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环
摘要: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有赖于教师内在理念向外在行为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体现最明显的就是师幼伦理关系,然而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师幼伦理关系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为促进良性师幼伦理关系的建立,并进一步影响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本文试图寻找一些有效策略。
关键词:师幼关系;伦理性;教师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4-9324(2017)15-0105-02
随着学前教育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幼儿教师的伦理素质及专业发展也受到重视。教师将内在的儿童观外显在对待幼儿的行为表现时所呈现出来的师幼互动关系正是师幼伦理关系的体现。按照良好的师幼伦理规范长期塑造自己会促使幼儿教师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幼儿教师的言行举止也会在不经意间影响到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一、教师专业化的体现
1.基本理念上。师德为先,以幼儿为本。关爱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细心、耐心;尊重幼儿权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在师幼互动中充分调动幼儿活动的主动性。
2.幼儿发展及保教知识方面。
3.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方面。
4.激励与评价幼儿及与幼儿沟通与合作方面。幼儿教师应该做到积极关注每个幼儿的日常表现,对其进步进行纵向比较并给予赏识,注意保护幼儿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在与幼儿沟通时,幼儿教师要和蔼可亲的使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幼儿听得懂的语言进行保教工作,并且做到尊重幼儿发言权,积极聆听幼儿的意见。
5.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方面。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游戏。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伙伴和材料,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操作探索、交流合作、表达表现的机会,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综上,可以看出建立良性的、健康的、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师幼关系是成为一名符合专业标准幼儿教师的重要保障。而真正符合专业标准的师幼关系每一条无不体现着,将幼儿视为教育教学的主体,尊重幼儿天性,发挥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性、主动性。然而,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教师常常是活动的组织者和决策者,而幼儿则是被动的接受者。
二、师幼伦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1.师道尊严,师幼地位不平等。从古至今,儒家教育思想使从事教育者很难放得下教师的“架子”,因此在师幼关系中,教师经常处于主导者、控制者的地位,所以当幼儿向教师发问教师解决不了的问题时,90%的教师会冷漠处理,甚至以自己的权威地位去打压,然而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理论来看,处于幼儿期的孩子有求知的主动权,当这种权利发挥作用被驳斥时,幼儿会滋生怀疑、退缩、羞愧等负面情绪,不利于幼儿健康人格的建立。
2.太多规矩束缚,师幼关系不和谐。为了维持所谓良好的教学秩序,便于整齐划一的管理,特别是在班额比较大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教师总是对幼儿管理过严,在一日活动中制定各种各样的规矩,限制幼儿自由的发展。好动、对陌生环境喜欢探究是幼儿的天性,但幼儿教师往往以“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生活秩序、养成好习惯,一切为孩子安全考虑”为名用过于严格的规定束缚幼儿的主动性。据调查,部分好动的孩子会因此而讨厌教师,讨厌上幼儿园,久而久之,这种紧张的人际关系会对幼儿社会性的正常发展产生阻碍,也不利于教师专业化的正常发展。
3.不愿被依赖,消蚀幼儿的信任感。对于幼儿来说,特别是小班幼儿,他们刚刚从全力依赖的父母怀抱来到陌生的幼儿园,他们精神依托的对象自然而然的转移到了教师身上,所以幼儿会表现出事无巨细总要向教师汇报,部分是为了获得教师的赞赏,部分是为了求得教师的安抚。然而,很多教师,特别是教龄较长,班额较大班级的教师,在面对幼儿的依赖时,时常表现出不耐烦、嫌麻烦或对幼儿的问题置之不理的态度。而幼儿的心灵又是很敏感的,时间久了,幼儿对教师的信任感便会日渐消磨,从而失去对教师的信任感和依赖感。
三、建立良好师幼伦理关系的途径
1.放下身段,建立平等、尊重的师幼关系。传统观念中,幼儿教师经常视自己为比幼儿懂得多、地位高的教学活动组织者和领导者,教学活动中,他们也很难控制住自己不去干预、评判幼儿的正常发展,所以幼儿总是被教师管束着,并被“居高临下—唯命是从”的关系所笼罩。然而,当教师真正蹲下来与幼儿处于同一个高度看待这个世界时,他们会发现幼儿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才能在师幼关系中成为幼儿心目中的朋友、亲人,才会让幼儿在心灵深处感受到被理解、被尊重的快乐;作为回报,幼儿会把最无私、最纯真的爱献给教师。
2.减少规矩,还幼儿宽松、自由的心理空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更适用于涉世未深、对周围充满好奇的幼儿,他们天性里活泼好动,喜欢动模细看,而他们的行为协调能力又尚未发展完善,自我监控能力也有待提升,所以幼儿“犯错”是家常便饭,因此作为幼儿教师,应该给予幼儿犯错的权利,当幼儿犯错后,作为教师不是严厉的惩罚,而是耐心的跟幼儿一起寻找弥补错误的方法,运用自己的教育机智去引导幼儿知错就改。这样,在自由平等、轻松愉悦的心理环境下,师幼方能和谐、愉悦的相处。
3.关注幼儿需要,拓展情感交流空间。从家庭到幼儿园,从朝夕相处的家人到幼儿教师,幼儿园的孩子在经历着人生中第一次剥离与融合的蜕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不再是那个“唯一”,但他们又极其渴望得到教师的关注与赞赏,所以当幼儿在园里有一丁点成就时,最想分享的人就是教师;当幼儿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教师……教师面对幼儿的这些行为时应该给予积极的回应,并尽量满足他们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让幼儿感觉到自己是被关注的,是有人可以依赖的;也只有这样,真正以幼儿身心发展为出发点的良性师幼伦理关系才能建立。
参考文献:
[1]朱婷婷.论幼儿园师幼关系[M].内蒙古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2]杨晓琴.良好师幼关系建立的策略分析[J].当代继续教育研究,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