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华 波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道象与不私:老子的名-象观
陈 华 波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在老子的哲学思想中,“名”“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老子把“象”分为“物之象”和“道之象”,认为对事物的认识,不是直接把握真精之物,而是从“物之象”开始的。同时阐述了“以柔弱为象”胜过“以刚强为象”的“道之象”理论。另一方面,老子认为“有名”观其边际而赋予事物意义。但同时“有名”也造成了“名实不符”。老子的“无名”即“不私”,“无名”以自然不私来还原“名”的最初形态,使“名”体现其真正的作用。
老子;名;象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名、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周易·系辞传》:“易也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周易》用象,是圣人“观物取象”的结果,目的是“立象以尽意”。“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这是《周易》之象。老子于古之道术多有汲取,对“象”有着深刻的把握,且集中反映了老子独特的哲学思想。中国古代哲学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名实之争。今本《道德经》首章就提出了名的概念,这体现了老子对名的重视。
(一)“物之象”的认识论意义
今本《道德经》21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胡适认为:“有人根据王弼注,以为原本当是‘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句在先,‘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二句应在后。这是‘物生而后有象’的说法。却不知道老子偏要说‘象生而后有物’。他前文曾说‘无物之象’可以作证。老子的意思大概以为先有一种‘无物之象’,后来在这些法象上渐渐生出万物来。故先说‘其中有象’,后说‘其中有物’。”[1]57冯友兰亦云:“有人认为《老子》书21章讲的是道生万物的程序:‘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依《庄子》的解释,道是‘非物’,可是它在‘恍惚’之中就生出物来了。如果《老子》书说‘道之生物,惟恍惟惚’,这种解释就对了。可是《老子》书明是说‘道之为物’,不是说‘道之生物’。”[2]329
胡氏、冯氏的上述说法都是从生成论的角度来理解“象”的,而老子则是从认识论上来论述“象”的。《道德经》14章:“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老子认为,对一个事物的认识一开始是不清楚的,是恍惚的,接受到的只是象,因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形同无物,所以称之为无物之象,观其象然后为之制名,有名则知其物,知其物然后知其精,知其信。这是老子从认识的角度来说明象。
(二)“道之象”的外虚内实
老子对象的把握有着更为深刻的意义。《庄子·天下》篇:“关尹、老聃……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表者,象也。后世以为老子专讲柔弱,实际上已经偏离其真正的意义。老子讲柔弱谦下,讲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周易》八卦中代表水的是坎卦,坎卦上下为阴爻,正中为阳爻,上、下以柔弱为表,正中以刚健为实,这同于老子的理路。老子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也是同样意思。若,像也。以屈为象,而大直为实;以拙为象,而大巧为实;以讷为象,而大辩为实。《道德经》第42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有学者认为此章“道生一……冲气以为和”应紧接40章“反者,道之动;……有生于无”之后,但是以老子对象的理解,通行本的做法是可行的。“万物负阴而抱阳”,负,覆也。万物覆盖着阴,而内里怀抱着阳,冲气以为和。这就说明了万物以阴为象,以阳为实。而王孙以孤寡不穀自名,即是以孤寡不榖为象而自诫,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以阴柔不足为象,则无欲损之,而存阳刚有余之实。
老子善讲“正言若反”,“反者,道之动”,也是从“象”的层面上来看待的。有学者认为,老子经常讲牝、地,讲柔弱,是对母系社会的复归,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没有了解老子的用意。老子讲牝、地均是以牝、地为象。如《道德经》6章“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大多认为“玄牝”指的是幽深的牝,天地根就是牝,实际上玄可以指幽深、微妙,同样也可指天。10章“天门开阖,能无雌乎”,就是对“玄牝之门”而言,老子的智慧就是把牝提到天的高度,牡牝相辅,但也没有高过天,这不是老子的做法,老子讲天之道的很多,如81章“天之道,利而不害”,79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3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77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以牝、地为象,牡、天为实,但象与实同等,象不是虚文,在内为实,在外为象,这就是老子的意思。
(三)“象”的全身之道
如上所述,一般认为老子是在讲权术谋略,实际上《道德经》五千言,有着很大的可释性。在老子看来,这只是全身而已。《道德经》13章“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重视自身甚于重视天下,若此可以托天下,爱自身胜于爱天下,如此可以寄天下。44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如王弼注云:“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为病?”[3]125所以老子的目的是全身,“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都是为了涵养自身,复归最初的自然状态。这就是天之道。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天之道以不足为象,有余为实,亲身疏名,故可应时应势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亲名疏身,不知知足之足,强以有余为名,损不足之实以奉有余之象,所以老子说:“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老子讲柔弱胜刚强,按前所述,既以刚强为实,柔弱为象,则应为刚强胜柔弱。实际上老子讲柔弱胜刚强,不是以柔弱之实胜刚强之实,而是说以柔弱为象胜过以刚强为象。有一些观点认为老子的对立面转化是无条件的,这同样是一种误解。36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与此章类似的有《战国策·魏策》:“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吕览·行论》篇:“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有学者认为“固”应为“姑”,作“姑且,暂且”解,似符合逻辑,以此数句为权谋之术,这其实都未真正理解老子的原意。“固”,本来,引申为“一直”,若欲歙之,必然要一直张之,以至其极,则反为歙;若欲弱之,必然要一直强之,以至其极,则反为弱。这正是老子对极的把握。
