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平
【摘 要】 文章介绍了我国精准扶贫的政策内涵,分析了我国当前扶贫的困境,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创新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培育良好的精准扶贫环境。
【关键词】 精准扶贫;困境;对策
一、政策内涵
依照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准扶贫是指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1]扶贫开发工作是针对贫困群体而言的,旨在抵消经济减贫效应的下降,是根据贫困农户境况、贫困区域环境的差异,采取合法规范程序对扶贫对象施行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理念。自2013年11月习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初次提及“精准扶贫”之概念,其含义不断被深化、扩展,内涵也更加丰富,操作性更强,昭示了新一届领导人对扶贫和脱贫的决心。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亮点和中心,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其理论都将作为我国应对贫困难题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依据,思想内涵也将继续完善、丰富。
二、困境剖析
精准扶贫在减少贫困、减缓贫困和消除贫困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境,需要我们转变思路、更新方法,牢牢把握“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突破传统扶贫模式,激发精准扶贫工作达至新高度,从而确保贫困人口兜底脱贫。
1、精确识别扶贫对象较难
精准扶贫理念是要解决过去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村、贫困户识别不清的现象,其前提和关键是精准识别。精准识别就是通过公开、民主和科学的程序来识别出贫困户,去伪存真,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而据现实情形来看,由于行政主体的困境、识别程序不规范、贫困人口参与不足、收入估算复杂等现象,导致国家确定的收入标准和基层在民主评议中使用的综合标准差异明显,扶贫过程中出现瞄准偏差,识别出最贫困、最需帮扶的人存在一定的难度。
2、未能根据致贫因素采取有效帮扶措施
精准扶贫在熬心费力地识别出贫困者后就要采取有效的扶贫手段或工具使应受帮助的贫困者脱贫,精准扶贫的重心和难点皆在于精准帮扶环节。我国贫困地区通常科技教育落后、资金缺乏、地理环境恶劣,且贫困者的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存在差异化。然而,我国的扶贫工作大多采取“一刀切”方式,没有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导致扶贫成本增加、扶贫效率低下。致贫原因多种多样、千差万别,有的是因病致贫,有的是教育致贫,有的是自然环境限制,有的是缺乏资金和技术,有的可能是观念跟不上等等,我们应深入了解并分析各地致贫因素,摸清需求供给也就能有的放矢了,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要对症施治确定帮扶策略和措施,从根本上扶贫,避免返贫。实现扶贫目的、扶贫手段和脱贫需求的有机统一,脱贫成效才能得以体现。
3、扶贫成效缺乏长期机制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但扶贫对象脱贫后的返贫现象却层出不穷,引发政府反思。尽管不排除扶贫对象对被扶贫的某种合算性留念,但主要原因还是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精准扶贫必须具备针对性和可持续性,不应只关注眼前的成果而沾沾自喜,若没有从根源上解决致贫问题,扶贫成效就有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扶贫开发工作的最终归宿是要为民富民,培养扶贫对象自主发展的能力、增强造血功能与内生能力。为此,应充分做好与相对贫困进行长期斗争的持久战准备,巩固扶贫成效,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4、社会扶贫力量缺失
社会力量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生力军,这项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来完成。积极鼓励并高效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可以实现多赢局面。目前,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多是自上而下的、主要以政府为扶贫主体,社会各界的参与较少,普遍缺乏对项目后期的监管与反馈机制。扶贫开发既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也需要社会各主体之间同心协力、相互协助,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扶贫工作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扶贫济困工作,从各方“单打独斗”到整合资源“握拳出击”,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对策建议
1、创新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
首先,调整扶贫标准制定,继续完善精准识别机制。转变之前以单一的收入标准进行识别,采取多维贫困标准(收入、资产、消费、健康、教育等)来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严格遵循识别指标体系及程序,并且通过大力宣传来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扩大识别规模、增大覆盖面;其次,扶贫资金多元化,探索贫困户的受益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扶贫资金的投入,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持。精准扶贫不光需要采取综合性、差异性的帮扶策略,还应高瞻远瞩,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解决贫困户经常面临的技术、资金、市场方面的难题,执行可复制、长期的开发式精准扶贫措施,从而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再次,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干部考核机制被誉为“指挥棒”和“風向标”,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决定着干部在工作中的重点和方向。实行扶贫责任追究,强化干部的责任和担当,使扶贫资源的分配更加公开透明,杜绝援助诱惑现象,扶真贫,使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惠及民众。
2、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在政府主导的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下,拓展为以多元主体参与、秉持综合治理、强调去穷根和促长效为主要内容的“协同作战”的方略。构建科学的社会扶贫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整个社会对于贫困治理的参与程度,推动社会参与不仅能够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下一步的扶贫开发之中,更能激发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完善我国的社会监督体系。[3]建立多元主体联合帮扶机制,重点以领导联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企业结对帮扶、志愿者自发帮扶等多方力量参与,倡导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精准扶贫工作合力,能够更好地助力贫困群体实现脱贫。
3、培育良好的精准扶贫环境
精准扶贫作为一项艰巨、意义深远的工作,其执行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必须极力发挥各因素的正向力,做到大环境与小环境相配合、外部系统与内部系统相协调,才能保证其顺利推进。应意识到扶贫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宣传扶贫的意义,秉持公平正义理念,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精准扶贫夯实思想基础、烘托良好氛围、提供实施条件。
精准扶贫过程是一个资源分配、群体冲突和利益博弈的动态复杂过程,可能会引发精英捕获问题、腐败风险、扶贫依赖症等社会风险。它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工作,需要执行主体、执行方式与执行环境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需要有一定的可以灵活配置的资源,从理论和实践上理清谁是贫困者、贫困原因、扶贫成效等问题,以确保扶贫工作真正做到不断精准化。
【参考文献】
[1] 葛志军,邢成举.精准扶贫:内涵、实践困境及其原因阐释──基于宁夏银川两个村庄的调查[J].贵州社会科学,2015.5(5).
[2] 刘解龙.经济新常态中的精准扶贫理论与机制创新[J].湖南社会科学,2015.
[3] 莫光辉.精准扶贫:中国扶贫开发模式的内生变革与治理突破[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