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氏族谱》“家规”“训规”与余靖廉政精神的影响

2017-04-13 20:25赖井洋赖敏涵
韶关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氏族谱名臣世家

赖井洋,赖敏涵

(1.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韶关学院 旅游与地理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余氏族谱》“家规”“训规”与余靖廉政精神的影响

赖井洋1,赖敏涵2

(1.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韶关学院 旅游与地理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北宋名臣余靖,仕宦四十年,清正廉洁。《余氏族谱》之“训规”“家规”的“务孝敬以尽根本之诚”、“俭朴乃集家之本”、“习业务必朝稽夕考”及“门庭之内和气致祥”与“和气处乡曲”等主张,与其兼具公、私箴性质的《从政六箴》思想一脉相承,彰显出其独特的廉政精神,展现出其道德精神的内在特质。

余靖;家训;训规;从政六箴

据黄志辉《武溪集校笺》指出:“黄佛颐据《余氏族谱》卷一上,收入《武溪集补佚》。”[1]126余氏家族之原谱修于何时?待考。而从《武溪集补佚》所收录之《余氏族谱》可以看到,余靖于皇祐二年(1050)为该谱写有《序》,余靖卒于治平元年(1064),这说明余靖与其族谱有着一定的关联性,而且应该肯定余靖的某些思想在此族谱及后世族谱中必有体现。

众所周知,族谱是具有传承性的,为了挖掘《余氏族谱》的道德教育思想,弘扬余靖《从政六箴》的廉政精神,现结合余氏后裔合修的《余氏族谱》(1881)、《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2006),探讨其“家规”“训规”的家教伦理思想及余靖《从政六箴》中的廉政精神,分析其历史影响,于当代社会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余氏族谱》之“家规”“训规”

《余氏族谱》载有余氏“家规”的“八箴四禁十六宜”及“余襄公训规十四条”,并附有“女训二十要”及“女训三十六戒”,此中意义是深远的。

《余氏族谱》“家规小引”云:“凡教子孙,孝顺父母,尊敬长上,通明学业,敦本实行,不可无家规为之范,家规立则子孙有所法戒,故将八箴四禁十六宜,条例详明指陈,使少长习焉,心安,勿令见物思迁。智可进德,愚可寡过,处为孝子,出为良臣,愿世守勿替焉。”[2]“八箴”:“孝箴”、“弟箴”、“忠箴”、“信箴”、“礼箴”、“义箴”、“廉箴”、“耻箴”;“四禁”:“禁赌博”、“禁酗酒”、“禁浪嫖”、“禁游闲”;“十六宜”:“宜重族谱”、“宜重祠墓”、“宜立祭田”、“宜辨族类”、“宜正名分”、“宜睦宗族”、“宜肃闺门”、“宜端蒙养”、“宜勤职业”、“宜尚节俭”、“宜厚姻里”、“宜息争讼”、“宜供赋役”、“宜防奸盗”、“宜禁巫邪”、“宜尊四礼”。其“训规十四条”是“八箴四禁十六宜”思想的延伸与具体展开,是余氏家族成员及后裔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这些规范范围广泛、要求严格,然其实质是以儒家之孝、敬、忠、信、礼、义、廉、耻等伦理规范为余氏子孙之行为规范,正如族谱云:“不可无家规为之范,家规立则子孙有所法戒。”它们对维护家族的稳定、子孙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虽然其中所附的“女训二十要”及“女训三十六戒”表现出“男尊女卑”的传统道德观念,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余氏族谱》中所蕴含的道德教育精神,它与余靖入仕之初撰写、晚年定稿的《从政六箴》一道铸就了余靖廉洁从政的风采。

二、孝:“务孝敬以尽根本之诚”

具有伦理意蕴的“孝”,早有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是西周时期重要的社会伦理规范和当时的基本准则。至春秋时期,儒家经典《论语》对“孝”的阐述更为深入与具体。《学而》云:“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3]4《为政》亦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3]14-16而与《论语》意蕴相近的《孝经》,其开篇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4]可见,不论是《论语》抑或《孝经》,它们不仅把“孝”的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层面加以拓展,而且把其含义引向深入,使孝成为了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伦理意义的价值导向。

《余氏族谱》及时隔百多年的《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也言:“务孝敬以尽根本之诚”、“孝为百行之首”,凸显了“孝”的家族传统生活面向与当世价值意义。

