遇到过的男人。她所说的与一场梦境无异。可惜我不是弗洛伊德,没法解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平静下来,重新在我身边躺下,没再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着我,好像只要一撒手,我就会从这个简陋的房间里消失。我在她怀里蜷曲着,像一个婴儿那样蜷曲着,嘴唇紧贴她那对丰满的乳房。

我在等待天亮。

天真的亮起来时,我睡着了。

等我揉醒睡眼,已经是日上三竿。

房间里没有女人留下的痕迹。没有散落在枕间的长发、被泪水打湿的枕巾……床头柜上有一沓人民币。十五张。整整齐齐。我暗自皱眉,洗漱完,提着行囊下楼来到旅店柜台前。她在俯身记账,手中拿着一支钢笔。钢笔可能有点问题,她不时拿钢笔醮一下柜台上那瓶敞开的墨水。她还是穿着昨天那件灰格子的高领外套。胸前那根镶嵌着蓝色珠子的吊坠在来回摇晃。物的单调运动容易将人催眠。我冲她笑。她也抱以礼貌的笑容。我说:“麻烦退房。”她说:“稍候。我去查下房。”过不多时,她回来了,手中举着那沓人民币,眼里不无疑惑:“这是您的钱吧?”

我苦笑,接过钱,看见自己的心理阴影面迅速扩大,“是的。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不好了。”她没接话,手脚麻利地替我办好退房手续我,埋头继续工作。她所做的、所说的,与我见过的任何一个旅馆老板娘并无二致。我叹口气。昨夜应该是一枕黄粱,只是这梦境太过真实。我背起包,转身準备出店,突然听到一阵歌声。

“她的唇是那样软,好像蚕丝棉;她的乳是那样圆,好像馒头甜;她的腰是那样细,好像蕨菜鲜;她的腿是那样长,好像象牙尖……”

是她在唱。这些汉字因为她的嗓子,是这般动人。

是的,千真万确,是我昨天晚上听到的那首。

我如受雷击,回头看她。上午的阳光照进柜台里。她的脸庞在阳光映耀下闪闪发亮。我的眼泪不知为何就涌了出来。她感觉到什么,抬头,目光惊讶。

“先生,您没什么事吧?”

我很勉强地挤出笑容,说:“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个人。她的样子很像你。”

她的嘴角露出鄙夷与不屑。她见多了这种老套乏味的搭讪。她又低下头,没再理我。我在她唇上读到一个句子。我想我是读懂了。没再犹豫。我又回到柜台前。

“如果我没有错的话,你的左肩胛骨处有一块文青,是一串字母与数字组合成的编码,S/N EB05241560。”我盯着她的眼睛,缓慢地说道,“如果它确实存在于你的左肩胛骨上,你有兴趣听一听它的故事吗?”

膏药的效果并不大好,脖子还是扭的,我的样子与屋外那棵歪脖子的槐树差不多。

很可笑。

我在等着她的回答。

穿花衣裳的少年冲进屋,不知道是什么事让他如此激动,口里有风声,模样跟一头受伤的野兽一样。他用那只怪模怪样的手一把推开我。我攀住柜台,没倒下。在步出房间时,我忘记拉上双肩包的拉链。联想笔记本电脑掉出来,摔在柜台,咣当的一声响,打翻了柜台上的墨水。我眯起眼。阳光照着笔记本后盖上那行电脑主机序列号:S/N EB05241560。

我笑起来,歪着头笑。

她手中的钢笔落到地上,瞳仁深处有了一小束光。

黄孝阳,作家,现居南京。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人间世》《旅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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