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元东
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自1994年11月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范围内实行,1995年4月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范围内全面推行;2001年4月起,将原由就业辦公室征缴的失业保险费、市公费医疗基金管理处征缴的医疗保险费改由机关事业保险处统一征缴,连同养老保险费实行“一票征缴”;2002年1月起,在烟台各县市率先全面实行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07年1月,在全市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范围内实行了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了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现已逐步走上正规,确实在社会上起到了"安全网"、"减震器"的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在我国实行的时间比较短,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作为其组成部分,当然不能例外。结合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多年来一直在低点徘徊,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逐年增加,并且增幅加快
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自1994年11月运转以来,参保人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到1999年参保人数达到18389人。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受事改企、分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逐年下降,到2016年参保人数减少到13700人,纯减少4689人。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却在逐年增加,并且增幅加快。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特别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及机构改革等因素的影响,离退休人数增幅加快。以莱阳为例,1995年离退休人数为3437人,2016年离退休人数为9289人,比1995年离退休人数净增5852人,年净增278人。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降低养老负担。各部门要切实把好职工退休审批关,对不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退休手续。要加强病退审核,严格审批程序。在地方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决不能将机构改革和就业的负担转嫁到养老保险上。要按照省里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退休条件、社保机构审核退休待遇,再按审批权限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对不经社保部门审核私自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机构不发养老金。
二、养老金收付基数变化较快,收缴比例过高,单位负担过重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及机构改革等因素的影响,收支平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使基金收支失调,主要表现为:一是养老金负担系数偏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2001年养老金负担系数为0.285比1997年底的0.24提高了0.045(即1997年4.2个在职职工供养一名离退休人员,到2001年3.4名在职职工供养一名离退休人员),而到2009年底养老金负担系数进一步提高到0.41,2.43个在职职工供养一名离退休人员。二是收缴比例过高,单位负担过重。为了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2001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征缴比例,由25%调整为35%,2008年,这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40%,2014年10月,我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保险金费率降为28%,但同时又增加了职业年金,费率为12%,合计费率依然为40%,并未降低,缴费比例的大幅提高,极大加重了单位基金负担。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近年来经营不景气,有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保证在职职工工资就十分困难,这样造成了部分单位长期拖欠养老金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多方面开拓筹资渠道,加大养老金积累,而不能采取单纯提高在职人员缴费比例的方式。一是国家财政应进一步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险支出比例;二是要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开拓新筹资渠道,如变现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注入养老金,国家开征养老保险机关税种,发行社会保险长期债券;三是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并随着个人缴费率的提高,逐步降低机关事业单位费率,以减轻单位负担,真正体现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等等,彻底改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筹资渠道单一,不能形成规模积累的问题,有效地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管理困难,逐步实施离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势在必行
近几年,我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模式,将养老保险工作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程序中分离出来,保障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但在离退休人员管理上却始终没有从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单位办社会”、“企业办社会”的框架中摆脱出来,阻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深入发展。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管理困难,冒领养老金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建立离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紧迫的社会问题。
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离退休人员9289人,其中居住外地的有800余人。现阶段莱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的指纹采集系统,完成活体指纹采集8889人,但仍有416名居住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由于年龄较大、身体状况较差等各方面原因,不能回莱阳采集指纹。由于经费较为困难,社保经办机构没有能力到居住地为这部分离退休人员采集活体指纹。
建立社区化管理体系后,离退休人员将脱离单位,划归各社区管理,由于居住较住集中,各种情况易于掌握,将大大减轻管理的难度,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将大为减少。离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还可以将离退休人员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服务上来,有利于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更好的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现阶段,在尚未建立离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体系的情况下,对于居住外地,不能回莱阳进行指纹采集的人员,可以采取QQ视频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没有QQ视频认证条件的,则采取信件采集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力争年内建立完善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身份认证系统。同时,加强与乡镇社会保障所和市直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所在单位联系,由上述单位加强对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管理,共同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