“是谓微明”,微,细微、微妙之义。《道德经》64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是谓“微明”,“慎终如始”是谓“固”,说的都是民之从事。36章“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后世对此多有误解,如《韩非子·喻老》篇:“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简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故曰:‘鱼不可脱于渊。’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君见赏,臣则损之以为德;君见罚,臣则益之以为威。人君见赏而人臣用其势,人君见罚而人臣乘其威。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些注解更加重了对老子所谓权谋之术的误解。实际上,老子讲“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说的是象。渊为鱼象,鱼不可脱于渊,就是要鱼藏于渊,隐于象。因为“民多利器,国家滋昏”,器为“朴散”之象,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所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以全民之“甘、美、安、乐”,也都是从民的角度来阐述的。
《道德经》首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一段文字历来众说纷纭,主要的不同解读有两点:一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和“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二是“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和“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第一个分歧就涉及“名”的问题,冯友兰认为:“所谓有与无,实则就是有名与无名的简称。”[4]194所以两种读法没有根本上的区别。而蒋锡昌亦认为:“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无’二字与‘无名’同为万物之始,可见‘无’即‘无名’,‘无名’即‘道’也。”[2]224同样认为“无”和“无名”没有实质性区别。但是仔细考察老子的意思,则绝非如此。按蒋氏所言,“无名”即“无”,“无名”即“道”,则“有”即是“有名”。而“有生于无”,则“有名”生于“无名”,且“道常无名”,无名仅为道的一个性质,以此认为“无名”即“道”,则“无为”亦是“道”,这显然不确。诚如蒋氏所言:“故‘有名’‘无名’纯以宇宙演化之时期而言。”非“有名”自“无名”出。而“有”“无”皆为“有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道”“一”“二”“三”亦为有名。
(一)“名”赋予物之意义
“名”是物之称号。《礼记·祭法》:“黄帝正名百物。”疏云:“上古虽有百物而未有名,黄帝为物作名。”[5]1526王弼《老子指略》:“夫不能辨名,则不可与言理;不能定名,则不可论实也。”[3]200老子用名即是此义,如《道德经》21章“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但老子讲名又不只如此,首章“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帛本均作“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常有欲也,以观其噭”,似足证王弼断句不误,然严灵峰云:“常常有欲之人,自难虚静,何能‘观徼’,是如帛书虽属古本,‘也’字应不当有,而此句亦从‘有’字断句,而‘欲’字作‘将’字解,为下文‘观’字之副词。”[2]225现在学者亦大多倾向宋人所倡以“有”字、“无”字为句。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欲”字,《说文》:“欲,贪欲也。”以此作解,帛本句读确乎不宜。因而“常无欲”“常有欲”的主语如果是道,自然有疑,如果不是,则应另当别论。“常无欲以观其妙”,王弼注为“妙者,微之极”,甚是。34章“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32章“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28章“常德不忒,复归於无极……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无极”为“妙”,道常无名以朴而观其妙,所以“常无欲”的主语应是“无名”,无名常无欲以观其妙。
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介》中说:“无,有乃是哲学上的一个常用的词字。四十章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之论,这里应以‘无’‘有’为读。主张无名有名为读的人,也可以在《老子》本书上找到一个论据,如三十二章‘道常无名,始制有名’。然而若以三十二章的‘无名’‘有名’作为本章上标点的根据,则无名犹可通,而有名则不可通。因为始制有名的名是指区分尊卑名分的名,这种名乃是引起争纷的根源。引起争纷的名,则不当成为万物的根源(万物之母)。再说,名是跟着形而来的。如《管子》说:‘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有形’不当成为万物之母。所以似不宜以有名为读。”[6]57
陈鼓应认为应以“有”“无”为读,因为此间“始制有名”的名是指区分尊卑名分的名,这种名乃是引起争纷的根源,且名是跟着形而来的,所以似不宜以有名为读。但其实这个名是为了赋予“象”以意义,而有了“名”之后就应该“知止”。陈鼓应后面注译说:“常体‘无’,以观照道的奥妙;常体‘有’,以观照道的边际。”将“徼”训为“边际”,甚是。观其边际以知各物之不同,赋予物之意义,正是“有名”的确切含义。至于名是跟着形而来的,而“有形”不当成为万物之母,我们说正是如此,“有名”才是万物之母,万物生于有,无形就难合逻辑,而且老子前面就已经指出,“无名,天地之始”,所以并不影响“有名”向“无名”归属来解决纷争的问题,这也正是“有名”“无名”各自的意思。
