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水神信仰民俗音乐研究

2017-04-10 19:59曾娜妮
艺海 2017年3期
关键词:水神洞庭湖民俗

曾娜妮

〔摘 要〕洞庭湖区民间信仰起源较早,甚至早于湖区文字产生之前已经伴随着民歌与民间故事口口相传,湖区信仰是农业季节性庆典的社会衍生物。论文以洞庭湖区水神信仰为研究重点,并引发相关理论的阐述。

〔关键词〕洞庭湖 水神 民俗 音乐

在中国民间,宗教与宗教文化已经渗透于老百姓的世俗生活中,并与之水乳交融,演变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武雅士(Arthur P.Wolf)试图论证的中国宗族社会“神、祖先和鬼”的信仰体系,和对“小地方”里的神、祖先和鬼的信仰,以及庙祭、陵祭、生命性周期仪式和地域性庙宇仪式的探索,是对中国基层社会中地方性仪式与崇拜、宗族势力和政府权力三者关系的结构性研究,对中国广大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中探索地方信仰权威来源的多样性具有普适性原则。

洞庭湖区先民崇尚多神信仰,信奉的神祇十分复杂,大致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与“水”相关的神祇。与“水”相关的信仰神与神话传说在洞庭湖区繁复庞杂,大致可分为几种:

1、《楚辞》当中记载的神祇如:水神、河伯、湘君、湘夫人、湘灵,此外还有大司命和少司命,这是洞庭湖区独有的信仰神,是《楚辞》中楚人文化体系发展而来的。

2、由洞庭湖民间传说演化而来的神祇,如柳毅、娥皇、女英。“柳毅与龙女”的故事来源于洞庭湖区民间口头文学“龙女报恩”,后被收入《太平广记》,大致讲述洞庭湖龙女受到丈夫泾阳君的虐待,化身牧羊女在路边哭泣,请求偶然路过的书生柳毅代传家书的故事。几番周折后,龙女回归洞庭湖,为了报答柳毅传书之恩,二人结为夫妻,终成眷属。

3、由洞庭湖区历史名人演化而来的神祇,如屈原、杨幺等。

历史上洞庭湖区是贬谪和流放不同政见、或有某种过失的贵族与大臣的场所。楚顷襄王时期,屈原被流放至湖南。屈原辗转于洞庭湖区近十余年,沿途考察民风民情,创作出了大量不朽的具有浪漫主义风格的诗词歌篇。因不满于朝政,于公元前277年农历五月初五,屈原自沉于汨罗江。

五月初五端午节,洞庭湖区家家以箬叶包粽子相互赠送,又有“龙舟竞渡”的民俗活动,为吊屈原遗制。“龙舟竞渡”仪式参与者众多,热闹非凡,是洞庭湖区一年一度的盛事。每逢五月初五,除了祭奠屈原,洞庭湖区还要为药王菩萨过生日,两个仪式在同一天举行。

杨幺是南宋时期的起义将领,在龙阳(今常德汉寿县)起义,擅长水战,在西洞庭湖区影响较大。杨幺被船民尊称为“杨泗将军”,是洞庭湖区令人敬畏的“土著水神”。上世纪五十年代,水运是湖区运输大宗,船民出远门前必须到“杨公庙”祭拜,唱《降杨公》傩戏,请神降神,等神還愿。“杨公庙”内香火不绝,是木帮、船帮、竹帮等水运利益群体共同的信仰神。

4、中原华夏信仰里被信奉的观音菩萨在洞庭湖区被称为“慈航道人”,是护佑洞庭湖区渔民、船夫、运帮群体在水上平安的“妈祖娘娘”。湖区内所有庙宇,不分道教佛教,均供奉“慈航道人”。

第二类是与“自然”相关的神祇,如火神、雷祖、土地等。

火神:洞庭湖区火神祭祀设在每年三月,在1949年以前,洞庭湖区在一年内曾经遭遇过火灾的家庭,或有准备建新房或乔迁新居的家庭,必定于此时祭拜火神,唱戏酬愿,祈求不惹火神发怒,家宅平安。

雷祖:每年6月24日为雷祖诞生日,洞庭湖区居民前往雷祖殿行礼、捐钱、会餐,当地称为雷祖会。在1949年以前,这一天内,洞庭湖区所有市民茹素、屠门罢市,家家户户门口粘贴“大雨如注、瘟疫远离”的字样,社区请道士设坛建醮,称为“祷雨法会”。

土地:每年2月初2为土地菩萨生辰,洞庭湖区居民设“土地会”或“社会”,祭拜土地神,家家户户备置酒、鸡、鸭、肉、糕饼等物,击鼓烧钱,祈求丰年。“每年此日,邻里请戏酬神,畅饮至日暮始归。民国时期转衰,仅个人在节日敬土地。”

第三类是与“祖先”相关的神祇,如祠祭、陵祭、香火等。

祠祭:洞庭湖区的祠祭分为常祭、专祭、特祭、大祭等几类。祭祀要求本族成年男子中除品行不端者外,都需参加,但妇女不许参加。祭祀当天,全族需要在清晨穿好衣服,有官服装者须穿官服,全族人齐聚于祠堂大厅。祭礼由家族宗主主持,祭祀程序几十项,严格按仪式程序进行。最后一项是“祖宗赐胙”,即全体饮宴,此后仪式结束,大家各自回家。

