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甘肃生态伦理研究

2017-04-11 18:36:27
生产力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万物一带一路人类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甘肃生态伦理研究

王春玲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长期以来,甘肃生态环境极为恶劣,具有敏感性、脆弱性和区域生态退化严重等特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省份,甘肃要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和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指引下,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战略的生态作用,建设大美中国。

马克思;中国传统文化;“一带一路”;甘肃;生态伦理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这是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后,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全面部署。《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并将其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路径。同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在随后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增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

自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已得到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但是,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必须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做好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组成部分之一,它包含了人与自然辨证关系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等理论,这些理论不仅是对资本主义历史性的考察和理性的批判,也对人类解决环境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形成

资本主义的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人类文明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进行转变。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一方面导致人口集中、大工业生产等现代社会进步。然而,另一方面又破坏了传统农业社会分散均衡居住的人口规模与土地之间的平衡循环关系,取自土地的人的产出(垃圾、粪便等)不能回到土地,打乱了土地肥力的可持续状态,并使工人、农民原与自然平衡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也被打破(如城市病、孤独症、农村的社区生活消失等)。同时,资本主义农业的进步(如大规模种植,化肥的使用),也都在破坏着土地肥力。马克思指出:“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基础,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亲历并见证了资本主义在生产发展中对自然资源的无情掠夺和肆意开发,破坏和扭曲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马克思而言,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地强化和加深人类与土地之间的新陈代谢的断裂,因此,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可持续性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通过反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生态危机,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形成了内涵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的基本内涵

1.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的生存需要靠自然来维持,人类对自然有着高度的依赖性。离开自然,人类不仅失去了获取物质资料的可能性,还失去了与自然直接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可能性。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是人的无机身体,“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类应该像对待身体一样来对待自然。同时,马克思还认为,“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人类的智慧、意志、情感等都是大自然赋予的,自然还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客观载体。因此,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上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自然的恩赐。

2.人类是自然发展的产物。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提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也认为,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员,而不是外来的征服者。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既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即使可以通过劳动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无法摆脱自身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人类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获取自身生存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属性,是人类自然属性的更高层次。因此,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对待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将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结果将会既破坏了自然,又破坏了自己的生存环境。

3.人类与自然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文中,明确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受动性和能动性的统一。人类作为受动的自然存在物,受到自然的限制和制约,同时,人类作为能动自然存在物,通过劳动来改造自然,使其成为更适合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人类与自然的辨证关系,决定了人类要与自然协调发展,尊重自然、爱好自然,维护生态环境的完整与稳定。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阐释了天人和谐的生态文明理论,不仅为中华文明延续提供了道德基础,也为生态建设提供了思想源泉和实践指导。

(一)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从天人整体观出发,以“仁”为核心,以“亲亲”为基础,以“爱物”为指向,将天道与人道贯通一体。儒家的“天人合一”,不仅仅是道德观,还是一种生态观。

1.“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基础。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既不是西方传统哲学中“主客二分”的生态逻辑,也不是二元对立下的“征服与被征服”,而是“天人合一”和谐同一。即人与自然共存于宇宙大地之中,人与自然息息相通,互为一体,人应顺应自然以达致天下和谐。这不但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也是儒家价值诉求的理论前提。

要做到“天人合一”的和谐状态,儒家强调要重视自然发展规律,只有认识自然发展规律,才能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天命”无疑指的就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要求人们了解和掌握自然界运行的规律,以便人类能够顺应自然的变化。天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属性,如四时变化、万物生长都会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我们只有掌握它、适应它、驾驭它,才能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生存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2.“仁民爱物”的生态道德情感。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仁民而爱物”,将道德与生态伦理合而为一,实现了爱人与爱物在世界观的高度统一。

“仁爱”思想不但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准则,而且也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基本原则,它不仅要求人们爱自己,还要爱别人,更要爱惜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在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自然界是一个有机的主题,是孕育一切生命的有机体。人类与自然是生生不息的,人类应坚持“仁爱”的美德,珍爱和维护自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并不单单是生成的关系,而是一种“并生”的关系,人们在对自然的方式上应当秉承“与天地合其德”价值理念。

3.坚持尊重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实践原则。在儒家生态思想中,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然万物都有其生长、发展和运行的规律。荀子明确提出:“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也,辍广。”天地都是具有独立运行的客观规律而存在的,不会因为人类的喜恶而改变,人类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人类对自然的利用也必须遵循自然规律。

