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新征程
21世纪以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跟上时代的发展,科学规范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变得极为迫切。
“三化”工作一直是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长期开展的一项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跟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省民语委办公室副主任、德宏傣语专家郗卫宁就是这项工作的见证者和推动者。
“规范化”是三化工作中的第一步,除早期开展的文字创制改进工作外,新词术语规范化是省民语委这些年一直在开展的工作。1982年,云南省民语委召开全省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新词术语规范问题。1989年11月,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对所收集的德宏傣语、西双版纳傣语、傈僳语、拉祜语、佤语、景颇语等新词术语约2.5万条进行讨论,最后规范了5个民族6个文种16236条新词术语。自此,云南少数民族语的新词术语规范工作就再未间断过。
“开展新词术语的规范工作也是基于在实际使用中,出版社、报刊社、电台的翻译各自为阵,让少数民族群众觉得无所适从,就来向我们反映,希望我们把各种用语规范化。现在,民族地区的报刊社、电台天天都在翻译,每天每人翻译量在2000字以上,每天都有新的东西,他们自己也在不停地收集、统计,积累到一定量后就汇集到我们这里,我们负责把大家积累的术语集中起来讨论、审定、出版。目前,我们已经规范了13个文种的新词术语。最近,我们也在考虑要把这些东西整理出版成工具书。”郗卫宁介绍道。
1990年代后期,就全省少数民族语言工作的环境看,前期的少数民族扫盲工作已基本完成,整个民族语文工作处在没有突破、没有创新,比较迷茫的阶段。然而,电脑开始逐渐普及起来,少数民族文字标准化工作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民族语文工作迎来了突破的契机。
1999年冬天,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在北京召开,省民语委派出郗卫宁作为列会旁听的观察员,寻找少数民族文字申请国际标准化的契机。会上,郗卫宁找到机会向与会专家说明了云南少数民族文字的情况,询问傣文是否能拿到会上申报国际标准。“专家说,只要你们国家同意就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申报。就是这句话给了我们信心。”郗卫宁回忆说,“从北京回来后,我们经过讨论,决定把德宏傣文作为第一批提请申报的文字。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省民委副主任段金录任领导小组组长,时任省民语委主任和丽峰任副组长。大家不辞辛劳地一遍遍完善着申报方案。申报方案要求包含德宏傣文35个字符的序号、名称、拼写规则,还要附上该文字的历史、发展情况和使用情况说明等。为了顺利通过申报,从报告的草拟到论证,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大家干劲很足,觉得这个工作跟以往的工作都不一样,也非常有意义,不仅可以推动少数民族文字的传承,而且在当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大家也希望通过做成这个事,推动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重视。”
1989年12月,云南省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会议开幕式
云南少数民族文字信息化步伐日益加快
云南少数民族文字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00年于希腊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第39届大会上,通过与参会的国外编码专家的沟通、交涉,形成了德宏傣文申报修订案。2002年,省民语委又派出专家参加了在都柏林召开的第42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经标准化组织成员投票,德宏傣文字符编码国际标准方案获得通过。
“通过了国际标准化认证,少数民族文字就有了自己的码位,就像有了自己的出生证,否则你没办法在计算机上直接应用。争取到了这个标准,才有了后面的信息化。目前,云南少数民族文字字符编码国际标准共完成德宏傣文、西双版纳新傣文、西双版纳老傣文、老傈僳文、老苗文和纳西东巴文等6个文种的研制申报工作,除纳西东巴文外,其他5个文种的少数民族文字字符编码都获得了国际标准化认证。”对“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果,郗卫宁颇感欣慰,他说,“德宏傣文、西双版纳新傣文字符编码通过国际标准认证后,省民语委着手研制字型国家标准和数字键盘布局。2010年10月,全国信标委在北京召开有关傣文字型国家标准和数字键盘布局国家标准的专家审定会,傣文32点阵字型的西双版纳新傣文赫罕黑体和白体、温暖菲黑体和白体,德宏傣文伊香黑体和白体等国家标准获得通过。”
与“标准化”工作同步,省民语委迈出了让少数民族文字走向“信息化”的步伐。“1991年,省民语委就曾与云南民大计算机中心联合开发过一个少数民族文字输入的项目。由民大计算机中心负责技术开发,我们单位组织德傣、西傣、藏、老傈僳文、滇东北苗文字体的字稿,当年这个项目还获得了省科委的三等奖。遗憾的是,最后这个项目的成果并没有被推广应用。尽管如此,这对少数民族文字的规范化和信息化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郗卫宁告诉我们。
取得国际标准认证后,少数民族文字的信息化应用变得日益广泛。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文字电脑字体被研发而出,更方便合理的键盘布局与输入法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得以推广应用,傈僳文有了针对安卓系统的手机短信软件,德宏傣文甚至有了较为系统的手机输入法,在手机、QQ、微信等平台上都可以使用。少数民族群众用自己的文字进行计算机录入、编辑排版、音像制作、影像处理的要求得到了满足。“2016年,省民语委在对全省使用非拉丁字母系统文字的少数民族文字字体字型、键盘布局国家标准与输入法进行调研普查的基础上,研制成了德宏傣文、西双版纳新傣文、西双版纳老傣文、老傈僳文和滇东北苗文5个文种的输入法。原来的少数民族文字字库与输入法主要是由北大方正和山东华光开发的,购买的费用很高,而且针对的主要是书版、报版排版系统,很难在老百姓中普及。而我们研制的输入法既可以做排版也可以在办公环境下使用。目前,5个文种的输入法已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网’正式上线,供社会各界免费下载使用,现在下载率比较高。”
谈及少数民族文字的“信息化”,郗卫宁很有感触:“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不仅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字的传承保护,更让我们的民族文字进入了信息时代,能更方便快捷地适应现代化生产生活。我们少数民族也可以用自己的语言输入了,还可以用自己的母语传播各种各样的知识了。现在,傣文、傈僳文、藏文、白文、哈尼文、苗文、景颇文等多个文种都有了少数民族文字的网站,我们少数民族群众跟上了时代发展的步伐。”
对今后的工作,郗卫宁有了更多的期待:“未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省还有许多少数民族文字没有争取到国际标准化,我们还准备搞人机智能翻译,嘴巴说出来,屏幕上就可以显示民族文字或国际音标。现在我们少数民族文字抢救保护工作中需要标音,而专业人员又不足,如果可以实现人机智能翻译,抢救保护工作进程将会大大推进。”
2006年,“80后”藏族姑娘祁文秀从云南师范大学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进入省民语委办公室。“工作,不是拿来辜负的!有什么机会,我都会主动去做。我翻阅老资料,看到前辈们的手稿,感触很深,他们严谨认真的态度,非常值得学习。他们为民族语文做出的贡献也特别大。”
