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反”后的中国光伏行业

2017-04-19 16:38晨雨
能源 2017年3期
关键词:双反多晶硅对华

晨雨

当大部分消费者把目光集中在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时,中国的另一股新能源力量在政策的强势助力下已默默成长,渐渐地登上了行业制高点。

2005年,中国光伏装机容量仅为6.8万千瓦,直至2010年也不过89.3万千瓦;而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3454万千瓦,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达7742万千瓦,11年间增长近500倍。

这些数字的背后,承载的是万千中国光伏从业人员的辛勤劳作,也是中国制造加工业在全球新能源需求大幅飙涨、政府强势介入之后联合创造的奇迹。

不过,2011年开启的全球各地“双反”贸易战,也让中国公司压力陡增,大量企业倒闭、员工失业,行业在谷底徘徊了数年,其中历经的辛酸也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挫折之后,国内公司逐步走出了泥潭、并大举开拓中国市场,得以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美国企业提起对华光伏产业的第一次“双反”调查

光伏产量与技术的并进发展,与全球新能源持续、长期的有效政策导向分不开。德国政府最先开启了全世界的新能源发展之路:1998年,当地提出了20年光伏计划。日本政府也在1994年~2003年期间实施了一轮补贴,促使2004年日本光伏累计安装量达到1100兆瓦。此外,美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希腊等地也大力倡导新能源用电,带动了太阳能需求量的螺旋式上升。

而中国政府也因势利导,推出了一系列与电价、电网及安装相关的强力政策,呵护了“新生儿”的成长环境,从而让国内光伏制造商也得以迅速擴产,进而赢得领先优势,抢夺了行业的制高点。

但是,国内光伏产能及技术的双轮驱动却引发了一大批海外同行的不满,并提议所在地政府对中方实行“双反”制裁,中国企业被迫陷入海外贸易战。

在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轮番爆发的时刻,美欧地区政府对于光伏的支持力度大幅锐减,不少欧美企业的市场规模也急剧萎缩,导致美国企业陷入尴尬。2011年10月19日,美国7家太阳能光伏制造企业共同发起了一项针对中国公司的联邦贸易诉讼,指责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在美国及全球市场上“倾销”光伏太阳能产品,并要求政府就美国输美“对中国货”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2011年11月份,美方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光伏电池征收“双反”关税,这也被称作美国对华光伏第一次“双反”。

当时,美国参议员Ron Wyden于2011年9月8日致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的的信中提到,目前中国产品在可再生能源市场中越发地占据主要地位,无论是美国企业,还是日本及欧洲公司,都几乎失去了当地的市场份额,而中国生产商的份额在逐步提升。

“相比2010年同期,今年以来中国在美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增幅高达240%。另外,来自中国的光伏组件量在2006年~2010年之间增加了1593%。”他提醒奥巴马,一些美国光伏企业已出现了破产,美国有关部门应该对来对自中国的光伏组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美国光伏行业正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工人失业。”

Ron Wyden所提到的美国光伏企业破产事件并不是个案,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因此其发言不值得推敲。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8月,在美国申请破产的有长青太阳能公司、光谱太阳能公司,另一家加州太阳能电力公司Solyndra也将在当时拍卖资产。而欧洲于当年春季已有企业出现问题,比如BP旗下的BP Solar就停产了。美国企业应该从自身的技术和人力成本上找问题,而不是来攻击中国产品。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几年,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规模的扩大,中国光伏组件的口碑在逐步提升,质优价廉的产品谁能不喜欢。

国内外光伏产业在彼时并不好过,部分公司进入了寒冬期。尽管国内多家光伏组件企业仍在生产,但一些上游硅片厂已停产,光伏业遭遇外忧内患。一家位于浙江嘉兴的硅片公司内部管理层就曾说,公司产量为每月300万片,而在两周前因硅片价格跌得实在太厉害而干脆直接停产。单晶硅从2011年最高峰的20多元/片跌到了7.2元/片,根本无利可赚。而海外客户特别是欧洲组件和电池企业客户依然在压价,估计周围有不少中小型硅片厂都已经停产。

另一家设立在江苏的大型多晶硅片企业市场部负责人则表示,2011年2月份一种常用型的硅片价格为30元/片,不到半年时间跌到了10.8元/片。从当年7月以来,公司一直处于亏损。之所以亏损还要接单,主要是考虑到有些订单已经和对方谈好,必须要执行。

第一次“双反”中,国内输美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一些国内公司也不再安排人员赴美,产品转向其他地区。

新一轮“双反”美国对华“双反”再次卷土重来

第一轮的美国对华企业“双反”制裁,只是一个开始。

2014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认为,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和台湾地区的部分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倾销税率。来自中国大陆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只有天合光能(TSL.NYSE)的税率在30%以下,其余应诉公司的税率则被定为42.33%或58.87%,未应诉的公司税率被强制定在了165.04%;中国台湾地区的昱晶能源税率是27.59%,茂迪工业为44.18%,其他公司定为35.89%。而这无疑对2013年大陆及中国台湾地区创造近15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打击。

2014年底,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光伏实施二次“双反”终裁:中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而所谓的第二次“双反”在调查范围上,则包含了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等几乎全部晶硅类光伏产品。

在查询了美国当地网站后笔者发现,自中国大陆进口的光伏产品价值,从2011年的31亿美元减少至2013年的14.5亿美元;而自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产品数量则从2011年的2.566亿美元攀升至2013年的6.568亿美元,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数额在增加,中国大陆则在减少。值得一提的是,来自中国台湾的“电池”公司被放在了这轮禁令中,这也是与2012年美国对华光伏第一轮“双反”制裁相比最不同的一点,会促使中国大陆的组件厂商蜂拥至马来西亚和韩国采购相关光伏产品。

