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儒家美学的现代竹家具设计原则

2017-04-16 07:31
竹子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儒家家具美学

朱 云

(惠州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自汉武帝时期起,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一直占有极大的统治地位,不仅影响了中国意识形态的发展,而且也渗透到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甚至对国人的行为模式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美学,主要以“仁”为基础,通过分析个体和社会的关系,思考“美”的本质问题,进而认为只有将个体和社会相互和谐,个体才能获得自由;只有使个体恪守仁义之道,个体才能进入“美”的境界[1]。儒家美学作为一个思想宝库,不仅是中国传统设计的基础要素,而且也是中国现代设计的理论源泉。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剧,传统美学之于现代设计的作用愈发凸显,越来越多的设计师试图从传统美学中汲取养分,以期丰富设计的内涵,彰显作品的特色[2]。竹家具是中国传统设计的一个主要内容,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也饱受儒家美学的影响。从竹床、竹椅到竹车、竹衣,几乎每类物品均有竹的身影,东晋王徽之曾用“何可一日无此君耶”来感叹竹子的无处不在[2]。在传统审美意象中,竹子不仅挺拔劲秀,坚韧质轻,而且外坚中空,能屈能伸,常常被赋于谦逊、正直、高雅、淡泊的人格含义,称之为全德君子。白居易在《养竹记》中曾言:“竹本固,固以树德;竹性直,直以立身;竹心空,空以体道;竹节贞,贞以立志”,因而可见竹之于国人的精神地位。将儒家美学与竹家具相互融合,不仅有利于拓展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而且也助于中国传统设计思想的承传出新,甚至对竹家具价值内涵的延伸也大有裨益。

1 儒家美学蕴含的设计观点

儒家美学是华夏美学的精髓之一,其主要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经过历代文人学者的不断阐述深化而更趋系统。从内容来看,儒家美学主要以人的审美追求和人格美为着眼点,兼论艺术美和自然美等内容,并以实现审美对象和审美情感相统一为最高目标。其认为,艺术审美可以给人美感享受,也能给人精神满足,但是必须统一到社会群体之中,并与社会道德相协调。这一观点突出了人的审美主体性,也强调了社会对美的制约,带有一定的人性禁锢意蕴。但是站在设计对象角度,儒家美学则又具有极强的合理性,尤其是其提出的“文质彬彬”,约以“中和”“天人合一”和“尽善尽美”的美学思想,在今天仍有进步意义,值得每一位设计师认真思考。

“文质彬彬”是儒家美学观点之一,也是对设计对象的基本要求。孔子在《论语·雍也》中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中“文”是指文采、文饰,引申为纹饰和装饰,“质”是指本质、质朴,引申为材质和功用。孔子认为“质胜文”会导致设计粗俗丑陋,缺少审美意蕴;而“文胜质”又会使设计华而不实,矫饰造作。只有将“文”、“质”相互统一,设计对象才能“文质彬彬”,才能达到“君子”境界。由此可见,儒家美学的设计观不仅注重实用功用,而且还强调设计对象对人的情感需求,主张功用与审美的统一[2]。

“中和”是儒家美学的核心设计观点。《礼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中“中”即中庸,引申为均衡,“和”即调和,引申为和谐。在儒家看来,天下最大的根本是“中”,天下能达到的道是“和”,只有“无偏无倚”,达到“中和”,天地间所有个体的位置才会恰当,世间万物才会顺利繁育。运用在设计创作中,则设计主体(人)和设计客体(设计物)均需摆正自身的位置,为避免极端化和片面性,二者均应以“中和”为准则,不能“过”[3]。对于“中和”,孔子对其评价甚高,《论语·雍也》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将“中庸”提高到道德的境界。同时在《论语·八佾》中,孔子又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再次强调,审美创作的情感表达要合理恰当,要“发乎情,止乎礼义”,不能突兀走极端,尽量达到“中和”之态。

“天人合一”,在儒家和道家美学中均有表述,但二者阐述的出发点存在较大的差异。道家的“天人合一”是要将人自然化,进而清静无为;而儒家的“天人合一”则是要使自然赋予人的道德情感,通过审美主客体的“比德”关系,实现天人一统。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言:“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即为此理。儒家认为,人的情感、思想和气势等可以同宇宙万物相呼应,人的身心可以同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和发展形式相统一[3]。汉代大儒董仲舒则更进一步,提出了“天人感应”观点,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云:“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认为自然、气候与社会、个体、情感等均存在相比类的共感。反映到设计观中,则可以借助设计对象来表达人的主观情感,将人的道德情感与设计物相呼应,进而拉近人与设计物的关系,使二者相互统一。

