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艳博 薛西子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国外残疾人福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向阳艳博 薛西子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不同的福利制度类型。美国是自由主义型的典型代表,在个人主义和新教伦理思潮的影响下,建立了以提高残疾人独立生活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英国则是西欧福利国家的典型代表,在集体主义和社会权利思潮的影响下,建立了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为目标且内容广泛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日本是东亚福利制度的代表,在家庭主义的影响下,建立了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目标的有限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鉴于日本与中国的地缘关系和历史渊源,以及日本残疾人福利制度法制化程度高、结构体系完整、内容完备和政社形成合力的特点,借鉴日本的制度设计对中国残疾人福利的发展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
美国;英国;日本;残疾人福利制度
引言
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社会福利对社会和谐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完善其福利建设不可忽视。国际上,各国残疾人福利制度根据指导政策的不同,可分为三类:其一,康复型,通过医疗供给和辅具配置,促进残疾人的身体和精神康复,以美、德为代表;其二,自立性,以帮助残疾人进行人力资本开发为目的,通过特殊教育、就业保障等措施来实现残疾人的自立,代表国家有英国;其三,扶助型,通过国家对身体和精神残疾的群体提供生活援助,以减少其生活障碍,使残疾人能正常生活,日本就是这类国家的代表。但以上分类并非绝对,日本的残疾人福利虽属扶助型,但在医疗康复、就业扶助方面也不乏值得借鉴之举。
(一) 福利类型
英国早在17世纪就颁布了《济贫法》,并与1947年宣布建成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而美国直到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之后才开始逐步建立“不情愿的”福利国家制度。在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国家分类学里,美国和英国均属于“自由主义型”福利国家。然而,根据艾斯平—安德森的“非商品化”评分可以看出,美国和英国相差甚远;相反,英国与属于保守主义型的意大利却非常接近。而金斯伯格则将英国划入自由集体主义福利国家,美国划入法人市场经济福利国家。
对于日本福利国家的分类,在艾斯平—安德森那里被划入与德国等国家一类的保守主义类型。但是,艾斯平—安德森注意到日本与欧洲保守主义福利国家的区别,将其称之为“作为混合模式的日本”,但艾斯平—安德森对日本一直未能准确定位。随着东亚经济的快速复兴,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东亚社会发展模式的独特性,即基于儒教文化和家庭保障之上形成的“剩余主义”模式;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发展;保障水平低下;强调劳动伦理和私人福利。在这种背景下,日本被多数学者归于“东亚福利模式”。
(二) 残疾人福利内容
美国、英国和日本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是就业保障,就业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重点。英国针对残疾人的有关工作和就业类的津贴达到七八项之多,就业服务项目多达十余项。英国还建立了“特别就业中心”,特别就业中心办事处或特别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残疾人所处的不同阶段提供专业意见(即使其没有工作经验或很长时间没有工作),并且让其了解有权获得利益和津贴。“特别就业中心”还为残疾人配备就业顾问。不仅为残疾人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还提供心理咨询等事务。美国则设立残疾指导日,通过职业生涯探索,工作见习和实习,提供就业机会,匹配学员/导师等,促进残疾学员职业发展。
二是居家养残服务。美国于1963年通过《社区精神健康中心法》,国家开始逐步取消大规模地福利机构,将残疾人融入到社区之中。在英国,社会学家夫曼(Goff-man,E.)的社会学理论使一种新的观念逐步被公众所接受,即残疾人应该融入到社区生活中去,政府提供的机构服务逐步缩小,而社区服务逐步扩大。为使残疾人进一步融入社区,英国、美国、日本都加强了居家养残服务。日本的居家养残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即昼间生活支援型服务和访问型服务。
三是交通出行服务。包括两个方面:(1)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尤其是日本的无障碍环境值得一提,所有路口全部坡化,主要路段人行横道口都装有盲人过街音响指示器,公用设施内轮椅可以通达所有地方,所有地铁站都装有升降机,并带有盲文的按钮,每列地铁列车都有专门车厢设有轮椅席位,盲道从地上一直铺到地铁站台。(2)提供便利交通工具。英国向因残疾而在交通工具上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特定服务,包括:蓝色徽章泊车计划、移动工具计划、汽车消费税( 汽车税)的豁免、社区及公共交通。美国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推出 AAR( Access - A - Ride)服务,为无法使用公共巴士或地铁服务的残疾人提供交通服务,这是一种一站式、门对门的服务,全天24 小时提供,无休息日。
四是康复服务。美国开展了早期干预项目、针对特定类型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职业康复; 英国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业分为生理康复和精神康复,生理残疾康复包括听力保健服务、视力照顾和服务、说话及语言治疗、理疗等,康复服务项目多,服务水平也较高。日本的康复服务也多由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康复项目多,保障水平高。
(一)如何保障我国残疾人权益?
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我国设有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该法律中专门设有“社会保障”一章对残疾人福利做出规定,但《残疾人保障法》关于残疾人福利的规范过于宏观,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条文。针对我国残疾人福利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借鉴日本完善的残疾人法律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应完善《残疾人保障法》,使其成为残疾人福利的基本法,注意宏观调控的系统性与微观的可操作性相结合。另一方面,提高残疾人福利立法的层次与加快对残疾人福利的专门立法建设步伐并举,做到从残疾人生活服务、权利保障和人力资本开发等各方面保障残疾人权益,提高法律约束性。
(二)倡导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发挥社会力量,是残疾人服务供给优化的重要途径
残疾人服务是实现残疾人福利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残疾人服务基本上是由政府提供的,是由政府主导的。残疾人服务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配置的过程中由市场或政府单方主导则可能导致失灵状况的发生,故第三部门参与残疾人服务的提供应运而生,即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在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模式下,努力实现残疾人服务供给的公平及优化。
(三)促进残疾人的人力资源开发,是残疾人福利制度的最终归宿
残疾人福利不应只是残疾人对社会依赖的体现,更应通过教育和培训实现其自身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即以“增能”为最终目的的残疾人福利。在日本,更注重的是教育和培训等服务,为日本的残疾人提供了积极的社会福利。在我国,在发展基础的物质的景差距较大,贫困残疾人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这些问题更容易对他们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毕业就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阻碍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1][丹麦]艾斯平 - 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英]诺尔曼·金斯伯格.福利分化———比较社会政策批判导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3]李文琦.日本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及对中国之借鉴[J].西北人文科学评论,2011:257-265.
[4]杨立雄.美国、英国和日本残疾人福利制度比较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03):83-93.
向阳艳博(1992.08-),女,汉族,陕西人,硕士,社会保障,山西财经大学;薛西子(1990.06-),女,汉族,山西人,硕士,社会保障,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