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培培,赵军营
大沽夹河芝罘段河长制管理成效分析
任培培1,赵军营2
(1.烟台市芝罘区大沽夹河管理站,山东烟台264001;2.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264001)
介绍了烟台市芝罘区在“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当前“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策。
芝罘区;大沽夹河;河长制;管理成效
大沽夹河由内、外夹河两大支流汇合而成,流域位于山东半岛,烟台市的中北部,是烟台市的第二大河流。大沽夹河芝罘段为外夹河,河道总长25 km,流经只楚和黄务两大街道(园区)。为改善河道及水源地环境,保障饮用水水质及安全,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芝罘区自2013年底开始部署推行“河长制”。随着“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和推行,水源地水质得到改善,环境整洁有序,生态环境有效恢复,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1.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芝罘区政府专门就“河长制”出台意见方案,按照“细化量化”的要求,从区级到有关部门、街道(园区),逐级明确“河长制”管理责任,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由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大沽夹河河长,芝罘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大沽夹河芝罘段“河段长”,“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河道及水源地的水生态、水环境治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负责对河道及水源地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各“河段长”负责组织制定辖区内河道及水源地的综合治理方案,并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此外,芝罘区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芝罘区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以属地管理为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了“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形成了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2 强化措施,抓好整治
1)垃圾清理工作。为了治理河道及水源地的垃圾问题,区大沽夹河管理站加大河道及水源地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河管员打捞河道内漂浮物,及时清理水源地滩地垃圾。同时,协同城管部门,加快河道及水源地周边生活垃圾的一体化处理进度。针对河道及水源地的垃圾乱投现象,联合城管、环保、住建、相关街道(园区)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清理。
2)联合执法工作。为了治理河道及水源地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乱占、乱丢、乱搭乱建等现象,制止和惩处围网捕鱼、炸鱼、电鱼等违法行为,区农发、海洋与渔业、城管、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及相关街道(园区)定期联合组织开展河道及水源地环境巡查工作,发现破坏河道环境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河道水环境保持良好秩序。
3)河道清障工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区大沽夹河管理站协助各相关街道(园区)每年在河道径流量少的时段对辖区河道内行洪障碍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阻水障碍物的排查登记工作。并通过机械挖淤疏浚、人工清理等手段对淤泥、杂草、垃圾、漂浮物、堆积物等阻水障碍物进行清除,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4)河道管护工作。近年来,为有效制止乱投垃圾行为,改变垃圾屡清屡有的现状,区大沽夹河管理站积极争取区级财政资金用于河道防护栏安装工作。调查显示,安装有防护栏的河段,其垃圾量明显减少,清理压力有所缓解,河道水质得到了改善。
5)河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于区大沽夹河管理站人员有限、力量不足,根据“河长制”相关要求,为健全河道及水源地专职管理队伍,建立长期有效的人员管理机制。自2014年5月起,芝罘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了多名大沽夹河河管员,主要负责开展河道日常巡查、清理滩地垃圾、定期打捞河道漂浮物等工作,初步达到“河面无污染、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综合整治目标。并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完善了河管员考核办法,确保河管员在河道管理工作中发挥实效。
1.3 强化考核,加强宣传
1)督导考核工作。区“河长制”管理办公室重点围绕河道资料整理、队伍建设、竖立公示牌、阻水障碍清理、河道垃圾清理、舆论宣传等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每月督查、每季通报,将考核结果与责任部门、各相关街道(园区)年度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考核工作常态化。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污染事件和饮用水危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舆论宣传工作。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有利契机及网络、纸质媒体等载体对沿河居民进行涉水法律、河道及水源地保护政策及河长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并在河道大堤上设置禁止乱倒垃圾警戒牌和安全警示牌,引导社会提高意识积极参与监督,配合水政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同时,沿河设置了“河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河道基本情况,“河长”、“河段长”姓名、电话和职责等内容。极大增强了全民保护河道及水源地的意识,为顺利开展“河长制”工作创造了条件。
2.1 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保护河道工程及水环境的意识不强,有些建筑单位和市民不仅不能参与其中,还为了自身利益乱投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甚至做出偷盗防护栏、警示牌等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
2)河道工程维护资金不够,基层河道管理单位既要承担环境治理工作,又要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及河道养护工作,现有资金对于当前的繁重治理任务远远不够。
3)河道执法工作仍需增强,由于处罚力度不够,河道管理范围内仍会出现乱投垃圾等破坏,健全联合执法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4)河道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由于河道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河管员年龄普遍偏大,业务和法律水平较低。
2.2 建议对策
1)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搞好“河长制”宣传工作,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载体大范围、多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传,又不放弃传统宣传方式,走进群众,用最真实最贴近的方式与群众进行交流,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河道及水环境的意识,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群众基础。
2)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大沽夹河为芝罘区的重要河流,建议区级财政加大财政支出,同时监督资金到位及利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将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治理效益。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严格执行现有巡查制度的基础上,联合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水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公布处理结果,扩大违法案件的教育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4)加强河管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河管员就涉水法规和“河长制”知识进行培训,提高河管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河道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问题多、难度大,芝罘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推行“河长制”,力争达到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整洁有序、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整治目标,使河道成为城区的“名牌”,充分发挥河道的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 崔春梅)
TV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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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7)-09-0023-02
2017-02-28
任培培(1989—),女,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