首先,“孝生”。“孝生”的第一要义是“孝敬健在的父母亲”。《余氏族谱》、《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均把“孝”至于首位。《余氏族谱》的“八箴”中,“孝箴”居首。它以“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为引,阐述人之神、器受之父母,待长后当孝父母为重。《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的“家训”第一条言:“凡人无贵贱,且问身从何来?父生母鞠,保抱提扔,费尽劬劳教养,婚配殚成。当惧疾而求祷求医,身与之俱恙;当远游而倚门倚闾,心与之俱游。父母爱子未尝少懈,人子之敬亲,可不加勤?”世间上,人的身体皮发乃父母所赐;有疾,父母为之求祷求医,及长,父母为其婚配;远游,父母倚门倚闾,心与之俱游。人之成长乃父生母鞠、劬劳教养所致,因此,为人子女,无论家富家贫当对父母孝敬,“菽水克继,温定晨省。”总之,“生养死葬,务期尽礼无憾”,这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职责。只有“竭诚孝道”才“不愧其为人,亦不愧其为子也”。否则,“一有所亏即行莫赎”。《余氏族谱》中的这种思想是对传统“孝”义的张扬,它与《韩诗外传》所记,具有相承的内在意蕴。《韩诗外传》卷九第三章记:“孔子出行,闻哭声甚悲。曰:‘驱之驱之!前有贤者。’至则皋鱼也,被褐拥镰,哭于道旁。孔子辟车与之言曰:‘子非有丧,何哭之悲也?’皋鱼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好学,周游诸侯,以殁吾亲,失之一也;高尚吾志,简吾事,不事庸君,而晚事无成,失之二也;与友厚而中绝之,失之三也!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吾请从此辞矣!’立槁而死。孔子曰:‘弟子识之,足以诫矣。’于是门人辞归而养亲者十有三人。”[5]可见,“孝亲”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基本的伦理准则,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所言的“务孝敬以尽根本之诚”正是如此推扩的。

其次,“孝死”。对祖先“继序思不忘”并祈求祖先的庇佑。《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要求:“盖坟墓祖宗所依归,而子孙赖祖宗为庇佑,亡者安,存者也安,理之常也。人所贵者子孙,其死而坟墓有所托耳。世未有坟墓不祭守,而子孙昌盛也。”又言:“祠宇为祖先魂所依,墓坟乃祖先魄所藏。为子孙者,不可不世守而崇奉也。”这个要求体现了源自西周已降的“孝”的本意。

其次,“孝友”。“孝友”即是兄弟朋友和睦相处。由“孝生”、“孝死”的家族伦理生活要求向社会层面扩大,引申出一种带有更加普遍的“孝友”关系与伦理要求,从而使这种孝更具有普遍性。《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言:“子孙居家恂恂孝友,见父兄坐则必起,行则必随,应对必有理称呼,必以字甚,不可以贤智傲先人,亦不可与伯叔同坐,然为父兄者,亦不可当众詈骂,使人无容身之地,尊长有此,甚非教养之道,子弟倘有非为,当反复教训,使之自改。”这就要求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体现出“敬长”与“爱幼”的统一,尤以敬长为先,从而培育起一种和睦相处、友爱融洽的生活氛围,其目的是为了子孙后代感受到家庭温暖而不误入歧途。可见,孝友的伦理要求向社会层面的拓展,就是“处世则仁恕,安分守己”,这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儒家价值观念的体现,由此,也就不难得出其向政治层面的提升,必然是与忠君伦理要求的内在统一。

《余氏族谱》及《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所主张的“孝”,即是“务孝敬以尽根本之诚”之义,它把“孝敬”看作是一个人之为人的根本诚心,其所突显出“孝”的要求与思想是对传统儒家“孝”理念的一种赓续。

三、俭:“俭朴乃集家之本”

“俭朴乃集家之本”、“奢侈为败家之媒”,简单而言就是要求“崇尚俭朴”、“反对奢侈”。这种思想和要求在《余氏族谱》和《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都有体现。

关于尚俭朴、毋奢侈的要求,古人论述多矣。《左传》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6]即认为:俭朴是各种善行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大德,奢侈是各种恶行中的大罪。孟子在《离娄上》亦云:“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7]即是说,恭敬别人的人不会侮辱别人,自己节俭的人不会掠夺别人。因为节俭的人不贪图财物、不铺张浪费,不奢侈、不虚浮,懂得珍惜与节约。具有良好的节俭道德品格养成的人,同样也懂得尊重别人。为人、居家应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要有“常将有日思无日,莫等无时思有时”的节俭意识,因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为此,人需勤思节俭、勤为节俭,杜绝奢侈。

