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 进 王佳伟(..延安大学,陕西延安 76000)
中国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收敛的途径
文 王 进1王佳伟2(1.2.延安大学,陕西延安 716000)
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于1990年提出“风险社会”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首次将人的因素放置于自然风险之前,提出以人化风险与制度化风险为主的社会风险结构,为重新认识社会指明了新的方向。现代风险结构在吉登斯所提出的风险结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变化,技术性风险逐渐突出,与制度化风险一起构成了现代风险社会中的主要风险类型。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风险与不确定性的降低,对于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以及人民幸福影响巨大。基于技术性风险与制度化风险的本质区别,实现中国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收敛就要求科技与制度耦合。
风险社会 不确定性 收敛 制度化风险 技术性风险
乌尔里希·贝克与安东尼·吉登斯于1990年提出了“风险社会”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从风险的角度打开了重新认识社会的大门。贝克认为虽然人类历史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形态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有自主意识的生命都处于并且能够感知到死亡的风险,但是直到近代之后,随着人类行为所造成的风险超越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特征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代意义的“风险”以及“风险社会”才开始形成。贝克认为社会风险体现在两点:风险的“人化”以及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1]。前者是由于随着人类技术的进步,人类活动频率提高、范围扩大,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从而使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过渡到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后者则是源于人类的天性,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也具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这是两个相互矛盾的需求,但现代完善的各种制度的创建为人类同时满足两种需求提供了实现的可能以及规则。例如,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激励人们采取冒险行为获取利润来推动市场运行,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安全需求。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本身就带有风险,即运转失灵,制度化风险由此产生。进入21世纪,现代社会所面临的风险则有了新的变化,随着科技水平的爆炸性提升,人类对社会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成倍扩大,自然风险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愈加减少,“人化”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决策和行为风险成为风险结构中的主要内容,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只能借助于现代化的治理机制以及手段,由此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也带来了以制度化风险和技术性风险为主的新一轮挑战。制度化风险与技术性风险构成了现代风险中的主要类型,其主要特点在于:风险从根源上讲是内生的,是人类的决策与行为、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共同作用下的结果。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程度的提高,风险内生的特点更加明显;从影响和后果上看,风险的影响又是广域的,其影响可能超越了地域乃至国界的限制,持续且深远,这导致了风险的全球化;在全球化的大环境下,由于风险的影响具有向纵深扩大的趋势,其造成的破坏力也成倍提升,尽管发生的可能性较低,但只要条件允许就可以产生全球性威胁,后果非常严重,比如核泄漏、水资源污染等。因此,风险从区域化跨入了全球化阶段。在应对方法上,现有的风险计算以及经济补偿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多的应该依靠制度与科技的耦合形成迅速有效的反应机制。
在风险社会中,各类健全的制度尽可能地将风险阻止在框架之外,起到了良好的保险作用。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制度本身的风险并未被考虑在内,制度化风险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制度本身存在失灵的可能,制度失灵会导致社会运行障碍,造成巨大损失,将科技导入制度体系以弥补制度本身的不足是预防制度化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市场金融风险、科技导入与风险冲击的最小化