(二)“无名”即是不私
如前所述,名以称号百物,判别事物,《荀子·正名》:“制名以指实,以明贵贱,可以辨同异,如是则志无不喻之志,事无因废之祸,此所以有名也。”这是儒家的正名,也是对名的一个普遍认识,老子亦不例外,名的发明本就如此。但随着社会发展,就出现了“名实不符”的问题。“有名”然后判别善恶,民有知有欲,既知善恶,则好善恶恶。孟子说:“羞耻之心,人皆有之。”《诗经》说:“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讲的就是人皆有好、恶之心,好善恶恶,用王阳明的讲法“知善知恶是良知”,人有良知就有是非之辨,好恶之分,名就是民之好恶的具体体现。因此,民则尚贤、贵难得之货,为求令名,纷争迭起,而“名实不符”。正如老子所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老子意识到这个问题,认为解决“名实不符”需要无名。所谓无名,《庄子·则阳》篇说:“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无名即是不私。5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无名即是不仁。仁者,为善去恶,“唯仁人能好人,能恶人”。《尚书·洪范》篇说:“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这无有作恶可以理解,就是不要作恶;但无有作好应作何解,下面说“无偏无党”,“无党无偏”,这就清楚了,就是要没有偏党,无有作恶,也无有作好。牟宗三认为:“无有作好就是说不要有造作好,就是说你要有无有作好的好。无有作好的好,才是好的好。恶呢?你要有无有作恶的恶,才是好的恶。”[7]110牟氏把“作”作“造作”解,很是贴切,也就是道家讲的不自然。这里《洪范》的重心不是造作,而在于偏党。恶,自然、不自然都是恶;好,自然的好,才是好的好,不自然、造作的好就是恶的好,偏党于好,才会有造作的好。“无有作好”,“无有作恶”当然不是说没有善恶之分,好、恶是要肯定的,如果没有好恶,就没有是非。
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名”是仁义之名、慧智之名、孝慈之名、忠臣之名,“实”是大道废之实、大伪之实、六亲不和之实、国家昏乱之实,这是名实不符。礼乐崩坏即是如此,“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名数粲然明备,但是如果有私心,不自然,这些礼乐名数就是形式。所以老子说:“上礼为之而莫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同时老子认为善恶的对立并不是绝对的。“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善与不善是相对的,这前提就是要“无名”,不私。自然不私才能“善者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才能保证“有名”之下的自然状态。“无名”还原了“名”的最初形态,“有名”作为“万物之母”的基础就是对此“无名”的归属。
老子将“象”分为“物之象”和“道之象”,“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物之象”时期都是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不清楚、不彻底的。“物之象”的恍惚需要“名”来赋予它。但“名”的产生导致了纷争不止,产生“名实不符”的现象。所以需要“无名”来澄清这种遮蔽。“无名”使象清晰展开,从而知物之所止。同时,随着事物的逐渐深入,进一步认识到自然状态的“象”(即“道之象”)的深刻,而又向其复归。
《道德经》首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王弼说:“两者,始与母也。”[3]2以老子对名、象的把握来看,此两者当指“有名”“无名”,同出于“道”,乃是“道”的两种性质。“玄”,后世注家皆训为幽深貌,用于形容“道”的深妙。玄,黑色,作幽深解,确切老子之意。如前所述,“有名”可观其边际,“无名”可观其无极。10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54章“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王弼注曰:“除争原也。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3]152不私之德是谓玄德,就是深妙之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就是将光、尘混同无所偏而挫解纷争的同。老子讲玄是在其名、象观的基础上建立的。
人对事物的最初认识就是象,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如恍如惚,不知其所以然。然后为进一步把握事物,设名以称号百物,明贵贱,辨同异。从恍惚的无物之象到“常有欲以观其徼”的名,再从知止之“无名”回到“道之象”。这个“道之象”就是“以濡弱谦下”为象。这个“象”已经不是被认识之物原初之“象”,而是领会“道”的“象”,乃是“执大象,天下往”的象。35章“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乐与饵”是谓“名”,“执大象,天下往”是谓“道之象”,“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是其体现。老子在41章说“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这就是讲“道”的“无名”性质和“大象”性质,将隐蔽之物在名、象的基础上逐渐展开,以通达众妙之门。
因而老子对“道之象”的把握就不是指将事物隐蔽起来,而是深入到最隐蔽的那个领域,以充分认识事物最原初、最根本的状态。所以,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由“无名”澄清“名”之遮蔽,最终而达“道之象”,深入到隐蔽的、窈兮冥兮的领域,逐渐认识到根本的那个状态,这也就是“道法自然”的自然状态。
[1]胡适.胡适选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2]高明.帛书老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3]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冯友兰.冯友兰选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5]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6]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高建立】
2016-12-15
陈华波(1987—),男,浙江温岭人,博士生,主要从事宋明儒学、中国古代哲学研究。
B223.1
A
1672-3600(2017)04-0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