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研究
——以肇庆为例

2017-04-13 12:36蒋勇陈前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欠发达残疾人

蒋勇 陈前

(广东省肇庆学院 广东 肇庆 526061)

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研究
——以肇庆为例

蒋勇 陈前

(广东省肇庆学院 广东 肇庆 526061)

在社会的弱势群体中,残疾儿童比较特殊。在较为落后的地区,残疾儿童的生存状况和教育情况叫人担忧。残疾人能够融合到社会中和发展形式权利的重点是儿童的教育,这也是残疾人开展事业提高自己的关键点,但是如果不能让残疾儿童收到良好的教育福利,就会阻碍残疾人的发展。发展残疾人的教育事业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教育公平性,对建立和谐社会意义非凡。此次研究是把广东省肇庆市的残疾儿童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落后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了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存在的问题,并在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的相关建议。

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特殊教育

0.前言

残疾儿童在我国的弱势群体中比较容易被忽视、被边缘化的群体。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中国的城乡残疾儿童的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比如3-6岁的残疾儿童参加学前教育的百分比大概是43.9%,城市占比61%,乡村的只有39%。改革开放后,国家政府也设立了很多的规定和政策去保证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受不同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各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保障存在着较大差异。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确切表明普及各类残疾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逐渐普及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费制度。但是在省内欠发达地区,由于家庭贫困或是缺乏特教学校等原因,学龄残疾儿童的失学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对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制度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1.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现状及存在问题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的中游。土地总面积1.4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13.69万。肇庆市残疾人总数为23.16万,其中办证人数为92069,办证率为39.8%。从办证数据库看:0-6岁为735人;0-14岁为2823人。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肇庆市实施“一县一品牌”的战略,先后创建了市聋儿语训中心、市脑瘫儿童康复(鼎湖)基地、市智障儿童康复(高要)基地、广宁脑瘫儿童康复基地、封开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怀集孤独症儿童康复基地等一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0-6岁儿童,可以申请到该相应的机构治疗培训,在该培训治疗费用以及生活费用全额减免。虽然肇庆市残疾儿童教育事业正在快速的发展,但是在本次调研中发现家长们反映的比较多的还是残疾儿童的康复及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肇庆市残疾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本次调研通过对特教机构及普通学校的相关教师和残疾儿童家长发放问卷、无结构访谈等方式,了解了残疾儿童教育的现实状况。通过对反馈情况的分析,总结出以肇庆市为代表的落后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

1.1 保障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虽然,近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工作,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一方面立法缺乏系统性,另外一方面有些法律条款偏向于指导,未对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实际操作性不强。

1.2 对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社会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残疾儿童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这也会阻碍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实现。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容易产生自卑感,有些老师和同学的异样眼光,也会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因此,政府、学校、家长、同伴的关心、资金等方面的社会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共同形成了保障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社会支持力量。

2.完善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的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可知,现阶段欠发达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供给面临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的构建思路是:以政府为主导,家庭、社区和社会力量为辅助,统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小学、初中教育为一体的教育福利制度体系。

2.1 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想方设法保障残疾儿童教育福利

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百年大计,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是主导性的。特别是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以来,“两补一免”等制度的实施,更凸显出政府的基础性主导作用。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具体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 加快残疾儿童教育立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应将《特殊教育法》等一系列有关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新法规纳入立法规划,尽快予以立法;对于旧法应予以细化,如《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规条文过于宽泛,操作性不强,有必要针对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保障出台相关细则。具体而言,就是要制定突破残疾儿童教育福利主要障碍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强制性保证残疾儿童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推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实现“全纳教育”。

2.1.2 建立残疾儿童教育福利事业投入的长效机制

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在资金和设施的投入上。一直以来,资金问题都是套在各地残疾人事业发展主体头上的“紧箍咒”。“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儿童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将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纳入年度政府预算,每年固定以GDP的一定比例拨付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并在其中加大对残疾儿童的教育的资金倾斜,明确专款专用。对于欠发达地区,应加大省级财政的倾斜,以弥补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

