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健 陆 艳
(1.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11;2.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11)
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研究
潘 健1陆 艳2
(1.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11;2.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11)
为了更加深入地探讨我国众多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模式运用下的教学质量,本文从当前高职院校在教学质量评价分析入手,立足于教学质量评价现状分析的角度,进行展开分析与进一步讨论。从而引伸出我国众多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模式的引导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意义以及具体的评价路径,提出了相关的评价主体、评价方法和具体的评价内容,以此来促进高职院校的内部教学工作实现科学化、人性化、现代化与素质化发展,为培育众多社会需要的实践型人才奠定良好的教学基础。
校企合作模式;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质量评价
校企合作模式建立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自身院校的良好发展,并能够抓好教育质量建设工作,以此来实现高职院校经营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益目标。通过构建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在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宗旨下完成相关教学工作,在注重实践与理论结合的体系中不断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教学质量。在我国最新出台的高职院校相关文件中表明,我国高等职业院校要重视提高自身教学质量并大力加强内部教学质量管理,从培育全方位和实践型人才入手,为社会生产和现代化建设输送源源不断的高质量人才。由此可见,构建校企合作模式来推动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发展意义。
1.1 校企合作
所谓校企合作,其指的是学校与企业通过建立联系而形成的一种合作教育模式,多出现在大专、高职类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建立在双向沟通、信息活动的状态下,是多主体主动参与的教学形式。
1.2 教学质量
关于教学质量的定义,我国张卓学者指出:教学质量具体的指的是教学工作的有效性、教学服务的全面性、教学产品的效益性以及教学条件的优质性程度。教学质量需要既满足教师的教学目标也要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1]。
从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的现状分析角度来看,目前高职院校在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中构建了“四大制度”,即教学听课制度、教学监督制度、教学检查制度与学生评教制度。并且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在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过程中,会存在质量管理意识欠缺以及评价标准制定不科学、不完善的现象,这会造成后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脱离规范性与科学性原则。同时也由于高职院校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制定上缺乏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与社会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特色,非常不利于对人才进行实践培养。并且在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不全面、不及时的影响下,会直接导致教学工作的开展形式不当,不利于全面提高高职院校的总体教学水平[2]。
3.1 有利于院校和企业高度合作
校企合作模式实现了高职院校与企业的高度合作,促进了二者之间的深入了解与需求互补,非常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进行更为深入地合作。并且在校企合作中开展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能够实实在在的立足于企业的真正需求,从而帮助高职院校规正教学行为与教学活动,使教学工作的开展更加契合企业对实践型人才的需求。
3.2 有助于达成实践型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的目标为培育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的第一线人才,从而适应生产环节、社会建设、管理与服务各项活动的工作状态,并培养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与专业技能素质等。那么校企合作模式推动了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步伐,有助于促使高职院校更加理智的认清实践型人才培育的具体目标,从而提高了整体教学质量与评价有效性。
3.3 有利于全面提高院校教学质量
校企合作的方式实现了对人才多方位的实践教育,在更加具有指引性和目的性的教学标准带领下,高职院校能够开展更为清晰的教学活动。企业会根据自身对各项流程专业人才的需求对高职院校进行信息反馈与沟通,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过程中高职院校以企业的需求、与市场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为宗旨,从而开展相关的专业教学活动。那么这样带有明确目的和更具备条理性的教学行为更加具有教学效率,教学节奏和结构的安排也更加合理,因此其提升了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使教学内容更加全面[3]。
3.4 有助于提升院校教师教学水平
国家对于高职院校教学的衡量标准为“双师”标准,那么在该衡量标准作为前提基础上,校企合作模式能够促使高职院校内部教师更加积极地掌握实践技能和实践教学方式。校企合作下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注重教师教学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是综合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那么为了促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督促了教师群体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并致力于提升自己的实践技能熟练程度,从而提高了总体教学水平。
3.5 有利于增强院校自身教学管理水平
校企合作模式为高职院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提供了更加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管理标准,促使高职院校更为有效的制定教学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从而在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质量评价有效性的过程中,高职院校通过建立起全方位与多角度的质量管理体系,来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教学管理水平,强化了合作的“韧度”,也提升了教学时间的“跨度”,从而提升了教学管理工作水平的“高度”。
4.1 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教师质量评价的主体
首先,针对政府主体来说,,校企合作模式在一些地区也被称作为“三方联动”,该三方便是高职院校、企业与政府。政府即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在校企合作模式中发挥了重要的核心作用,整个合作体系的构建需要当地教育部门作为引导,来为校企合作模式奠定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在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的相关标准等都必须符合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的相关规定,也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接受来自政府教育部门的全方位监督。
