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我国的探索与实践
吕红尚春喜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展开了多方位、多视角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当前我国医疗和养老资源分离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给老年人接受养老和医疗服务带来障碍,采取“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养老和医疗服务,提高养老保障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学术界关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的研究正在从多各方面展开,建议通过政策支持、推广途径、资金支持和通过其他养老机构的衔接与融合,促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老年服务的质量。
医养结合;养老保障体系;资源整合
按照国际标准,中国在20世纪末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全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规模速度覆盖城乡人口的养老服务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全国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龄服务业,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因此,积极探索与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国际化发展潮流的养老保障模式与服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迁,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底将达2.34亿,2025年将会突破3亿。然而,我国目前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这对老年人享受基本的医护和养老服务造成巨大的障碍。国务院于2011年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中指出,机构养老服务建设的重点之一是老年养护机构,并提出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但是在学术界,仍缺乏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系统性研究,多数研究都是从医学护理的角度将服务对象分为不同的类别,对其提供相应等级的医护服务,并没有真正从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角度来为老年群体养老生活服务。因此,有必要从老年人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来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探析,为推进“医养结合”结合模式的发展提出针对性性的建议。
“医养结合”模式作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提出来的一种创新型的养老模式,它是将医疗和养老服务有效结合,拓展了养老服务的内容,能够有效提升老年群体社会服务质量。
(一)“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概念界定
黄佳豪(2014)认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在重新审视养老服务内容之间的关系后,将老年人健康与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区别传统的单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冯丹等(2014)提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在老龄化背景下提出的,是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充实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现代养老模式。尽管目前学术界对此概念没有形成统一定论,但是基本上都是从服务主体、服务客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等五个方面来考虑的。本文认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是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将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重新整合,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精神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的同时,还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
(二)“医养结合”模式的社会支持与服务组织
“医养结合”模式是在重新审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理念,将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力量的作用,对传统养老模式进行有益的补充,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先进的医疗与养老服务理念有效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1.服务主体:“医养结合”作为一种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性事业,政府应该充分发挥主作用,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纳入我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医养结合”模式的服务主体就是由谁来提供老年群体所需求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各级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将会成为养老服务产业资金链形成过程中的有益补充,形成竞争机制,有效改善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现状。
2.服务客体:即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也就是向谁提供服务的问题。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主要面向不同健康程度的老人,其重点是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和生活不能半自理的老年人,主要包括残障老人、患有慢性病或易复发病老人以及绝症老人的临终关怀以及大病恢复期生活需要护理和半护理的老年人等。
3.服务内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重“补救性”服务,轻“预防性”服务。“医养结合”模式从“医”和“养”的角度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不仅可以有效预防老年性疾病,而且可以让老年人发现疾病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救治服务。“医养结合”模式的服务内容涉及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社会参与以及精神文化需求保护,更重要的是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医护服务。
4.服务方式及管理机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服务方式及管理机制就是怎么样提供服务以及如何管理。就其服务方式而言,主要有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增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增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联合、新建具有医养功能的养老机构。
在对“医养结合”模式的管理上,要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引导、政府为宏观管理和监督主体、行业自律为机制的社会环境,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确保医养结合服务的有序运营。
“医养结合”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服务模式,可以极大提高老年群体(尤其是患病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质量,也将成为社会各界充满期待的一种新的养老模式。随着该理念的提出,全国多个城市都在进行“医养结合”的试点。
(一)“医养结合”模式在我国的探索
北京市在2013年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对“医养结合”模式试点的扶持工作和相关的标准和服务体系给予规定,并在恭和苑老年健康生活中心设立“医养结合”试点。江苏省出台的《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促进了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力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养老服务目标。2012年底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联合省内医院及养老机构形成了“河南省老年医养协作联盟”,实现了区域内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的新局面。青岛、上海、合肥等城市也在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望进一步在我国发展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医养结合”模式的实践类型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但是就当前其模式类型来说只要有以下几类。
1.天津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型
天津康泰老年公寓与长江医院携手,建立近1000多平方米的门诊部,开设内科、外科、检验科以及康复理疗室等科室,能为老年人提供日常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与测量以及购买药物等服务,同时能够对突发症状老人进行抢救。在康泰老年公寓,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下可以享受基本的养老服务,当有疾病时可以享受带医疗诊治及康复服务,实现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畅通衔接。