研究制度化风险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市场风险的难题,市场风险作为制度化风险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市场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决定的。市场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其运行的顺利与否直接关乎国家经济増长,需要有一整套涉及多方面的相关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框架。正如“越是复杂的东西越容易出现问题”一样,市场与与其相关的制度由于体量巨大很容易出现问题,其中金融风险当为第一。
现代金融体系不同于以往,由于互联网的加入,各个金融机构互联、互通信息,金融规模迅速扩张,形成了牵扯众多、影响力巨大的网状结构,造成了当前“Too big to fail”的现状。这种互联会造成两种可能的结果:其一是假如单个机构面临风险,那么与其互连的其他机构将会把这些风险分担并进一步吸收,从而降低风险可能的影响;另一个则是风险在互联的金融机构中传染,从而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遭遇风险,这也是现代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另外,现代金融的高连通性使整个金融体系形成类似蜘蛛网的结构,这不仅是结构上的相似,其物理性质差异性也很小,稳健却脆弱。现代金融在遇到大多数风险冲击的时候可以凭借其庞大的机体将风险吸收,但如果风险超出某一部分的消化能力,部分的崩溃会传递至整体,整个金融体系就会崩溃[2],这正如昆虫与飞鸟撞上蜘蛛网一样,前者成为美餐而后者摧毁蛛网。近年来的金融危机持续对全球经济造成损伤,科技导入金融体系是降低金融风险产生和减少风险损失的途径。针对金融风险造成危害的特征,科技导入应当遵循实时评价、单元分割、随时调整、保存整体以及部分隔离的原则。实时评价要求通过现代科技实时收集金融体系中各单元所产生的数据,分析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对风险危害进行评估。单元分割则是要求各个金融单元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保持独立并且在体系中保持随时可脱离或连通的状态,这是应对金融风险至关重要的一步。随时调整、保存整体以及部分隔离则是在评价结果产生后,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随时调整此单元在整个体系中的位置,若风险可被吸收,则使之与消化风险能力强的单元相连通,从而将风险化解,消除其危害;若风险不可承受,则将其置于系统中对周边单元影响最小的位置或者直接将其在金融体系中的连通断开从而使整个系统不受影响。科技导入型耦合在降低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最宝贵的就是它所提供远超人力的速率,在风险发生前就将一切措施准备妥当,尽量减少整体崩溃的概率。
(二)法律制度风险、科技导入与不确定性的降低
法律制度作为社会生产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决定着人类大多数的行为。法律制度的运行离不开三大要素——法律、司法人员以及诉讼程序,因此法律风险、司法风险以及诉讼风险一起构成了法律制度风险的全部内容。法律风险源于其作为人为制定的社会规范的特点。一部法律从诞生到废止,期间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多次修订,这是由人的思维和认知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此法律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总是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未被列入正式条款的灰色地带。处于这些区域的行为是否违法、会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例如在网络犯罪还未引入法律条款之前,第一个利用互联网进行损人利己行为的个体是有罪还是无罪,这就是个体所要面临的法律风险。司法风险源于司法的公正与否以及司法结果的不确定性,司法过程虽然以法律条文为依据,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为主体,但由于执行过程中人的介入,这就出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司法人员是否公正决定了司法过程以及司法结果的公正性,其次就是不同司法人员对于同一行为的不同认知而导致的司法结果差异性,这是源自司法人员的司法风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源于司法过程的风险,同一事件在证据充分和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司法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诉讼风险则是源于其程序的风险,不满足诉讼条件则无法开展后续的行动,如被告或证人无法出庭而导致诉讼程序中断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以及多次上诉导致的原诉讼结果改变,这些不确定事件都包含在诉讼风险之内。科技导入法律制度削减其风险主要在于历史案例积累、科技化的行为定性、证据搜集与保存、诉讼平台化。历史案例的积累为科技化的法律制度提供评判的标准,机器并非人类,需要认知作为衡量的标准;科技化的行为定性是依靠科技手段,排除司法人员的认知差异,采用统一均衡的标准消除司法结果的不确定性;证据搜集与保存以及诉讼平台化对于司法和诉讼都有重要意义,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精准收集各种所需材料,长期保存,科技化的诉讼平台可以消除地域和时间的约束。科技导入的法律制度通过减少法律制度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来降低风险。