其次,针对高职院校来说,其作为校企合作模式中的重要参与主体,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性个体。为了更规范的建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在院校内部建立二级教学质量管理机构,以此来维护一级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益和工作规范性。
最后,针对企业而言,企业需要清楚自身对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的需求。在这种明确的需求下,以校企合作模式为线索为高职院校反馈信息,从而在进行具体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带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目的,以此来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并且,企业还可以在寒暑假期间与各个高职院校建立“假期实习”合作模式,即在寒暑假过程中高职院校安排部分即将面临毕业的学生到企业内部进行岗位实践与操作,充分感受真正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应用、职业道德感以及工作使命感。
4.2 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教师质量评价的方法
通过设立校企合作的教学监督机构,来作为必备的监督保障。为了保障教学质量评价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通过设立专属的教学监督机构,来对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自身的教学活动与教学行为进行标准衡量、检查、指导与监督,从而更为科学的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在该方法中,可以通过设立各级政府基础上的校企合作教学监督机构与指导委员会,从而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教学视察与实践教学考察的方式进行实地“勘测”,并通过听课、座谈会以及召开教师研讨会的方式深入了解校企合作模式中教学活动的有效性,从而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力度和评价全面性。与此同时,开展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工作分析研讨会”,综合教育专家、企业技术专家以及高职院校教师等角色进行会议分析与探讨,致力于提高校企合作模式的有效性与教学应用价值,从而提升对教学质量评价的准确性[4]。
4.3 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教师质量评价的内容
首先,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价。学生作为教学行为的直接受益者,其在校企合作模式下教学活动中的整体学习质量,是进行总体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指标。并且学生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的直观反馈群体,其群体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的高低水平直接关系着高职院校自身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从学生角度而言,在校企合作模式中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了学生具备的能力以及主观层面上具备的思想,即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文化素养、社会使命感与专业技能素养等。
其次,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群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整个工作体系中的重中之重,因此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是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总体教学质量评价的关键要素。其中包括了对高职院校内部教师的“双师”素质评价,即教师自身应该具备“双师”的基本标准和基础水平,不紧要具备技术资格,更要具备职业资格。同时也包括对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综合评价,即教师的备课全面性、自身理论掌握的全面性以及在课堂上教学实践过程的高效率程度,以及与企业内部实际岗位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效果等,综合这些理论与实践指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多角度评价。
最后,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教学条件与利用有效性评价。实践教学条件作为校企合作模式中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因素,其关系着的教学行为的开展全面性和对学生进行实践性教学的深入性。其主要指的是高职院校内部设立的基础性实践平台,包括了实验室、实训室以及专业实习基地等。那么为了提升校企合作模式中的教学质量评价有效性,高职院校需要加强自身基础性时间教学条件,并积极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丰富可供选择的实习岗位,满足大量应届毕业院校学生的实习需求。结合有效性评价的方式来对整个实践教学进行全程考察和监督,制定更为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相关体系,以此来作为重要的理论支撑和依据。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作为我国整个教育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进步发挥了关键的教育推动力量与人才培养力量。通过建立校企合作模式,实现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与沟通链条,在该链条的基础上完成对高职院校内部学生的教育工作,大大提高了教学内容的实践性程度和操作性程度。本文以上通过构建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在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宗旨下完成相关教学工作,在注重实践与理论结合的体系中不断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教学质量,以此来实现高职院校教育工作的持续化、科学化与集约化发展。
[1]高慧.校企合作模式对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的引导价值——以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06:68-70.
[2]武克华,李艳丽.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1:53-55.
[3]谢伟宁,覃扬彬,苏波辉.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下高职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应用[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4:45-48.
[4]刘晓燕,王爱辉.校企合作机制下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研究——以新疆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为例[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6,01:49-52.
G420
A
2095-7327(2017)-04-0032-02
本文系2015年度院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研究》编号为ZR2015B04。
潘健(1985.1—),男,安徽霍山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传媒经济。
陆艳(1973.7—),女,安徽合肥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研究、电子通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