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晓瑞 李国和
(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 贵阳 550025)
大数据时代下的政府社会治理
——基于“镜像世界”治理的分析考量
耿晓瑞 李国和
(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 贵阳 550025)
大数据的热潮已经由最初引入时的广泛研究发展到定向领域的应用。针对政府大数据时代如何进行社会治理的研究,以“镜像世界”作为切入点展现社会治理中最贴合于大数据的一个领域,揭示大数据与“镜像世界”的联系,通过四个典型案例分析政府网络治理,提出政府社会治理的创新方向。
大数据 镜像世界 网络治理
自大数据引入中国并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发展至今,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且应用于越来越多的领域。步入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庞大数据量与分析应用也给政府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机遇和挑战,政府不仅需要治理好大数据时代下的社会,同时也应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社会治理中,使其成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本文基于“镜像世界”的部分案例,考察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是如何进行社会治理的,在治理过程中适时引入大数据技术进行治理方式的创新。
早在1980年阿尔文·托夫勒就在《第三次浪潮》中预言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随后大数据在世界掀起了一股狂潮,如:2006年英国“数据权”运动;2012美国“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和联合国“数据脉动”计划。徐子沛以《大数据》一书将大数据带入国人的视野,普通民众半被动化地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发展至今已经在人们心中占有了重要的一席,互联网作为大数据发展的媒介之一,其紧密程度不言自明。过去,由网络搭建起来的交流、互动平台已经为人们所熟知,并将其赋予“虚拟世界”的名称。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络视频、会话等网络单向区域的发展,而是结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将现实世界的生存状态逐步以镜像化的方式展现在“虚拟世界”中,使之更细微、更趋近于真实化,形成戴维·杰勒恩特所说的互联网的终极世界——“镜像世界”[1]。
“镜像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镜像反射,具有镜物虚拟化的特征,在“虚拟世界”发展的基础上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是基于大量复杂多样的数据以某一种排列方式构成的,即大数据成为“镜像世界”的细胞,它以其庞杂性搭建起数据的王国,将数据赋予具体生动的含义就将“镜像世界”展现出来。对大数据与“镜像世界”的关系进行较为明晰的理解后,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实体对现实世界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大数据时代下“镜像世界”的治理。我们下文主要探讨的问题为:政府当前网络治理呈现出了怎样的问题?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部分明确指出要落实网络安全制度,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信息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平台,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和识别能力。[2]大数据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以下主要从网络信息可靠性、网络个人隐私泄露及网络侵权三个方面的案例来剖析政府在网络安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信息可靠性
2016年4月,一则由于商业推广信息而引发的中国式求医案频频出现于微博热搜榜。魏则西事件引发了网页商业推广信息可靠性和莆田系医院的争论。在此我们仅讨论网络方面的有关事项。网页索引及浏览时出现广告放在平时可谓司空见惯,百度作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其广告收益可达260亿元(2013年),莆田系医院对广告费的贡献占比高达近50%。针对此项事件国家网信办汇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要求百度整改,要求对商业推广信息应有醒目标识并提示风险性,每页商业推广信息不得超过30%。
正如大多数网民所反映的那样,类似的情况在之前也同样存在,只不过魏则西事件更具有典型性、轰动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政府对于此事件的处理带有运动式治理的特点,出现问题并发展到一定层次才着手解决问题,因此我们也看到了解决此类问题的优点——针对性强、解决迅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给普通受众以答复。但需要指出的是,正是由于其存在的优点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极强的针对性在网络方面表现为对百度的追责,限期整改过后搜索页面确实有了细微的变化并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考虑到整改对象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企业,整治的短期性也就显现出来。搜索引擎商利益的主要来源就是广告,搜索竞价排名的规则才是根本,但这一规则不可能在短时间能有所更改,这就给政府的长期治理提出了难题。
另外,网络信息的筛选不能单方面的强调搜索引擎商的责任。搜索引擎商主要承担的是技术方面的职责,对于信息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在网络信息排查方面需要的是各方组织的协调配合,政府在其中也需承担责任。现实世界的有关机构的认证等均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办理认可,行政负责制下政府部门也应积极进行反思、自检,发现自身执行漏洞,完善治理方式。一如前段时间的疫苗事件,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能一味的以监察者的身份出现,应在追责企业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网络侵权
1.隐私权
在大数据的时代,我们采集数据、利用数据的同时也将自己展露在别人的审视与观察之下,在我们将自身视为数据处理器的同时在别人的眼中我们就是一个个小型的数据库。大数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数据安全与隐私。
用户信息泄露引发了一起又一起电话诈骗案,时至今日骚扰电话、诈骗短信依旧猖獗,形式更加多样化。随着网络购物走进千家万户,用户信息更加具体化、准确化,涉及姓名、住址、银行卡等。手机智能的发展更加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低头族”成为手机生活中的代表人群,丰富多样、使用方便的手机APP极有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罪魁祸首。打车、外卖、购物、导航等APP可能在使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泄露信息,用户注册输入信息、消费支出提供信息、显示位置分享信息、发表状态透露信息。李克强总理在大数据峰会上与企业家座谈时也十分关注网络隐私安全问题,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数据流动和利用监管立法,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系统。[3]
