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特征及其金融领域应用研究

2017-04-20 03:02孙国茂
理论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区块金融

孙国茂

(济南大学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特征及其金融领域应用研究

孙国茂

(济南大学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区块链技术让彼此之间没有建立传统信任关系的经济主体达成合作,而无需通过中立的中央权威机构,它是建立信任的机器,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去信任化、不可篡改、可追溯性等特点和促进共享经济的巨大潜力。相较于分布式结构,中心化结构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点:一是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交易成本,二是具有潜在安全问题。区块链技术可应用于优化支付体系和构建高效安全的金融科技。中国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是解决现实问题和避免国外形成技术垄断。在金融领域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重要目标和潜力在于建立统一的区块链信用系统,让每一个信用主体都可享有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促进发展共享金融和共享经济。

区块链;共享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创新

近年来,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在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中迅速成为全球焦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服务更加高效,因此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着重大挑战和变革机会,其巨大战略意义和商业价值已引起全球金融业竞相角逐和各国政府的密切关注。英、美、德、日、韩等多国政府及权威机构分别出台了与区块链技术应用相关的政策或研究报告。英国政府在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传统金融行业、公共和私人服务领域的巨大潜力;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对六家致力于政府区块链技术应用开发的公司补贴60万美元;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试图在跨境支付、银行间转账和交易数据储存等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中国人民银行已经组织了专业研究人员对数字货币发行和区块链技术应用进行研究,其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经测试成功。信息技术发展已经对金融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如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的渗透,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平台通过整合多种信息技术来分析自身拥有的海量交易数据,开展金融业务,金融服务主体和金融服务模式呈多样化发展,对正规金融体系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和技术传染。面对功能更加强大的区块链技术,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可能将迎来再次变革。区块链技术本质上属于信息技术,将区块链应用于解决金融发展问题需要交叉学科的理论支持。如果没有专业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则无法深入理解区块链,多数处在概念解释层面,而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又缺乏社会科学相关理论基础,导致我国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整体上相对肤浅,并出现研究进度缓慢和理解偏差等问题。对于中国来说,选择应用区块链技术和发展金融科技的深层次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区块链技术改变现有金融业的逻辑和路径是什么,需要以哪种原则为基础?就当前研究现状而言,这些问题尚缺少学术性分析和理论研究,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区块链的本质、区块链技术特征的优势与缺陷,以及中国金融发展现状。只有理解和解决了以上问题,才能减少借区块链之名实际从事传统产业和其他投机行为,才能更好把握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而不是被扭曲或被滥用,才能在全球区块链技术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以防技术垄断和抵御外部冲击。

一、文献综述及研究现状

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一种分布式的可靠数据库(账本),由集体而非单一中心维护。将大量交易信息存储在区块内,通过密码算法并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将区块依次连接,形成一条数据链,私有区块链是私人加密的,公有区块链中所有接入网络的人都能参与到交易信息的记录、查询和存储。如果有黑客攻击,需要改写51%的节点才可以破坏原有数据,而每个节点都以64位数字不同组合通过哈希算法进行加密,参与节点越多,改写工作量就越大,同时每一块数据都有时间戳,改写数据后,时间也随之变化,这两方面使数据篡改几乎成为不可能。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开放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总体上国内外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正如同区块链技术本身一样都处在起步阶段,相对而言,国外研究较多并呈加速趋势,涉及区块链技术原理、应用场景、发展趋势、技术缺陷、潜在风险及监管等多个方面。2014年10月,大英图书馆举办了一场关于比特币的学术讨论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比特币是一种时尚,如果从时尚角度来说比特币没有问题,另外,区块链技术很有趣。这场会议第一次将区块链技术从比特币幕后拉到前台*杨望、曲双石:《区块链,让价值交易更方便快捷》,《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6日。。