具体来说,一方面应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扶持,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把特殊教育学校建成集学习、康复、职业培训于一体的标准化学校;与此同时,加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推广力度,在优质教学资源聚集的部分普通学校适度集中资金加强建设力度,使该部分优质教育资源在硬件和师资等方面都能满足残疾儿童教育的需要,让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适度集中就学,以确保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教育质量。

2.1.3 建立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高质、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直接提供者,在微观上决定了残疾儿童所接受教育的质量。因此,如何建立起一支这样的师资队伍是各级政府所不可避免的问题。就笔者看来,政府应全面提高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落实特殊教育相关教师的特教津贴,并纳入各地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并采取措施不断地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使他们的工作条件得到改善,激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同时,应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师资源,加强特教教师和普通教师的职业技能交流,各取所长。并建立长效机制以保障师资培养,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特殊教育相关教师在职进修,不断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

2.1.4 建立统一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制度体系

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残疾儿童越早接受系统的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其康复效果和学习效果就越好。政府要在残疾儿童的学前康复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及义务教务中积极的构建一个教育体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也应该在部分有条件的中心区域,逐步推进3—6岁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逐步建立起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服务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体系。这样的一个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系统工程,必须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牵头,付诸实施。

2.2 加强社区对残疾儿童教育的支持

在我国,社区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媒介,承担着很多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同时,社区也在实现残疾儿童教育福利中担当着重要角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区的工作网络已经几乎渗透进每家每户,这样的工作网络对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事业至关重要。只要赋予社区工作网络新的工作内容,良好的工作网络便能给新工作的开展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工作的支持,社区工作的支持,将极大地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就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方面而言,可以利用社区工作网络对社区内残疾儿童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保管工作,督促残疾儿童家长为残疾子女办理残疾证;可以利用社区工作网络及时将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相关服务资讯及时送达目标群体;可以利用社区工作网络跟踪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实际情况;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利用政府、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等资源为社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提供的直接的、个性化的服务。基于此,应该在条件成熟的社区成立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特教学院、康复机构等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儿童教育福利需求。对于小部分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原因无法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也应该通过社区来想办法解决他们的教育问题。对于小部分的多重残疾儿童,确实无法上学的,应由社区尽可能整合相关资源提供“送教上门”的服务。对于因为家庭原因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社区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和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纠正家长们的错误观点和消极认识,动员未入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肇庆市正在市残联的协调下,建设社区康复示范区,设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制度,以社区为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项目等服务。2012年全年完成了940名基层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工作,并按照广东省标准建成22个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投入使用。随着社区与残疾人工作的联系日益紧密,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问题也肯定会成为残疾人工作在社区中的工作重心。

2.3 聚集社会资源,推动残疾人事业社会化

社会上的各方面的“正能量”很多,如果善于因势利导,加以运用,所凝聚起来的资源和力量不容小视,将会极大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升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然而,“由谁”、“怎样”来凝聚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推动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化,提升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这是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由于残疾人联合会集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于一身,在“凝聚社会资源,推动残疾人事业社会化,提升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的任务上责无旁贷。

3.结语

残疾儿童教育事业很大程度上是理顺残疾人工作的一个抓手,推进的效果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工作的后续开展。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实现是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在政府、社会等层面形成残疾儿童助学制度。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通过整合全社会的资源,残疾儿童的教育福利状况将得到逐步的改善。

当然,由于课题研究领域的复杂性、课题研究时间的限制以及课题研究团队水平所限,对于解决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教育福利问题的探讨尚处于理论层面,今后有待进一步根据“理论——实践——理论”的路径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探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欠发达地区充分实现残疾儿童教育福利的制度体系。

[1]中国社会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公报(第二号)[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S/OL].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4/ content_20235.htm.

G760

A

2095-7327(2017)-04-0092-02

蒋勇(1979—),男,江苏江阴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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