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蕾
(山西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阳泉 045000)
谈营改增对工程计价体系及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
曹 蕾
(山西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阳泉 045000)
介绍了营改增的概念及其实施的意义,从计税税率、价税、综合税负、计税模式等方面,分析了营改增对工程计价体系与工程造价的影响,为类似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依据。
营改增,工程计价体系,工程造价,价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等多领域中建立试点,并要求企业新增的不动产中增值税列入抵扣范围,表明增值税计价模式将取代传统营业税计价模式。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在营改增之后,对工程造价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积极进行系列调整,才能满足工程计价需要。
所谓的营改增是指将传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只对部分产品、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当前,我国税务改制中,积极推广营改增,其目的在于为企业减轻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速度、进程。通过营改增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首先,营改增实际上属于减税手段。企业发展中,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务相对较多,且较为频繁,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但在营改增之后,能够为企业减少税负,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其次,营改增之后,能够弥补传统营业税的不足。尤其抵扣措施的提出,降低企业缴税负担。基于此,社会各行业发展能够获得充足动力,同时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进程[1]。
2.1 计税税率的变化
营改增实施之后,计税税率得到系列改变。为进一步推动营改增的发展进程,我国相关部门针对此而制定严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方案》,对计税税率进行清晰的、明确的标注,使我国整体工程造价总额的3%营业税变为缴纳占据整体工程造价总额11%的增值税。基于此,工程计价体系中,项目缴纳税款的各环节,可通过相互抵扣方式,使增值税缴纳税额远远低于传统营业税缴纳税额,对实现工程项目利润最大化具有积极的作用。另外,在营改增的作用下,定额取税的方式得以提出。根据工程项目企业的实践可知,许多企业并未对该方式给予高度认同,定额取税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商榷。然而,营改增在国内的实施,是必然趋势,工程项目的计价体系和计税税率发生改变,已成事实。
2.2 价税的变化
营改增实施后,工程计价体系的价税得到彻底的分离,这在我国税务改革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工程造价过程中,需将占据造价总额的3%营业税、原材料报价税费等刨除,使原材料报价与真实价格接近,即“裸价”。在此过程中,工程企业相关负责人能够积极对市场进行了解,以确定原材料价格,对工程企业内部的原材料报价做进一步调整。在营改增之前,工程企业以结算价款为依据,缴纳的营业税将导致税务缴纳中存在诸多重复缴纳税务的问题,对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可规避重复缴纳税务的问题,因其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不必缴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价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离[2]。
2.3 综合税负的变化
在工程计价体系中,营改增实施之后,能够使工程计价体系中的计价方式通过记取综合税负方法而进行。简言之,工程企业计价体系仍然保留现有的报价体系,在其基础上做小幅度的调整或修改,并非大规模调整。在此过程中,工程项目企业可不用缴纳原有占据造价总额3%的营业税,而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对综合税负加以平均,称之为平均综合税负。营改增实施后,相关人员针对平均综合税负做仔细核查和精确的数据核算,因而平均综合税负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能够在工程计价体系中充分发挥便捷的作用,有利于工程企业进一步进行税务核算。由此可见,营改增后,记取综合税负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3.1 价税的变化
营改增实施前后,工程造价价税能够产生一定的变化影响。营改增中,抵扣内容的落实能够使工程企业少缴纳许多税款,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例如,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缴税是重要环节,但针对该环节所缴纳的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但在实际税务的层层抵扣中,该施工环节可实现价税分离,对工程施工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工程项目企业实现价税分离,对工程造价环节的要求更高,尤其是信息采集环节和信息整理环节,要求精细化和精准性,基于此,才能保证工程造价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实现营改增,价税实现分离,其优缺点得以彰显:从优点看,价和税完全分离,可规避传统工程造价的模糊问题;从缺点看,计价费用都应得到有效的测算调整,才能将营改增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3]。
3.2 计税模式的转变
我国为了推行营改增新型税收模式,制定出了完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方案》,该项方案为营改增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对最新的税率进行清晰的标明,改变了传统的计税税率。营改增实施之前,工程造价的模式主要以记取综合税率法为主,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即工程项目负责企业缴纳的税款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41%。营改增实施之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务,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运用以下两个公式进行表示:营业税下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3%),其中3%主要是指营业税税率(不含附加税费)。增值税下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主要是指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费主要包括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人工费、企业管理费等方面的费用之和,各项费用项目主要是指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将原来工程造价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变为缴纳整体工程造价总额11%的增值税,该项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工程造价缴纳税的完善性,确保了缴纳税款各项环节和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抵消,降低了工程实际缴纳税款的金额,并且推进了营改增各项工作和制度的不断推进,对促进营改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展现出营改增的优势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抵扣材料所占比重存在较大的差别,使工程造价的总金额上涨或下降3%左右,是营改增在工程造价实践中产生的较大影响。营改增中要求将总成本造价额度3%的营业税变为11%的营业税,该项制度的实施,可以看出工程建设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该种计税税率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因此,该种定额取税的缴纳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商榷,但是营改增在计价体系中计税税率发生的改变却已经成为事实,改革后带来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需要合理看待营改增后的变化,明确计税税率发生变化对企业经营所造成的影响,正确应对发生的变化。
随着营改增战略的有效实施,对建筑工程内部的计价体系和造价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建筑工程行业做好调整策略,以更好为工程企业发展而服务。由于营改增处于初步实施阶段,因而工程部门人员应针对工程计价体系和造价管理而进行必要的推动,既能推动营改增的发展进程,又能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建议。
[1] 韩 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J].住宅与房地产,2016(27):114,128.
[2] 方 全.浅析福建省建筑业“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思路与方法[J].福建建筑,2016(7):98-101.
[3] 周守渠,郭 卫.浅析建筑业“营改增”对石油建设工程投资造价的影响[J].石油规划设计,2015(6):49-52.
[4] 周小溪.浅谈建筑业营改增后水电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体系的应对策略[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16(3):23-26.
Discussion on the impact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upon engineering pricing system and engineering cost change
Cao Lei
(ShanxiChenchengConstructionEngineeringCo.,Ltd,Yangquan045000,China)
The thesis introduces the concepts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and its implementation meaning, and analyzes the impact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upon engineering pricing system and engineering cost from aspects of tax rate, valorem tax, comprehensive tax bearing and tax mode, which has provided some guidance for studying similar matters.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engineering pricing system, engineering cost, valorem tax
1009-6825(2017)02-0239-02
2016-08-25
曹 蕾(1988- ),女,助理工程师
TU723.3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