陵祭:陵祭是清明节时,家家户户于清明节“前三后五”日内至祖陵祭扫,焚香烧纸钱,结束后阖家饮宴,洞庭湖区称之为“吃清明”。

香火:香火即家神。1949年以前洞庭湖区居民常常在堂屋正中设置神龛一座,上面置放着家谱、木主、祭器、供品等。每逢节日或婚丧喜庆日,均需祭祀上供。

祭火神、雷祖、土地神和祭祖的习俗,解放前是洞庭湖区居民的习俗惯例。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习俗逐渐淡化,至文革时期几近绝迹。近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祭火神、雷祖、土地神仪式在湖区农村个别社区开始复苏,而清明节的陵祭仪式已经成为洞庭湖区的一宗大事,每年此时,湖区散居在外的子女不论远近都会回来,以家中老人为尊,率领全家赴祖陵祭扫。对自然的崇拜和对祖先的崇敬,以及祈求超人力量的护佑,使洞庭湖区的信仰绵绵相续、代代相承。

在洞庭湖区,腊尾至年头的一个月是祭祀仪式集中的时间点,“腊八”为佛祖成道日,家家煮“腊八粥”,民间扫尘除污谓之“打扬尘”;“腊月二十四”为交年,换桃符、门神、春联,各家各户夜晚送灶神上天,点锅灯,以防耗神捣乱;“腊月二十八至二十九日”黎明,阖家吃年饭,边吃边天亮,象征前途光明;“腊月三十”为大年除夕,全家换新装,祀祖礼神,关大门,象征“封财门”;“正月初一”天未亮就要敬祖,在门外置香烛“拜五方”。湖区船帮、渔民、商店停业四天,不卖物、不扫地、不泼水、不打骂小孩;“初二”女婿拜岳家;“初五”为五路财神生日,商店开市交易,民间各种灯戏出动;“正月十五”元宵节,民间又称“灯节”,湖区城乡都有赛灯的习俗。

过年的庆典在洞庭湖区需要维持相对长的时间,从“腊月二十四”过小年开始,至“正月十五”元宵节才算结束,时间总共有22天之久。祭祀仪式既有以家庭为中心的“祭灶”和“祭祖”,又有以社区为中心的“祭天”、“祭财神”、“祭龙”,还有表现个人与社会融为一体的“赛灯”、“开市”。洞庭湖区民间祭祀活动既蕴涵了民众对神与超自然力量的心理期待,还表现出了个人与社会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种对于公与私、社会与个人、神界与世俗关系的界定,是洞庭湖区民间信仰与仪式的重要内容。

“民间信仰是指不列入封建国家祀典,在民间普遍受到信奉的各种神、宗教、鬼怪、精灵以及占卜、焚化、膜拜、祈祷、禁忌、灵物、堪舆等信仰内容和信仰民俗。古代中国是一个多神信仰的国家,民间信仰非常庞大复杂,众多的鬼神构成中、下层人民精神世界的主要内容。”就洞庭湖区而言,当地的民间信仰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洞庭湖区民间信仰符合汉学人类学研究归纳的中国民间宗教一般规律,即:从意识形态上讲,它是非官方的文化;从文化形态上讲,它重在实践、较少利用文本,以地方的方言形式传承;从社会力量上讲,它受社会中的多数(即农民)的支撑并与民间的生活密不可分。

第二,洞庭湖区民间信仰与地方区域社会历史相联并且相互影响制约,湖區民间受祭神明的选择与“水”密切相关,神明分布的区域性相对集中且与当地农民、渔民、船帮、运帮集团利益休戚相关,民间仪式受湖区社会空间制度制约较大。纳入信仰范围的的神谱、传说、仪式、庙宇本质上服务于与湖区的历史文化、官方文化以及移民问题交织形成的区域文化体系。

第三,洞庭湖区民间信仰体系错综复杂,各自分立。既有体现村落与社会认同的地域神的祭拜,也有象征家族利益的祖先的祭拜,还有体现排除异己与外来力量的鬼的祭拜与驱逐。在洞庭湖区,人与神怪世界的界限非常明显,神与鬼怪之间的界限却并不分明。受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中“钱”的影响,在民间仪式中,无论是祭拜祖先,还是神、鬼、精灵,象征性的“钱”都很重要,金钱作为与超自然交易的手段,企图贿赂神灵以期获得超自然力量的庇护。音乐在仪式中的作用仅次于金钱,它既具有“钱”的部分属性贿赂神灵,又有指导仪式进程和融合社会关系的作用。

第四,洞庭湖区民间宗教信仰体系代表了占湖区人口大宗的农民、渔民、船夫、运帮的文化,属于生活于小社区当中的乡土社会的“小传统”,是农业社会仪式和信仰的遗存。由于农业文明中对地域的依赖和对传统的保守,在1990年以后,许多文革中被破坏的民间信仰、仪式和象征体系迅速复苏,并被赋予了表述当前社会问题的交流模式的再发明。

参考文献:

1] 叶荣开.常德市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2] 乔志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3] 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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