“尽善尽美”“美善同一”是儒家美学的追求目标,也是其设计观的终极表述,囊括了“文质彬彬”约以“中和”及“天人合一”的主要涵义。《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其中“美”是指乐曲形式的美好,“善”是指乐曲思想内容的完善。孔子认为《韶》舞由于表现了尧、舜以德受禅,是“尽美”又“尽善”的,也是“善美合一”的[1]。而《武》舞由于表现了武王征伐取天下,乐舞在形式上虽然达到了“美”的目标,但在道德内涵上却是“未尽善”的[1]。因而可以看出,儒家不仅强调“美”的形式,而且也讲求“美”的内涵,甚至在《论语·述而》中,孔子还发出如下的感叹:“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可见“尽善尽美”“美善同一”在儒家美学中的地位。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提出了“浩然之气”的观点,在《孟子·公孙丑》中言:“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配义与道,无是,馁也”,认为人的浩然之气是天地之间的阳刚之气,正义之气,只有将其与道德目标相统一,人才能不软弱,才能充满正能量。将人的审美情感升华到一种超功利、“至真”状态,具有极大的时代价值。映射到设计观中,设计对象不仅形式要完美,内容要完善,而且还应体现“美”的本质,激发人的积极情感,有一股“浩然之气”。

综上观之,儒家美学对设计主体和设计客体进行了很多阐述,也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但是归根结底,儒家美学不仅希望设计客体富有人的情感道德,而且还希望自身要素相互和谐,尽善尽美,并最终与自然、社会和人和谐统一。

2 基于儒家美学的竹家具设计要求

将儒家美学与现代竹家具设计相融合,就是要挖掘儒家美学的时代价值和竹家具的人文内涵,在赋予竹家具思想灵魂的同时,将儒家美学发扬光大,进而创造出具有中国文化品质的竹家具产品。面对新时代环境,设计儒家美学的竹家具产品,不仅在功能内容上要质朴实用,而且在物用、人际及自然关系上要和谐统一,并以人的情感需求作为设计的重点目标,使设计内容与审美情感相呼应,进而激发人的正能量。综合而言,儒家设计观下的竹家具设计要求可概括为如下3点:第一,质朴实用。质朴实用是儒家倡导的设计要求之一,与儒家“经世致用”观点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质朴实用是从产品的材质功能角度而言的,在人造器物上,从古至今中国民用器具不仅都采用了天然质朴的设计材料,而且都体现了简明的设计意识和实用第一的设计原则[4]。特别是竹家具设计,由于其材料的方便易得,其质朴实用的特点尤为明显,从我们日常所用的竹筷、竹篮、竹筐可见一斑。然而,站在时代的今天,设计竹家具仍然要秉承质朴实用这一传统,除了要发挥竹材的材性,因材施工,还应强调“文质彬彬”的利害性。只有将“文”“质”相统一的质朴实用,才能更好弘扬儒家美学精神,才能凸显中国竹家具的造器精髓,才能与世界产品美学——精致实用,形成公约数。第二,和谐统一。和谐统一是儒家设计观的核心要求,其不仅包括功能与形式、技术与艺术,而且也涵盖“人-家具-环境”的和谐统一,因而具有一定的宏观性。站在全局角度,设计和谐统一的竹家具,关键是要把握竹家具的设计特点,理清材料、结构、工艺、形式等要素之间及与外部因素的关系,力促其物用、人际、自然关系的和谐。在功能形式上,要立足“家具如何利人,人如何用家具”的基点,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物质性需求,而且也要满足其精神性需要,体现人的中心地位。在技术艺术上,则要充分尊重技术与艺术的客观作用,既不分割二者的联系,也不过分夸大某一方面的作用,尽最大的努力使二者相互融合。在竹家具与外部因素的关系上,不仅要尊重自然条件规律,还要尊重时代变化的客观事实,在适应时代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合理满足个人与社会的要求。正如《考工记》所言:“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在进行竹家具设计时,就应尊重客观事实和造物规律,理顺竹家具的设计者、设计服务对象、设计受体及设计条件等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创造出“人-物-环境”和谐的竹家具产品[2]。第三,情景交融。情景交融是儒家审美的核心追求,也是实现儒家“以情感人”的有力手段。其中,“情”是审美情感,“景”是设计对象。情景交融就是要将设计对象蕴含的情感因素与个体的审美情感相呼应,进而使个体获得一种积极的、至美的心理感受。设计情景交融的竹家具,其核心在于“景”的营造。在竹家具中,借助形象性、寓意性和指向性设计手法,不仅有助于竹家具意象的显现,而且也有利于“景”与“情”的衔接,经过人的“去象取意”,使人领悟到“景”的情意内涵。与其他国家民族相比,中国竹家具还多了一层人文情意。中国是一个用竹、爱竹、写竹、咏竹的国度,无论是“岁寒三友”,还是“四君子”,竹均占一席之地。由于竹子清、雅、幽、秀的视觉形象,竹子在中国已然超越了生产资料的范畴[2]。北宋苏东坡在《于潜僧绿筠轩》中曾言,“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强调竹对于居住环境的精神作用[2]。晚明文震亨在《长物志》中认为采用湘妃竹制造的榻、帘可神交古人,免于俗气。明末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则将竹子制造的“笥奁杯箸”“楼阁几榻”等用品,比之为“雅物”,并将使用竹家具、竹制品视为人生“幸事”。因此,设计竹家具时,有必要将中国的人文情意融入产品之中,以促进人和家具的情感升华,体现中国的审美特色。