《余氏族谱》之十六“宜”中,第十“宜”是“宜尚节俭”,并引司马温公“凡为家长必量入为出”言以诫子孙。《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之“训规”第七条也指出:“子孙治家,尚俭朴、毋浮靡,安分守己,甘淡薄,习勤苦,房屋不可过奢制,用度不可僭分,冠婚表祭,当以家礼,宜从俭约,不可斗胜以炫耀耳目。”同样的要求在“家训”中也有体现,其第十条言:“奢侈为败家之媒,俭朴乃集家之本。凡婚丧宴会,衣服饮食皆当节省,勿尚浮华荩嗜恣之念。愈纵愈狂,美又思美,丰又思丰,浸淫不已,胡可究极。不若俭素相安,勿以贪而殁富,勿以寡而为多,宁留有余勿致不足。语云:‘常将有日思无日,莫把无时作有时。’省一已之升免借人一斗,诚至言也。况惜财即是惜福,奢费每多促寿。又何苦以难得而易失之财,恣情奢荡而害已哉。”从这两条“训”中可以看出,家谱对“俭”是非常重视和强调的。究其原因,乃是俭朴齐家传统之使然。余靖的先世,可以考证的始祖是唐朝开元初年的太学博士余钦,原先居住在歙州休宁县,历经数世,到余靖五世祖余戭,为了避开黄巢之乱而迁居于武夷山下的光泽县。余戭之长子余从,于五代时期,避乱迁至韶州曲江;次子余咸,居洪州之分宁;又次子余衮,迁杭州之钱塘。从余靖的父亲余庆开始,才有禄仕。欧阳修《赠刑部尚书余襄公神道碑铭并序》也载:“余氏世为闽人,五代之际逃乱于韶。自曾高以来,晦迹嘉遁。至于博士府君始有禄仕,而襄公继之以大”,“余氏徒韶,历四世始有显仕。”[1]3从中可知,五代时期,余靖先祖为避战乱而由福建迁居韶州曲江,过着平淡的日子,到其父亲时方得“禄仕”。居于这样一种情势,余靖深知生活的艰辛,所以《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教导说:“奢侈为败家之煤,俭朴乃集家之本”。只有“常将有日思无日,莫把无时作有时”的居安思危理念记住,才能保持家族的和睦、兴旺。为此该谱之“家训”第九条,非常明确地要求子孙后代要“务耕稼”,因为“民以食为天,食之所出在地利”,只有“竭三时之力”、“胼胝之劳”,才能“享盈宁之庆”。

俭朴与奢侈作为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具有明确的区别性及转换性,虽然其形式各异,然则固有地凸显出其内在的伦理价值和精神指向。

四、和:“门庭之内和气致祥”与“和气处乡曲”

“门庭之内和气致祥”与“和气处乡曲”是《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关于“齐家”与“处世”原则的展现,体现了以“和”为核心,以“慎”为前提,以“明”为目的的价值理念。

《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的“训规”与“家规”中有多处论述到“和”的问题。概述之,主要表现为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其一,对内“和”。对内“和”是齐家方面的“门庭之内和气致祥”的要求。这里的“家”,是具有“血缘亲情关系”的小家。家和之意有二,即不仅是指夫妻、父子、兄弟之和,而且也包括了宗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家训”第二条的“友兄弟”和第三条的“睦宗族”,凸显出“和”的深意。“友兄弟”就是要求兄弟之间要患难与共,“不以小忿弃懿亲,勿听妇言乖骨肉。勿争赀财致阋墙,勿恃意气至角弓兴怨。”“睦宗族”就是要“尊卑有等,长幼有序,吉凶患纷,争相处释。”此乃昭敦睦族之谊也。其二,对外“和”。对外“和”是处世的“和气处乡曲”的要求。“乡曲”即乡里之间的大事小情、是非曲折,对于这种“乡曲”,要求以“和”处之。即乡里之间,比闾之地,虽非亲戚,然而应该出入相友,守望相顾,疾病相扶,吉凶庆吊,相周相恤,也即要互相帮助照顾,不可恃势力以凌人,不可逞智巧以愚众。或因田地争竞,或因小忿争斗,务须披诚劝解,处断公平,不可旁观隐忍,唆是弄非,以起争端。这种处世之道实质上就是一种“济之中和”之道。《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是这样要求的,而余靖也是这么做的。天圣八年(1030年),余靖参加书判拔萃科考试,取得好成绩,将作监丞,为此韶州知州将其祖居地命名为拔萃坊,后又被誉为“余相巷”。相传余靖祖屋所在地(今韶关建国路余相巷),居住着余、许两家。居住在余家南端的许家,自恃腰缠万贯,听信风水先生说将屋北移三尺必有大贵的话,就叫人拆屋改建。许家房屋北移三尺就要逼占余家门墙,余家人上京请余靖做主,余靖嘱托家人不可恃官势欺人,速回。许家知道后非常惭愧,也赶紧南移2尺,从而形成两家中间的小巷,对此,当地老百姓称之为“余相巷”。余相巷的故事体现了余靖对家人“戒争讼”、“以和处乡曲”的教诲,也体现了余靖宽宏大量的情怀及“宁使人敬我,毋使人畏我”的宽厚待人品格。

