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保社会组织的产生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发展观念的行动反思,是人类的一种自我救赎。美国依赖国家的历史传统以及环境政策法规所赋予的法律权利,采取多种形式来监督公司履行其环境责任。目前看,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既有有利时机,也存在各种阻碍。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中国主要采取引导绿色消费,促使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政府出台环境法规;参与环保实践,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措施。
关键词:中国美国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
中美两国都存在环保组织参与公司环境责任监督这类情况。相对而言,美国国家环保组织参与公司环境责任监督的程度、效果比较显著。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国家有全面的法律规范,美国公众有比较先进的环保理念和环保经验。同时,不可否认,美国环保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也存在很大的阻碍,这个阻碍一方面来自统治者的整个政策,如国家领导人的更换会影响国家的整体环境政策;另一方面就是在美国一直存在一个反环保的这样一支力量,他们扶植一些社会力量反对环保运动。所以说,在美国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那么,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参与公司环境责任监督情况如何呢?
一、中国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现状
中国的环保社会组织在“参与环保”方面已有大量的实践和丰富的经验,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在2014年8月对锦汇、常隆等公司提出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被媒体称为“天价诉讼”。以此为突破口,表明当今正是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参与公司环境责任监督的最有利时机。
(一)有利时机
有利时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了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国的新一代的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反复表达这样思想:中国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给子孙留下蓝蓝的天,清清的水,绿绿的地。鼓励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在各地视察时候,多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依法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建立第三方参与的环境影响评估机制。
第二个方面,颁布一系列鼓励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实际上,现代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开始于20世紀的美国。最初的美国社会组织并没有被法律赋予其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的权利。社会组织要提起诉讼需要依据普通法或诉讼程序法证明其具有起诉资格。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具有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地位开始于21世纪初期,通过三个重要的法律文件而明确下来的。第一个重要法律是201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它的第55条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初步确立社会组织具有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权利。2014年4月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它的第58条,明确规定具有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相关组织要求。2014年12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终确立了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环保社会具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第三个方面,中国各种环保力量迅速兴起和发展。中国最早的环保团体是建立于1978年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但民间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哪一个目前有争议。(张琳认为是1991年成立的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曹娇星认为是1994年成立的自然之友),我认为应该以建立时间为标准。截止到目前,中国环保社会组织无论是在数量上还从质量上以及发展的规模和影响力上,都是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代。那么,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公司环境责任情况如何呢?
(二)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公司环境责任具体情况
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工作就逐渐开展起来。实际上,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文件,具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环保组织不足总数的十分之一,远远不能够满足中国社会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现实需求。
首先,环保社会组织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前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地方政府不愿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而能够满足环保社会组织需求,提供环境信息的地方政府不足四分之一。
其次,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不断增多。以2015年为例,中国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公开案件有38件。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现状。特别是一些“旧案”,“被重新提出,追加公益诉讼,加大违法者的责任总量,弥补了环境责任偏软的不足”。
最后,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在监督公司环境责任过程中,也存在种种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困难重重。一方面,本人曾经进行一次有关环保组织参与城市环境治理的网络调查。所在地的民政局在2015年6月答复如下:我市目前环保组织有两家;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和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由于两家都是社会团体,不具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不参与城市环境的治理。这次调研,应该说,政府部门的回复很快,体现政府官员能够及时提取群众的呼声并反馈,工作效率高。但从其回复的结果看,说明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一些官员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执政理念相对落后。另一方面,学者张晓阳撰写《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困境与突围》一文,指出中国的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外患与内忧。该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角度,比较客观地揭示了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在监督公司环境责任方面存在的各种阻碍,但该文忽视了来自企业的阻碍。
三、借鉴美国经验
中国环保社会组织没有环境运动与之相连,发挥环保的作用较弱,在监督公司环境责任活动方面政治功能大于实际治理。在美国的1990年的地球日活动中,环保社会组织特别是主流组织对公司和政府批判的锋芒减少了,甚至没有提出环保立法的动议,这次活动对地方社区的污染问题也缺乏关注,因此受到一些基层民众的抵制。但不得不说,美国环保社会组织环保经验还是有值得借鉴之处。
(一)引导绿色消费,促使企业承担环境责任
当今,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往往以消费数量作为衡量幸福的标准,消费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人们大量使用一次性产品,造成资源浪费,制造大量垃圾。美国环保社会组织通过与公司谈判及协作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环保组织还通过市场的力量对绿色消费加以引导,使得环保主义力成为一种社会信条。之后许多公司开始推行绿色营销。力图塑造对环境责任的企业形象,以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应当在推动民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与实践的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可以通过自身技术优势,研发绿色产品,转变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行为。
(二)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政府出台环境法规
在美国,比较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定都是环保社会组织努力奋斗的结果。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政策建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引导游说和动员做出可能的改变。
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应该为完善环保法律建言献策。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该组织对中国环境资源立法及其实施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通过对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方式,维护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权益,促进中国环境资源法的执行和遵守。
(三)参与环保实践,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环境保卫基金组织的环境诉讼。起诉当地喷洒杀虫剂DDT公司和农户,并在1972年在全美國禁止使用DDT。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应该继续开展环保实践,对损害公众的环境污染事件积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在总结中美经验基础上,环保社会组织监督公司环境责任的前景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1]陈明,邢文杰,蒋惠琴,鲍健强.从“参与环保”到“介入环保”——我国社会组织“介入环保”转型的路径研究[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
[2]巩固.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分析[J].法学,2016(9).
[3]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EB/OL]. http://www.clapv.org/about/index.asp 2017-01-05.
〔本文系教育部课题“公司环境责任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编号:15YGC820053)阶段性成果;三江区域文明研究中心(编号:YJZX-SJLY2013)阶段性成果;佳木斯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三江区域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与社会发展”(编号:Cxtd-2016-04)阶段性成果。〕
(张虹萍,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