3 基于儒家美学的竹家具设计原则

站在新时代背景下,设计儒家美学的竹家具产品,不仅要秉承国人一以贯之的审美思想,坚定国人的民族情结和文化立场,而且也要坚持科学性、批判性和现代性精神,利用先进研究成果,揭示竹家具的设计规律。[4]从设计核心因素来看,竹家具设计主要牵涉到三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材料与工艺的问题,其二是结构与形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解决人的情感设计问题。其中,前两者是竹家具共性问题,而后者则是儒家设计观的特性问题。鉴于篇幅,以设计师石大宇的3件竹家具为例(图1-图3),下面将结合材料、工艺、结构、形式等要素,重点探讨竹家具情感设计问题。

第一,突出材料特性,以“真材换真情”。优秀的材质是家具质量的保证,也是个体获得积极情感的第一步。竹材,尤其是原竹(保持竹材原本特性的竹材,如圆竹、竹片、竹条、竹丝等),不仅色泽温润,纹理通直,而且体薄质坚,富有韧性,具有很好的视觉、触觉性能。同时由于竹子维管束相互平行,缺少木射线组织,进而又具有很好的劈蔑性,能够劈分成细薄的竹片、蔑片和细丝等,这为竹家具多元化设计提供了可能。为保持竹家具与传统竹文化的有效延续,制造竹家具时应优先选用原竹材料,在突出原竹材性的同时,以“真材换真情”。

第二,运用现代工艺技术,展示竹家具的结构美。工艺与结构是竹家具制造的核心保障,也是个体审美情感的有益来源。随着时代的发展,竹家具结构除了安全经济外,还应精致美观。因而,在工艺结构中,首先应针对传统竹家具工艺结构的特性,厘清其优势与缺点,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挥其传统优势。如传统竹家具的捆、扎、编、缠工艺和包接、缠接结构,虽耗时耗力,但能弘扬竹家具的生态美,建立个体与家具的历史情感联系。其次,要大胆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满足现代社会需求,如新型弯曲技术、干燥定型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等,不仅可以优化竹家具性能,还能触发个体的新奇体验。最后,要合理简化竹家具结构,通过减少家具零部件的规格、种类和数量,提高其结构的通用化、标准化水平。特别是新型五金件、定制连接件及插接、卡接等自拆装结构的运用,不仅有利于展示竹家具结构的技术美、个性美,还能增强“人-家具”的互动性,提升个体的情感体验度。如图1,其零部件只有竹片和铆钉,种类较少,如果用户能自行装配拆卸,则能有效激发其情感体验度。