同时,儒家也充分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要合理,还有节约利用,反对无度的索取,要把握好利用自然的“度”。孟子告诫人们:“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人类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有节制地利用自然,让万物各按其规律正常繁衍,才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资源,从而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和发展。

(二)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1.“道法自然”——人类与自然是有机统一的整体。“道”是道家思想的核心。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并非具体的实物,是一种超然存在,从中化生出宇宙、自然和人世间的一切。“道”既是万物的本源和母体,又是支配制约天地万物的总法则。老子认为,不论天地万物的形态怎样变化,都脱离不了其固有的本质。老子认为,“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万物中最具智慧的。但是,人类与自然界万物一样,都是以“道”为其最大共性和最本源的有机统一体,从根源上把天地万物统一起来。“道”像延绵不断的河水一样滋养着万事万物,毫无私心和偏见,所有的生命都要依靠“道”的养育而生长。所以道家注重人类应当自觉地与天和谐相处,做到“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逐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雀之巢可攀援而窥”。

同时,道家认为,“道”的法则就是自然,应该超越人的主观性。“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宇宙万物是一个无限循环的整体,人类源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天地是包括人在内万物的生存环境,人类必须把自己的行动控制在自然所能接受的前提下才能生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类只有遵循自然的法则,才能使自己的行为为自然所接纳和认可,使生命生生不息。

2.人类与万物平等。“天地者,万物之父母,合则成体,散则成殆”。天地是人的衣食父母,所以人类没有理由去破坏天地的自然生态,人类应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共生共存。同时,庄子还认为,万物都有其存在的权利,人类与自然万物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并没有贵贱之分,也没有差别,只是有不同的功用而已,这就揭示了万物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内在价值,否定了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特权。

由于人类与自然浑然一体,人离不开天地万物,人的生存发展取决于天地万物,所以人与天地万物要和谐相处。在自然与人的关系中,道家强调天人合一、万物和谐,人类要以平等的观念善待万物,反对妄自尊大,反对以自我为中心,将自然万物作为征服对象而掠夺自然的行为,“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

3.“自然无为”的生态实践规范。“自然无为”是“道法自然”的直接体现。庄子认为,“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按照万物的本性去对待万物,遵循万物的运行规律。既然人类产生于“道”生万物的过程,就应该效法天地之道,对自然万物采取顺应的态度。然而,道家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的消极处事态度,而是,反对人类中心论,以“无为”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类与自然的“知和曰常”。

(三)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

1.“众生平等”的生态伦理核心。缘起论是佛教区别于其他任何宗教的本质属性,是其生态思想所依赖的哲学基础,更是佛教独一无二的世界观。“缘起”是指在现象界中,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种种条件和合而成的,都是必然而不是孤立的。“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如是说”。缘起论认为,万物因条件而生灭,条件决定了事物的存在与否,正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世间万法,都因“因缘”的聚散而生灭。因此,人类作为万物之一,都与众生息息相关。

佛教将具有感情的生命称之为“有情众生”,不具有感情的东西称之为“无情众生”。不论“有情众生”,还是“无情众生”都有佛性,故而主张“尊重生命”,尊重包括动物、植物在内的一切生命。这一主张,就要求“众生平等”,不仅是不同个人、不同人群、不同人种的平等,还是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佛教的平等观是真正、彻底的平等,使自然万物都平等存在,消除了我与物的区别,做到众生同乐拔苦,这是人与自然相互融合的伦理境界。

2.食素、放生的实践观。《楞伽经》云:“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食素是汉传佛教最为主要的一种饮食方式,它表现了佛教徒对“不杀生戒”的遵从。素食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们在生活实践中的慈悲心性,真正做到以慈悲之心对待万物众生。除了食素外,佛教还强调放生。

放生是戒杀、素食的发展,是对生命的积极保护。《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杀生是最大的罪恶,戒杀、放生是最大的功德,也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最高标准。所以,人类因为高超的思维能力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也不能由此而伤害其他的生命。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甘肃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等国期间,提出了要共同建立“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建立一个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甘肃省是构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因此,在“一带一路”战略下,甘肃应该遵循马克思生态伦理理念、中国传统生态伦理理念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做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和谐共处,这是保证“一带一路”良性有效发展的生态伦理理论根基。

甘肃省位于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和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处,地质地貌、气候类型复杂多样,自然因素影响大、干旱范围广、水土资源不匹配、植被少而不均、承载力低、修复能力弱。