(三)应急管理制度风险、科技导入与适应性提升的科层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是政府、企业的基本制度之一,其目标是为了应对风险已经发生的情况,要求尽量减少风险以及后续损害,是应对风险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本身存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中大多都以科层制为基本框架,整体框架规范、层次清晰,各种预案齐备,但是科层制的结构有着其本身难以克服的缺点:科层制的权力集中于最上层,所有决定完全依赖高层,下属缺乏决断权,自下而上的通报以及自上而下的命令太耗时,而且对外界的刺激反应迟缓,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和突发性的非常规事件。当外部环境比较稳定且突发事件比较简单的时候,科层制的应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其稳定的特点,借助高层的权威与统一的指挥,整个系统有条不紊,能够很好地控制和协调大规模组织运行,高效地完成应急,减少风险损害。但根据科层制的特点,一旦出现不确定性较高或者多种类的复合风险,由于找不到与之匹配的预案,整个体系会表现出无所适从,且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风险所造成的影响和方案实施条件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这都会导致科层制的应急管理制度面临失灵的风险,并且由于科层制的封闭性,外界对于风险来临的情况基本不知情,容易造成各种猜想从而引发恐慌和风险影响的扩大[3]。事实上,不管哪种组织形式都不能完全满足应急管理所提出的要求,组织形式上的更换并不能杜绝制度失灵的风险,因此要求科技导入来弥补。科技导入减少应急管理制度的关键在于平台化、网络化、环境评估、预案分割入库以及重组,平台化要求减少科层制各层级间信息传递的效率,提高整体反应速度以适应风险来临时快速多变的环境;网络化在于与外界的信息沟通,及时通告最新情况,减少风险应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减缓外界的恐慌,从而将风险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环境评估则要求快速收集风险发生后的各类信息,从而形成对风险所造成影响的全面且较为直观的认知;预案分割入库以及重组则是为了避免预案不足的重要步骤,将原先整体化的应急预案分割,形成各个模块并建成预案的零件库,在风险及其环境得到及时评估后,由机器按照评价结果从预案库中将所需部件重组,形成一整套可行的方案。科技在应急管理制度风险的减少中全面替代传统的通道并成为最终的决策者,尽可能地提高风险处理的效率以及预案的适用程度。
科技的发展造就了伟大的工业革命,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推动着整个世界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创造了巨大的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这就是所谓的技术性风险(科技风险)。从发展上看,科学技术确实带来了风险,但新型的科学技术又是解决这种风险的重要因素,而新型的科技又会带来新的风险问题,这种技术与风险的循环是科技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也使得技术性风险成为现代风险社会中主要的风险类型之一。从根源上看,市场则是技术性风险产生的根源,在同意利益最大化目标驱动下,科技的发展以及应用受到市场的影响增大,从而导致技术性风险的多样化。技术性风险按照科学技术进步与应用的先后顺序,分为技术研发风险、技术替代风险以及技术应用风险与技术灾难。
(一)技术研发风险与科研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风险是由科学技术研发的不确定性导致在科研阶段出现的风险。科技的发展具有偶然性,历史上科技飞跃式的伟大成就基本来自于对于一些偶然事件的关注,牛顿被苹果砸中所引发的万有引力的思考、瓦特的蒸汽机以及贝尔的电话都是如此。虽然现代科技研发过程中有了更为明确的目的性规范性,但这种灵光一闪的偶然仍是不可或缺的。科技研发全程需求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资金投入,这种投入被期望以成果的形式获得回报,事实上,由于现代科技发展具有极高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摸清科技发展方向,这就造成了研究无成果或无有用成果,以相关关系来表达大约是f(资金,人力,物力)≈0,如此,前期投入等于最终损失。此种风险对于研发者和资助者影响巨大,但对社会并无太大影响。制度的导入对于降低此类风险具有显著的效果,现代科学研究从预备期开始就伴随着全程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所要求的阶段性考核与成果验收对于研究者有良好的监督作用;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则让资助方的每一分钱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的同时也督促着资助方及时补充资金,对科研人员展开研究活动提供了保障;科研项目的成果验收制度则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研究成果的有效性,对于资助者而言亦具有强大的保险作用。
(二)技术替代风险与社会福利制度