第三,完善竹家具体感设计,提高产品的舒适感。随着感觉时代的来临,人们越来越注重产品的舒适性。一件竹家具产品无论实用功能多么完美,如果缺乏舒适性,那么人的愉悦感和美感就无从谈起[5]。竹家具的舒适感一般以人的直觉体验为主,如触觉、本体觉等,其与人体感官存在直接的关联。因而设计竹家具,就应考虑如下问题:其一尺寸设计要合理,符合个体使用习惯,使人坐卧自由,支撑有度,身体舒畅;其二,软硬度性要适中,不仅要满足竹家具的力学强度要求,而且还应提高其与人体姿势的吻合度,体现竹材的韧性特色;最后,表面细节要安全,由于竹材维管束密集,家具边沿部位容易带刺,加上竹材有节,表面有凹凸,因而竹家具制造时应进行精细化处理,力保体感舒适,对人无伤害。图2是一款名为“优弦”的摇椅,其座面和靠背均采用双层竹片。在座面中,上软下硬的双层竹片结构,具有“双弹簧”效应,在给人体提供良好支撑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柔韧性,可有效减少人体的单位压强。在靠背中,5条弯曲状竹片与人体坐姿背部曲线相吻合,大大提高了人体背部的舒适度。而在家具表面,又对竹节和细部进行处理,整体光滑顺畅,无安全隐患。

第四,完善竹家具的形式美,提高产品的愉悦感。形式感是人在自然界中最容易感受到的视觉艺术形式,其既包括材质的色彩、形状等自然因素,也包括节奏、韵律、对称、均衡等材质组合规律[6]。由于竹材径小壁薄、 横纵向力学悬殊, 致使竹材的线状特征非常突出。因此,设计竹家具时就应考虑这一特性, 优先采用线元素,借助规律性组合方法,提高产品的形式美感。图2从整体上看,其以线元素为主,虽然其座面为平面状,但仍然由线材构成。同时在腿部支撑件中,设计者为保证力学强度,凸显竹材特征,其4条腿均由十字交叉状的线材构成。在靠背搭脑处,用竹条向内延伸环抱,并于末端汇聚合一,线条收分有致,协调中蕴含变化。从构成形态上看,家具整体方中带圆,曲直相调,疏密有致,型感丰富,充满韵律美、对比美和统一美。特别是家具的侧面,其型如蓄势待发的飞鸟,轻盈而具张力,蕴含了一种动态美,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理愉悦感。

图1 君子椅Fig.1 Junzi Chair

图2 优弦椅Fig.2 Youxuan Chair

图3 琴剑椅Fig.3 Qinjian Chair

第五,借助情景营造,促进竹家具与个体的情感共鸣。审美情感是一种高层次的情感反应,也是个体发现美、反思美和完善美的过程。借助形象比拟、寓意点化和意象指引等设计手法,可引发个体对社会、生活及过往经验的积极联想和思考,进而激发审美情感的产生,达到“人-家具”的情感共鸣。图1是一款名为“君子”的椅子,其以原竹为主要材料,以线为构成要素,借助现代弯曲工艺和铆接结构,塑造了一个简洁舒朗、落落大方的家具形象。从整体上看,它不仅展示了家具的材料美,工艺美,也对家具的舒适性、愉悦性进行了阐释,并运用形象比拟和意象指引的手法,将汉字“君”字融进了家具的“景”中,给人一种儒雅正义的君子之美,散发出浓浓的人文情意,促进了人与家具的情景交融。图3是一款名为“琴剑”的椅子,其整体造型方正阳刚,直线运用直接,特别是腿部末端的收分处理,使家具形象更加刚直有力,有如铮铮铁骨的侠士,充满“浩然之气”,激发了人的英雄主义情怀,使人与家具形成了良好的共鸣效果。

4 结论

儒家美学是华夏美学的精髓之一,也是中国现代设计的理论源泉。将儒家美学与竹家具相互融合,不仅有利于提高竹家具的文化内涵,而且也有利于儒家美学的发扬光大[2]。站在新时代背景下,设计具有儒家美学的竹家具产品,不仅要质朴实用,关系和谐,而且还应注重情感的营造,使其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求。因而在设计上,首先必须了解和尊重竹材的材性,以真材换真情;其次借助先进工艺技术,展示竹家具的结构美和技术美;再次通过舒适度和形式美设计提高人对竹家具的愉悦感;最后依托情景营造设计手法,激发人对竹家具的审美情感,进而真正实现人和竹家具的情感共鸣,达到儒家美学的“美善同一”境界。

[1] 刘悦笛.生活美学与艺术经验[M].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

[2] 朱云,徐翠霞,刘秀,等.基于传统文化的简约竹家具设计[J].竹子研究汇刊,2015,34(2):51-55.

[3] 刘和山,周坤鹏.论影响中国古代设计的儒家美学思想[J].装饰,2005(11):52-53.

[4] 王琥.中国传统设计思想研究[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

[5] 王琥.中国传统设计审美研究[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

[6] 徐恒醇.设计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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