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明清时期商品貿易的发展使牙人牙行大量出现,他们对转运商人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积极方面表现在:使转运商人的收购或销售活动更加便宜;协助转运商人贸易,减少其受骗几率,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带客”或“代客”买卖,缩短商人用于收购或销售的时间;在银钱交割和物流环节为转运商人提供便捷服务;以其专业眼光和丰富经验,在商业运营上给予转运商人必要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明清时期;牙人牙行;转运商人;积极影响
牙人,即贸易中介人;牙行,即集交易、仓储、食宿为一体的贸易中介机构,也称为“牙店”,在明清时期相当繁盛。他们不仅遍布大江南北,活跃于城乡市场,而且分工细密、职能全面,对商品贸易参与的程度较之前代更为深入。明清时期长距离运输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内市场得到了大规模的开拓,转运商人因而大量出现,南北商品通过他们迅速对流:“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1]转运商人需在商品生产地将零星商品汇聚成批,运至目的地后又需将其化整为零,其购买与销售的过程,也是牙人发挥作用的过程:“市中贸易,必经牙行。非是,市不得鬻,人不得售。”[2]因此,牙人对转运商人影响巨大。限于时代的局限性,牙人牙行对转运商人的负面影响不可避免,多位前辈学者已有充分论述[3],但对其积极作用学者们关注的却不够。实际上,明清时期的牙人牙行能随着市场的繁荣与商品贸易的兴盛而蓬勃发展,其本身对商品贸易和转运商人的积极影响必然存在,因此,笔者不揣浅鄙,试图将牙人牙行对转运商人的积极影响加以细化梳理,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一、集贸易、仓储、食宿于一体,方便转运商人的商业贸易和日常生活
转运商人无论是来收购抑或出售大宗商品,均非一日之功,需要多次零散交易才能完成。在交易最终完成前,商品需要仓库储存,新收购货物需存入,已出售商品需搬出,因此,交易场所、仓库合二为一较为适宜,既方便交易,也节省了看守货物和搬运货物的人工成本。而商人同时居住在牙行,则随时可以展开交易,有利于收购或销售尽早完成。所以,这种集贸易、仓储、食宿于一体的牙行对转运商人展开贸易活动无疑是最方便的。而且,商品存储于牙行,则由牙行为其安全性负责,如货物在牙行中失窃,由牙人负责赔偿。清代的刑事档案中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如乾隆四十一年三月六日,浙江巡抚三宝称:钱均亮的牙行中失窃,不少客商的货物被盗,除了部分追回之外,“未起各赃,照例先着钱均亮赔偿丝客收领,仍于贼犯名下照估追还。”[4]商人带来待售的商品或者尚未收齐的货物放在牙行的仓库里,牙行亦有代商人照管的责任。《寄园寄所寄》曾记一事,“歙有许客在徐州经纪,仓收小麦。……客归,至次年遇事,恐麦为虫蛀,寄钥与经纪代晒。”[5]这种方式非常灵活,既保障了商人的利益,又避免了商人的麻烦。
另一方面,牙行之间为了争夺客户,都尽力为转运商人提供细致周到的生活服务,主观上固然是为了保持与转运商人的良好关系,以期能够长期合作,但客观上确实为长途跋涉、人地两生的转运商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和身心的愉悦。
客商初投牙行,牙人先为其安排好住宿,然后接风洗尘,《明珠缘》中魏进忠投蓟州侯家牙行,到店之后“茶汤已毕,安排午饭,置酒接风”[6]。在整个接待期间,“牙人丰其款待,割鹅开宴,招妓演戏以为常,”[7]甚至“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对垒”[8]。在“丝业甚盛”的双林镇,丝行更是“投客所好,以为迎合无所不至。”[9]在照顾起居饮食的同时,牙人亦照顾其精神需求,常常陪客商游览当地名胜古迹,《鼓掌绝尘》中客商夏虎想要游览杭州,行主人说,“我这里杭州最要欺生的”,为避免其吃亏上当,主动说“还是我与客官同去何如?”在他的陪同指导之下,夏虎果然乘兴而去,尽兴而归[10]。