财经杂志《经济学人》在封面文章《建立信任的机器》(The trust machine)中对区块链给予高度评价:区块链技术的影响力远不止于加密货币,区块链让彼此之间没有建立信任关系的人们达成合作,无需通过中立的中央权威机构,它是建立信任的机器。Melanie Swan将区块链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区块链1.0时代是加密货币的应用,如货币转账、汇款和数字支付系统;区块链2.0时代是合约应用,区块链在市场和金融的应用中更加广泛——股票、期货、贷款、抵押贷款、权益、智能资产和智能合约;区块链3.0将超越货币、金融和市场,尤其在政府、健康、科学、文化和艺术领域得到应用*Swan M. Blockchain:Blueprint for a new economy. O'Reilly Media, Inc.,2015:1-67.。克劳斯·施瓦布(Klaus Schwab)认为,数字革命正在彻底改变个人与机构之间的互动与协作方式,区块链将提供实现变革的途径,甚至政府部门可通过区块链征税*[德]克劳斯·施瓦布:《第四次工业革命:转型的力量》,李菁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167~172页。。区块链技术及其背后的思想在经济资源配置和社会运行方式等方面所带来的革命性影响,正逐渐被接受和获得商业实践。

尽管各国政府和许多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拥有广阔商业前景,但区块链在商业化过程中仍存在多种技术瓶颈,如数据库大量冗余将提高系统运行成本,交易记录不可逆转将增加修改记录复杂程度,数据规模与效率不能兼容和难以监管等。不解决以上问题,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将成为区块链技术的唯一应用,而不能在解决其它任何商业问题时提供经济优势*Ammous S H. Blockchain Technology: What is it Good for?.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2016(8).。比特币区块链每秒只能处理7笔交易,工作量证明耗能高且确认交易完成的速度过于缓慢,大规模应用区块链技术需要一种新的共识机制来代替高耗能的工作量证明机制*Swanson T. Consensus-as-a-service: a brief report on the emergence of permissioned. Distributed Ledger Systems,2015.。公有区块链上每个用户都可参与记录与查看,私有链上只有具有使用权限的用户才可访问,两者的区别在于去中心化的程度不同,在两种极端之间存在一个“部分去中心化”的连续区间,而不是仅有严格的公有或私有之分,Buterin称其为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联盟链是公有链和私有链的混合模式,特点是在特定组织内部,每个区块的生成和交易记录由组织内成员共同决定和证明,对于组织外部的成员则类似私有链,只能有限制的参与*Buterin V. On Public and Private Blockchains.Ethereum Blog, 2015.。Pilkington认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公有链和私有链都存在严重缺陷,应用混合模式的联盟链是未来发展趋势*Pilkington M. Blockchain Technology: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s.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2016.。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政府等中心化权威机构将会失去对区块链应用的控制和治理能力,因此,未来更加需要关注如何应对区块链技术监管问题以及如何规范新兴的去中心化组织*Wright A. Decentralized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the Rise of Lex Cryptographia.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2015.。

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改革攻坚期,金融改革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金融科技是对金融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巨大前景也开始受到中国学者的重视。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论坛(2016)中,经济学家李扬提出,未来金融发展方向将是数字化和普惠化,区块链技术可解决在数字化生存中的重大问题,如信用问题、唯一性问题和点对点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后,将实现资产智能化,最终走向自金融和自交易。这与哈耶克(Hayek)所提倡的国家非货币化和发行竞争性货币的理论一脉相承。数字加密货币属于金融科技范畴,区块链的发展将对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网络支付等其它金融模式带来新的影响。区块链在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基础上,通过提供新的技术途径,移除交易双方对中间机构的过多依赖,可加速完成金融交易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张健:《区块链:定义未来金融与经济新格局》,北京:机械出版社,2016年版,第88~89页。。虽然区块链技术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发展区块链技术必须以解决实体经济和社会问题作为出发点。由于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在学术界,当前多数研究成果仍属于概念解释和发展趋势分析之类的。在业界,有很多区块链技术应用属于商业炒作。程华等认为商业银行在重视区块链技术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也需要理性看待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程华、杨云志:《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金融监管研究》2016年第6期。。姚余栋指出,虽然现在还不能判断区块链是否是技术泡沫,中国是缓进还是紧跟,这关系到中国能否抓住此次技术革命的机会*《姚余栋:不要生于互联网死于区块链,应采取跟随策略》,http://www.lanjinger. com /news/detail?id=18216。。

二、全球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从跨境结算、金融交易延伸到物联网、供应链管理和智能制造等多个领域,为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有能力引发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

