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法》的发展困境及策略研究

2017-04-11 18:59曾迎霄
市场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旅游者

◇曾迎霄

我国《旅游法》的发展困境及策略研究

◇曾迎霄

我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正式出台以来,为我国旅游行业的规范化,推动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以来,仍然面临一些困境,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本文针对《旅游法》实施后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策略。

旅游法;困境;策略

10.13999/j.cnki.scyj.2017.03.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经历了三十年的法律,终于正式颁布实施。1982年,国家旅游局就曾开始起草旅游法。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旅游法列入立法规划,199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出旅游法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后,于2009年12月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23个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旅游法起草组。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到两万多处,旅行社大约两万六千多个,星级饭店约两万家,直接旅游从业人员达34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约1800亿元,入境旅游收入约270亿,出境旅游收入约1200亿元,国内旅游市场规模在世界排名第一位,旅游收入均比上一季度增加4%~6%。但是,快速扩张的旅游市场导致了我国旅游景区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不公平竞争现象频繁出现,虽然我国出台了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没有一部正式的旅游法来维护旅游市场平稳的发展。

一、旅游法制订环境

1.经济环境

20世纪90年代,我国境内旅游业也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城市乡镇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时间的自由度增加、消费意识的改变以及我国旅游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我国境内旅游行业的发展,并成为了中国旅游总收入中的主体地位。1990 年,国内旅游人数2.8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70亿元,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92%和国内生产总值的0.92%;1998年,国内旅游人数6.94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391亿元,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9.16%和国内生产总值的3.01%。中国公民自驾出境旅游在20世纪90年代初步入了平稳发展期。根据目前可以获得的数字统计,自1993年以来,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平均每年递增8.26%。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游客参与到入境游、境内旅游以及出境游等旅游活动中,旅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给中国的旅行社业带来了良好的机会和美好的前景。在旅游市场逐渐成为我国高成长服务行业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游客对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法应运而生。

2.政治文化环境

进入21世纪以来,旅行社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中以低价的策略吸引游客,而后向地接社降低成本,而地接社面对强大的压力,在旅游服务过程中降低服务水平,增加旅游购物的比例,最终给我国旅行社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导致游客与旅行社之间产生了矛盾和不信任,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旅游法》发展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不仅有效地控制了旅游市场杂乱无序的现状,也有效地保障了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但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许多困境。

1.“零负团费”现象难以根治

旅游法中提到禁止旅行社以购物的名义强制旅游者消费。但是旅行社为了增加企业自身的利润,采取降低服务成本、在旅游费用中增加隐形收费等手段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这样一来,跟团游的旅游者数量在明显减少,自驾游的游客数量在逐步增多。一些中小旅行社很难在旅游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为了提高营业额,中小旅行社仍然要变相收取费用,“零负团费”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杜绝。

2.游客消费旅游产品难

旅游法禁止旅行社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但是旅行社为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在旅游的行程中加大了自由行时间,而由于旅游者对于当地旅游产品的熟悉程度较低,导游又不能推荐相关旅游产品的商店,造成旅游者常常无处可去,导致了旅游者的金钱和时间的浪费。

3.游客异地维权难

在遇到维权事件时,组团社和地接社通常相互推脱,而游客对旅游景区当地的环境不熟悉,造成游客异地维权难。旅游法虽然规定游客可以找地接社维权,但是由于异地维权会增加地接社以及游客的旅游成本,所以从根本上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还无法真正实现。

三、旅游法完善的相关策略

《旅游法》的出台有助于旅游行业平稳有序地发展,旅游者的权益更加得到保障,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旅行质量得到了保证,提升我国游客的出游积极性,提升我国旅游市场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促进我国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极大程度地限制了旅行社在旅途过程中增加对游客的旅游购物消费,增加收费性自然景区,总体而言,有利于提升度假景区、旅游景区以及旅行社的电子商务服务的提升。

1.更加明确政府权责及分工,均衡各方权益

《旅游法》需要更加明确政府的责任、权利与分工。当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发生任何事件,政府都有权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力度推进和改善我国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市场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旅游法》主要以旅游者的权益为主体,同时,在保障了旅游者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如果在旅游途中出现了紧急突发状况,如游客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向当地政府要求帮助。如果导游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也可以及时要求帮助,确保旅游活动中任何一方的参与者的权益都能受到法律的保障。

2.专章规定旅游安全

旅游安全问题一直是旅游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旅游法》也专门对于旅游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着重加强了政府、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者在旅游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突出了旅游法“以人为本”以及“安全问题高于一切”的制定方针。旅游者在途中遇到任何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政府部门都有义务帮助紧急救助。

在面对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旅游活动中断时,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处理和费用的承担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说明。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旅游者需要承担的费用说明,旅游经营者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都要清晰地界定和解释,在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可以有据可依。

3.严格规制旅游从业者

旅游行业发展迅速,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也成了重要的问题。针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旅游法》对旅游从业者和经营者都制定了更规范的制度,在做好本职工作,承担起本职责任的同时也赋予了他们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旅游法是一部刚刚出台的新法律,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仍然会面临许多困境。在完善旅游法的过程中,政府可以倡导公民参与的精神,结合旅游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对旅游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对一些模糊问题进行更明确更专业的界定,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完善我国旅游法,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1]樊英.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几大特点.消费导刊. 2013(3).

[2]吴佳.进入智慧旅游时代我国定制旅游发展探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4.

(作者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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