在此类事件中,政府治理手段多为方向性的引导,如加快技术攻关速度、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技术推动的同时发挥法律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诸如此类大方向的防范方案短期内很难看到成效,技术攻关成功也伴随着反安全技术的提高,法律难以进行全方位覆盖,中空地带易被利用。
2.版权
“镜像世界”之所以收到人民大众的广泛欢迎与其便捷性和廉价性是分不开的,现实世界的部分竞争也成功映刻进了“镜像世界”,与此同时还形成了镜像与现实之间的竞争。部分产品在线上售卖的价格要低于线下的售卖价格(当然不排除其他情况)。就图书而言,实体书的价格远高于电子书,许多电子书的阅读和下载都是免费的,这极大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但也将版权问题上升到一定高度。
网络云盘具有储存空间大、免费使用、传输方便等特点,在线资源可以通过共享传播给需要的人群,其中不乏涉及版权问题的电影、图书、音乐等。就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司晓分析指出,云盘最根本的功能是储存功能,单位方便用户也提供部分分享、下载功能,这些功能是没有侵权检测和认定的,由于无需实名注册,一旦侵权事件发生直接责任方也难以界定。侵权环节彼此之间相互分离,各责任方之间推脱责任,无法掌握有效的侵权证据,以上都给政府部门的网络治理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自201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四个部门启动了“剑网2015”专项行动,特别针对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开展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点网络云存储企业就其版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坚决查办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活动,遏制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侵权盗版的势头。[4]同年6月30日,微盘为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改将关闭免费个人用户的储存服务,暂停分享和站内搜索服务。可见新技术为不法分子利用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国家法规严明性,而且间接损害了普通民众的利益。
(一)网络舆论暴力
互动交流平台是网民线上交流活动的主要途径,提高了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方便了公共事物的交流,有助于群众利益的表达。在这个众说纷纭的平台中可以汲取有效信息,也会导致舆论导向的偏移,发生舆论暴力。
实名制实行至今,对于部分过激抑或偏激言论发表者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而语言暴力、网络统计、人肉搜索等现象仍隐藏在舆论的庇护下,更为凸显的是舆论群体的极化、谣言遍地、炒作四起。大数据时代人们已经不再局限于从政府平台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力图从多渠道搜取信息,形成自身的见解和看法,介于人性的复杂性,其理解并非都有利于社会层次的向前推进,有时仅是个人情绪的宣泄。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件,各媒体传播平台纷纷介入,网络舆情持续升温。对于这类突发事件舆论表现出几种走向:知情人士爆料、专家解读、祈福团队、营销号借机炒作。其中容易引发舆论暴力事件的是所谓知情人士的虚假谣传和偏重性解读,他们往往利用网民迫切知晓事件细节的心理避开事件真相引发谣言,激起人民的不满和愤慨,升温发酵为对政府的不满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煽动人们以其心中所愿疯狂的进行暴力语言群体性围攻。这些可以看作是舆论暴力的直接导火索,政府对失控言论的处置方式不当、防范欠缺视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此事件中,天津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布和传递权威信息,丧失了优先话语权,此后的评论分析中也没有重分量的解读,而让人民普遍陷入事件的猜疑之中,人们渴望政府发声去也在思维中加入了较多成分的不信任。在事件过后,起初的谣言虽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纷纷露出马脚,但政府部门并没有对谣言的传播方施加有力的惩罚,这一制度的空缺给舆论造势者以可乘之机。
(二)网络监管暴力
政府网络监管暴力是伴随着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监督变异化倾向。政府舆论监督的“分散效应”弱化了政府的危机控制能力,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不足导致政府公信力陷入“塔西陀陷阱”不得不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十年间发生的事件中部分由于政府信息不够透明或有意隐瞒某些事实而阻断公众的知情权,信息渠道受阻,民众值得通过非正规渠道了解信息,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信息传布变为情绪传播,更易引发网络舆论暴力,形成暴力压制暴力的治理怪圈。
在以上的网络云盘事件中,根据对周围人群的访谈发现,我们更希望的是通过自律来结局问题而不是政府的强力监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民众对“一刀切”治理方式的不满,和对网络分级化管理的期望。
大数据的发展给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为其创造了一个新的发展领域,技术为不同人群利用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政府已经在这方面有所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电子政务的发展就给了数据说话的机会,政府通过搭建政府信息网站为民众提供网上服务,方便了大众提高了效率,使政府信息更透明便于民众的监督;政务微博微信的建立为政府发声,用户的评论也使政府及时了解人民的意见和想法做出正确的舆论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但是如前述事件表明,政府在网络治理方面对大数据的应用还远远不够。
在保护数据隐私方面,以数据保护数据成为数博会的一个亮点。利用大数据将对数据的威胁控制在可以防范的安全界值内,通过对数据日志的分析发掘不法分子运用数据攻击的特点进行回溯追击,寻找网络治理漏洞。360公司基于“数据驱动安全”的思维搭建了一套全新的互联网安全体系,政府可以借鉴相关技术进行网络安全维护。
在云盘侵权方面已经有公司对版权内容的检索做出了尝试,推出UGC内容版权过滤系统。[5]这一系统可将待审核内容与作品信息库中的有关内容自动对比,过滤侵权信息,降低人工审核工作量。政府在进行健康网络维护治理的过程中同样可以采用相同的技术,对网络涉黄涉暴内容进行筛选。政府网络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紧跟时代的发展的步伐才能实现动态治理。
[1]鲍宗豪,宋贵伦.重视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J].红旗文稿,2014(11):30-32.
[2]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26):26-35.
[3]冯悦.APP或成泄露个人隐私“元凶”总理关注网络信息安全[DB/OL].央广网,2016-05-30.
[4]方圆.侵权影视:藏身云盘躲不开法网[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5-07-09.
[5]王开广.网络云盘成侵权重灾区[N].法制日报,2016-04-18.
C93-0
A
1007-9106(2017)08-0077-04
耿晓瑞(1992—),女,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治理;李国和(1965—),男,博士,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人口与社会发展、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