从全球范围技术开发来看,除了比特币还没有一款成熟应用完全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但业界正在不断作出努力和尝试。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借鉴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方式,设计了一套算法程序来决定投资目标,完全由社区运行,不受任何国家政府的监管约束。DAO中的投资决策来自于“众智”,每个参与众筹的人具有审查项目和投票表决权,投资项目方案由全体投资人投票表决,如果达到规定票数支持,相应款项会划给该投资项目。到2015年5月截止日期时,约有1万人匿名投资,总额超过1.68亿美元,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区块链众筹项目。这种新型投资业务对传统风险投资产生竞争压力*数据资料来源:http://www.zczj.com/news/2016-06-13/content_7452.html。。在传统银行体系中,一笔跨境支付可能需要5—7天,Ripple公司利用区块链技术为全球大型银行解决支付问题,可将跨境支付时间缩短至秒级,达到实时交易。比特币区块链每秒最多完成7笔交易,无法投入企业级应用,更不可能承担全球海量交易,是区块链应用中一大痛点。Safe Cash Payment通过改变区块大小,已实现每秒2.5万笔交易,提供国际汇款服务,并宣称可以将交易速度提高到每秒10万笔,超过了国际需求速度。国际区块链联盟R3CEV*R3CEV是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区块链创业公司,由其发起的R3区块链联盟,至2016年11月已吸引了42家大型银行的参与,其中包括富国银行、美国银行、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银行、德国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三菱UFJ金融集团、摩根士丹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瑞典北欧斯安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致力于研发基于区块链的解决方案,改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发布了一个许可分布式账本Corda,能够管理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协议,限制各方能够看到何种类型信息。2016年12月,“区块链与金融科技产业技术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在山东济南成立,该联盟以区块链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突破点,研究区块链与金融科技产业的共性技术,打造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与区块链的新型金融科技产业模式和应用示范。中国区块链创业公司Onchain研发的小蚁开源系统(Antshares),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将实体世界的资产和权益进行数字化,通过点对点网络进行登记发行、转让交易、清算交割等金融业务的去中心化网络协议。本文仅列举了几项具有代表性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实际上,业界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经出现爆发势头,相关研究也梳理了近200个正在开发和运行的区块链项目*长铗、韩锋:《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267~299页。。从全球范围技术投资来看,各国政府采取鼓励或不表态的方式回应政策观望者,政策宽松为技术创新提供了适宜环境。区块链发展前景受众多投资者青睐,区块链技术已迎来重大机遇期。据Venture Scanner数据统计,至2016年9月,区块链创业企业融资总额已高达17.90亿美元,全球区块链创业公司有862家,主要分布在73个国家,其中美国公司数量占比39.80%,中国仅占3.20%。然而,机遇中也通常存在着风险,区块链技术专业性强,一些融资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优势夸大区块链技术效果和开发时间周期短来诱惑投资者,许多投资者在未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下受媒体炒作等影响而选择盲从。投资者并非都是理性人,在动物精神驱动下,市场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效应和市场泡沫。

此外,由于技术开发难度大,具体可研究对象缺失,区块链技术的大部分相关讨论依然停留在概念解释和应用场景想象阶段。区块链理念确实提供了颠覆中心化结构的逻辑和技术可能性,但在讨论初期容易导致外界过度解读,夸大区块链影响,对于区块链应用前景,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和耐心等待。实际上,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可以看出,除比特币系统和银行跨境结算应用的实验外,区块链技术对现有社会生活方式和市场交易未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目前所有区块链项目都处在实验和开发阶段,显示出某些不成熟的方面。R3CEV认为开发出可实际操作的应用需要耗费大量资源,不仅难度高,更需要长期坚持的耐心和奉献精神。

三、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特征

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不可篡改、可追溯性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特征。理解区块链技术及其特征要有三点基础认识:第一是区块链具有承载信息的功能,可以记录、存储和传播交易信息;第二是每个区块上记录着上一个区块的所有信息;第三是同一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有一个完全相同的区块链副本,任一节点损坏不影响其它节点和整个网络。

(一)去中心化(Decentralize)*“去中心化”英文动词形式为Decentralize,形容词为Decentralized,名词形式为Decentralization,而Decentralization最初含义为“分权,权力分散”。国内有学者将“去中心化”译为Remove Centrality,将“去信任化”译为Remove Trust,是否合适有待考察。

