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述论

2017-04-11 06:48:39贺萍萍范玉显
实事求是 2017年6期
关键词:信教群众工作

贺萍萍 范玉显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述论

贺萍萍 范玉显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蕴含了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经验,已经形成了基本成熟的理论体系,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宗教工作全局论、宗教工作本质论、宗教工作方针论、宗教工作方法论等几个方面。这些理论观点既系统概括又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做好新时代我国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习近平 宗教工作思想 法治化 中国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部署新要求,在其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有重要体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尤其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有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突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宗教工作定位,开创性地提出并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理论的科学总结和突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逐步趋于成熟,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独特、完整而系统的体系,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进入新境界,对宗教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的把握达到新高度,对宗教理论和实践深化取得新成就。

习近平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既阐述了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看法,也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政策,既明确了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指出了做好宗教工作的方式方法,既指明了宗教工作的努力方向也提出了宗教工作的焦点热点和重点难点问题,既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的传统继承又体现了对它的开拓创新,是二者的统一。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宗教工作全局论、宗教工作本质论、宗教工作方针论、宗教工作方法论等几个方面。

一、宗教工作全局论

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1]这是对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重要地位的高度概括,是对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五性”特征科学认识的更加深化和对宗教工作认识的高度总结。

1.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关系”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之一,这“五大关系”即政党、民族、宗教、阶层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因此,宗教问题一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信教群众已经接近2亿,数量庞大,[2]并且宗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会长期存在,其最终消亡十分漫长而久远。同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具有积极性与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特征。因此,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成效会影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推进过程,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正是由于科学认识了宗教“五性”特征,正确把握了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规律,我们必须客观、辩证地认识宗教社会现象复杂性,必须全面、正确地看待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必须尊重和遵循宗教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这“两个规律”,必须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放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当中考察,必须把宗教工作落实到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去。

2.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2016年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特别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3]宗教工作在全局中的定位存在“四个关系”,其工作成效如何会极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极大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极大影响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极大影响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在国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宗教问题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方面都密切相关。基于其特殊的经济政治利益和意识形态立场,各种敌对势力和国际力量迅速纠集,加紧对我国的西化分化步伐,它们始终盯紧宗教并以此为重要抓手和重要突破口。因此,宗教问题已经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尤其关系到政治安全和政权巩固,这更加凸显了它的特殊重要性地位。

3.宗教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宗教工作是事关党群关系、事业全局、社会全体和中华民族整体的重要工作,它不只是宗教工作部门或局部地区、局部领域的工作,而是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进行谋划,是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各个部门都需要重视和参与的工作。正是由于认识到宗教工作全局性和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3]要发挥运用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的爱国统一战线“三个重要法宝”作用。[4]要全党同重视、大家一起做,坚持大统战、实现大团结,画出最大同心圆,合力共筑中国梦。

正是由于宗教工作的全局性,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的广度、战略的深度和政治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宗教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3]因此,宗教工作对于祖国大一统和民族大团结、对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对于坚持“四个自信”和全面依法治国、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宗教工作本质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就已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5]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1]这是确立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基本依据和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基本前提。基于宗教工作本质论的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将广大信教群众组织好和凝聚好,让其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及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3]宗教工作本质论包括“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在内的一系列论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

1.正确看待信教群众。宗教工作群众论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工作基础和实践前提。我国宗教具有“五性”特征和双重作用,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同时存在。我们要在宗教工作领域中彻底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政治经济根本利益一致性前提,坚持信仰差异不等于政治分野和群众对立的原则。对信教群众基本信仰要予以尊重,对其合理合法正常需求要予以满足,决不能企图行政禁止或人为取缔宗教,这不仅不可能而且不可取。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代表各族信教群众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这支重要力量,信教群众也是党的执政基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团结、教育、引导各族信教群众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统一战线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正确看待和对待信教群众的一个重要工作法宝。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1]这一重要论述奠定了我们党正确认识和对待信教群众的总基调。

2.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宗教工作统战论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宗教的存在以群众的参与为基本前提,群众性是宗教的一个主要特征。团结信教群众既是宗教工作本质论的核心要旨,又是宗教工作统战论的必然要求。宗教工作本质论内在地要求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善于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必须用群众路线统领宗教工作,用统一战线开展宗教工作。要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思路和方法开展工作,团结、教育、管理和引导好信教群众,“关心信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方式开展工作,发挥好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宗教人士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作用。”[2]当然,团结好信教群众不能抛弃原则,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团结原则进行思想引领,让信教群众自觉团结凝聚并主动贡献积极力量。