转运商人辗转各地,饮食习惯、气候环境往往差异很大,如果适应不良极易染病。而明清时期医疗卫生条件较落后,一旦生病可能就会有性命之忧,《中国十大商帮》里提到很多在异乡经商,生病甚至去世的商人,如鄱阳人“永寿服贾于外……后来永寿客死福建。”“金溪李应科,父亲出外经商,客死汉口。”“吉水周西岫客死于南京”[11],因此牙行为转运商人提供的细致周到的各项服务,使其身心愉悦的同时,也对其健康大有裨益。正是出于对牙人牙行服务的认可,转运商人往往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罗家就先后四代与广东的牙行维持主客关系,在长久的合作与接触中,双方的感情如同亲眷一般。[12]
由此可见,这种集仓储、住宿、贸易于一体的牙行于转运商人而言十分便宜,为其贸易、生活起居带来了各种方便。
二、以其经验及“保证人”的身份,维护交易的合法性和商人利益
转运商人需随身携带一定银钱,所以易吸引骗子的注意。而商人在经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骗子或以同乡、同路的身份相诱,或以各种手段相诱,使商人们防不胜防。牙人在年深日久的与客商、各类人群交往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常见骗术了然于胸,因此能够帮助客商规避风险。同时,牙人也善于应对突发事件,采取适当的措施帮助商人追回或者减少损失。《杜骗新书》中记载,徽州小商人刘兴盗窃同乡大商人张沛财物后逃跑,牙店老板陈四“亦老练牙人”,发现后果断的指挥说,“相公主仆二人可雇四名夫,直到海澄。我同一大官,更邀七八人,讨一荡船到水口。”一路寻来,发现刘兴藏一寺中,陈四于是吩咐众人分为两伙,分别守住前后门,等天亮僧人开门时,捉住了刘兴,追回了所失的全部银两[13]。由此可见,一个“老练”牙人,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判断,将客商损失降至最低。
牙人在其参与的所有商品贸易中都是交易合法性的保证人,但是这种身份和角色在“预买”中更为重要。“预买”,即预先购买,在商品种植或生产出来之前就议定价格,并给付货款,约定日期前来提货。在专门的商品生产基地或手工业中心这种贸易方式所在多有。江西龙南县产竹,当竹子未长成时,“即为外客预定买去。”[14]纺织业亦然:“看得葛子高葛布牙行也。康熙十年二月间,有山西客人李承安投行放收葛布,子高领议时价,散与众机户,共放布两千七百匹,约至本年八月来收。”[15]《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九载“有一纺织人家,客人将银子定下罗若干。”一般而言,需要“预买”的都是紧俏商品,为了按时、足量的拿到货,商人才愿意预先付值。比如闽地荔枝龙眼“多不自采,有吴越贾人,春时往,估计其直。”[16]广东的荔枝龙眼亦如此。龙眼荔枝是仅产于闽广的珍果,以全国为市场,甚至远销国外,所以商人们必须预买以保证货源。这种预买的方式,充分保证了商人可以及时买到足够数量的优质或稀缺产品,进而保证了其商业利润,所以预买是一种重要的商品交易方式。
但是,“预买”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系于牙人之身。因為“预买”的交易双方彼此并不了解,更难以产生信任。在司法不健全的明清时期,农民或小生产者如果故意违约,一货多卖,转运商人仅靠一纸契约是难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尤其“预买”距离提货间隔较长,价格难免出现起伏,比如在桑叶的预买中,价格经常变化很大,万历时人闵光德说:“叶之贵贱顷刻天渊,甚有不值一钱,委之道路者。”[17]“俗云‘仙人难断叶价”[18],如果没有可靠的保障,“盖叶昂,则卖主逸去,买者非但无叶可发,即本钱亦无从追取。”