在中心化的结构体系中,系统由中心节点控制和进行决策,在去中心化的结构中,每个节点都是平等的、不拥有整个系统的控制权,系统决策由所有参与节点在共识机制(Consensus Mechunism)作用下共同决定。市场经济是典型的去中心化系统,每个经济主体在“看不见的手”的推动中决定生产和消费而不受外界干预,本质上是双方交易去中心化。1776年,亚当·斯密(Adam Smith)对“看不见的手”原理进行了经典论述:“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8页。去中心化体系的另一实例是互联网,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是去中心化的。1964年,分布式通信(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理论创始人保罗·巴兰(Paul Baran)将网络结构分为三种:中心化结构、去中心化结构和分布式结构。中心化网络连接最为脆弱,只要破坏中心节点,与之相连的终点将全部被摧毁。去中心化网络是一种中心和网络化混合模式通信系统,在这一系统中,节点不需要完全依赖单一中心节点,但如果少量的节点受到破坏性攻击也可以造成通信失败,所以巴兰认为应该转向考虑建立分布式通信系统*Baran P. On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Systems, 1964, 12(1): 1-9.。

区块链技术以互联网为硬件依托,以分布式数据库技术为软设施,同时实现了双方交易去中心化和信息传播去中心化。在交易过程中,双方点对点直接交易无需经过任何中心化权威机构,交易信息将在全网进行广播,每个节点都存储了其交易记录,任何节点数据损坏不影响其它节点。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实现有赖于共识机制,即当系统出现分歧时如何达成一致。目前应用最广的是通过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机制达成共识,然而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下每产生一个区块需要消耗大量能源,这已成为区块链技术商业化的障碍之一。业界正在探索如何降低共识机制资源消耗的方案,如权益证明机制(Proof of Stake)、代理权益证明(Delegated Proof of Stake)、燃烧证明(Proof of Burn)、沉淀证明(Proof of Deposit),但这些尝试并未改变资源消耗的事实,工作量证明机制仍然是最有效和最可靠的去中心化共识机制。

到目前为止,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和分布式并未被严格区分,国内对Decentralize和Distribute的涵义及其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解释,如果不对去中心化作出界定,可能会有多重解释,容易造成理解困难、含义混乱甚至歧义。本文认为去中心化未必是分布式,但分布式一定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实际是指通过技术手段使社会个体或组织可以按分布式的方式相互协作。

(二)去信任化(Distrust)

Swan和部分国外学者将“去信任化”写为“Trustless”,不管是“Trustless”、“Distrust”还是“去信任化”,字面上看并不能准确和充分表达区块链技术信任方面特点的真正含义。去信任化并非不可信或不需要信用,而是指用技术规则加持信用,通过算法实现自我约束,任何恶意欺骗系统的行为都会遭到其他节点排斥,因此不依赖中央权威机构的信用背书,可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取代传统信用建立方式,完成点对点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去中心化与去信任化密切相关,若要去中心化首先需要完成去信任化,否则无法在安全范围内弱化中心。传统的信用系统中,需要参与者对中央机构有足够信任,参与人数增加对中央机构的调节能力造成压力,系统安全性下降。与此相反,在区块链技术构建的信用系统中,参与者不需要依赖任何人提供信用背书,随着参与者增加,破坏系统的难度加大,系统安全性也将上升。去信任化同样建立在共识机制上,一笔交易完成会经过共识机制证明交易的发生,只有满足系统规则并获得大多数节点同意才能修改账目。

比特币等数字货币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在全世界自由流通。数字货币的发行、交易和消费不经过银行系统或可信第三方担保,没有发生过任何严重欺诈行为,为区块链后期发展提供了良好证据和经验支撑。任何形式的信用货币是通过国家法律确定的一种法定货币,都是在中央银行控制之下,具有强制使用性和国家信用背书,但法定货币不是货币形态的终点。

