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沙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是自1956年开始,在原林业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倡导和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已经走过了60年的历程。
林业部门具体推进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
1956年9月,秉志等5位科学家在全国人大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请政府在全国各省(区)划定天然森林禁伐区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学研究的需要”92号提案,对此,国务院请原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和当时的森林工业部研究办理。林业部于当年10月提交了《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提出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对象、划定办法和划定地区。根据这个草案的要求,全国各地开始划定自然保护区,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浙江天目山、海南尖峰岭、广东鼎湖山、福建万木林、云南西双版纳等我国第一批自然保护区陆续建立起来。
196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珍稀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和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并要求各地迅速将这一工作划归林业部门管理,加强有关管理机构建设。1963年5月,国务院颁布《森林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出要保护珍稀树木、禁猎区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1973年8月,农林部在总结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为制定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奠定了基础。
1979年底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通知》,对规范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1983年林业部在新疆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保护区工作会议,审定了全国保护区区划方案。198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划定保护区作出了专门规定。198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行政法规。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0]63号),明确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
中央领导同志对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十分关心。1978年,邓小平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福建省委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武夷山生物资源,并由此建立了武夷山自然保护区。2001年,为保护“中华水塔”,国家划建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了区名。2004年,胡锦涛同志明确指示,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到位。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遏止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
林业自然保护区
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
60年来,我国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始终是推动这项事业发展的主体。
到2015年底,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228处,总面积达12477.29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99%,约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的81%、面积的85%,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面积上看,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都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这些自然保护区内分布有3500多万公顷天然林和约2000万公顷天然湿地,保护着90.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植物种类、65%的高等植物群落、50.3%的自然湿地和30%的典型荒漠地区。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最重要、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景观最优美的自然区域,保护着3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和13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种,一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環境不断得到改善,种群不断恢复增长。例如,大熊猫、朱鹮、藏羚羊、亚洲象、扬子鳄、苏铁等物种都得到了保护和恢复。野生大熊猫已经达到1864只;野外朱鹮种群数量由最初发现时的7只增加到1000多只;亚洲象从1985年的180头增长到目前约300头;海南长臂猿由1984年2群9只已经增加到20只左右。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林业自然保护区不断加强机构建设、保护管理、执法监管和国际交流
在机构建设上,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已有1173个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省级自然保护区有477个建立了管理机构。林业自然保护区专职管理人员约4.5万人,加上兼职管护人员,林业各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达5万人左右。林业部门委托了700多个有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行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执法权,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了森林公安机构。有70余个国家级保护区单独颁布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条例),一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也制定了管理规定。山西、甘肃等省份积极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要求,将大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归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广东省、云南省积极协调人大、省政府解决保护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在全国树立了样板。
在保护管理工作上,自2001年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来,林业新建自然保护区数量比工程实施前增长145%,保护对象和范围大为扩展,中央累计投资40多亿元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7亿元左右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护设施明显改善,保护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同时加大培训力度,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林业自然保护区把巡护管理、生态监测、生态教育、社区共管共建和社会公共服务作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重要任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还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积极吸收当地群众参与保护管理工作,并把保护区内和保护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改善和发展模式的转变作为重要工作。
多年来,国家林业局还组织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使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在执法监管上,我国经济社会近几十年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自然资源、自然生态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防止了很多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近期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些自然保护区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权试点,取得突破。2015年,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检查“绿剑行动”,在全国范围进行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的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对一些情况严重的自然保护区重点督查、通报整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正组织各地针对省级及其以下级别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巩固“绿剑行动”成效。
在国际合作交流上,我国林业部门与美国、韩国等国林业部门建立了长期双边合作机制,有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也与国外和境外自然保护组织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有2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34处自然保护区加入国际重要湿地,18处自然保护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组成部分,内蒙古达赉湖等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东亚-澳大利西亚涉禽迁徙网络”,安徽升金湖等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四川唐家河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首批绿色保护地名录。
力争2020年
林业自然保护区达到2240处
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60年的历史,是克服了各种艰难困苦、经历了艰苦的发展历程发展起来的。我国自然保护区除了核心区和缓冲区实行严格保护,整体上从来都不是“纯保护”的管理方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除了开展巡护、对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科研监测,还开展生态教育、生态旅游,以及开展与当地社区共管共建工作。
当前这项事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和资金问题总体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多处于偏远山区、林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保护管理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仍然比较艰苦,保护管理手段仍然比较落后。三是自然保護区建设管理工作仍然亟待加强。虽然我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陆地国土总面积近15%,但是实际上仅西北5省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就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0%。内地的保护区面积仍然较小,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很大。
自然保护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属于禁止开发区,是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点区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最后屏障。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核心宗旨,必须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的理念,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性,维护自然演替规律,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发展,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十三五”规划期间,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体系,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区划,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小区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生态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在保护措施薄弱和空缺地带划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关键地带的生态廊道。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管理质量,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本底和社区调查,构建动态监督管理平台。力争到2020年,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24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