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柯臻 杨丽 王芳 刘庆 贺丹
摘 要 2017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西部贫困地区更是短板之中的短板。补短板,扶贫困,贵在“精准”,出路在创新。于是,一种新的扶贫模式——“电商扶贫”应运而生。目前,电商扶贫在一些地区已经逐渐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广大的西部贫困地区,发展并不理想。本文以“互联网+”为时代背景,以国家“精准扶贫”为政策依据,论述当前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电商扶贫的机遇与挑战,并为电商扶贫的发展提出了优化路径。
关键词 全面小康 电商扶贫 机遇 挑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2016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240万,取得显著成绩,但是脱贫攻坚越向前推进,难度就越大,剩下的很多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2017年3月
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扶贫协作机制”。电商扶贫,即电商+扶贫,就是以电子商务为经,以扶贫为纬,依靠互联网技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新型扶贫路径。我国的电商扶贫最先于2013年在甘肃陇南成县试点,并于2015年作为全国首个电商扶贫示范点。陇南成县的成功实践,为我国开辟了一种“电商扶贫”的扶贫新模式。电子商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给扶贫工作提供了新方向。
一、电商扶贫的机遇
(一)“互联网+”为电商扶贫提供技术支撑
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普及,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给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互联网+”从2015年首次被提出后,已连续3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国家对“互联网+”的重视程度。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全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68亿,其中农村网民为1.78亿。农村网购用户有7714万,同比增长40.6%,未来还有很大空间。[2]2015年农村地区网购交易额达3530亿元,同比增长96%;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1505亿元。[3]互联网使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进入信息化阶段,通过电子商务这个平台,推动“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
(二)党和国家助推电商扶贫向纵深发展
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将电商扶贫纳入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2016年11月发布《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深化了互联网+扶贫,将电商扶贫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多项政策的发布,使电商扶贫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甘肃陇南成县、河南桑坡村,一个个贫困地区人口通过电商扶贫摆脱贫困,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党和国家在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中多次强调电商扶贫、精准脱贫,在善政背景下,电商扶贫有望持续发展。
(三)电商扶贫符合创新扶贫方式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返贫困形势依然严峻。电商扶贫,我们通常将它定义为“产业扶贫”。传统的扶贫开发工作,多以“大水漫灌”等粗放的方式进行,贫困户不能从根本上脱贫。而电商扶贫开发一系列种植或养殖项目,开展培训、投入资源进行产业扶贫,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脱贫长效机制。这种创新的方式,改变了以前定点帮扶的传统方法,實现了“输血”到“造血”、“扶贫”到“扶志”和“扶智”的转变,探索出了一种助力贫困人口实质脱贫的方式。
(四)农村市场的广阔前景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调整城乡二元结构,这为电子商务在西部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一方面,农村市场相对于城市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但其潜力不容忽视。由于贫困户掌握的市场信息不充分,许多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滞销,导致农村“库存”积压。另一方面,农村市场生产技术落后,导致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品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高新农业技术和完善的市场需求信息,线上线下相结合,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与互联网市场对接的桥梁,销售绿色高质量的农产品——“去库存”,实现西部贫困地区可持续的自我发展。
(五)人民需求日趋多样化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大,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的需求在不断地向高级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客观需求呈现出多元化、高级化的趋势,个性化消费渐成主流。在西部贫困地区,远不及中东部地区发达的服务水平,仅靠地方商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但是,地方商贩低质量、不稳定的供应体系难以满足贫困户日益增长的客观需求。通过电商扶贫的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西部贫困地区的供需矛盾。
二、电商扶贫面临的挑战
(一)传统意识的固化,贫困户对电商认知不足
认识指导实践,没有对电商扶贫的充分了解与深刻认识,何来开展电商扶贫工作?在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各种地理的、人为的因素,经济发展缓慢,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贫困户在信息获取上存在“孤岛效应”。对政策的响应仅仅停留在“等、靠、要”,享受着低保、医保、粮食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觉得政府已经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生活已有最低保障,懒于作长远打算,只坐享其成,不思进取。加之贫困户对电商等新事物的反应较迟钝,没有认识到电商扶贫的重要商机和广阔市场,从心底对电商扶贫持怀疑态度。
(二)电商发展所需专业人才匮乏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才,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也是富国、强国的决定性因素。但在西部贫困地区,本地电子商务骨干人才——青年、中年,多在外地求学或务工,在村人口以老年居多,因此成为“空心村”。缺少电子商务的带头人,且在村贫困户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对电商知识、技术的了解,这使得电商扶贫难以落地。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4]在我国,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是政府履行资源配置职能的重要体现,但自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后,地方政府的收入大幅减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源于中央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这使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地区上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中西部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东部相比,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存在劣势。[4]电商扶贫,依托于良好的交通及网络通信设备,中西部地区是我国扶贫的重点,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不足成为制约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电商融资渠道单一