哈耶克(Hayek)和弗里德曼(Friedman)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对这种货币制度提出过怀疑,政府发行货币不具有天然优势。哈耶克对政府发行货币提出了以下质疑:政府并未因公益而是其私利垄断货币发行权,可以通过铸币抽取铸币税;纸币条件下,政府垄断发行,优先考虑的不是货币的稳定,而是自身的财政支出。历史上,通货紧缩是暂时的、区域性的,通货膨胀是持久的、广泛性的;货币的价值是由国家赋予的,这一观念只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是正确的。发行货币并非只有政府才能做到,私人应该而且完全有能力发行稳定的、良好的货币;要彻底摆脱“滞涨”困境,长期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根本出路是改革现行的货币发行制度或货币政策,取消政府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废除国家货币制度。哈耶克解释了竞争性货币所具有的优势:只要可以自由地使用哪种货币,则对那种被人普遍接受、能够保持其购买力大致平稳的货币,就会形成持续的需求;由于成功地使货币价值保持平稳而始终存在对它的需求,因此,人们也相信,该发钞行会竭尽全力使它发行的货币好过垄断者所发行的任何货币,因为垄断者是不需为其贬低货币价值的行动承担风险;发钞机构可以通过调整其钞票发行量来实现这一目标;各种货币都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其发行数量,乃是调整用于一切方面的交换媒介的数量的所有可行办法中之最佳者*[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姚中秋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56~57页。。哈耶克主张货币非国家化,由私人银行自由发行竞争性货币,以现代观点来看,这实质上是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货币制度。如果政府不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甚至出现短视、失信行为,中心化的货币制度可能将带来严重灾难。在区块链等技术驱动下,整体上将逐渐形成了信用货币与数字货币的竞争,人类正在进入的竞争性货币阶段。

(三)可追溯性(Traceability)

区块中记录着详细交易信息,所有交易信息以区块形式存在。每个区块中包含一个指向上一个区块的哈希指针,通过哈希指针按照发生时间顺序构建链表,形成的数据结构即为区块链(见图1)。在区块链中,任一区块都记录着上一个区块全部信息,任何一笔交易都可追溯,任何节点上都保留着完整的区块链。

可追溯性使全部交易的历史信息可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将在区块链上留下难以销毁的痕迹,容易被警方掌握犯罪证据。防范犯罪活动的传统方法主要是通过实行严刑峻法,让所有社会公民意识到从事违法行为的代价远远高于所得收益,但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都存在漏洞,有人铤而走险、钻法律的漏洞或是使用互联网的匿名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来牟取暴利。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法治体系不健全,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法治建设还受到一些地区传统习俗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排斥。发展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提高破获犯罪活动的概率,缩短调查时间,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可作为法律体系的技术补充性手段进一步降低犯罪率。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社会生活方式,信息不再是稀缺品,但互联网不能识别信息真伪,大量虚假新闻、迷信活动、传销组织、电信诈骗泛滥于网络世界,人们在享受互联网时代的便捷时还要努力避开大量信息噪声。而构建于区块链基础上的互联网,信息真伪将通过共识机制辨别,追溯机制提供了在区块上找到最初信息发布者的方法。

数据来源:www.cbrc.gov.cn。

区块链可追溯性具有缓解信息不对称的作用,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等问题,扩展可交易边界,最终促进经济增长。在没有严格监管的环境中,个人或企业有可能不遵守借款合约,将所得贷款用来经营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尤其在经济繁荣期,贷款者容易放松警惕从事投机活动。由于监管成本过高或监管不全面,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不能及时发现道德风险,最终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在利益驱使下,金融机构也有进行违规操作的动机。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开放,利率市场化加剧了金融竞争。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银行业税后利润增长率从2014年的10.5%下降到2015年的2.4%(见图2),传统金融机构利润缩水将引发利益争夺,可能会出现违规操作和开展违规业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模式也对传统金融体系产生一定的冲击,各大银行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区块链将交易透明化,所有接入的节点都能通过追溯交易历史核验金融机构运行是否合规,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扩大服务范围和节省交易成本来应对利润下跌,在合规范围内开展新的金融业务,既促进了银行业发展,也满足了银行客户的各种需求。

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信用是金融业的基础,金融机构维持信任的过程中出现大量中介机构。传统跨境结算中需要经过多个中间程序,导致跨国交易速度慢、效率低,支付宝等网络支付也存在中心化结构问题,区块链技术可通过简化流程高效完成支付过程,利用区块链技术可构建支付体系底层协议。区块链技术可作为金融科技基础技术重要选项,进一步提升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金融模式的效率和安全性。但在金融领域应用方面,首先需要明确中国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逻辑基础和规范发展方向,未来金融的发展方向是数字化和普惠化,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首先必须明确发展的原则和目的。