以前辈们为榜样,她非常珍惜实地调研的机会。“每次调研,我都尽可能去和当地人交流。要有第一手的资料和实地调研带来的感悟,才能写好一篇调研文章。”祁文秀说。短短几年,她发表了不少相关文章,包括《云南省边境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现状及发展对策》《云南省边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教育报告》《云南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措施报告》《云南小语种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云南少数民族语言多样性和政策选择》等。
说到制定语言政策的必要性,祁文秀说:“云南少数民族语言多样性是云南民族发展的潜在资源,应该为实现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利采取专门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在保护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民族团结和谐、政治稳定等诸多方面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实现。”
“制定必要的法规、政策措施是实现语言多样性的必要保证。随着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散居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民族间语言的相互尊重成为民族关系的敏感问题。对于云南省而言,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具有特殊意义,既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障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权利、保证少数民族语言多样性的需要,更是维护边疆安宁,反渗透、反分裂和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科学规范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解决部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濒临消失的问题,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发展,强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多样性,迫切需要制定规范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为做好民族语文立法工作,云南省民语委做了不少基础工作,早在1992年,即着手起草《条例》草案。经过多年的努力,条例草案作为重要立法项目,于2012年列入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2012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3年3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保障、规范管理的新阶段。
“《条例》在促进不同语言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尊重各少数民族对语言文字的选择权、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原生态、确立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特别是在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上,有很大作用。”祁文秀说。
《条例》规范了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职能,明确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首次设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行政许可条款,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的公共文书、印章、证件和牌匾,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命名和更改地名,民族特需用品的商品名称、商标、说明书和公用设施标识,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等方面作了审核、审查规定。还对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资源库,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在民族地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双语人才培养等进行了规范。作为云南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既是云南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保障,也是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对保障云南省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保护、抢救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各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出台是云南为维护民族语言多样性,促进不同语言之间和谐发展做出的政策选择。为民族语文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新的转机。” 祁文秀这样评价。
向专家学习
2013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
2013年5月1日《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2016年7月9日,熊玉有正在翻译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发挥特长,自己做得开心”
“掌握一门语言,传承一种文化,帮助一个民族,促进一种文明”,在省民语委办公室副主任、云南苗语专家熊玉有的办公室,一张打印的A4纸闯入视线,这24个字被他认为是“民语人的责任”。
1981年秋天,河口县桥头乡的初中毕业生,15岁的苗族少年熊玉有,搭上了去州府个旧的班车。红河州民委在个旧一中办了一个民族高中班。
“上学以后,一位在个旧锡矿工作的老同志找到我们几个苗族学生说,苗族有文字,你们想不想学?文山州民委有苗文课本。我一听就比较感兴趣,随即给当时文山州民委语言室的张元奇老师写了一封信,很快,就收到了几本苗文课本。我们几个学生就自己看着课本学,从中了解到不少苗族的历史知识。1985年,我考上了中央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文学专业。到学校上了一个月的课后,中央民大研究苗语的老专家陈其光非常希望有人学习、研究苗语,他翻档案资料时发现我是云南的苗族,他找到我,对我说,你会不会说苗语?要不要转到语言学班,专门学习、研究苗语?我听了心头一热,就转了专业。到了民语系语言学班,我才发现,不少同学认为民族语言学专业太枯燥、就业面窄,想要转出去。但我想,我应该发挥特长,学习研究苗语文。为此我一直刻苦学习。当时中央民大还开了瑶语、哈尼语、苗语大专班,这些特殊的培养办法为少数民族培养了很多人才。”
苗族是具有世界性的少数民族之一,除我国外,还居住在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和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阿根廷等西方国家。“当时我学习很有动力,苗文成了一个很好的媒介,我不仅可以了解国外的相关情况,还可以做些翻译,把一些国外苗族的资料介绍给国内,把国内的情况翻译成苗文介绍到国外。那时候,每个班都有一两个免试读研究生的名额,因为成绩突出,毕业那年我被推荐,就连着读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硕士研究生。1992年研究生毕业后,老师希望我留校,但我想搞本专业研究,需要有语言环境,我决定回到云南省民语委工作。”
