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萍,李 华
(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14)
宁津县农业水权水市场建设实践
赵 萍,李 华
(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14)
通过对宁津县农业水权水市场的研究与总结,分析了农业水权改革主要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深入改革提出建议。
农业水权;水权市场;宁津县
为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2014年,宁津县被确立为县级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以农业节水为目的开展的农业水权改革开始实施,两年多来,积极探索、勇于突破、敢于创新,试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农业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宁津县长官镇井灌区和相衙镇河灌区实施,耕地面积1 513.33 hm2,两个项目区均实现了小农水工程的全覆盖,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健全且运行良好。通过农业水权改革,构建起了“两证一卡一平台”交易架构,建立了初始水权确认制度和水权交易流转制度。
1.1 明确初始水权,落实用水户水权
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行业分配水权限制基础上,核定长官镇项目区年用水总量为750.36万m3,相衙镇项目区为49.48万m3,作为总量控制红线。向项目区用水户协会颁发了取水许可证,明确了年度用水计划。按照《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参考项目区多年平均用水情况,测算出长官镇项目区灌溉定额每亩为310 m3、相衙镇项目区每亩为260 m3。
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精确测量出每户的地亩数,根据土地面积和灌溉定额核定每户的初始水权,以村为单位进行确权登记,为每户颁发初始水权证,项目区内累计颁发水权证3 500多本。水权证载明用户姓名、土地面积、水权数量等信息。如果农民土地发生流转,水权与地权同时流转,杜绝出现地少水多的不平衡现象。
1.2 建立农业水权交易流转制度体系
1)交易原则。农业水权交易应当遵循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保障发展、兼顾需求、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坚持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开展交易。水权交易的水量应当是在取水许可证或水权证规定的取水限额和有效期限内,通过节水措施节约的水量。
2)农业水权的交易主体与类型。农业水权交易的主体分为出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包括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取水单位,包括用水户协会及其分会、农业用水户和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用水总量指标储备的机构 (以下简称政府指定机构)。受让方包括需要新增取水的取水单位和用水户。试点区的水权交易形式分为五种,即用水户间水权交易、用水户与村分会间水权交易、村分会之间水权交易、村分会与镇总会间水权交易和村分会回购水权。
3)农业水权交易的价格。宁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农业水权水市场建设试点项目区水权交易补贴奖励管理办法》,并确定了试点示范区水权交易指导价。
4)水权交易程序。水权交易应当在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交易机构进行,在成立专门交易机构前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的用水户协会代理。主要程度包括申请、评估、批准、水权变更等。
1.3 农业水权水市场管理机构
农业用水户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用水户协会,各村设分会。在各级管理机构上分别设立水权交易中心。各级用水户协会制定章程,明确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节水奖励制度等。在水权交易时,镇协会负责协调各村分会间水权交易,村分会负责组织与管理分会内的水权交易。水权交易中心办理辖区水权交易手续、上报和发布供求信息、审定水权交易指导价格、建立水权交易台帐、出具初始水权和交易水权证明等,为水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及时服务。
1.4 节水奖励制度
以一个自然年为周期,期末用水户有节余水权而在水市场上又无人购买时,由协会回购水权,回购后用水户射频卡清零。回购包括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两部分,精准补贴针对所有有节余的用水户,补贴标准为0.05元/m3;节水奖励只针对节水量大于10 m3的用水户,奖励标准也为0.05 元/m3。
1.5 “互联网+”的应用
宁津县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发出 “互联网+水权交易”管理平台。平台集信息查询发布、数据统计分析、水权交易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实行水务局、镇总会、村分会三级管理模式。通过平台,变原来农民无限制充值为定额内充值,管理机构能够适时动态掌握农民用水情况,并将用水量控制在水权指标内,达到了平台管理、刷卡计量、以电控水的目的。
1)节水效果明显。通过管理平台对长官镇2015年度用水情况进行了统计。年初分配协会用水总量750.36万m3,年末实际使用654.87万m3,比分配总量节约95.49万m3,比项目区多年平均用水量节约150.3万m3。
2)构建起农业水权交易机制。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水权交易制度,建成“互联网+水权交易”平台,使水权交易便捷有效。
3)提高了节水意识。根据管理平台统计,2015年度长官镇水权证发放3 274户,指标完全用完的有1 979户,有节余的有1 059户,进行各类水权交易的有236户,交易水量1.49万m3。分别占总用户的62.4%、30.4%和7.2%。根据奖励办法,为长官镇水权试点区发放2015年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14万元。通过改革,建立起一套节奖超罚的用水政策,大大提高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
1)水权水交易的观念不够深入民心。国内对水权的研究讨论已有多年,但对基层群众而言仍是新鲜事物,对该权属的价值和意义并不能完全理解,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水权水市场制度的实施效果。
2)建设试点覆盖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本次试点,试点示范区范围两处涉及的耕地占县总耕地面积的2.7%;涉及年用水量705万m3,占县农业总用水量的5%。试点覆盖范围偏小,并导致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变得十分有限,水权交易规模效应还有待进一步培育。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下乡宣传、发放明白纸、通过媒体平台等多种积极有效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的构造水权交易的浓厚氛围,使得水权水交易的概念深入人心。宣传典型案例,用群众身边的实例现身说法。通过浅显易懂的形式使得水权交易从“稀罕事”变成“平常事”。
2)多种形式解决资金问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尝试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问题。
3)扩大水权交易的类型。研究不同水源、不同用水方式、不同用水户水权制度建设方案,使得不论灌区、提河灌区、渠灌区都有针对性的科学用水计量和水权交易管理方案。探索农业用水向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建筑业与第三产业、生活用水的水权交易。
[1] 姜延国,崔培学,刘仪伟.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与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16(07).
[2] 王广敬,李立峰,苏宝丽.宁津县长官镇水权水市场建设试点经验[J].山东水利,2016(06).
(责任编辑 赵其芬)
F323.213
B
1009-6159(2017)-06-0001-02
2017-02-24
赵萍(1985—),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