3.坚持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宗教工作成效论是真理实践标准对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3]最终,我们要把能不能使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2]“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6]“衡量宗教工作的标准,主要是看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6]把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确定为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这是宗教本质论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党的宗教工作思想内核的继承和创新。

在新的历史阶段,宗教工作必须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开展,亦即必须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展开。首先,总体要求是“四个必须”,这是宗教工作本质论的认识论要求。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八个必须”,其中关于宗教工作的就有“四个必须”,亦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1]因此,要“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7]其次,工作路径是运用统战思维,这是宗教工作本质论的方法论要求。必须运用统战思维抓好宗教团体以及宗教院校、宗教界教职人员等,队伍建设,因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3]

三、宗教工作方针论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精心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3]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四句话”提出了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党章中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要求,是我们当前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准确认识把握和全面贯彻执行。

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结晶和实践总结。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基本理论同中国社会宗教实际经验制定出来的重要成果,经过长期实践才逐步确立并得到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被确立于建党之初,“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被强调于建国之初,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于1991年,“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出于1993年,2003年“四句话”被最终确立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并在党的十七大时被写入党章。[2]

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其内在逻辑和丰富内涵。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具体表述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3]习近平总书记阐明,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重大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重大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明了根本方向和目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已经形成了一个逻辑严密、自成体系的理论单体,具有认识宗教现象、处理宗教问题、把握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的方法论意义,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基本遵循。对此,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其内在逻辑和辩证关系,全面贯彻、综合施策,这是新时代做好宗教工作的原则要求。

2.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关键在“导”这个实践原则。坚持“导”,是因为宗教“五性”特征和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对待宗教问题的正确态度,既不能片面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片面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既不能采取简单的“收”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放”而应该采取“导”的态度。这是宗教适应论的最新发展及其工作重点的进一步细化和突出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导”的实践要求和方向目的:一是“导”的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二是“导”的方式方法——“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导”的认识论前提——“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亦即要看到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对宗教社会作用要有一个正确判断,对待宗教的正确态度是既不能“放”也不能“收”而只能“导”;四是“导”的关键主体——“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也就是说要抓住爱国宗教人士这个宗教工作中的关键少数,除了宗教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力量之外,就是要发挥宗教人士“非党基层干部”的主体作用;五是“导”的工作目的——“五个服务”,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综上所述,“导”就是要坚持在“一个方向”(即在宗教中国化方向)引领下,做到“四个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宗教关系内含的“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实现“一个目的”(即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做好“五个服务”。总之,“导”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点内容。我们要坚持“导”的正确态度、“导”的正确方向、“导”的正确路径,通过依法保护、加强管理、积极引导、提供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综合施策。[8]

3.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落实到宗教中国化这个重要任务上。宗教中国化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核心要旨和宗教发展的基本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3]“导”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关键任务,宗教中国化既是宗教方针论的核心要旨和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着力重点,也是中国宗教历史发展基本规律的总结。就现阶段而言,宗教中国化是宗教适应论的创新发展和必然要求。宗教适应论是我们党在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实践而提出来的,其特点是以“适应”“引导”来积极调整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共存关系,从而实现积极健康、和睦和谐的宗教关系,进而实现社会和谐,这些都是宗教中国化的题中之义和具体体现。就历史而言,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证明,“宗教的本土化,是世界各宗教生存和发展的普遍规律”。[2]因此,宗教中国化既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历史概括和基本要求,又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规律,这已为我国宗教演变历史、宗教情况实际所证明,并仍将成为我国宗教发展的未来方向。

宗教中国化要求必须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宗教工作领域的最新提法和经验概括,是对既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创新突破,提出了理论新概念、开拓了理论新境界、指明了工作新方向。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从总体上详细阐释了宗教适应论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要求,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3]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又对宗教中国化进行了重点阐释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3]

总之,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必须全面理解和科学掌握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要求,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坚持在“导”上下功夫,做到“三得三有”和“相适应”,实现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始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不断教育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在行为上自觉调整,更好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四、宗教工作方法论

宗教工作方法论就是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和宗教关系的方法论,是宗教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策略。习近平总书记宗教工作方法论主要涉及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成果,特别是“两点论”和“以点带面”的工作策略,这是矛盾论的具体体现;二是“依法治教”的根本方法,对包括政府、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不信教群众等各类主体都要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宗教。此外,正如前文所述,宗教统战论也是习近平宗教工作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1.坚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始终坚持和善于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一理论创新成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历史观,坚持历史分析、矛盾分析和阶级阶层分析方法,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来认识和对待宗教与宗教工作,尊重和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做好新时代的宗教工作。