[19]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卖主违约,商人就会损失惨重。因此,预买想要顺利实现,牙人必须担负起责任,“议价既定,虽黠者不容悔,公论所不予也。”[20]“蚕多叶少必须买叶,大眠后叶市开秤,然后开叶船,取行票到地摘叶,如地主缺额无偿,则勒令至行中倍罚,甚或执之如捕盗。所谓鲜货道路,非同儿戏也。”[21]乾隆三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浙江巡抚熊学鹏的题本中记载的桑叶牙行徐世民的一段供词展示了其具体操作过程:“小的在(浙江桐乡)炉镇开张桑叶行,代客买卖。乡例桑叶原可预先价卖的。(乾隆)三十四年二月,沈维新来到行内说他族弟沈三锡央他预卖桑叶两担,每担议价五百五十文,共取去钱一千一百文,言定蚕时采付。后到开秤时,叶价昂贵,小的同客人向沈维新催要,他转向沈三锡讨取,后来沈维新领小的们到沈尚先地上,止采了一百五十斤,客人不肯挂欠,小的只向经手人要叶,原是沈维新凑了五十斤桑叶找清客人载去的。”[22]在这个案例中,牙人与预卖者两相熟知,且有行内规则,故能迫使预卖者完成其和约,防止“叶昂,则卖主逸去”的事件发生,维护了商人的利益。
三、“带客”或“代客”买卖,尽量缩短交易环节的时间
“带客”买卖,即转运商人与牙人一起进行买卖,交易地点在牙行,如《醒世恒言》所描述的:“屋里坐下三四个客商,主人家站在柜身里。”主人(牙人)负责评定商品质量和价格,客商付款。如果卖方商品数量多或质量好,牙人则带领客商上门去买,“若是大户人家积的多的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门来买。”[23]张瀚的祖先因织的好绸,“商贾所货者,常满户外”[24]。除此之外,也可以先不结账,由牙人管理银、货,其后一并结算,褚华的《木棉谱》中说,“明季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其家……俟其将戒行李时,始估银与布。”《花村谈往》卷二记载正德间“荆湖川蜀远下客商所带板枝花俱结算在主。”[25]这里的“主”即牙行主人。
“代客”买卖则是由牙人代替转运商人进行交易。《儒林外史》中杭州丝商陈虾子就劝其叔陈正公说:“阿叔在这里买丝,爽利该把银子交与行主人做丝。”[26]这是商人在场,只是并不参与交易的情况。卖货亦然:“商等贩枣投苏,凭枣贴官牙发卖”[27];药材牙行,“有扬州商人载生药值三百余金,留顿其家而去。”[28]在这种牙人处理一切的情况下,客商在不在现场其实影响不大,所以有的商人只把银、货交于牙人,而自己并不亲自出现。大宗收购贸易中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商人将资本付于牙人牙行,等收购活动基本完成时才赶来,验完货后直接起运。如成弘时苏州吴县大牙商钦允言“总商贾资本,散之机杼家耳敛其端匹,以归于商。”[29]松江的棉布市场也是“各省布商先发银于庄,徐收其布。”[30]直隶饶阳县的布行,因与关东塞外的商人有固定的业务来往,“安坐里闾,而塞外东三省、内外蒙古,持一纸书,千里赉银币来取布”[31]。这两种情况中,客商无论在不在现场,都不参与交易过程,牙人起主导作用,银钱或货物到位之后就开始进行交易,交易结束,商人即带着所收购的商品或者卖货所得离开。
无论是带客买卖还是代客买卖,都有共同的优点:其一,商品质量有保证,牙人牙行对商品质量把关,尤其在代客买卖中,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这种方式就不可能延续。其二,节省时间。设立牙行已经使交易相对集中了,上门购买则更是有的放矢。而代客买卖中,尤其是商人不在场的代客买卖,更是完全不占用客商的时间。牙行能实现这两个优点,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长期的经营中精准的掌握了本地货源和销路,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其人手充足,分工细密,如盛泽镇丝绸牙行“持秤估值曰‘看庄;高坐柜上,颐指气使,凡绸之不称意者掷还之,曰‘覆庄;握算偿钱者曰‘发庄;修治整理者曰‘修折;以货出售者曰‘出使;在外接帐者曰‘坐庄”[32],各个环节的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大大提高了收购效率。