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 张兵
【摘 要】校企合作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主导思想,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传统的校企合作模式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本文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三个维度构建了深度校企合作模式,破解校企合作中遇到的难题,推进校企合作,实现高职院校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平滑过渡。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高职院校
0 引言
在以知识和创新为主的智能经济社会,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截至2015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生达到了1048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堪称世界第一,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新压力、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提高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成为当前重要课题。世界职业教育正朝着深度校企合作的方向发展,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如校企合作政府职能缺位、缺乏深度长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缺少利益驱动等。
1 我国校企合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职能缺位
新型的校企合作机制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通力合作,在课程体系构建、培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等方面各负其责。在合作过程中,政府起到组织推动作用,虽然职业教育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是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具体的法律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鼓励与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从颁布至今已经有20年历史,其他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14.19号)》等规划或文件缺乏针对性与强制性,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1]。实际情况是政府基本上游离于校企合作之外,缺乏强制的法律机制和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高职院校和企业难以深度合作,高职院校和企业有很多共同的利益点,当各自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又缺乏畅通的法律解决途径。
1.2 观点与思想禁锢
“学而优则仕”传统的儒家观念仍然禁锢着人们,造成我国高考的学生一心想考名牌大学,只有那些考不上本科的学生才会勉强选择高职院校。在教育工作中“轻职教,重普教”的思想根源来源于“重知识,轻技能”的陈旧观念,导致學校、学生都没有高度重视提高技能的重要性,在校企合作中变现为消极应对,缺乏主动性[2]。校企合作培养方案缺乏针对性,甚至有些高职院校不调研相关企业,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瞎子摸象”现象。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校本位”思想严重,高职院校和企业这两大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1.3 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一般高职院校习惯按照传统的既定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容易忽视知识的时效性与实践性,陷入注重理论而轻视实践的教学模式中。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参与校企合作也是源于企业与学校有共同利益点。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制定的发展规划与市场定位,不一定与学校固有的教学模式找到共同利益,从而造成校企合作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安排学生一批一批地参观企业,简单的实习锻炼不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成本,如产生实习事故费用等问题。
高职院校的日常教学计划没有企业的参与,学生临近毕业时突然安排到企业实习,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通常不愿意接收。企业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首先学生到企业实习生活成本由谁承担没有明确规定,其次简单的岗位实习很难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要求,甚至会影响到企业声誉。企业如果在校企合作中“无利可图”,就不会把培养高职人才纳入企业价值链中。
2 破解“校企合作”困境,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
我国的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十分广泛,短期解决所有问题不太可能,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解决。解决问题顺序不宜先易后难,要抓住问题根本所在,结合我国特点解决最突出最关键问题。
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关系到我国数以亿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我国能否建立起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关系到推进“中国制造2025” 的战略。纵观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当前遇到的困难,构建如下校企合作模式:
2.1 校企合作,政府主导,法律保驾护航
校企合作面广,涉及的高职院校和企业众多,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不适应当前的智能经济时代,如何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央政府出台相关法律规法加以解决。
一是,重新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明确校企合作政府的主导功能。从法律层面保障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动性,利益驱动,寻求高职院校和企业校企合作更多利益点。
二是,国务院尽早颁布《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有针对性解决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从制度上保障职业院校学生能够到相关企业或单位进行专业对口实习,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浪费[3]。
三是,修订《工商保险条例》等法规,实习生即是学生也是员工,定岗实习时受到伤害应得到应有的赔偿。
2.2 打开思想囚笼,校企合作天地宽
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上要从“学而优则仕”转变到“学而优则商”上,注重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技能的提高。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包括家长意识到相比学历,个人实际动手能力更重要。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然而大部分学生认为上好大学才是理想目标,如何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可以增强教育体系融通性,让职教与普教不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可以相互沟通与衔接。高职院校的实训实习学分和本科院校的学分互相认可,实现普教和职教学生双向流通,吸引更优秀的学生到职业院校,参与到校企合作中。
为了增强校企合作的有效性,高职院校需要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质量,做到企业“出题”,高职院校“答题”,将高职院校教师技能的提高与合作企业的过程结合起来,高职院校的科研与企业的生产深度结合,切切实实做到政府、学校、企业共赢。
2.3 转变管理机制,让高职院校和企业共担风雨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缺少校企深度合作会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如果高职院校培养不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反过来会影响到我国企业的产业升级,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转变管理机制,让职业院校有更大的自主性,主动和企业结合,主动研究市场,激发职业教育内在动力。
高职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双方根据对市场需求、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研,共同制定教学计划、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共同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高职院校与企业全方位合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范围。
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自己开办职业院校,做到企业开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有同等待遇,对于符合政府规定要求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这是校企合作的有效方式之一。
此外行业协会在高职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中扮演指导作用,我們国家的企业不存在终身雇佣制,如果校企合作培养出来的人才掌握的技能技艺只符合培训企业的要求,其他企业或者同行不认可,就会造成资源严重浪费,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要作出指导,保障同行的认可度[4]。
3 结束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校企合作”遇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共同解决,这也说明了我们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等特点。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学校和企业的合作阻力就会减少。高职院校和企业两大合作主体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责任,把我国校企合作推向实质阶段。
【参考文献】
[1]多淑杰,易雪玲.基于思维分析模型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调查与分析[J].职教论坛,2015(4).
[2]王清强.高职院校校企深度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践——基于企业主动性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4(9).
[3]吴建新,欧阳河,等.专家视野中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设计——运用德尔菲专家咨询法进行的调查分析[J].现代大学教育,2014(5).
[4]Junling Zhang.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on the Cooperation Ope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nd Enterprise in Perspective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M].ERMI,2015(9).
[责任编辑:田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