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案主自决原则在学校社会工作中的实践困境

2017-04-07 18:40王坤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7年2期

王坤

摘要:社会工作是一门注重价值、伦理和道德的学科和职业,社会工作服务在诸多实务领域的实践过程中都会经常遇到伦理冲突,学校社会工作也是如此。通过对S学校的学校社会工作中遇到的案主自决伦理困境进行分析,发现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案主自身能力的影响及环境和社会观念三个因素是造成该校案主自决伦理困境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案主自决困境的具体流程。

关键词:案主自决 社会工作实务 处理流程

一、案主自决的实践困境

当一个从业者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价值时,伦理困境就可能会产生,诸如公正与平等、服务效用与效率或能力与平等(郭明军,2008)。案主自决通俗的说是“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式、治疗技巧,都必须首先征得求助者的同意,由求助者自己決定是否需要做出改变”(王健,2010)。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案主自觉在实践中最大的影响在于影响助人“自助”的品质。学校社会工作中面临的伦理困境主要有:案主自决与社工干预的伦理困境、案主隐私权与家长知情权和监护权的伦理困境、案主价值观与社工价值观冲突的伦理困境、多重关系冲突的伦理困境以及案主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的伦理困境(肖方栋,2013)这5类。在面临伦理困境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遵循自主性、无害性、获益性、公正性和诚实性的原则(谢莒莎,2009)进行伦理抉择。同时,社会工作者不仅要熟练掌握相关的伦理守则、价值序列等,社会工作者本身的知识、经验、素养等也是十分重要的(郭明军,2008)。

二、案主自决伦理困境的成因分析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伦理困境的出现是客观存在很难避免的,针对学校社会工作中存在的案主自决伦理冲突,笔者从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案主自身能力的影响及环境与社会观念这三个方面对伦理困境的产生进行分析。

(一)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

在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服务时,因为案主、社会工作者和机构之间的关系、价值观、责任、角色、目标等客观上可能存在不同,很容易产生伦理困境。究其根本,避免造成伦理冲突的关键是在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包括社会工作者的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两方面。理论知识方面考虑的是对于社会工作理论、伦理、方法以及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如根据多戈夫的理论社会工作伦理决策次序。

实务能力方面,指社会工作者对案主自决原则的判断,即判断案主能否进行自决、完全让案主进行自决的后果如何以及对于案主所面临的情况能够多大程度地进行自决、社会工作者要能够判断自身是否有能力帮助案主获得比自决更好的结果、如何以及能够帮助案主获得哪些资源、通过何种方式对案主自决进行干预并评估案主对干预结果是否接受。

(二)案主自身能力的影响

对于案主自决来说,来自案主方面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案主自身能力的影响和案主所处外部条件也就是环境的影响。从案主自身的角度看,主要受案主的行为能力、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三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主能否做出相应的行为、是否能理解所处的情况和面临的困扰理解自己所做的决定并做出恰当的判断、案主的年龄、经济条件、知识水平、生活经历以及案主做出判断所需要的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等。

(三)环境和社会观念

学校社会工作中案主自决伦理困境中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对社会工作专业认可的程度和案主自决对案主外其他群体利益的影响两个方面。首先是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可程度方面,案主自决原则能否受到环境和社会的认可是不可回避的,如果案主周围的环境对社工的认可程度低,加上来自外界的压力,难免会造成案主自决的伦理困境。其次是在案主自决对案主外其他群体利益影响的方面,包括对同辈群体的影响和对教师群体的影响。

三、案主自决困境的解决对策

根据学校社会工作中案主自决困境的成因,笔者认为对于案主自决困境的解决需要分为两步。第一步为判断是否要对案主自决进行限制,第二步为如果需要限制,干预的方法和具体步骤都有哪些。

(一)案主自决的限制判断

解决案主自决困境的第一步是判断否需要对该原则进行限制,需要分别考虑案主自决能力、自决结果、社工介入和社会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

案主自决能力方面,根据主要从案主的行为能力、案主的理解能力和案主的判断能力三个角度进行考虑,需要回答3个问题,分别是:①案主是否是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②案主是否是不绝对清醒、没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的失去意识的人、智力障碍人士和痴呆人士?③案主是否掌握了足够进行判断的信息?

自决后果方面,根据危害后果不可逆转、必须暂时限制案主的自由度和有立即需要性和危害性这三条原则,需要考虑4个问题,分别是:①自决结果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②自觉结果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社会道德约束?③自决结果案主的经济条件和家庭背景能否承担?④自决后果是否会给案主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严重的损害?

社工介入方面,从社工介入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对案主自决权的限制程度三个角度,需要考虑4个问题,分别是:①社工可以采取何种方式、整合那些资源?②社工的努力是否能够帮助案主解决问题?③社工的帮助是否比案主自决的结果更好?④在多大程度上限制案主的自决?

社会环境方面,从案主家庭、案主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和社会政府四个角度,需要考虑4个问题,分别是:①案主和群体(环境)的关系是什么样的?②案主和环境的互动模式是什么样的?③案主所在的环境能否为案主提供资源?④是否有社会政策能帮助案主解决问题?

(二)案主自决限制的干预步骤

根据人在情境中的原则,在综合以上四方面判断出社工需要对案主的自决进行限制和干预后,开始选择具体的干预的方法和操作步骤。步骤1:根据案主自决能力不足的特点、结合自决结果的危害,给案主提供如下四个方面的帮助,分别是:①给案主提供能够帮助其进行判断的信息;②帮助案主理解所处的情景和面临的问题;③帮助案主了解自决可能带来的后果;④给予案主积极的鼓励,帮助其树立信心。在步骤1完成后,判断此时案主是否同意接受社工的帮助,如果同意则进行下一步。步骤2,主要是社工按照伦理和专业方法开展工作,具体包括:①判断运用那种社会工作理论;②判断运用那种社会工作方法;③和案主共同订立工作目标;④分析现有资源优势和不足;⑤发掘案主及其所在环境的资源。这个步骤具体的实施同正常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流程,通过这个步骤,对案主进行具体干预。最后是评估阶段,评估社工所进行的干预是否被案主所接受,以及是否需要调整等。

四、结论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对象人的复杂性导致了实务过程中遇到的伦理困境如果单纯的靠理论和原则是很难妥善解决的。解决伦理困境需要社会工作者运用人在情境中的原则,在对案主的自决能力和自决可能造成的结果进行判断后决定是否要对案主的自决权进行限制干预。笔者提出的“案主自决”伦理困境判断解决流程只是一个简单的版本,还需要社会工作者们在实践中不断的针对自己所工作的领域分析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郭明军.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23):333-334.

[2]王健.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原则在中国本土实践中的困境[J].社会工作,2010,(03):14-16.

[3]肖方栋.学校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浅析[J].南方论刊,2013,(09):54-56.

[4]谢莒莎.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及其解决方式[J].社会工作下半月,2009,(06):25-27.