(一)中国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逻辑

发展区块链技术,尤其是金融领域应用区块链可从国内和全球两个视角理解。从国内来看,首先,中国金融体系配置资源效率依然低下。一方面融资难和储蓄率高并存的局面仍未改变,商业银行存留大量资金无法转化为生产性资金导致储蓄—投资转化率低;另一方面,中国广义货币M2供应量世界第一,M2与GDP之比在2015年末已达到205.75%,远远高于其它国家,反映出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信贷资产运用效率明显低下。其次,金融结构不合理和融资结构扭曲。中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衡,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结构不仅导致系统性风险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同时银行的低风险偏好决定了其难以将信贷资金配置到高风险的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应是建立合理的金融结构,一个由银行主导型逐步向市场主导型过渡的金融结构。最后,中国金融体系开放度和国际化程度不够高。外国企业不能在中国市场上市,人民币不能自由交易,导致中国金融体系无法做到在全球配置资源和在全球分散风险。发展区块链技术是否有利于促进金融体系配置资源效率、优化金融结构和加快金融体系开放进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如果不发展或不规范发展区块链技术,中国可能会失去解决金融体系现有问题的潜在机会,这也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重要原因。

从全球角度来看,研发区块链技术竞争态势加剧,虽然区块链技术应用尚未成熟,但全球已经展开激烈的专利争夺战。2016年4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发布了《区块链产业和专利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仅美国银行一家机构已申请40个区块链相关专利,高盛集团、花旗集团等均提交了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的申请,多家大型银行正在试图通过不断积累专利以谋求抢占发展先机,而国内区块链专利布局尚未展开。当激烈的全球专利竞争过后,部分国家有可能形成技术垄断,一方面国外依靠高科技通过打破国际市场边界入侵国内金融市场,中国将被迫而不是主动开放金融市场,区块链的本质特征是去中心化,一旦市场开放,任何权威机构将对市场失去控制力,甚至引发金融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技术壁垒形成,国内企业使用国外技术需要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而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因此,中国需要通过自主创新发展区块链技术,同时也要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为国内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适宜的政策环境。

(二)区块链可构建支付和结算体系的底层协议

银联是典型的中心化结构系统,银行间交易结算、银行内客户间转账和业务操作、以及利用银行卡或信用卡消费都需要通过银联系统完成,相对于理想化点对点直接交易,银联系统所浪费的时间和资源增加了交易成本,传统跨境结算需经过开户银行、中央银行、境外银行、代理银行、清算银行等机构,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账务系统,中间环节过于复杂。支付宝等网络支付也是具有中心化支付系统缺陷,从下单、购买、付款到结算,任何交易过程和操作环节都需要经过支付宝一系列验证,耗费的人力物力不但使交易成本升高而且降低了整体效率,支付宝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担保,需要商家将销售中的一部分利润作为第三方信用担保补偿或服务费。中心化支付系统的另一缺陷在于,一旦中心节点出现故障,必然导致系统性事故。2015年5月27日,支付宝出现大面积瘫痪,多地账户反映支付宝登陆异常,支付宝官方微博进行了事故解释并希望用户不必担心*详见http://weibo.com/zfbwxzf?is_all=1&stat_date=201505。。在中心化支付系统中,贴近中心的一个环节损坏,将直接导致大量交易中断。2016年支付宝交易最高峰时,支付宝系统每秒处理12万笔交易,是2015年的1.40倍,当天完成支付10.50亿笔,成交额达到1207亿元,不断增长的交易规模对中心服务器承压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服务器出现故障的概率将大幅上升,而且中心节点在突发的外部冲击下也难以维持稳定运行。