现代社会中,每一项新技术的出现都可能带来一轮新的革命,而这些都将大幅度解放社会生产力从而将人们从繁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在假设社会总人力不变的前提下,由于失业率的存在,社会总人力高于社会所提供的生产职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机器所能适应的生产范围越来越广且生产效率大幅度超越人力,这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力被机器取代。现实中,自动化少人乃至无人生产成为主流,而人力只在自动化无法覆盖的领域发挥作用,且随着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这类领域将会进一步缩小。就社会发展而言,这是进步的,是有利的,但也面临着新一轮的风险。技术替代风险源于社会生产中职位供给与社会总人力的差距,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差距将会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人力面临被替代的风险。能否妥善地处理这部分被替代的人力,决定了社会能否稳定,这就是技术替代风险的主要内容。降低技术替代风险关键在于社会福利制度的导入,通过再就业培训的方式将被替代的人力转移到其他方面,从而减弱技术替代风险的影响,这是当前最适宜的做法[4]。
(三)技术应用风险与技术灾难与技术灾害预防制度
科技应用风险与技术灾难不同,技术应用风险是科技应用可能出现而当前还未出现的风险,而技术灾难则是指直接或间接由科学技术引起的灾害性事故。按照时间顺序,技术应用风险还未发生,属于将来时,而技术灾难则已经成为现实,是进行时。从着重点看,技术应用风险强调的是可能性,技术灾难则强调所造成危害的影响程度[5]。从实例来看,核能的开发包含着技术运用风险,因为其在不同的领域会造成不同的影响,这种不确定包括核能可以解决能源短缺的问题,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这是利;但也包括核能运用中核废料无法有效处理从而影响环境,这是风险;然而当核能运用到兵器上,原子弹摧毁城市,其核辐射持续影响数百年,这是灾难。与此相似的还有其他各个领域中的各类科学技术,这些利益、风险乃至灾难都在人类历史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技术应用所带来收益的全部总和称之为技术应用收益[6],基本由三个相关的因素组成,科技正向收益源于科技应用所带来的全部正面效应收益的总和;技术应用风险与技术灾难损失共同组成科技负向收益,也就是损失;一般情况下,技术应用收益由科技正向收益与负向收益中的技术应用风险组成,这是由于在面临风险的情况下,技术应用收益受到削减,但总体而言还处于收益大于损失的境况中;与技术应用风险不同,技术灾难的产生会带来非常巨大的损失,科技正向收益将会完全被灾难损失所覆盖,这就会造成技术应用收益在技术灾难损失的影响下转变为负数。这就要求积极开发科技带来的利益,充分发挥科技作为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的作用,同时为了应对可能的风险乃至灾难,制度的引入至关重要,预防为主,管控为辅,因此在技术应用风险制度中,精密的风险预测处于首要地位,以求尽可能全面地预测科学技术应用所可能产生的风险,从而为技术应用指路;严格有效的监督来防止技术应用走入歧途,进一步预防风险的产生,而迅速反应的干预则是最后一关,力求在技术应用引发风险之前就施加强有力的影响来控制风险[7]。
人类利用制度来规避风险,却也在同时利用科技来冒险,而非常有趣的是制度存在风险的同时,科技也可以降低风险,因此现代风险社会中风险与不确定性的收敛必然要求科技与制度的耦合[8]。风险社会从风险的角度入手来理解现代社会,风险是中心,发展是目标。伴随着风险社会的全球化,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不确定性更高,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在风险中探究科技与制度的偶合,对于清除中国发展道路上的阻碍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研究结合风险社会中制度化风险与技术性风险收敛的不同要求,分别找出了以制度为主体的科技导入型耦合与以科技为主体的制度导入型的耦合,由此得出中国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收敛途径就在于选取不同主体条件下科技与制度的耦合,深入研究这种耦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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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惠霞.“科层式”应急管理体系及其优化:基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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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丽娟
C912
:A
1008-6323(2017)02-0050-05
1.王进,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王佳伟,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7-03-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6XJC630008)、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6R002)、延安市社科联项目(项目编号16BJJ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