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倩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对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的探析
肖 倩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在研发费用披露方面较初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然有许多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解决。本文以新会计准则为基础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的现状,进而提出一些关于完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相关的建议与设想。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新会计准则
1.研发费用披露程度还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资本市场秩序也更加规范,但是目前我国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研发费用的披露上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我国自身的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相对较短,而研发费用的披露也是随着资本市场的日渐完善而逐步施行的。所以,我国的资本市场在经过了快速的发展后,研发费用的披露在现阶段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与提高。随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研发费用披露的重要性,并且开始逐步的在利润表中增加了附注以注明企业在所属年度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过,尽管研发费用的披露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目前我国仍有部分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研发费用,或者披露的形式与程度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与标准。因此,从综合角度看我国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的披露工作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2.研发费用的披露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的研发费用披露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形式,这些都会使得披露的信息产生误差,误导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严重影响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以“预提费用”科目披露的方式。以这种方式来披露研发费用实际是不合理的,就“预提费用”科目而言,其主要是为了核算企业在权责发生制下应归属于当期费用但还尚未予以支出的财务事项。而企业在整个项目研发过程中,许多研发支出如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都是实时且以确切的金额发生的。这与“预提费用”科目所核算的事项标准不符,所以这种方式不能够达到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研发费用状况的目的。在新会计准则中,满足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予以资本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企业以“预提费用”列支研发费用的情况发生。
其次,以“专项应付款”的形式列支。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收到国家拨付的研发专项资金时,需要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归集核算。因此,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国家拨款形式的研发费用,而企业独立进行的研发项目所产生的支出不应该一并列入其中,应该以正确的形式予以单独披露。
最后,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体现。根据以往的经验,有相当一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曾在该现金流量表项目中列支过研发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单独反映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这个报表项目虽然可以放映出企业研发过程中现金流出,但却不能反映以摊销形式列支的研发费用项目,这直接导致了企业研发费用披露的不全面。
3.披露的研发费用信息过简
现阶段,我国的很多执行研发费用披露的上市公司中, 能够在利润表中注释或单独提供管理费用附注来注明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的公司仍然较少。大部分披露研发费用的公司仅仅是将公司所属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予以了简单的标注。这种形式的披露使得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于公司研发费用的了解与关注程度都打了不小的折扣,严重影响了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
1.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企业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市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同时也直接关乎着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程度,更加重要的是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对市场投资者的信心与判断有着直接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所进行的研发项目一般都具有很强的高新技术属性,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与规划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但在为企业带来可观利益预期的同时,这些研发项目也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影响到公司运营层面的因素也很多,这就意味着公司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所以,无论是从资本市场层面还是上市公司自身,都应增强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在提升时效性措施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披露频率来从客观上提升时效性。还可以利用发达的互联网技术,提升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在此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例如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披露信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打造方便快捷的人机交互系统,设置严格的资源访问权限以对必要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披露与公示,从而在保证信息安全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2.研发费用项目专项核算单独列支
以财务报表为切入点,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相关的专用列示项目,而不是将其合并于旧有的会计科目中。从而在客观上避免了企业对于研发费用披露的疏忽或隐藏,同时也更准确的将费用成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同时,将研发费用进行单列后,可以更加方便投资者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公司收入规模与研发费用支出规模进行比较,以获取对企业研发项目与运营层面更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3.增设研发费用附注明细
上市公司针对自身的研发费用应该增设研发费用的附注明细表,并通过该形式将企业研发项目的费用投入规模与细节,项目研发的领域与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资金流状况等予以注明。同时,当公司拥有多个研发项目时,还应将每个项目加以区分,单独归集每一个项目所对应的相关信息,并形成附注报表。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日渐深入与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将更加的规范与健全。新会计准则的推广与实施将会更好的解决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相信随着上市公司自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加之市场监督机制的规范与健全,都将对规范市场行为起到巨大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1]张若如,许敏.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探讨[J].财会月刊,2007;(5).
[2]杨庆.创新环境下改进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探讨[J].商业会计,2016;(23).
F233
A
10.3969/j.issn.1673-0968.2017.09.007
肖倩(1989-),女,汉族,新疆昌吉市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会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