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光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0292)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广泛运用与迅速扩展,在互联网对社会生活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的同时,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也在网络中暴露出来,从而使得网络社会治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所需关注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网络社会治理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出了许多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和时代性的重要论断和主张,形成了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一系列新理念和新思想。
治理理论引起广泛关注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它特别强调治理的主体不限于国家与市场,社会组织也能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并能发挥较好的作用。中国学者在西方治理理论兴起后,出于对中国问题的关注,将其引入中国,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许多创见性的成果。这样,这一理论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善于吸纳国外治理先进经验的开放包容精神,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2]在这里,习近平不仅更明确地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且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
在网络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以及中国网络社会领域问题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习近平将治理理念推广运用到网络社会治理领域。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其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3]可见,习近平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成果来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此后不久,习近平又就互联网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作了精辟的阐述。201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4]在这里,习近平强调了互联网发展对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大影响,并指出了在此背景下,治理所发生的变化,一是单向的垂直管理向双向的互动治理转变;二是现实社会的治理受到互联网的影响,应重视治理领域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融合;三是由单一的政府治理主体向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转变。这是将治理理念运用到网络社会治理的非常明确并且非常精准的论述。
习近平充分认识到了互联网对推进社会治理的作用,他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社会治理。也是在2016年10月9日的这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指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4]也就是说,互联网不仅能够改变社会治理模式,而且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提高国家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2]在这里,习近平非常重视把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作为提高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途径。
习近平非常重视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强调要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对于网络舆论中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有十分清醒的认识。他指出:“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虚拟现实、体制外体制内等界限愈益模糊,构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大舆论场,更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公开性、多元性、冲突性、匿名性、无界性、难控性等特点。”[5]他对网络舆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非常明确。他说:“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客、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6]也就是说,网络舆论出现了新问题和新挑战,而现有的管理体制又不能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要求,需要在治理观念和手段上进行变革。
面对网络舆论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当怎么办?他指出:“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6]他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遵守互联网秩序,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有序参与,增强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5]习近平多次指出,我国已经是网络大国,要做网络强国,并强调要加强网络社会治理,使网络空间明朗起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再次明确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可见,他非常重视通过互联网内容建设和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并提出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形成社会共识,统一思想,共同行动。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同心干,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共同理想,没有共同目标,没有共同价值观,整天乱哄哄的,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我国有13亿多人,如果弄成那样一个局面,就不符合人民利益,也不符合国家利益。”[3]习近平指出:“凝聚共识工作不容易做,大家要共同努力。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什么是同心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3]可以说,习近平提出的“网上网下形成同心圆”重要论断的含义就是,要保持网络舆论与社会舆论的一致性,凝聚共识,统一思想,这样,才能提高共同行动的能力,为中国梦的实现努力奋斗。
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重要阵地。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环境变得非常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了严峻挑战。掌握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对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政治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非常重视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工作。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互联网已经成为今天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西方反华势力妄图以这个“最大变量”来“扳倒中国”,我们在这个战场上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现在看来,必须要把网上斗争作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高度重视起来,抓紧干起来,讲究战略战术,坚持下去,久久为功。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意识形态既可以是一个信仰体系,又可以是思想体系。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会产生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积极的意识形态会推动社会发展,消极的意识形态会阻碍社会发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非常明确地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2]掌握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中国政权稳定的重要思想基础。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流失可能危及中国政治稳定和政治安全,如何掌控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成为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工作。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说:“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党管媒体,不能说只管党直接掌握的媒体。党管媒体是把各级各类媒体都转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这个领导不是‘隔靴搔痒式’领导,方式可以有区别,但不能让党管媒体的原则被架空。”[5]他指出:“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控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重点要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有些人企图让互联网成为当代中国最大的变量。要把党管媒体的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都要纳入管理范围,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都要实行准入管理。”[5]
可见,习近平非常重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把它提高到了决定党是否能够长期执政的高度来看待,并强调要加强对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的监管,要求严格贯彻党管媒体的原则。近年来,各级党和政府加强和改进了对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负责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第一,改革网络社会治理的领导体制。2013年11月,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从实践看,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6]“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目的是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正确运用和安全。”[6]
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社会治理顶层设计的理念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1]这一决策很快得到落实,其具体体现就是随后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由习近平亲自任组长,成为中国互联网治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习近平对其作用作了阐释,他指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6]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是中国加强网络社会治理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对于相关部门提高协同治理能力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显示出党和政府维护网络安全、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的决心和意志。
第二,加强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建设。习近平多次强调,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快网络立法建设。2015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7]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6]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明确指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网络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能够为网络安全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这部法律不仅填补了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而且增强了公民对网络安全问题的认识,是中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进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各种类型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了执法和管治力度,专门出台了关于治理网络诈骗、网络募捐、网络借贷、网络直播、网络信息搜索、网络传销、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虚假新闻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意见措施,或者在一些领域采取了专门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制定网络社会治理的战略规划。在互联网时代,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十分激烈,提高网络信息技术水平是增强中国综合国力的要求,也是加强互联网治理能力的重要技术条件。2014年2月27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讲话中,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6]习近平强调:“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6]这里,他不仅指出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而且也提出了中国网络强国战略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在网络强国战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战略规划。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强调,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一项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的战略部署。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将“网络强国战略”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规划建议。
习近平高度重视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发展,并提出了加快推进互联网核心技术发展的重要路径。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同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相比,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产业实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在核心技术上。”[3]“我们要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突破核心技术这个难题,争取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3]他提出,在核心技术上要取得更大进步,要从四个方面着手。第一,正确处理开放和自主的关系。第二,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第三,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第四,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这为中国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指明了方向。[3]习近平的这些主张对于中国互联网核心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互联网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其开放性,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非常显著的跨国性。这样,网络社会领域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就非一国范围内的事情,网络违法犯罪问题也具有非常显著的跨国性。要消除网络违法行为,打击网络犯罪,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就需要加强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合作。中国在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合作方面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从2014年开始,中国已经举办了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习近平指出,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就是希望搭建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一个平台,共同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在每届互联网大会召开之时,习近平都深刻阐述中国关于互联网国际合作治理的主张。
2014年11月,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的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乌镇举行。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名网络精英齐聚乌镇。习近平在贺词中指出:“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国际社会认真应对、谋求共治、实现共赢。”他同时指出:“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习近平在这里指出了加强互联网治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中国的合作意愿,以及中国对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希望。
2015年12月,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在此次大会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并提出了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习近平指出:“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7]“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7]在这里,习近平把人类共同命运体的主张运用到网络领域,创造性地提出了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习近平还提出了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这“四项原则”即是: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五点主张”即是:第一,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第二,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第三,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第四,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第五,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7]习近平阐释的观念和主张赢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赞同,为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新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11月,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通过视频发表讲话。他指出:“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他还指出:“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中国的举措对于加强互联网全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51-52.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9;21;68;42;41.
[3]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6;7;7;22;10;10;12-14.
[4]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N].人民日报,2016-10-10.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429;429;421;422.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84;155;199;84;84;199;197;198.
[7]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