《鹤园冼氏家谱》中记载,正统年间,冼灏通经营锅业,“公命诸弟侄经理其事惟谨。商客人人得以充其货,毋后期也。”[33]“诸弟侄”可知非一人。四川綦江县丝行开始收丝时,“邑中子弟有领其(商人)银各往换钱者,有领而代为收丝者,都有首事,管理,有行规,攘来熙往,极为热闹。”[34]这些牙行都有学徒或合伙人,三四人至十几个不等,多是家属、亲戚或师兄弟,组织严密。这种规模化和产业化的运作方式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达到“挟资者可随时而齐货”[35]的目的。卖货亦是如此,通过牙行出售可以节省商人很多时间,《明珠缘》中,商人魏进忠投了行家后,“次日,就有人来议价看麦,五六日间都发完了。”[36]阿寄到苏州卖漆也是,“不勾三日,卖个干净。”[37]
且不说收购高质量的商品是转运商人成功的保证,缩短了收购时间其实就是节省了商业资本,商人多滞留一天就要多付出一天的费用,而不到场的代客买卖则把这项费用降到了最低。另一方面,商场情况瞬息万变,能够及时的收购到合适的产品对于转运商人而言至关重要。牙人牙行的优势在这两点上充分满足了商人的需要,为其商业运营提供了必要的辅助。
四、在银钱交割和物流环节给商人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转运商人的货款,若买家,如本地小商人或店铺一时无法付清,则由牙人代为清偿,“招接内商,……外商之银钱惟牙行是问”[38],“市迟则代居以市,归急则代价以归”。[39]明清时期,各个城市和商品集散地的牙行多有实力雄厚者,不仅有能力帮小商贩垫货款,而且有能力把商品直接买下,再慢慢销售。《二刻醒世恒言》中牙人张一索,在京师开“各省杂货牙行”,“一日忽有个松江布商,贩布一千捆,值银三千两。闻的张一索行内现银应客,竟来投下,将货都发在张家行内。”[40]“现银子应客”就是指牙行自己出钱把商人的货物买下来。这种方式给转运商人带来了巨大的方便,商品得以售出,资金迅速回流,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其他的商业运营。否则,不仅流动资金受影响,专程回来收欠款,成本也是比较高的。
随着商业活动的进一步发展,银钱交割体系也更为完备。刘河镇是康熙开海后到嘉庆中期江南豆、饼、杂粮市场,由于“万商云集,或拥货而无银,或有银而无货”,而且“内外之商彼此不相谋面,中间有行以主之”,买卖双方银货并不直接交割,而是“售货者惟行,收银者亦惟行”。又因为交易量大,银额也大,为了方便起见,银货定有标期,一月三标,以六为度,交易随时但按期付银。既简化了手续,又确保了银货两讫,这是目前所知鸦片战争前江南交易最为发达完善的银货交割形式[41]。佛山亦有类似的记载,“(佛山)凡遇客货报到及铺取行货,令行户客商铺贩彼此各一簿,将货物银钱数目一样登写,客贩之簿用行户图记交贩收执,行户之簿用客贩图记交行户收执,如此则互有凭据,而混赖之弊自可剔除矣。又行家宜走具承充,互保殷实,给发执照,以免骗赊货物。”[42]可见由于商品销售越来越专门化,交易分工逐渐细密完善,各要素配置亦趋于合理,商品交易也越来越便宜和安全,进而商业成本也在不断降低。
转运商人在货物起运、转运、装卸时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和交通工具,雇佣人力和交通工具,在牙人牙行的帮助下也变的快捷而稳妥。《李煦奏折》曾提到枫桥米行,“各行家有揽福建人买米,每石价银一两八钱,包送至浦出海”[43],“包送出海”是争夺米商的一个手段。但更多的时候此类事务由专门的安排货物起卸运输的牙行来负责,他们一般被称为“埠头”、“脚头”、“起卸牙行”、“过载行”、“夫头”等。如万历时期的新滩镇,“每年春冬水涸滩险,舟行上下必搬运行李材货,空载而后可行,附近民多立牙行,为之雇直。”