2.合肥市:医院内设养老机构型
合肥滨湖医院在基于现有的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开设无陪护老年科。将陪护老年病房发展成集医疗、护理、康复、教育、娱乐和临终关怀等为一体的老年病房模式。老年人在疾病治疗期或者疾病加重期进入住院状态,在康复期或者生命体征稳定期进入修养期。这种老年无陪护病房由不同资质的护士和医生组成,将老年人按护理程度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全自理型和临终观怀型等四种类型,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确定服务内容。
3.郑州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型
2012年底,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联合本省36家养老机构成立了“河南省老年医养协作联盟”,依托现有的老年医学专业的技术与医疗基础设施,为全省各地区的养老机构培养与提供专业服务培训与教育和健康教育等,并定期进行巡诊和健康教育等专业服务。同时,养老服务机构在与医院保持合作协议期间各成员单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随时将患者转入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医院治疗使其病情稳定或者痊愈后可再次转回养老院,实现了良好的双向转诊机制,提高了医疗与养老资源利用效率。
4.长沙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疗机构整合
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道利用天心区人民医院的专业医疗设备及医疗队伍人员资源优势,建立了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临终关怀为一体的馨园老年人关爱中心。在馨园老年关爱中心,根据其日常生活中的功能不同,设立日常管理办公室、生活护理组、医疗组等,通过居家养老等方式为其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如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主体缺乏积极性、专业医护人员数量不足、政府的多头管理等问题,使其发展面临层层障碍。
(一)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主体缺乏积极性
医养结合模式在我国尚未形成规模,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医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设有独立的诊室、医疗室、处置室和输液观察室等场所。这也说明养老机构要想设置医疗机构需要付出较高的代价和成本。同时,按照该规定,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24小时运营服务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需要配备2名去全科医生、2名护士和其他卫生人员。而当前医养结合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畅通的资金来源渠道。如果要想建成医疗与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其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则更加巨大。尽管从2006年以来我国卫生费用占GDP的比值在不断上升,但是其增幅不能满足我国当前居民的需求,若是单纯提高医疗与养老服务的费用标准,很多老年人将难以支付昂贵费用,这样也就使养老机构的发展面临尴尬的境地。
(二)专业医护人员数量不足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它在养老的过程中需要从“医”和“养”的角度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而当前我国的养老护理员由于社会传统观念认识的偏差、以及低工资、低福利的影响,使其流动性更大,护养人员队伍不稳定,同时在养老护理员中大多数为农村户籍已婚女性,缺乏专业技能,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有调查显示,养老护理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4.9%,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占27.8%,不清楚的占7.3%。由此可见,养老护理员缺乏劳动保障也是影响其人才队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学科设置不合理,重在理论指导缺乏实践经验,使专业的医护人员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政府政策的多头管理
当前我国养老机构的管理处于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普通养老机构归属民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则由老龄办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则由卫生部门管理,理疗费用则不属于医疗保险范畴。由于多头管理和条块分割等因素,导致多部门都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多头管理的状况就可能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浪费,而且会降低服务的效率,同时也使得各部门对各项政策的认识、调整以及落实难以形成统一性的认识和对资源的有效整合。
(一)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多方参与资金筹集模式
“医养结合”模式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领域的资源共享和跨界合作,更是养老服务领域的一种模式创新,其模式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将会面临诸多的问题。政府应强化在“医养结合”模式推进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丰富筹资模式。此外需要认识到其在社会服务与综合治理方面的角色和责任以及我国快速老龄化的社会现实,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和体系,明确各方的职责,完善机构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
当前,我国老年护理、老年医疗以及老年康复机构的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数量不足,而且其专业服务能力远不能满足和适应我国不断加剧的多元化的老年服务需求。因此,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开始规划,在现有高校学科设置中增设老年护理专业以及相关学科,加强对老年服务及护理专业知识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不断增加职业教育体系、老年护理学科以及对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丰富老年护理人才的来源渠道,培养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在现阶段,需要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及资格准入,通过不断学习以及资格准入机制,激发其对老年护理知识学习的积极性,提高道德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加强专业学习和培养的同时,更需要增强该行业的吸引力,这不仅表现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还应该加强人们对老年服务行业的认可和理解,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自豪感。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管理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立法先行是保障老年长期看护及照料的基础,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必备条件。“医养结合”模式的顺利实施也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根据我国老年照护发展的迫切需要,有计划地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将老年照护与医疗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医养结合”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应简化和规范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管理程序,避免多部门的重复管理,需要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密切合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责任和分工,为“医养结合”服务的顺利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从具体的操作层和社会实践方面来推动其发展,经过反复的社会实践和经验积累来推动更全面的立法服务工作,从而实现“医养结合”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是基于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从“医”、“养”两个方面来满足老年人的老年服务需求,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老年人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也可以节约劳动力成本,适应我国人口结构变迁的需要。随着国家政策对医疗卫生政策和养老服务体制的不断改革个完善,“医养结合”模式能够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来适应当前我国养老服务需求,成为我国养老政策模式的一种有效选择。
[1]赵艺.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的运营问题研究[J].管理观察,2015.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尤元文.对“医养旅居”相结合养老模式的思考[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
[4]黄家豪,孟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06.
吕红(1980-),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尚春喜(1988-),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