一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坚持宗教工作的“两点论”,突出矛盾分析方法。“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3]在做宗教工作的过程中,既要注重“面”上的统筹推进,又要注重“点”上的重点突破;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二者不可偏颇。各级党委、统战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履行职能、分工负责,点面结合、主次并进,共同做好宗教工作。比如,在处理宗教内外部关系时,既要协调处理好事关全局的“五大关系”,还要正确处理好宗教领域内含的“五个关系”,促进宗教领域关系健康和谐;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时,在坚持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7]时,既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与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大力制止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还要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等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等的渗透,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严厉打击惩治涉及宗教问题的各种犯罪活动;在对待两重性的宗教社会作用上,既要竭尽全力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又要全面发力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二要坚持抓宗教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坚持以点带面,突破重点带动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3]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主要矛盾在事物的矛盾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只有抓住了宗教工作中的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才能有效推动宗教领域全局工作的开展。因此,要进一步科学把握宗教自身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持续增强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的现实针对性和方法有效性,依法正确处理宗教领域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在当前,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关键就是“导”,宗教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就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这就是抓两点中的重点、以重点带动全局的重要体现。又如,在处理宗教内外部关系时,关键是处理好宗教内含的“五个关系”,而在这“五个关系”中关键的是要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中,要结合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新疆就是宗教工作重点地区,必须精心做好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疆工作要以“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7]“管住‘三非’比打掉几个暴力恐怖团伙更重要、更管用”,[9]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深挖严惩宗教极端黑恶势力和幕后“黑手”“推手”,揭盖子、挖幕后、铲毒瘤、斩黑手,严惩涉恐涉暴违法犯罪活动;对待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等方面,重点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7]

2.坚持把依法治教作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方法。坚持依法治教、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处理好我国宗教关系的基本方法,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在坚持和完善宗教工作法治论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宗教法律法规。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10]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基本精神,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法治体系提供了制度前提。另外,2017年修改完善后的《宗教事务条例》也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据。不仅如此,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多层次法律法规系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等关于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的法规中有具体要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地方法规中有详细规范。

其次,在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方面,党中央已经形成关于宗教工作法治化的系列重要论断。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党中央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都有重要论述。如:“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7]尤其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论述,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3]另外,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的重要章程条例和重大决定中,既有关于宗教事务和宗教工作的总体原则,也有具体规定和详细要求;既有党的宗教工作的党内法规要求,又有具体工作部署,为精心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党内法规支撑。在这一过程中,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提出到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规范内容更加广泛,调节对象更加全面。宗教工作法治化战略定位,对宗教领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正确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现实问题指明了根本途径。[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命题是研究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解决的是社会主义如何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宗教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基于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认识的日趋全面和逐步深化,不仅提出了宗教文化论、宗教适应论、宗教和谐论、宗教促进论以及宗教统战论、宗教中国化论、宗教服从服务论、宗教健康关系论等重要论断,还逐步阐述了宗教本质、宗教价值、宗教历史、宗教“五性”、宗教法治化、宗教积极作用、根本利益一致性等认识论范畴,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为正确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开辟了新境界、积累了新经验、创造了新模式。总之,包括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理论积累和宗教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宗教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对中国特色处理宗教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确证。

[1]习近平.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EB/OL].http://tyzx.people.cn/n/2015/0520/c372194-27031773.html,2017-03-12.

[2]孙春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J].中国宗教,2016(08).

[3]习近平.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 04/23/c_1118716540.htm,2017-04-05.

[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EB/OL].http://www.zytzb.gov.cn/tzb2010/tzyw/201509/4f42ff6804c349f18f8a6fef32d60b1c.shtml,2017-05-08.

[5]王作安.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N].人民日报,2013-11-26.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EB/OL].http://www.xjkunlun.cn/dswx/dszl/2012/2640461.htm,2017-09-19.

[7]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4- 05/29/c_126564529.htm,2014-05-29.

[8]王作安.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N].学习时报,2016-08-08.

[9]丁宁.当前我区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N].新疆日报,2014-11-0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4-03/21/content_2643049.htm,2017-05-23.

B91

A

10.3969/j.issn.1003-4641.2017.06.05

曹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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