与此同时,《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还引《孔子家语》、《荀子》等经典中的文句,提出了“慎交友”的行为要求。“家规”第八条说到:“语云:‘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之俱化矣!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与之俱化矣!’又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麻生蓬中不扶自直,故君子必慎。’所与乡党中笃志力学,孝友忠信之士,朴诚淳厚,好善乐施之人,是良友也。率子弟亲之、近之,舍己以从之。至以恃势凌人、矜才傲物、美衣粉脸,嗜酒行窃、赌搏奸淫,生事犯法、丧良瞒心、欺骗之辈,戒子弟远之、避之,自省而改之。庶交友须正随,而邪避远也。乃免赌、匪、淫、朋之牵引而品行可归厄矣。”此条家规,意思非常明白,就是教诫子孙要慎重交友。因为跟善良的人一起,就像进入长满香花香草的房子里,时间久了,也不觉得香了,因为已经与它同化。而跟不善的人一起,就如同走入出售鲍鱼的店里,时间久了,也不觉得臭了,因为也被它同化了。朱砂放的地方,往往会变成红色;而贮藏黑漆的地方,就变成了黑色。“家训”言,对于“恃势凌人、矜才傲物、美衣粉脸,嗜酒行窃、赌搏奸淫,生事犯法、丧良瞒心、欺骗之辈”,要戒子弟远之、避之。而“笃志力学,孝友忠信之士,朴诚淳厚,好善乐施之人,是良友也。”应率子弟亲之、近之,舍己以从之。故此,谨慎地选择与自己在一起的人,从而培育起自己正直、善良、宽厚、和睦的品格。

总之,门庭之内“和气致祥”与门庭之外“和气处乡曲”,是《余氏族谱》及《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关于“齐家”与“处世”的规范要求,据此,余靖进士及第、入仕从政后,也以“和”为要,提出了“济之中和,可以从政”的《和箴》要求。

五、勤:“习业务必朝稽夕考”

从余氏源流可以看出,余氏家族是客家人无疑,他们同样秉承着客家人重教与勤劳的优良传统。

《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家规”第六、第七条都有明确的要求。第六条为“重教育”,其言:“朱子云:‘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古之圣贤义理具于书也。朝夕讲贯,可以陶养德性,开启知愚。对上可显亲扬名,其次,可知立心行事,持身涉世之要。故读书不特为起家之本,亦是保家之助。孟子曰:‘贤愚利钝非出科子孙之质而成败实关乎父兄之教。’故凡我宗族:勿以贫难而辍诗书,勿以顽钱而弃教育。”第七条是“勤诵读”,其曰:“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苟能屏绝外缘,专心研索,熟读精思,日就月将逮至浸淫浓郁。含英咀华,则青紫之取如拾草芥。显亲、扬名、封妻、荫子,皆在于此。语云:‘不吃苦中苦焉为人上人。’看世上登科发甲之英,谁非雪案,萤囊之志士。愿我后世子孙,习业务必朝稽夕考,惜寸惜分。不因循懈怠,庶学士鹊尺之兴而家声大振也。”从这两条家规看出:《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首先阐明了读书之重要性,“古之圣贤义理具于书”,而“学而优则仕”。因此,读书具有“陶养德性”、“开启知愚”、“显亲扬名”的效应,而且也是“涉世之要”,是“起家之本”、“保家之助”;“显亲、扬名、封妻、荫子,皆在于此。”不可否定,宋代科举是中国历史上最发达的时期,开科取士的范围都要大于隋唐,州县学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宋真宗赵恒曾作《励学篇》,诗曰:“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稍后的汪洙则把读书的功能进一步深化并神化为一种读书气象,其于《神童诗》中言:“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通过读书,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理想,“学而优则仕”也就成了学子们最高的人生追求。余靖自幼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而且诸子百家无所不通。其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及第授官为赣县尉,天圣八年(1030年)参加书判拔萃科考试后,从此进入中央执掌大权,可谓是达到了“学而优则仕”的目标,故此,余靖很重视子孙后代的读书问题。《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非常明确地指出:“故凡我宗族:勿以贫难而辍诗书,勿以顽钱而弃教育”,“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同时还强调了学习方法的重要性,“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屏绝外绿,专心研索,熟读精思,含英咀华,则青紫之取如拾草芥。”只有刻苦学习、精心专研,方能成就大业。可见,《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通过强调读书、注重教育,寄希望于“后世子孙,习业务必朝稽夕考,惜寸惜分。不因循懈怠,庶学士鹊尺之兴而家声大振也。”这种对教育的重视体现了诗书传家的理念。与此同时,《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家规”第九条“务耕稼”的要求不仅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民以食为天”的价值指向,而且也体现了“勤于耕作”的重农思想。其言道:“食之所出在地利,凡为农者务竭三时之力”,“诚不惮胼胝之劳,自堪享盈宁之庆。愿我子孙竭力田亩,则千仓万箱仰事俯畜,庶有赖乎。”