区块链技术可从信用体系建设、流程简化、提高交易安全性等方面对支付体系加以优化。具体应用方式如下:第一,区块链技术开源且透明,所有区块上交易记录、资产都能以分布式的数据系统形式体现,可便于验证交易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了系统可追责性,而区块链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综合使用将有效分析财务记录、购买习惯和工作表现,并对一切影响信用的因素进行评分,有助于建立双边信任或多边共信解决金融活动中信任问题,降低系统的信任成本;第二,通过程序设计,区块链技术可实现自动化,程序对区块链上的数据自动处理简化了清结算操作环节,操作环节减少也将降低风险发生的机会,对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和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节省的部分人力物力可进入生产性领域创造实际经济价值;第三,传统清结算系统为中心结构,中心出现故障问题或被攻击能致使整个网络瘫痪,区块链技术使每个节点都保存一份数据副本,能够有效化解系统故障和抵御外部恶意攻击,任一部分出现问题都不会影响整体运行。

(三)区块链可作为金融科技基础技术

金融科技以数据、技术和算法为核心驱动力,正在改变金融行业的生态格局。在区块上可同时记录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建立大数据算法程序和分布式计算方式来处理、量化和评价非结构化数据,从而可最大化利用一切已有信息,降低信息成本,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和扩展金融交易边界。

美国的BTCJam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全球第一家比特币P2P网络借贷平台,其使命是帮助全世界所有人获得可支付得起的贷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统一的信用评价系统,许多人获得的是利率极高的掠夺性贷款,还有一些国家为避免借款者违约风险,在贷款过程中提出非利率的条件,存在严重的信贷配给,掠夺性贷款和信贷配给都阻碍着一国经济发展,而根源在于缺少有效的信用体系。BTCJam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在线全球信用评价系统,可以量化来自全世界的贷款人信用分值,并允许他们在网络平台上建立一个透明的信用档案,贷款利率高低由信用分值决定。它虽然没有完全应用区块链技术,但从三方面体现了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理念:借贷中使用的货币是去中心化的比特币,比特币是国际化数字货币,不受任何国家、地域或机构限制;信用评价基于收入、身份、社交账号、谷歌账号、PayPal账号等信息,完全网络化全球化,不需要实地认证,不需要中心化的信用机构;不提供或引入中介担保,完全去中介化,借贷双方点对点直接交易。在此基础上,BTCJam获得三种优势:实现服务范围的全球覆盖;创造了更加安全、透明和便捷的用户体验;降低了整个公司运营成本。尽管比特币为全球资金转移提供了有利的途径,但很少能够用于日常商品支付,借款人目前还需要将数字货币转化为法定货币,BTCJam提供的一个特色服务就是可以通过比特币交易,使借款人获得贷款后立刻转化为美元、欧元等法定货币并存入银行账户,这一特色服务正好对应着货币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即数字货币和法定货币同时存在的阶段。截止到2016年11月,BTCJam贷款成交额达到1806.32万美元,总共为全球132个国家的用户提供贷款20506笔贷款(其中美国用户贷款7067笔,占比34.46%,仅有17笔贷款发生在中国)*数据来源于https://btcjam.com/stats。。正如它所宣布的:创造性的信用模式正在为全球用户提供一条新的金融自由之路。

中国的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金融模式存在天生缺陷。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网络平台不能充分识别借款人特征进而精确计算出信用分值,为了降低违约率,部分网络平台偏向于服务高信用贷款人,拒绝为风险较高的借款人提供金融服务。这与互联网精神和普惠金融理念相悖。在金融科技监管不明确的环境下,一些网络平台利用自身信息和技术优势,通过伪造虚假借款人和投资项目向社会公众发起融资,并将融来的资金投向高风险行业。所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都通过网络开展,造成监管困难。根据网贷之家统计的数据,截至2016年11月,全国5879家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停业及问题平台占比高达56.9%。为了降低违约率和自身平台风险,当前发展的趋势是引入担保,一方面为借款人引入第三方信用担保机构,另一方面转向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资金托管。这与去中心化金融科技相差甚远,担保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也提高了平台中心化程度,整个行业交易效率因此降低。引入担保并不能完全防范风险,担保的作用主要是将风险从投资者转移至担保公司。许多研究者也提出加强信用担保的建议,但忽视了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可通过技术创新加以解决,就如同金融科技为解决许多发展中国家融资难的问题带来了希望。