电商扶贫需要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作为坚强的后盾。电商人才的培训、电商项目的扶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能够获得国家资金扶持的电商扶贫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数目都极少,且大多是“示范县”的农村电商。在西部贫困地区,财力薄弱,大多缺乏基础配套设施,电商扶贫点能发挥的作用极有限。2016年,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但在攻坚阶段,仅靠顶层拨款扶贫,融资渠道单一,电商扶贫的专项经费支持十分有限。
(五)电商市场监管不力,立法缺失
目前,我国电商扶贫尚处在试点阶段,电商扶贫模式的合法性、具体推进及其市场规范亟需法律政策的确认。[5]在一些贫困地区,由于贫困户不了解市场,盲目投入,并且市场监管不到位,网商抓住这一机会,追求利益最大化,最终贫困户的投入“石沉大海”。有了前车之鉴,许多农村村民在通过网络购买和销售物品时“害怕被骗”。正是出于这种担心,使广大农村村民尤其是贫困地区人民对电商扶贫望而却步。
三、电商扶贫的优化路径
(一)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思想认识
更好地开展电商扶贫,需加大电商扶贫的宣传。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行电商知识普及,加强引导。可以展示其他地区在电商扶贫上的成功范例,传授专业知识,使贫困户了解电子商务是什么,有什么作用,从心底接受电子商务。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包括帮扶单位要营造良好的氛围,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以此增强电商入村、扶贫攻坚的原动力。
(二)打造电商人才队伍,培育龙头企业
古今中外,人才之于我们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科教兴国”的第一步便是人才发展战略,人才是核心竞争力,是各项活动的谋士与执行者。开展电商扶贫工作也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第一,完善当地人才培养机制,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技术化、有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入村指导,将其发展成为贫困地区的电商带头人,带动贫困地區电商扶贫的发展。第二,建立大学生扶贫志愿基地,引导贫困地区与高校开展人才合作培养。加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为扶贫村提供知识宣传、技术指导,培养农户自主学习、经营、推广的能力,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对口化的后备人才力量。第三,注重培育龙头企业。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引入先进生产技术,成立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使贫困户积极主动地脱贫致富。形成“穷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龙头走,龙头跟着市场走”的扶贫链条,实现可持续扶贫。
(三)铺平道路,夯实基础
开展电商扶贫,还需进一步发展相应的硬件配套设施,需要精准发力,突出重点,尤其是加快水源、道路通达和数字网络建设。民间有这样一句贴切的话:要致富,先修路。这不是说修路是致富的唯一道路,而是告诉我们基础设施在致富上的重要性。第一,要打通物流“断头路”,修缮破损、危险路段,改善贫困地区交通闭塞的现状,提高物流的高效性与安全性。第二,在道路畅通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接入率,增加电子商务使用和开展的可行性。第三,建立物流集散地、农村淘宝点、快递派送站,三者体系化、协同化合作。
(四)增加扶贫融资渠道
资金支持是电商扶贫工作开展的主要推动力。首先要抓住精准扶贫的政策优势,扶贫村领导干部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扶贫攻坚的主要物质支撑。其次,要完善优惠政策,将电商扶贫与金融扶贫相结合,切实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投资。最后,发展更多的社会力量为电商扶贫提供资金支持,尤其是社会组织,为扶贫村电商发展注入“血液”。
(五)加快电商立法,强化市场监管
随着农村电商的发展,农产品线上销售的规模增大、种类增多,特色化的缺失使得同类产品的商家大量涌现,且存在价格严重不一、评价好坏参半等情况,加之与电商相伴而生的刷信誉等网络乱象,削弱了产品质量的可信度。[6]因此,首先需要健全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电商诚信经营;其次,加强电商平台法制建设,完善电商准入机制、评估机制,以法规制度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个人行为;最后,建立市场—政府—公众三者间全方位监管体系,以监管促诚信、以监管促公平。
(六)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了商品的流通效率,使得公众获取自身所需的渠道更为广泛,要想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就得具有自身特色、拥有自身品牌。贫困地区电商扶贫,一是需要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独特民俗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只有独具特色,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屹立不倒;第二,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地方特色产品注册商标,获得法律保护;第三,政府与电商平台积极推广宣传,促进地方特色品牌“走出去”。政府与地方企业互相合作,促进地方特色产品内销。
西部贫困地区位置闭塞、资源相对缺乏,其脱贫道路比中东部贫困地区艰难许多。帮助西部贫困户脱贫,实现可持续地自我发展,引入市场化电商扶贫的方式具有可行性。一方面,贫困户通过平台销售特色农副产品,扩大了销路,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贫困户在平台购买农副生产资料,使贫困地区引进新的业态、新的经营方式。但是,西部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还处在导入期,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探索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宜的电商扶贫模式,切勿照搬照抄。
(作者单位为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
[作者简介:陈柯臻(1997—),女,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在读。基金项目:本文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精准扶贫背景下电商入村的机遇与挑战——以达州万源市永宁乡柏树坝村为例”(201610644027)。]
参考文献
[1] 杨道田.新时期我国精准扶贫机制创新路径[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1.
[2] 汪向东,高红冰.电商消贫——贫困地区发展的中国新模式[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101.
[3] 腾飞,刘保奎,申红艳.电商扶贫中的“短板”与对策[J].中国物价,2016(12).
[4] 刘银喜,任梅.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中的政府投资行为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122,139.
[5] 郑瑞强,张哲萌,张哲铭.电商扶贫的作用、机理、关键问题与政策走向[J].理论导刊,2016(10).
[6] 王文燕,余茂辉.电商扶贫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6(16):16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