六、“训规”“家规”与余靖廉政精神的内在统一

家谱、族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它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发源,也记录着该家族的迁徙,而且还包罗了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景,而家谱中的家规、训规则是家族行为规范的体现与家族精神的展示。无疑,《余氏族谱》和《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均具有这种“读圣贤书,负天地志”的传统特质,因而对其家族成员的成长、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余靖以“清、公、勤、明、和、慎”为要的《从政六箴》,虽写于步入仕途之初,但“定稿当在晚年”[8],它集中体现了余靖从政以清、从政以公、从政以明的廉政精神,这种精神的铸就又以其明辨是非、济之中和、谨言慎行的从政态度与处事原则为前提。《从政六箴》的《清箴》开宗明义地指出“政为民纲,清本士节”,要求从政者时刻保持清廉的为“士”之节操,要以项仲山“饮马投钱”、莱芜长范冉“甑虽生尘,德及吾民”、孟尝君“革除贪弊”,“珠还合浦”为榜样,清廉为政,清廉为民,不要贪图私利,否则“枝必颠折”,待到“罪盈于贯”时,必然会遭到“阳诛阴罚”。《公箴》则明确指出从政者必须做到“抱公绝私”,处事要“惟端惟方”,不要“挠法用情”,要学“向叔之明”,做到“义不隐亲”。《勤箴》则言“怠则职废,勤则政宣”,要学大禹治水、手胝足胼,介胄虮虱、汉业以安,周公握发,九有骏奔,做到“黾勉励志”,不要学“羲和湎淫”、“二王清谈”,误国误民。《明箴》则要求“斜正区别”,像“轩铜照镜,不将不迎”,不应舞文饰智、滑言柔色、狐假虎威。在《和箴》与《慎箴》中,余靖明确指出,从政要“济之中和”,牢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古训,创设出“和谐”的从政氛围,同时,要力求做到“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车之下无伯夷”的谨慎。

总之,余靖的《从政六箴》凸显出其从政的洁身自爱、廉洁奉公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一种道德自律与他律的凝聚,它与《余氏族谱》、《北宋名臣余靖世家谱》中“训规”“家规”所提出的规范要求紧密联系,具有内在的融通性、赓续性,而且,对今天的社会生活也具有影响与启示。

[1]黄志辉.武溪集校笺:[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

[2]余氏族谱[M].刻本.[出版地不详].1881(清光绪七年):35.

[3]张燕婴.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

[4]胡平生,陈美兰.礼记·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221.

[5]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卷九[M].北京:中华书局,1980:309.

[6]李梦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152.

[7]万丽华,蓝旭.孟子译注:卷七[M].北京:中华书局, 2007:160.

[8]黄志辉.余靖[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66.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Yujing’s Family Tree Regulations and Disciplines on the Spirit of Honesty and Clean Governance

LAI Jing-yang1,LAI Min-han2
(1.College of Politics Affairs; 2. College of Tourism and Geography, Shaoguan University, Shaoguan 512005,Gongdong, China)

Yujing, famous governor of Song Dynasty, had been holding the official position for forty years. More than honest Genealogy “discipline” , “family” and “service to honor the fundamental honesty”, “sincere is the home”, “Xixi Ji in business will test”, “empty within Good-nature leads to properness”. Master Zhang, Xiangqu and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ies in six Pro Proideas, highlighting its unique spirit, integrity, show the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oral spirit.

Yujing; family instructions; discipline; Congzhengliuzhen

K29

A

1007-5348(2017)04-0005-05

(责任编辑:王焰安)

2017-01-12

2015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课题“余靖廉政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W2015013)

赖井洋(1964-),男,广东南雄人,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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