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志军
摘要:分析探讨了关于广西传统村落的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策略,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致力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生态环境;价值
2003年自治区文化厅对古民居、民族传统建筑展开调查,并联合建设厅、民委向自治区政府请示要求对民族传统建筑展开相关保护工作。2012年广西城乡住房建设厅、文化厅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展开传统村落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13~2014年进行2次补充调查,目前已确定列入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共266个,其中89个被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
1.广西传统村落历史文物和建筑的价值所在
(1)历史价值。传统村落见证民族历史的变迁,是民族生活、生产活动的物质载体,综合体现了本地区地理环境、乡土特色和居民独特的生活习惯。从村庄的住宅、古堡、寺庙等遗存建筑,可以看出本地区古代建筑特色,具有极高的历史考究价值。(2)文化价值。传统村落的建筑包含着人们认识自然、创造自然并将对自然的理解以独特的建筑的方式表达出来,此类建筑更是继承并有效地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特征展现出来,为研究村落传统文化提供宝贵的价值。(3)科学价值。民族村落的布置格局和宗教特色建筑为研究地方历史演变和民族信仰、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古庙、寺院、祭坛、住宅等建筑格局在现代看来具有其特有的科学合理性,为现代建筑格局提供科学参考价值。
2.广西传统村落的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现状
2.1保护意识较缺乏
多数传统村落的古建筑产权掌握在老百姓手中,建筑的日常维护靠村民自己承担,但村民并没有形成自觉维护的行为,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多数居民根据生活的需要,随意修缮、改造各种建筑或建筑结构,对原有的传统建筑格局破坏较大。同时随着城镇化和农村改造进程的加快,许多古建筑被人们拆除、遗弃,导致古建筑废弃、坍塌,改变了传统建筑风貌,失去了地域特点。
2.2资金投入不足
古建筑的维护、修缮需要大量资金,而建筑大多属于居民私有财产,单靠居民的自建力量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保护,同时应出台相关政策,对古建筑的维护、修缮提供保障。目前部分传统村落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被破坏程度较严重,亟需投入资金进行修缮。
2.3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目前对于传统村落文物及历史建筑的保护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以地方部门下发的文件来指导工作,对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不够。针对文物和建筑保护问题必须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策略
传统村落是宝贵的民间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物和建筑更是文化宝库璀璨的瑰宝。随着现代化社会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在消逝,越来越多的历史文物和建筑被破坏,这是人类文明的消逝。对文物和建筑保护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3.1分类管理历史文物和建筑
文物主要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代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同时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及著名人物有关的石碑等、实物、代表陛建筑等。历史建筑则是能反映地区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对研究地区历史性演变情况具有科学及历史价值的建筑。认真调查登记文物及历史建筑,建立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对既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申报为县、市、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规范其建设活动。
3.2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大部门文物和历史建筑被破坏程度较为严重,单由居民自身力量很难良好地维护和修缮历史建筑,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文物和历史建筑的重视,加大对古建筑维护和修缮工作的资金投入,为保护古建筑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時还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相关保护制度,让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度的保障。
(责任编辑 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