(一)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国家生态建设战略部署,以生态屏障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祁连山、“两江一水”、渭河源区三大生态治理规划先后获得国家批复。全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平均为80%,兰州市更荣获巴黎世界气候大会“今日变革进步奖”。

同时,近五年来,甘肃省淘汰落后产能1 327万吨,减少能源消耗量838万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5年累计下降20%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新能源发展迅速,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全省风电、光电装机达到1 252万千瓦和61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1位。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303立方米降低至175立方米。

(二)甘肃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凸显

由于受地理位置、人口增长、经济规模扩张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加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资源开发依赖程度强,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增加,甘肃生态环境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境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实现中央“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目标,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具体来看: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全省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洮河、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等林区,区域有林地占全省有林地面积在70%以上。全省森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86.79立方米,人工林仅35.9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甘肃草原平均超载率仍然较高,中度以上明显退化的草原面积接近50%。全省90%的可利用草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退化草原面积达1 468万公顷,鼠虫害发生面积573万公顷,草地沙化、盐碱化现象仍较严重,草场退化导致生态功能弱化,生态系统趋向脆弱。湿地开垦、泥沙淤积、水电开发、污染加剧等造成部分地区自然湿地面积缩减,河湖生态退化、湿地景观丧失、生物多样性衰退、湿地生态功能下降。

全省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人口增加、规模扩大还不相适应。全省城市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大多数城市生态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城市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滞后,绿化投入成本较全国平均水平偏高。部分城市山体、河流、湿地等面临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导致自然植物群落破坏严重,城市绿色生态空间萎缩,城市人居生态环境面临较大压力。

自2008年开始,甘肃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为载体,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甘肃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底子薄、欠帐多,乡镇环保机构刚刚起步,专兼职的环保人员知识结构、能力参差不齐,农民群众环境意识不强,旧的生产生活习惯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农村生态建设面临诸多威胁。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伦理思考

(一)大力加强甘肃省生态伦理文化建设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加强生态文化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出版科普读物及影像制品,开展生态文化公益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道德观和消费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提高公民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的自我约束力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将甘肃省生态伦理文化建设与生态文化产业结合。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走普惠型的发展模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坚持以提供实物形态的生态文化产品和可参与、可选择的生态文化服务为主,完善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将森林文化、湿地文化、荒漠文化及生态旅游文化等融入产业发展之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增长。

(二)创建绿色生态绩效考核体系

21世纪是绿色增长的世纪,是生态文明的世纪。绿色绩效,是绿色发展的外在反映,是绿色发展的任务指标。我们要一改过去只注重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忽视环境保护的绩效考核模式,将生态文明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以“绿色”为标尺,将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对干部行为形成正向激励、负向倒逼,使效率与可持续发展成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主旋律。

以绿色绩效检验绿色发展,引导三大产业之间更加优化的配比,提高第三产业比重,还要引导消费结构向节约消费、绿色消费方向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为基线,促使省内各地区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

以绿色绩效检验绿色发展,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动态跟踪生态红线范围内用地变化情况;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还要建立环境质量控制制度,制定生态红线管理法规,将生态保护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推进环境治理从“末端监管”向“源头控制”的战略转型。

(三)加快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持甘肃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健全《生态补偿标准法》等一系列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使生态补偿做到规范化、法制化、强制化。对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中,就生态补偿方面出现的不足,应予以补充。针对生态补偿的原则、范围、方式、主体、权利、义务、财政、监管制度等内容都应该做出明确的界定,明确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突出对各地区农牧民生态补偿权利的保障,细化权利,增加对草原、森林、江河源头等生态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时的程序性规范。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

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保证生态补偿投入的可持续性。合理使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组织投资生态补偿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掘民间资本优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解决生态补偿资金单一化的困境,加速甘肃省生态保护建设的步伐。

[1]孙笑妍,王丹,2014.佛教生态思想与当代美丽中国建设[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7.

[2]绿色发展推动甘肃“一带一路”建设稳步迈进[EB/OL].[2016-09-19].http://news.yuanlin.com/detail/2016919/242630.htm.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EB/OL].[2015-04-14].http://www.gansu. gov.cn/art/2015/4/14/art_4786_233786.html.

(责任编辑:C 校对:L)

F127.42

A

1004-2768(2017)01-0106-04

2016-10-18

2015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甘肃生态特区发展机制研究”(YB038)

王春玲(1980-),女(回族),江苏南京人,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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