[44]天津的“起卸粮行经纪”,专替客商雇人起卸粮食,“凡米船到行,每肩米一袋,商人给钱三、四文”[45],河南洛阳的“过载行”,“凡有客货投行,代雇长脚发运,谓之发长”[46]。为了保证商客货物的安全,《福建省例》还规定,“客商往来靡定,自难拨役护送,惟有责成夫头预刊二联印单,编列号数,钤盖县给夫头截记将代雇脚夫姓名、年籍、挑抬何项货物行礼、雇往何处交卸及客商姓籍,备细登载,并注明‘如有疏失情愿认赔字样戳,给客商收执,其单根存店备查。倘有中途窃逃情事,许该商赍单赴所在地方官呈请分别差拿关拘到案,立时究追给领,追不足数即著夫头赔偿。”[47]由此可知,这些牙行所提供的服务,既快捷,解决了商人在外地迅速组织起足够的人力和运输工具的需要,又保证了安全问题,牙行要记载所雇的脚夫、船家等的情况,所以他们不敢随便作案。同时,牙行的管理也是比较健全的,出现差错也有一定的善后措施,把商人的损失减到最少。比如若发生“一船两写”时,“倘船已出口,不及追退前号水力银,着经手税行(即牙行)即速加息还号,不得延迟,并查提后写余利,亦归前号,以补未装之货衍期利息。”[48]正是因此,大多数的运输商人都选择通过牙行来安排转运业务。
五、在商业运营上指导转运商人,助其尽早占领市场、抢占商机
牙人常年累月的与来自全国各地的转运商人打交道,通过他们,牙人获得了全国各地的商业信息;加之多年从事一种或几种商品的交易的经验,牙人可以准确预测特定商品的走势和商业前景,正如《商贾遍览》卷七所说“做牙做客,于货之起跌壅通预有定见,斯为识时俊杰也。”《鼓掌绝尘》中牙人就对外地来的客人夏虎说:“我这里今年粮食高贵,来的客人都是趁钱。客官,你只速来绝妙。”[49]《花村谈往》记载商人海月开始经商时,一牙人告诉他,扳枝花积年已久,无人收购,价钱非常便宜,建议他收购。于是他收购了大量的扳枝花,不久之后,扳枝花的价格就开始上涨,获利无穷。祝枝山《怀星堂全集》卷十九《承事郎钦君墓志铭》记载苏州富牙钦允言“计会盈缩低昂而出入之,刻时审度,彼此以济,皆信委帖服焉。”牙人凭借其经验对商业活动做出预测,并指导商人应用于商业实践,效果还是较为明显的。
基于此,商人经常委托牙人代为选择商品的种类和花色。尤其随着明清时期商业活动的繁荣,商品种类繁多,花色、款式极大丰富,而各地之流行又各不相同,如杭州的丝绸,“各路商贩来杭兴贩绸缎,一省有一省所行之货……西路所行之货,其匹至长至重,其绫纱绢□至清至短。”牙人对此非常专业,商人付银给牙人,由其挑选、收购一般不会出错,如山陕丝绸商人就认为“标商所行之货,各有不同,若非发银预定,即不能合式,而货物不行”[50]。
结语
牙人在与转运商人的接触中,不仅为其提供了细致周到的生活服务,还在商品贸易方面发挥了诸多积极作用。在牙人的帮助下,转运商人的收购或销售活动更为便捷,商业成本得以降低。牙人丰富的经验和“保证人”的身份,减少客商上当受骗的几率,交易的合法性及客商利益亦得以维持。经验丰富的牙人还可以在商业运营上给予转运商人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所以《杜骗新书》才说:“出外经商,……全仗经纪以为耳目。…是择经纪,乃经商一大关系也。”[51]弘治、正德之际,婺源商人李贤“奏除镇江沿河之积棍,立苏州上下之两牙”[52]。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在“凡民间些小买卖以及日用必须之物,其行头名色尽行革除”的情况下,依然规定“至于巨本经商,远方估客非用行户则交易難成,每岁共用行户若干册报藩宪,量其集市大小,定税额若干,尽收报解,在官无染指之嫌,在民无剥服之痛,国课又得盈余而商贾实多便矣”[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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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巧莉(1981-),女,河北晋州人,吉林化工学院社科部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明清史、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