“工作后在老同志的帮助下,我发挥特长,自己做得开心!民族语文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工作需要,2012年我考取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15年如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提到困难,熊玉有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认识不到位,工作难开展。近些年来,随着少数民族文化越来越受到重视,对民族语文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以前,把少数民族语言当作一种工具,工具肯定是越简单越好,这样,少数民族语文成了一种负担。而现在的认识是,从文化的角度看语言文字不仅仅是工具,还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资源自然越丰富越好。
推进“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
2010年以后,省民语委办公室根据形势的发展,提出开始实施“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目前,已建设成一个集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分语种的少数民族语言语音、词汇、语法、语篇,相关音像资料和研究成果等为一体的庞大数据库。
2013年,省民语委办公室建成“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语音实验室”,采用专业人员进语音室录音和派专业人员分赴各地采集语音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奔赴各地采集了傣语、景颇语、卡卓语、仙岛语等10多种语言。2016年,又实施了滇东北苗语、迪庆藏语、丽江纳西语、摩梭语及澜沧佤语等5个语种的语音采集工作,并进行了国际音标标注和入库处理。
“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网”是“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站正式运行以来,省民语委办公室通过网站及时宣传了全省民族语文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成为我省民族语文工作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网站的建成还带动了西双版纳傣文网、香格里拉藏文网和怒江大峡谷傈僳文网等一批地方语言文化网的建设。
“在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还完成了资源库建设的重大项目——‘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调查手册·少数民族语言”’。2015年9月,项目结题评审会上,审查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实施充分结合少数民族语言实际,采用新的方法和技术,注意解决新问题。研究成果内容全面,涉及了调查工作的组织、语言调查技术的应用、词汇的选取、语法及话语材料的采集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对指导全国少数民族语言调查,规范少数民族语言采集,具有重要意义。”面对“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的累累硕果,熊玉有非常自豪。
“语言文字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不仅可以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还可以进行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民族文化,通过将民族语言文字引入新媒体,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等。” 熊玉有说。
(感谢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对本专题采访给予的大力支持)
采访手记:翻阅资料,在发黄、卷曲的手写书稿中,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语人个个跃然纸上,他们有的已经离去,有的日渐老迈,但老一代民语人的真心让人震撼。他们“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才有味”“提出中国学者对民族语言的看法”的誓言铿锵有力。访问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参加工作的民语人,他们发挥特长、敬业奉献,“热爱这个工作,就要努力做!”“不能让母语在我手上断掉!” 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人感动!与新世纪成为民语人的“80后”“90后”聊天,他们“工作,不是拿来辜负的!”这样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希望。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正是这些民语人的担当,撑起了民族语文这一片天。
知识链接:
1. 省民语委办公室及其职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民语委办公室),是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1956年6月21日成立。现有在职职工41人。
根据《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省民语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监督和检查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情况;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刊、广播影视、出版物等的译制、播出、出版;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并会同教育、文化、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2. 双语教育 在此指“民汉”双语教育,是指在一定的教育阶段,同时进行母语(民族语)和第二语言(汉语)的教育,以达到少数民族学生民汉两种语言兼通、民汉两种语言文字都得到发展的目的。
3. 除《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外,近年来,云南出台了多部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
2000年《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对包括少数民族语言在内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内容、范围保障措施、奖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6月1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2011年,《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列入经费使用范围。
2013年,出台了《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双语教学资源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小学阶段设置适合少数民族学生特点的双语教学课程。
2016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建设双语教学示范基地,积极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责任编辑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