大陆光伏产品对美减少的原因,是2012年末美国对华中国光伏产品做过制裁的关系。当时反倾销税在18.32%至249.96%之间,反补贴税为14.78%至15.97%。而在第一次的“雙反”中,中国大陆企业所生产的电池及组件是“双反”范围,部分厂商一方面在减少对美的出货量,一方面通过采购中国台湾当地的电池来规避政策,因而后者的台湾光伏产品出口美国的数量也就顺势增加了。

新能源资深分析师王润川解释,第二次“双反”强调的是,如果硅片来自于中国大陆,而组件和电池在国外并出口至美国的话,不在“双反”范围内;而如果使用中国大陆的硅片、中国台湾的电池再返回到大陆中国做成组件,出口美国就会被征税,简单说等于是把中国台湾电池厂商逼到了非常困难的处境中,最受影响的就是中国台湾公司。

2016年7月,美国方面相继对外宣布了其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相对2014年底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二次双反”所认定的倾销及补贴幅度,去年的力度并不低。

据媒体报道,除英利、天合、比亚迪等约19家企业被确认单独反倾销税率为6.12%-12.19%(江苏永能、晶澳调查期无可审查交易)外,其他所有中国出口商均被裁定适用238.95%的反倾销普遍税率。(此后美方又补充披露称,撤销晶科、英利两家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维持原判)。

“双反”之下的国际政策形势变化

美国多次“双反”只是中国企业经历的波折之一,这种势头不仅没有被压制,反而影响到了其他国家的光伏政策风向转变。

2012年7月24日,以德国SolarWorld为首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向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正式提交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

紧接着的9月,欧委会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此后欧委会又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等;同时,欧盟也提出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最终,有17国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2013年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访问德国时强调,近日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国政府表示坚决反对,希望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打贸易战。令人欣慰的是当年12月5日,经过中欧双方艰苦而细致的谈判,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这才化险为夷。

不过,欧洲光伏问题的暂时性结论,并没有给其他地区带来足够的示范效应。2014年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而受加拿大影响最大的四家国际光伏企业分别是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尽管加拿大并不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重镇,但多位行业人士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其他国家跟进,如限制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出口等。

中国多晶硅企业联手向商务部求援

在光伏组件和电池公司在欧洲、美国等地受挫的同时,海外多晶硅企业的低价倾销同样让中国公司困扰不已。

2012年,保利协鑫旗下的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能硅业”)、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赛维LDK”)、洛阳中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下称“重庆大全”)等多家公司,联合向商务部提起多晶硅双反申请,要求对美韩、欧洲产的输华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上述中国企业合计占国内多晶硅产量的50%以上。

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发起对美国产的进口多晶硅“双反”、对韩国产的进口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同时,2012年9月,商务部也收到了上述企业提起对来自于欧盟地区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就中国同类产品的情况、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等做审查后,商务部决定对欧盟产多晶硅立案调查。前述数案将同时合并调查。

“欧洲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比例这几年有增无减,而且我们可以通过证据来证明他们确实是在倾销产品。”保利协鑫一位高层曾说道。2012年上半年,中国自欧盟进口的多晶硅9286吨,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8%;平均价格为27.53美元/公斤,比2011去年同期下降了47.46%。其中,德国进口9100吨,比上年同期5700吨同比上升59%,而价格也在一年间下降了一半。

从欧洲的进口多晶硅总量看,德国瓦克公司算是最多的,如果立案调查的话,瓦克肯定是调查的核心企业之一。

让几大国内多晶硅公司感到揪心的是,多晶硅价一跌再跌,继续这样暴跌下去,公司只能关门歇业了。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对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税率为0%至2.1%,反倾销税率为53.3%至57%,对韩国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2.4%至48.7%。 据公告,前述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2014年3月20日,商务部也宣布,瓦克化学代表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签署并递交了价格承诺书,至此对欧盟多晶硅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以韩企为代表的海外多晶硅厂商在被我国征收反倾销税之后,进口量不降反增,这一现象引起了国内同行的瞩目。去年,中能硅业、赛维LDK等公司再度提出申请,希望商务部对韩企实行反倾销复审,理由是“其实际的倾销幅度已达33%以上,远高于此前的终裁税率。”自韩进口的多晶硅被征反倾销税中,熊津多晶硅、OCI株式会社、韩国硅业株式会社、KCC、Innovation Silicon等公司的税率在2.4%~48.7%不等,但韩国主要的两家企业税率仅2.4%和2.3%。,却占韩国产能的80%以上。目前,商务部已展开了反倾销期中的复审。

2011~2012年,中美、中欧光伏发生贸易争端,接踵而来的是中韩、中美及中欧的多晶硅贸易调查案。加拿大等地也发起了对华光伏企业的相关贸易调查,日本暂停了中国企业的电站并网,过去的8年中国内光伏公司的成长实属不易。但是,在中国光伏市场大举开启、中国光伏产品渐受海外客户认可之时,这些争端得以平稳过渡。管理得当、治理严谨、善于把握政策风向的光伏公司还是获得了极大的机遇,在出货量和销售额上都顺势崛起。在全球光伏电价不断下调、部分地区市场出现饱和的前提之下,它们能很快适应市场变数,研发和生产叠代产品,进而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

贸易战总有结束的一天,融合与创新才是铸造百年企业的秘诀。对于新能源产业的同道之人,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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