区块链作为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可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构建价值互联网,提升金融科技体系效率和安全。事实上,区块链技术可对任何经济主体进行评价,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体系。同时,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科技平台上,每一笔贷款的发生得到接入同一网络的全球用户见证,如DAO众筹平台上一笔投资能否发生,取决于平台上全体用户的投票结果。未来的数字货币和金融服务将走向可编程金融,依靠算法驱动金融业务,投资者可以对资金使用设置确定的规则,资金交易只能限于规则之内,增强服务效率和安全性。

(四)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原则和目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刻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中国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经济共享让人民有获得感。但经济发展中公平问题越来越不容忽视,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在《21世纪资本论》中指出了当代社会基本矛盾,如果不对市场经济加以约束,富人的财富继续上升,穷人却没有享受到自由市场带来的好处,必然导致经济不平等不断扩大,最终引发社会冲突。中国的金融现实是,一部分人获得了优质的甚至是过度的金融服务,而更多的人仍然享受不到基本的金融服务。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想让人民享有经济发展成果,就要让其能够获得金融资源。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原则之一是更加注重平等和普惠性,这与区块链本身去中心化的特点也相吻合。在普惠金融平台上人人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平等权利,区别只在于需求数量不同。2016年9月,在G20杭州峰会上,中国也参与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为各国促进金融数字化和普惠化发展指明了方向。金融是因实体经济而产生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模式创新还必须以商业可持续为原则,结合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形成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对于借区块链技术名义实际是做传统业务,甚至非法吸收社会资金的行为,需要加以甄别、规范、监管和惩罚。

在金融领域,发展区块链技术不是为了对谁去中心化,不是为了去中心化而存在,去中心化仅仅可作为途径和方法而不能成为区块链发展目标,区块链技术重要发展目标之一应是实现全球信用主体获得相应成本的金融服务。从微观层面来看,企业通过区块链技术创新可获得潜在利益,被誉为“创新先哲”的熊彼特(Schumpeter)认为创新的原因是市场中存在某种超额利润,企业创新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这种超额利润,从宏观角度来看,创新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金融业是区块链技术影响最大的行业,而金融是任何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除了受限于本国市场发展阶段和制度、法律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外,都或多或少面临着利率扭曲、融资约束、金融结构不合理和其他金融发展问题,存在着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根据麦金农(Mckinnon)的金融抑制理论,由于发展中国家对金融活动有着种种限制,对利率和汇率进行严格管制,致使利率和汇率发生扭曲,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和外汇供求。在利率被人为压低或出现通货膨胀,抑或两者都有的情况下,一方面,利率管制导致了信贷配额,降低了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货币持有者的实际收益往往很低甚至为负,致使大量的微观经济主体不再通过持有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储蓄存款等以货币形式进行内部积累,而转向以实物形式,其结果是银行储蓄资金进一步下降,媒介功能降低,投资减少,经济发展缓慢,而区块链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将有助于进一步打破金融抑制。

借鉴BTCJam的业务模式,本文认为中国发展区块链技术目标之一是建立统一的区块链信用系统和让每一个信用主体都可获得相匹配的金融服务,实现共享金融和发展共享经济。当然,目标实现未必仅依靠区块链技术,更有可能需要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基于一系列类区块链技术融合金融产业,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构建一种去中心化的系统性金融科技。

[责任编辑:张蕴萍]

A Study of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lock Chaining Technique and Its Application in the Financial Field

Sun Guomao & Li Meng

(School of Business of Jinan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002)

The block chaining technique can make the economic subjects, who traditionally have not established mutual trust, can realize cooperation without a neutral central authority. It is decentralized (distributed), irreversible and retrospective and has a great potential to promote the growth of the shared economy. Compared with the distributed structure, the centralized structure has two problems. One is that the transaction cost is increased when aiming at fighting against the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the other is that it has a potential safety risk. The block chaining technique can be applied to optimize the pay system and build financial efficiency and safety. Developing the block chaining technique in China cannot only solve the real problems but also avoid the foreign technological monopoly. In the financial sector, the target and prospect of developing it lies in that it can establish a unified credit system so that every credit subject can receive the matched financial services, thu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hared finance and shared economy.

Block chain; Sharing finance; Financial technology; Financial innovation

孙国茂,男,经济学博士,济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资本市场与制度经济学。

F830.2

A

1002-3909(2017)02-0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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